精选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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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一
1.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3.在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采取防护措施。
4.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5.浴室、蒸汽房、游泳池等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6.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7.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8.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9.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10.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11.用电单位除以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12.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1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
14.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15.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16.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7.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18.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19.电炉、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选用专用的连接器,应放置在隔热底座上。
20.临时用电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21.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2.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3.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4.禁止擅自架设电网、电围栏或用电具捕鱼。
25.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6.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
27.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3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安全用电常识有哪些?
1.入户电源线避免超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电的保护作用。
3.每个家庭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电工器具,如验电笔、螺丝刀、胶钳等。
4.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匹配。
5.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
6.家用电器与电源连续,必须采用可断开的开关或接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7.移动家电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移动家用电器;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拔插头。
8.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断电。
9.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开关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10.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
11.电源线不要拖放在地面上,以防电源线绊人,并防止损坏绝缘。
12.发现家用电器损坏,应请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修理,自己不要拆卸,防止发生电击伤人。
13.家用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浇喷。
14.对于经常手拿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吹风、电烙铁等,切忌将电线缠绕在手上使用。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戴绝缘手套。
15.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电器的人身安全。
16.房间里,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17.对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应保持其干燥和清洁,不要用汽油、酒精、肥皂水、去污粉等带腐蚀或导电的液体擦拭家用电器表面。
18.家用电淋浴器在洗澡时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并有可靠的防止突然带电的措施。
19.家用门铃、电推子禁止用220v电源电压,应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用电。
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家用电器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1.入户线如发现与树木、建筑物直接接触,为防止电线被磨破,应及时剪伐树木,或在入户线上加套绝缘套管。
22.发现有人触电,不能直接接触触电者,应用木棒或其他绝缘物将电源挑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3.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严禁在高低压电线下打井,竖电视天线和钓鱼,禁止在电杆的拉线上拴牲口、栓绳、晾东西,以免引起触电。
24.雷雨天不要用手触摸树木、电杆及拉线,以防触电。
25.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视为带电,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6.要提倡文明守法用电,杜绝各种形式的违章、违法窃电。
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触电
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位。
3、湿手不要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擦拭带电电器。
4、教育孩子不要玩弄电气设备。
5、不得剪断落到地上的电线,不得靠近落地电线。
6、进行电气工作前,需先验明确实无电。
7、不能用手摸灯头螺丝口,不能用手拔裸地线,不要玩弄带电设备,不得直接拉电线将插头拔出。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二
1、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三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等,谨防动物窜入配电间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
六、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院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态扩大。
十一、保持配电房卫生、整洁。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四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五
审核:xx
制定:xx
巡回检查和安全防火制度
第1条
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地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2条
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
3、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6、根据上级的批示,增加巡视时。
第3条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巡视中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专职技术人员应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
第6条
通过巡检对变电所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第7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或专用仓库保管,严禁放在火源附近。
第8条
变电所应特别划定消防部位,指定防火负责人,并有消
防部位平面图。
设备验收制度
第9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第10条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予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
第11条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所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第12条
大小修、予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13条
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然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两大类:
1、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14条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发现严重缺陷时,股长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修理计划。
第15条
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16条
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第17条
设备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所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扫;信号更换;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电缆沟孔洞的堵塞等等。
第18条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所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所的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19条
高压设备在倒闸操作和检修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和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20条
变电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21条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等,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22条
现场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23条
变电所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技术管理制度
第24条
变电所必须建立、建全各种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
3、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4、改进、大小修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5、历年大修及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分析专题报告;
7、设备发生的严重缺陷、移动情况及改造记录。
第25条
变电所的设备或结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和技术档案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26条
变电所设备、线路名称及运行编号必须统一,并应经设备科批准。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配变管理,各供电所必须配备专兼职配变管理人员一人,负责全所所辖配变的运行管理。由配变专责建立技术档案和资料,要做好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巡视、检修、试验等,并按时向生计科填报季(月)报、半年报、年报。
供电所要建立“变压器运行卡片”,详细填写变压器的运行地点、容量、生产厂家、投运时间、试验成绩(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在电网中运行的局属(含代管)、用户属配电变压器必须按标准分类统计,并根据巡线员发现的各类缺陷,有计划地进行检修,以及对配电变压器各种事故的分析处理。不合格的配变一律不准投入到农电线路上运行。对私购乱采的配变和擅自投运的不论后果如何,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今后,凡新装(含增减容量的)配变按规定必须使用s9以上系列的产品,投运前必须经局配变专责人的审核,经局试验所试验合格后投运,合格的《试验成绩单》由试验所转交供电所,安装后再移交给用电科备案,并由用电科复印一份交生计科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无局试验所的《试验成绩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送电,否则后果自负。
配变大修个更新一律由局统一有计划安排进行,凡s7及以下系列的配电变压器大修改造后,能改成s9以上的必须改,不能改的,只做一般修理。凡更新的必须是s9以上系列的节能性配变。用户自管的配变在大修或改造时也同样采用s9以上系列的,否则不予送电。
对于事故烧损的变压器,局安保科、生计科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划清责任,找出事故原因,局产权由用户责任造成的,由用户负责修理费用,供电所责任烧损的,由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统计为供电所的配变事故率。
配变投入运行后,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单位把运行中的变压器,编制出五年一次的试验计划,交由局生计科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行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配变由局负责费用,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费用。
配变修理完毕,一律由局配变专责按规定要求审核签字登记后,转相关单位投入运行,劳服公司修后出厂的变压器必须是完全合格品,否则由于修理不合格而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劳服公司负责。
由于试验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试验所负责一切损失。
配变投入运行五年要进行一次绝保试验,各供电所把运行中的变压器制定出五年试验计划,交局生技科统一安排试验所进行试验,试验项目按《变压器运厅规程》和《试验规程》进行,局属的费用由局安排,用户自管的由用户自己负担。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雨雪天气配电设施的巡检工作,保证我厂配电设备安全度汛,特制定本规定,原相关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2.1小雨连续阴雨12小时以上,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24小时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
2.2中雨以上、短时强降雨,雨水持续期间及雨停后12小时内,每30分钟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12小时后无异常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缆沟和配电室顶至雨停后24小时。
2.3雪天在下雪持续期间及雪停后48小时内,每两小时检查一次配电室顶,雪停48小时后至屋项积雪清理之前,如未发现漏水、塌落等情况,每四小时检查一次。
2.4如发现配电室顶漏水,危及配电柜时,kyn、jyn、ggd等封闭式配电柜可用防水材料覆盖,gg系列等母线无防护的高压配电柜,只能从上层顶棚覆盖。
2.5电缆沟进水,水位可以用潜水泵抽到时应使用潜水泵排水,潜水泵最好在电缆沟内无水时事先放入,沟内已有水时应使用绝缘材料将潜水泵抬入。
2.6发现有接地信号时,应先检查接地选线装置指示的是哪个回路接地,然后由电气维修工切除接地线路后再放入潜水泵,如指示母线接地,可向调度询问是公司电力系统中哪个回路接地,如是本回路接地说明接地点在本系统内部,接地原因不明时不宜在有水的电缆沟内作业。
2.7潜水泵的`线路应使用移动电缆,并不得有破损,接地线要和配电柜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2.8配电室顶漏水、电缆沟进水达到沟深三分之一时,要通知炼铁厂调度,通过排水不能阻止水位上升时,要作为紧急情况通知炼铁厂调度。
2.9电缆沟内进水速度较快时,在排水的同时,要尽量查找进水处进行临时堵塞,减缓进水量。
2.10配电室要采取阻止洪水进入的措施,但当洪水直接冲入配电室时,室内人员要立即撤离,室内地面已积水时采用单脚或并脚跳离可能发生接地事故点二十米以上,不能撤离时要设法使身体所有部位都离开水面,但不能同时触及两个不连贯金属体。一般配电室内积水超过基础槽钢100mm时可能会引发距地面较低的过电压吸收器、避雷器等发生接地。但绝缘不合格的电缆会更早地发生接地现象。遇上述情况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要采取一切手段通知调度和上级领导。
2.11水进入设备周围,应先将低于地面的设备电源切断,并通知调度,当水位即将达到电机底座时,立即通知调度及与该设备相关联的区域,做停用该设备的准备,当水位超过电机底座时,停用该设备。
2.12接近、进入积水的配电室及被水浸泡的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
雨雪天气,未按本规定巡视设备,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或责任单位2分。发现屋顶漏水、电缆沟进水未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厂调度、设备科,未积极采取措施(紧急避险除外)防止形成事故或减小事故影响,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或处罚责任车间10-20分。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八
认真检查、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好安全专用工、器具,是确保电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作业中安全操作的.一项主要工作,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工、器具管理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职保管员或由变(配)电室负责人负责。
2、一般工、器具使用管理
(1)专用工、器具和公用工具应放在工具专用箱或指定地点。按班移交。专用工具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许外借。
(2)携带型仪表,只允许在内部由值班人员使用,不得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3)工、器具如有丢失、损坏,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
3、安全用具使用管理
(l)安全用具属于变(配)电室专用工具,禁止作为其它用途使用,安全用具应存放在柜内固定地点。
(2)绝缘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拉杆、绝缘板、高压验电器、绝缘钳等)应编号,按照安全规程规定使用,定期试验,值班人员应将定期试验情况做记录,对试验不合格的绝缘用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存放在使用地点。
(3)各种标示牌、围栏、布幔等要存放整齐。
(4)接地线均应编号,对号存放,有松股、断股损坏时随时修复处理,保持完好。
(5)安全用具在使用后,应放回原处存放。
4、消防器具使用管理
(l)消防器具为消防专用工具,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有专人保管,不得作为其它用途使用。
(2)消防器具应保持完好,容量压力充足,如有过期失效或损坏,应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具。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九
一、严禁非电工拆装和检修电气线路、设备。
二、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完整,金属围栏的.保护零线压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巡视检查至少2次。
四、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有无过热、破损。
五、检查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配电箱电气接线系统图,各开关所标回路是否正确,标识明确。
七、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八、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配电箱清扫除尘2次。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
一、供电运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操作程序与规章制度。
二.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三.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四.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
五.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六.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七.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设施等设备完好。
八.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组,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九.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则不能再送应报告上级领导,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十.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做好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十二.值班时间内严禁干私事,必须认真监视并注意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排除并加以记载存档。
十三.值班人员须按时将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详细地填写运行记录,在书写运行记录时应做到字迹清楚。
十四.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一
4、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温控制在40c以下;
7、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电业系统的有关配电的各规程;
9、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1、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2、配电房应悬挂'低压配电系统图'及'安全操作规程';
13、配电房内的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维修手册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维修人员应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二
1、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对设备应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和夜间巡视三种。
2、定期巡视,值班人员每天按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时间和项目,对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3、特殊巡视,对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巡视。如在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变化时,新装、检修或停运后的设备投入运行,运行中出现可疑现象及天气时的巡视。
4、夜间巡视,其目的在于发现接点过热和绝缘污秽放电情况,一般在高峰负荷期。
5、巡视检查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6、巡视中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要记录在案,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无论电气设备带电与否,未得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接近导体进行修理或维护工作。
7、建立设备运行纪录,查出问题及时修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工程部。每班巡查内容:房内是否有异味,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电表运行数、检查屏上指示灯、电器运行声音、补偿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修理与报告。
8、供电器线路操作开关部位设明显标示。停电拉闸,检修停电,挂标示牌。
9、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关上并锁好,巡视中应穿绝缘鞋。
10、配电室出入口及电缆层夹层出入口应装设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三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交接班记录》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四
1、配电房必须设锁,闲人免进。进出配电房应放好防鼠档板。
2、值班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不得擅离职守。
3、接班人员未到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每班做好巡查记录,《变配电运行记录表》、《设备故障处理表》。
5、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6、对高(低)压操作及检修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接地线等,而且在保护人监护下执行操作。
7、需要停电进行线路检修时,首先需要检查电梯是否已停在一楼并确定轿厢内无人员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
8、要执行停、送电操作,必须办好有关手续,坚持工作票制度。凡要执行10kv高压部分及低压母联开关时,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许操作。停电拉闸、检修停电要挂标志牌。
9、禁止用超长金属物在带电低压柜上工作。
10、严格执行岗位职责,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安全、防火、清洁卫生制度。
11、配电房室内温度控制在40℃以下。
12、停电时应先断开各分路的空气开关,再断开各回路控制柜的隔离开关,然后再断开多功能断路器,最后再断开总隔离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刀闸(隔离开关)。
13、送电时首先检查各分路是否断开,然后合电源总隔离开关,多功能断路器,各分回路控制隔离开关,最后按各分路的空气开关的顺序依次合闸送电。
14、在恶劣的气候环境下,要加强对设备的特巡,当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五
1、变电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与变电所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入内。
2、因工作需要或经领导批准允许进入的人员,可在值班人员带领下进入。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3、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与配电室要求不符的杂物,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配电室的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各种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5、从事各种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配电室应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施(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绝缘棒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未经电气安全运行负责人批准不得借出变电所所有的安全工具和设施。
7、配电室各种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进行,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8、配电室内部需配有一定数量适用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必须设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35kv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以下,应有人24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1、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
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2.变(配)电所的所有值班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专有距离操作结构;
3.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4.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8.禁止用手处摸带电的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11.在事故发生以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应恢复正常运行。
3.缺陷记录应包括:缺陷内容、性质及严重性、发现时间、处理结果和日期;
七、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应经主管电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方能存入设备档案中。
九、变(配)电所应及时记录负荷.对于经常有值班人的变(配)电所应每小时(正点)计抄一次;无人值班的应每月计抄一次代表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