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器官捐献申请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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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一
贝娜:
你好,我们是温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医学生,也是你的粉丝。
第一次遇见是《甄嬛传》里悠扬美丽的女声,惊艳了我们的耳朵。真正领略你的魅力,是在好声音的舞台上——一头清爽短发的你,唱着《也许明天》。你勇敢地对抗乳腺癌,虽然最终还是去往没有病痛的天堂歌唱了。你说,你本想捐献遗体,可全身仅有眼角膜是未受癌细胞扩散的。于是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将眼角膜捐献了出去,给两名患者带来了光明。
而你的这一举动,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器官捐献。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了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然而,作为世界上器官移植需求量最大的国家,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能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却仅有1万例,明确表示自愿参加器官捐献的人数也只有2万人。这就意味着更多的患者日复一日地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眼睁睁看着自己走向器官衰竭的死亡之路。
近期,“医学界”发起了“和贝娜一起公益——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签名支持”的活动,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响应签名。而作为处于医疗体制中的医护人员和医学生们,我们更加明白这份大爱的弥足珍贵。面对如此严峻的捐献现状,医学生更加不可能置身事外!巧合的是,在去年我们学院也组织了一个学生志愿团体“生命之光”,对外宣传器官捐献。我们也将陆续加入这股力量,支持这份公益事业,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器官捐献,让生命和爱心得以永恒延续!
一个人的离去若有许多人为她落泪,这世界你便已深深来过,但你的离去,不仅仅意味着纪念,更让我们看到了医学的希望。在这里,谨代表医学生向你致敬!
同学们,不论你是贝娜的歌迷还是器官捐献的关注者,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医学生。让我们一起加入到这个签名当中,共同传递这份息息相关的正能量吧!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二
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
捐献遗体(器官),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的意义。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的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遗体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在人类生命的长河中变得更加灿烂光辉,也必将为世人薪火相递,代代相传。
我们在此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于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也衷心希望遗体捐赠人的家属能够支持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三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遗体(器官)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眼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土葬、海葬、火葬、花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仍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器官)更有利于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风气的毒害!
在此我们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的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医学事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这对促进自身与人类健康的进步,提高医学生培养与教育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衷心的期盼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属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宣传。
愿“志愿捐躯”的文明新风吹遍大江南北!
愿盛开的文明“医葬”奉献之花香溢万户千家!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最初的晨曦和最后的`晚霞同样光照人间!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四
xxx: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统计,截止到xxx年12月31日,山东省共有3348人报名遗体捐献,但其中仅有381人实现了遗体捐献,遗体资源非常缺乏,远远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理想的教学效果是每4名学生解剖一具遗体,但由于解剖教学遗体严重不足,有的学校20名甚至40名学生才能分到一具解剖遗体,有的学校因遗体严重不足,甚至已取消遗体解剖内容,仅让学生看看已经解剖好的标本、录像及图片,读书5年无缘解剖一具遗体。
而在美国,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配备四五具遗体进行实践!而我们却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无数宝贵的遗体、器官资源化为灰烬,随风而去!
您不觉得惋惜?您不觉得该干点什么吗?
为了你,为了他(她),为了子孙,更为了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勇敢的破除千年以来人死“入土为安”的风俗,打破封建迷信的紧箍咒,树立唯物主义的生死观,移风易俗,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给予他人生的希望!
来吧,加入到志愿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吧!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五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公民去世后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展现了人类特有的博爱之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遗体捐献对于提高我国医疗技术水平意义重大,而器官捐献可以帮助他人延续生命、恢复健康、重见光明,对社会的深远影响不可估量。
在我国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人们受传统风俗习惯影响,很多人仍然崇尚故去后厚葬,并且在葬礼时大搞祭祀活动,这种行为既是一种浪费,更背离了社会发展进步和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生老病死本是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是身后如过眼云烟般留下没有灵魂的躯体和器官让其化为灰烬,还是无偿捐献造福他人,将自己的灵魂传递和升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选择。选择前者,无可厚非;而选择后者,更体现了一种博爱、奉献的高尚的人性,需要的一种勇气和决心。
虽然现代医学技术已经十分发达,但疾病也在不断变化,仍有许多医学领域的未知问题和未解难题需要用人体来探究;许多被病痛折磨的同胞还急需接受器官移植才能恢复健康,与巨大的需求相比,还需要更多的人献出爱心,而这些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
其实,人的生命很脆弱,谁都无法掌控。既然死亡我们避免不了,那么就让我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自己做出一次重要的决定吧!在此,我向大家发出倡议,请一切相信科学,富有爱心的人,让我们摒弃传统落后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死观,让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最后的贡献,为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人类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自己的贡献。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六
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
您好!
您知道遗体捐献吗?您对遗体捐献有相关的了解吗?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类的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由于我国几千年的旧传统、旧观念、旧风俗的影响,崇尚厚葬,甚至在葬礼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在发达文明地区,常有这样的现象: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非损器官,诸如角膜、肾脏等,很快就会移植到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有的死亡者的器官可以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死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在我市已有五十多人加入了志愿捐献者的行列,并有逝者光荣实现了遗体捐献。
志愿捐献的遗体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是造福人类,有利后代的善举,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伟人说过,活着不争利,死后不占地!我们身后捐献遗体,捐献器官,就是倡导崇尚科学、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活着的人生活幸福;让捐献者的生命在奉献中得到延续!并且,这种崇尚科学、无私奉献、不图回报、不求名利的精神,还加速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的进程,为创建文明城市、和谐社会起到了铺路石的作用。
生命真的很脆弱,谁都无法撑控,用我们的爱心做一件我们能做的事情,在某一天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能让我们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得到延续!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为促进我国的发展进步,提高我国医学科学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希望有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捐献的行列!
我们在此呼吁,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于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树立达观、科学的信念,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也衷心希望捐赠遗体人的家属能够支持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观念的更新出一把力!感谢您,永生的勇士!我们相信:人生是一连串的抉择串起来的,只有永恒的奉献,没有永恒的人生!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七
广大人民群众:
家(族)谱,是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族)谱记录着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在整个家族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它是寻根问祖、追本溯源的重要依据。
传统家谱的收藏由于没有专业的保管设施和科学的管理,很容易造成家(族)谱损坏。定安县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定安县范围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档案的基地,档案馆采取集中化管理,采取七防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紫外线、防破坏)使档案资料永久保存。因此,我县各姓氏家(族)谱和新修订的家(族)谱捐献一套给县档案馆,我馆将无偿进行永久保存,家族成员有需要到档案馆查阅,档案馆将随时提供方便。
为确保您的家(族)谱得到科学保管,代代延续,家史文化得以传承,请踊跃响应我们的倡议,积极向县档案馆捐献您的家(族)谱,我们将用心为您保管,竭立为您服务。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八
据山东省红十字会统计,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山东省共有3348人报名遗体捐献,但其中仅有381人实现了遗体捐献,遗体资源非常缺乏,远远无法满足教学需求。
理想的教学效果是每4名学生解剖一具遗体,但由于解剖教学遗体严重不足,有的学校20名甚至40名学生才能分到一具解剖遗体,有的学校因遗体严重不足,甚至已取消遗体解剖内容,仅让学生看看已经解剖好的标本、录像及图片,读书5年无缘解剖一具遗体。
而在美国,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配备四五具遗体进行实践!而我们却无奈的,眼睁睁的看着无数宝贵的遗体、器官资源化为灰烬,随风而去!
您不觉得惋惜?您不觉得该干点什么吗?
为了你,为了他(她),为了子孙,更为了我们自己,行动起来吧!勇敢的破除千年以来人死“入土为安”的风俗,打破封建迷信的紧箍咒,树立唯物主义的生死观,移风易俗,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给予他人生的希望!
来吧,加入到志愿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吧!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九
亲爱的朋友们: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州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的号召,在全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倡议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让居民朋友了解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器官自愿无偿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遗体来源的稀缺已成为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由于供体不足,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器官捐献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为此,我们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从而推动“捐遗”工作健康发展。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向我县居民发起倡议: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士,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积极投身于器官捐献事业中来,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器官在他人身上重生!同时也衷心希望,捐献者亲属乃至全社会理解与支持捐献器官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
亲爱的朋友们:
你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咋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遗体(器官)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眼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花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仍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器官)更有利于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风气的毒害!
在此我们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的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医学事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这对促进自身与人类健康的进步,提高医学生培养与教育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衷心的期盼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属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宣传。
愿“志愿捐躯”的文明新风吹遍大江南北!
愿盛开的文明“医葬”奉献之花香溢万户千家!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最初的晨曦和最后的晚霞同样光照人间!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一
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充足的人体器官供应,人体器官捐献是目前各国获取人体器官的唯一合法途径。下文是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是指身故后仍然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等人体器官。
第三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本市鼓励捐献人体器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捐献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给予支持。
分配和利用捐献的人体器官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民政、交通、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第五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红十字会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的科学知识,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市红十字会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八条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捐献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第九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在红十字会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人员中选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并具有相应的沟通协调能力。
市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进行培训,统一登记注册,颁发证件,并对其开展业务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咨询、信息报送,与具有捐献意愿的人员及其亲属沟通交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活动。
第十一条本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科学知识,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捐献意愿登记后,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第十五条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第十六条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信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第四章权利保障
第十八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和捐献者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
第十九条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对捐献者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尊重捐献者的尊严。
第二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红十字会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应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亲属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务人员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捐献及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市红十字会应当将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信息、完成捐献的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关器官获取、器官移植等信息及时报告市红十字会。
第二十七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红十字会、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与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第二十八条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司法部门举报涉及人体器官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亲属之间捐献活体器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捐献信息应当纳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捐献人体角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在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同时,表达捐献遗体意愿的,红十字会应当一并办理捐献遗体登记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25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在我国10个省、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构成。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小组构成。
鉴于人体器官捐献的复杂性,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商定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二
市民朋友们:
您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怎么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人类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日趋完善,给许多脏器衰竭患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同时也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万例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对那些器官衰竭患者来说,器官移植是延续生命的唯一希望,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许多患者忍受着与死亡搏斗的煎熬苦苦等待着!
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受几千年的旧传统,旧观念,旧风俗的影响,对于器官捐献还存在诸多顾虑和疑惑,还有人崇尚厚葬,甚至在葬礼上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陋习也是严重制约器官捐献的重要因素。
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无论对于医学教研,救死扶伤,延续生命,传递光明,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筑和谐社会都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为此,全椒县红十字会向广大市民发起倡议并呼吁: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都应该行动起来,正确对待生、老、病、死,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心脏在他人胸膛中继续跳动,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捐献者的亲属能够深明大义满足支持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三
爱的朋友们:
你知道遗体(器官)捐献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献是咋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了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的解剖使用、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正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遗体(器官)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眼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花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地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仍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文明的建设不相符合。捐献遗体(器官)更有利于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风气的毒害!
在此我们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的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医学事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这对促进自身与人类健康的进步,提高医学生培养与教育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衷心的期盼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属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人类的健康出一把力,感谢你们的理解、支持和宣传。
愿“志愿捐躯”的文明新风吹遍大江南北!
愿盛开的文明“医葬”奉献之花香溢万户千家!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生命因奉献而美丽。最初的晨曦和最后的晚霞同样光照人间!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四
亲爱的朋友:
器官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这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器官捐献,是一个人去世后留给其他垂危病人的生命礼物,自己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延续,也是对生命的更加尊重。捐献器官,不仅是救死扶伤,也对医学教育、疾病研究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生命真的很脆弱,谁都无法掌控,用我们的爱心做一件我们能做的事情,在某一天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既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又能让我们的生命在别人的身上得到延续!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希望有更多的志愿者加入人体器官捐献队伍!我们在此呼吁,一切富于爱心、相信科学、热爱生活的人,树立乐观、科学的信念,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也衷心希望捐赠遗体器官人的家属能够尊重和支持亲人的高尚行为,为社会的进步、为观念的更新出一把力!感谢您,永生的勇士!我们相信:人生是一连串的抉择串起来的,只有永恒的奉献,没有永恒的人生!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五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器官移植成为了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措施。然而,由于器官供应短缺,导致许多患者无法及时得到合适的器官移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社会各界积极推动器官捐献,促进器官移植的发展。作为一个积极参与器官捐献推广活动的志愿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促进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加强宣传是促进器官捐献的关键措施之一。事实上,许多人对器官移植缺乏了解,并存在着对手术的恐惧和对捐献后遗体的担忧。因此,宣传工作至关重要。作为志愿者,我积极参与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我们利用社交媒体、公共场所的展板和宣传册等方式,向人们普及相关知识,解答他们的疑问,以期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过程。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我发现,许多人对器官捐献抱有积极的态度,只是因为缺乏了解而犹豫不决。因此,加强宣传对于推动器官捐献至关重要。
其次,加强法律保障也是促进器官捐献的重要手段。由于器官移植涉及到人体,因此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持和规范。我注意到,我所参与的宣传活动中,许多人对器官移植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也不知道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因此,我们积极向人们介绍有关法律和政策。同时,也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倡导制定更全面、完善的器官移植相关法律,以进一步保障器官捐献者和受助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努力的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法律对于推动器官捐献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推广当中来。
另外,促进器官捐献还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支持。器官移植手术需要高度的专业技术和配合,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参与至关重要。通过我参与的一些座谈会和交流活动,我了解到很多医务人员对于器官移植非常支持,并愿意积极参与其中。然而,他们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手术技术的提升和组织协调等。因此,作为志愿者,我积极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包括组织培训班和座谈会,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以期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最后,个人参与也是促进器官捐献的不可忽视的力量。作为一个志愿者,我自己也参与了器官捐献,捐献了自己的角膜。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行动,但我深信每个人的努力都是对推动器官捐献的一种贡献。我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他人传递了器官捐献的正能量,并鼓励他们加入到这个伟大的事业中来。而作为一名捐献者,我也切身体会到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和价值,因为我的角膜将帮助别人重获明亮的视力。这种个人参与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它不仅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还可以为整个社会带来积极的变化。
总之,通过参与促进器官捐献的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宣传、法律、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支持和个人参与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器官供应的充足,让更多的患者得以重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促进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为推动器官移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是指身故后仍然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等人体器官。
第三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本市鼓励捐献人体器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捐献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给予支持。
分配和利用捐献的人体器官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民政、交通、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第五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宣传,促进形成有利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红十字会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的科学知识,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市红十字会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八条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捐献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第九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在红十字会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人员中选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并具有相应的沟通协调能力。
市红十字会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进行培训,统一登记注册,颁发证件,并对其开展业务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咨询、信息报送,与具有捐献意愿的人员及其亲属沟通交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活动。
第十一条本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科学知识,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捐献意愿登记后,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第十五条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第十六条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信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第四章权利保障
第十八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和捐献者的捐献意愿、捐献行为、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
第十九条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对捐献者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尊重捐献者的尊严。
第二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红十字会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应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亲属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务人员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捐献及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市红十字会应当将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信息、完成捐献的信息和相关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关器官获取、器官移植等信息及时报告市红十字会。
第二十七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红十字会、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与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第二十八条市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司法部门举报涉及人体器官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亲属之间捐献活体器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捐献信息应当纳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捐献人体角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捐献意愿表达人在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同时,表达捐献遗体意愿的,红十字会应当一并办理捐献遗体登记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七
亲爱的朋友们: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州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的号召,在全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倡议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让居民朋友了解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器官自愿无偿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遗体来源的稀缺已成为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由于供体不足,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器官捐献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为此,我们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从而推动“捐遗”工作健康发展。
阿克陶县红十字会向我县居民发起倡议: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士,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积极投身于器官捐献事业中来,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器官在他人身上重生!同时也衷心希望,捐献者亲属乃至全社会理解与支持捐献器官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器官捐献申请书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意识的提高,器官捐献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关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我积极参与了促进器官捐献的活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于促进器官捐献的看法以及在过程中所收获的感悟。
首先,我深刻意识到促进器官捐献需要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我参与的活动中,我们通过举办讲座、制作宣传海报和发布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器官捐献的意义和重要性。我发现,尽管有些人对器官捐献理念持有积极态度,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存在误解和疑虑。因此,我们需要以科学、客观的态度向大众传达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并且愿意主动参与其中。例如,我们向公众解释了器官捐献的法律制度、捐献流程以及对捐献者和接受者的安全保障措施,以消除他们的疑虑,提高他们对器官捐献的信心。
其次,我深感组织者在促进器官捐献中的重要作用。在活动中,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器官捐献讲座、义诊和宣传活动。这些活动的成功与否往往与组织者的能力密切相关。我亲眼目睹了一些优秀的组织者的工作,他们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使活动达到最佳效果。他们还使参与者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意愿。作为一名志愿者,我通过与这些组织者的互动和合作学到了很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在促进器官捐献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作为一个组织者,我们需要充满激情和耐心,善于调动资源和团队精神,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
另外,我认为促进器官捐献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和社会需求,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制度和捐献者家属的相关待遇。社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各方资源,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宣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观念。个人作为公民应该自觉守法、积极参与器官捐献事业。在我参与的活动中,我看到了不少政府部门、医院和志愿者团队的积极贡献。这让我深信只有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发力,器官捐献才能得以持续进步和发展。
最后,促进器官捐献需要教育和舆论的支持。教育不仅包括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还应该加大对医学院校和相关专业的器官捐献教育力度。通过开设相关课程、推广相关教材等方式,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养,提高他们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支持。而舆论的支持则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知名人士的发声以及社交网络的传播等方式。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深入发展。在我参与的活动中,我亲身体会到了教育和舆论的重要性。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成功地教育了大量的人群,改变了他们对器官捐献的看法,并且通过积极的舆论引导,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器官捐献事业中来。
综上所述,促进器官捐献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者的智慧和努力、政府及社会的支持以及教育和舆论的引导。在我参与的过程中,我通过亲身经历和见证,深刻体会到了这些因素的重要性。我相信,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促进器官捐献的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进展,为更多的生命带来希望和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