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指纹鉴定申请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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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一
____涉嫌____一案,我所接受____的委托指派____律师为本案被告人____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____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____曾于____年因____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二
住址:杭州市西湖区湖畔花园
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法对(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书写作出鉴定。
2、请求贵院依法对(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签名处的指纹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捺作出鉴定。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指印也不是申请人所捺,即“李平”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他人摹仿、伪造。
鉴于,本案鉴定涉及对关键事实的认定,为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提出上述鉴定申请。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三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陈纪旺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原告姜_春诉被告应_语、陈_、陈_璋、陈_康、陈_芝、陈_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_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监护人:
被申请人:滨州市优抚医院,负责人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日xx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滨州市优抚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申请人:
日期: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五
致: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法院
第四项:刘久军拒绝手术治疗导致病情扩大的损失大小进行鉴定;
鉴定中需原告刘久军提供以下资料入院到出院时医学检查光学影像片,如x片、ct片,若没有,申请人愿意承担费用为刘久军照ct片。另申请人要求鉴定人员系普外科医学专家,石柱县的医学专家应予回避。
因为刘久军拒绝治疗加重损失后果,若患者目前确实存在髋关节僵硬,具备全髋关节置换的手术指针,也应在髋关节手术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盖章):2011年7月29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六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内踝骨骨折构成的残疾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_____________分。申请人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进入东加油站。右转道行驶的.出租车车速过快。发生碰撞后。致使申请人腿部内踝骨骨折。其损害程度已经达到伤残状况,现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七
申请事项
申请评估位于弓长岭区安平街安铁委的房屋总价(建筑面积90.01平方米;建筑结构:砖木)
事实与理由
辽阳市正一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依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第一,弓长岭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估价分户报告单评估价格偏低且评估单价依据不明;第二,没有现场调查:没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逐项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资产现状进行勘察,了解资产使用情况;第三,没有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土地使用权清查评估明细表。;第四,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主要用于:加工场、汽车服务站;第五,估价机构没有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特此,申请辽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委员会重新鉴定。
此致
辽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委员会
申请人:
__年12月21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八
2,实际使用中的相同概率(以取得完整指纹为前提)令人满意
3,测量方便快捷,分析灵活度高、成本较低
贝迪永在19郁郁而终,同年身体参数法在法国被停用――苏格兰场则早在19即废除身体参数法、瑞士和美德也分别在1902、1903和19开始使用指纹鉴定法。
一战结束之后,指纹鉴定法已被大部分国家采用,逐步发展并沿用至今。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九
指纹鉴定机构
指纹鉴定技术利用人类指纹稳定性和独特性的生理特征,将其作为人们的一种“活的身份证”,更因指纹具有的不可替代性,使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鉴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且随着图像处理_模式识别方法的发展和指纹传感器技术的日臻成熟,指纹鉴定方法在金融、公安、门禁、户籍管理等领域都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以下是指纹鉴定机构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
榆林市榆阳区公安局麻河梁派出所:
我叫郭斌斌,男,汉族,1984年8月29日出生,神木县大保当镇人。是开大车的司机,开车有十多年。是名老司机。
20xx年4月25日上午,申请人在榆林市麻河梁开车的途中,被开陕ka7281车辆的司机姚喜喜用铁锹凶器称申请人不注意故意砸在头部,致使申请人头部严重受伤,血流不止,申请人当时头昏眼花,此时凶手姚喜喜第二次用铁锹又一次砸向申请人头部,申请人下意识一躲,砸在申请人的肩部,将肩部砸伤。申请人被打伤后意识不清,头部受伤严重。现申请人仍头痛头昏,心慌心跳,恶心呕吐,无进食欲望,看东西模糊不清。凶手属故意杀人未遂,而申请人所受之伤伤在人最重要的.头部,同时心脏检查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申请人之伤已造成后遗症,也构成了伤残。故申请人书面向贵所提出申请,希贵所对申请人之伤进行鉴定。联系电话:1502962929215399293077.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4月29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一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
提出以下鉴定申请:
鉴定标的:
方是民创作的《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中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
及刘子华评价的部分内容。
鉴定内容:
1.爱因斯坦是否评价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论文。
2.除《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文外,西方科学著作(欧洲、美国的科学著
作)是否提及刘子华。
3.西方天文学家(欧洲、美国的天文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华有无
学术评价;若有,则为何评价。
推荐鉴定机构: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需要鉴定的理由:
一.《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中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
华评价的部分内容是诉争事实,该《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部分内容是否有事
实依据,需要权威机构予以评判。
二.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华评价的诉争事实历史久远、
涉及外国文献,难以通过当事人举证查清。
例如:若不进行鉴定,那么,为支持“没有几个西方人听说过这位‘中国的
哥白尼’,也没有任何一部西方科学著作会提到这位来自中国的江湖术士”事实,
莫非要将全部“西方科学著作”提交?
可见,若不对外委托鉴定,则人民法院难以高效地、权威地、全面地认定诉
争事实。
三.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是适格的鉴定机
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五条规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
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因对“八卦宇宙论”及其作者的历史评价属于自然科学史范畴,所以,中国
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是最适格的鉴定机构;而对“八卦宇宙论”及其作者的
历史评价也涉及天文学研究领域,因此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也应对相应鉴定内
容予以评价。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望人民
法院同意上列鉴定申请。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彭剑。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二
指纹鉴定技术利用人类指纹稳定性和独特性的生理特征,将其作为人们的一种“活的身份证”,更因指纹具有的不可替代性,使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鉴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且随着图像处理_模式识别方法的发展和指纹传感器技术的日臻成熟,指纹鉴定方法在金融、公安、门禁、户籍管理等领域都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20年的工作经验使他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指纹永远也不会与另一个人的相同,而且纹样终生不变,即使手指受伤(比如被开水烫伤),指纹也能完全恢复。赫谢尔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立即致函监狱总监,建议使用这一方法。然而后者将此视为疯人呓语。差不多在同一时期,一位叫亨利·福尔兹的苏格兰医生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但最终确定指纹能绝对准确地鉴别一个人这一事实的,是英国学者弗朗西斯·高尔顿。
1888年伦敦发生了系列谋杀案,令市民恐慌不安。但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所在地)掌握的只是一些对嫌疑犯外表的简单描述、少得可怜的特征和传统的演绎推理法。正好在这时,高尔顿先生连续采集了数千人的指纹并加以分析研究。尽管那个杀人犯终未被捉到,但对数千人指纹的研究使他确信:人的指纹共有四个基本类型,其余的均由此衍生,由此也奠定了指纹分类法的基矗高尔顿得出的十个手指指纹重样的可能性的比例是1:640亿,因此实际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人有一样的指纹这种情况。当时,这一发现引起轰动。苏格兰场据此破获了数百件悬案。于是从1900年开始指纹鉴定术成为伦敦警-察破案的正式方法。1911年,采用指纹鉴定方法抓获了达·芬奇一幅名画的偷窃者。随后,其他国家的警-察系统也开始使用这一方法,直至今天。
指纹,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手指上的纹路。德英语里的指纹一词,分别是fingerprint和fingerabdruck——拆词来看,print和abdruck都含有“印下”之意。这便是对指纹鉴定最契合的定义:将手指上的特征印下。
当代刑侦对指纹的定义较为宽泛:不仅是五指末端的环状纹路被定义为指纹,包括手掌面的指节纹和掌纹也归在指纹鉴定的范畴。
加尔顿撰写《the fingerprint》(1892)一书宣扬他的指纹理论,其中首次提到“特征点比照”这个名词,并通过数学统计的方法计算出指纹相同的概率为六百四十亿分之一。
这个数学统计的方法是有缺陷的,他将起始条件理想化了——我们拿到的必须是完整的二维平面指纹拓印,并且必须去验证每一个特征点。但即使如此,在现实中,虽然指纹相同的概率因为种种原因而降低了,我们也还是能够通过指纹的比对来指认罪犯的——按照目前世界的人口总数和区域差别的限制,我们还是能够相当自信地宣称:
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指纹都是不同的。
第一个留意人类个体指纹区别的到底是谁?这点到现在已经无法考证了。在引言中我们提到加尔顿和乌策提齐,这是两个在指纹鉴定史上值得被大家记住的名字。科学史上的许多发现都具有无法解释的巧合性,正如晶体缺陷便是在1930年由欧罗万(egon orowan)、泰勒()及珀兰利(michael polanyi)三人通过各自的独立研究所发现,指纹鉴定则是在1892年由加尔顿和乌策提齐发现。在指纹鉴定法没被发现之前,欧美在人身识别上采用贝迪永人体测量法,此种系统在1879至1880年间由法国人阿尔丰瑟•贝迪永(alphonse bertillon)所发明,其依据是来自于一些解剖学上的既成事实:贝迪永将之归结为十一个身体参数,并由其研究得到以下三个引论:
1, 人的身体参数在二十岁之后便基本保持不变
2, 越多的参数量符合意味着越高的匹配度
3, 测量并登记身体参数便可对人类个体进行准确的识别
贝迪永所归结的十一个身体参数为:身高、臂展、坐高、头长、头宽、右耳长、颧骨宽、左脚长、左中指长、左小指长,左下臂长。
贝迪永宣称此法找到两个身体参数完全一样的概率为约二十万分之一,这个误差在当时的人口和交通条件下进行嫌疑人识别是完全可行的。
指纹鉴定 - 优点
2, 实际使用中的相同概率(以取得完整指纹为前提)令人满意
3, 测量方便快捷,分析灵活度高、成本较低
贝迪永在1914年郁郁而终,同年身体参数法在法国被停用——苏格兰场则早在1901年即废除身体参数法、瑞士和美德也分别在1902、1903和1906年开始使用指纹鉴定法。
一战结束之后,指纹鉴定法已被大部分国家采用,逐步发展并沿用至今。
指纹鉴定 - 方法
指纹终生不变,人各不同,是世界上公认的也是最重要的个体特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探和保密工作之中。我国古代就在文契上使用指印,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指印的国家。任何罪犯都有可能在犯罪现场留下指樱手掌上的皮肤不断分泌汗液,即便看起来很干净的手,当与其他物体表面接触也能留下汗垢指樱为了顺利地取得指纹,人们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种能够增强指纹显影的方法。在日常刑务中最常用到的,则是粉末显影法、碘(烟)熏显影法、502显影法和硝酸银显影法这四种。
物理显影法
1、粉末显影法
粉末显影法是由英格兰警方在1905年所研制出来的,它利用了手指分泌物同微小粉末之间的静电吸附作用——根据这种机理我们可以得知,此方法对新鲜指纹的显影作用要强于陈旧指纹:手指分泌物经过挥发扩散,其接触面残余量会变得越来越少,到达一个极限值之后,粉末显影法将不再生效。
同理可推知,如果接触面本身易于吸收手指分泌物(如某些特殊的有机质表面),粉末显影法将会更快失效。
常有的粉末显影物质如石墨细粉、磁性粉末、染色粉末、有机粉末、荧光粉末及热塑性粉末等,其最佳颗粒显影直径范围不尽相同,适用的环境也随之不同。
2、碘(烟)熏显影法
碘(烟)熏显影法也在剧集中大量地被采用——大家一定都还记得,很多时候证物都被放进一只封闭的有机玻璃箱(并不是我知道这个箱子是有机玻璃箱,而是根据剧集里的玻璃表观特征给出的判断:如果这箱子是石英玻璃甚至刚玉玻璃,当然就更好些)里,然后通入一种白色的烟雾,指纹就随之慢慢显现出来。
碘熏法是实际应用中十分常见的'一种方法,其主要是利用碘单质易低温升华的特点,制造出颗粒气氛,而手指分泌物中的有机油脂成分和汗垢等会与碘蒸气中的微小颗粒产生粘附作用。此方法最常用于纸张、浅色较光滑墙壁、木制或竹制家具等接触面材质上的指纹显影。
在碘熏法的基础上发展出烟熏法,所用的显影物质不再是单质碘,而是使用诸如松香、樟脑、硝化纤维、特种蜡烛、煤油、金属镁、四氯化钛等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来显影。
粉末显影法和碘(烟)熏显影法所用的原理相同,是利用了细小颗粒和手指分泌物之间的吸附作用。这两种方法不改变指纹物质的化学性质,故称之为物理显影法。
化学显影法
1、硝酸银显影法几乎和指纹鉴定法同时产生(1891):一个常识,汗液中含有盐分——这意味着手指分泌物中含有氯离子,其可在水溶液中和一价银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这些沉淀在阳光或紫外线等强光的照射之下很快分解为氯气和棕黑色的银粉,并借此显现指纹。在显影过程中,纹线之间的区域也因溶液作用而逐渐变深,对比效果渐渐丧失。因此,必须控制好光照强度和显影时间,以避免过度反应。古德和莫里斯尝试用甲醇来代替水作为溶剂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硝酸银显影法的致命缺点是:在潮湿接触面上,氯离子极易发生扩散,从而导致显影过程失效。
2、502显影法是化学显影法中的后起之秀,此法在1978年由日本警方首次采纳,八二年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目前流行的熏显法为加湿、加湿加温及真空熏显(加温及加湿的缺点在于,在液态情况下(即使是小液滴),由于扩散等原因,手指分泌物易与接触面分离;加温同样导致扩散速度加快——这就间接降低了鉴定灵敏度)等。502即我们通常所用的502胶,其主要成分是阿尔法氰基丙烯酸乙酯,并有少量苯二酚及二氧化硫等阻聚剂。502胶中的有机单体能够在水及弱碱的作用下发生阴离子型聚合并生成固体聚合物,从而实现指纹显影。其优点为反应易于控制,基本不发生扩散干扰,检验成本低,灵敏度较高;缺点是502胶的挥发物具有毒性,长期在此气氛中进行鉴定工作对警务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
光学显影法
光学显影法主要分为三种:普通光线法、紫外线法以及新兴的激光法。
1、普通光线法,主要是利用日光、镁光灯、蓝光灯甚至可调波长光源来照射可能存在潜在指纹的证物。由于手指分泌物的附着,接触物表面会形成凹凸不平的区域,通过适当调整入射光的属性(光强、波长、入射角等),便可由反射光的回馈情况来确定潜在指纹,并拍照留存以便深入分析。
2、紫外线法,是利用了手指分泌物经过荧光试剂处理(一般是荧光喷雾:其主要成分可以是蒽粉、硫化锌、曙红、8-羟基喹啉、邻氨基苯甲酸等;若非陈旧指纹,甚至直接使用紫外线(或激光)照射即可产生荧光现象)之后,能在紫外线的激发之下发出荧光的特性。该方法应用极为普遍,在各类影视作品或小说中也常被提及——大家所熟悉的一幕:警务人员在对现场的某面墙壁进行喷雾处理之后,光上灯,再拉上房间里的窗帘;然后,打开一盏紫外线灯,原本看不到的指纹,就以荧光的形式显现出来了。
3、激光法,是利用了激光光能强的特点:即使残余的手指分泌物的量十分少,也能够被激光激发并发出荧光。因此,激光法常常被用在针对陈旧指纹的显影上: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美国联邦调查局利用此法成功对一枚残留了四十余年的潜在指纹进行了显影。激光法自八十年代初开始实际应用之后,取得了大量惊人的成就。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将激光法与化学显影法结合起来使用,以让显影所需的手指分泌物下限大大降低,从而提高现场指纹的采集成功率,针对特殊疑难指纹(过于陈旧的指纹、被“污染”过的指纹、重叠指纹等)的分析也成为了可能。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xxx,男,侗族,1973年7月24日生,贵*省凯里市人,住址:贵*省岑巩县羊桥乡两河村两河组。系死者的父亲。
申请人:xxx,女,汉族,1971年7月2日生,住址:贵*省岑巩县羊桥乡两河村两河组。系死者母亲。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鉴定机构对死者舒*红的身体进行尸体检验,确定死者的死因。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的`女儿于20xx年10月29日在贵*省人民医院进行心脏修复手术,手术完成后,医院安排舒*红(死者)在重症监护室观察了三天,主治医生认为已经脱离危险,就安排申请人把女儿就转入普通病房,于20xx年11月18日(转入普通病房的第十天)在医院死亡。医院出示的死亡原因为:死者为右肺感染而死亡。申请人对医院的医生的行为和不负责任的态度严重不满,为了查明事实,还原案件真相,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xx年三月八日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四
1、粉末显影法
粉末显影法是由英格兰警方在19所研制出来的,它利用了手指分泌物同微小粉末之间的静电吸附作用――根据这种机理我们可以得知,此方法对新鲜指纹的显影作用要强于陈旧指纹:手指分泌物经过挥发扩散,其接触面残余量会变得越来越少,到达一个极限值之后,粉末显影法将不再生效。
同理可推知,如果接触面本身易于吸收手指分泌物(如某些特殊的有机质表面),粉末显影法将会更快失效。
常有的粉末显影物质如石墨细粉、磁性粉末、染色粉末、有机粉末、荧光粉末及热塑性粉末等,其最佳颗粒显影直径范围不尽相同,适用的环境也随之不同。
2、碘(烟)熏显影法
碘(烟)熏显影法也在剧集中大量地被采用――大家一定都还记得,很多时候证物都被放进一只封闭的有机玻璃箱(并不是我知道这个箱子是有机玻璃箱,而是根据剧集里的玻璃表观特征给出的判断:如果这箱子是石英玻璃甚至刚玉玻璃,当然就更好些)里,然后通入一种白色的烟雾,指纹就随之慢慢显现出来。
碘熏法是实际应用中十分常见的一种方法,其主要是利用碘单质易低温升华的特点,制造出颗粒气氛,而手指分泌物中的有机油脂成分和汗垢等会与碘蒸气中的微小颗粒产生粘附作用。此方法最常用于纸张、浅色较光滑墙壁、木制或竹制家具等接触面材质上的指纹显影。
在碘熏法的基础上发展出烟熏法,所用的显影物质不再是单质碘,而是使用诸如松香、樟脑、硝化纤维、特种蜡烛、煤油、金属镁、四氯化钛等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尘来显影。
粉末显影法和碘(烟)熏显影法所用的原理相同,是利用了细小颗粒和手指分泌物之间的吸附作用。这两种方法不改变指纹物质的化学性质,故称之为物理显影法。
化学显影法
1、硝酸银显影法几乎和指纹鉴定法同时产生(1891):一个常识,汗液中含有盐分――这意味着手指分泌物中含有氯离子,其可在水溶液中和一价银离子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银沉淀,这些沉淀在阳光或紫外线等强光的照射之下很快分解为氯气和棕黑色的银粉,并借此显现指纹。在显影过程中,纹线之间的区域也因溶液作用而逐渐变深,对比效果渐渐丧失。因此,必须控制好光照强度和显影时间,以避免过度反应。古德和莫里斯尝试用甲醇来代替水作为溶剂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硝酸银显影法的致命缺点是:在潮湿接触面上,氯离子极易发生扩散,从而导致显影过程失效。
2、502显影法是化学显影法中的后起之秀,此法在1978年由日本警方首次采纳,八二年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目前流行的熏显法为加湿、加湿加温及真空熏显(加温及加湿的缺点在于,在液态情况下(即使是小液滴),由于扩散等原因,手指分泌物易与接触面分离;加温同样导致扩散速度加快――这就间接降低了鉴定灵敏度)等。502即我们通常所用的502胶,其主要成分是阿尔法氰基丙烯酸乙酯,并有少量苯二酚及二氧化硫等阻聚剂。502胶中的有机单体能够在水及弱碱的作用下发生阴离子型聚合并生成固体聚合物,从而实现指纹显影。其优点为反应易于控制,基本不发生扩散干扰,检验成本低,灵敏度较高;缺点是502胶的挥发物具有毒性,长期在此气氛中进行鉴定工作对警务人员的健康影响很大。
光学显影法
光学显影法主要分为三种:普通光线法、紫外线法以及新兴的激光法。
1、普通光线法,主要是利用日光、镁光灯、蓝光灯甚至可调波长光源来照射可能存在潜在指纹的证物。由于手指分泌物的附着,接触物表面会形成凹凸不平的区域,通过适当调整入射光的属性(光强、波长、入射角等),便可由反射光的回馈情况来确定潜在指纹,并拍照留存以便深入分析。
指纹鉴定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伤残鉴定以及确定申请人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胡某、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因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仍需要进一步的`治疗。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没有与粤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挂)方就伤残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请求贵院委托鉴定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以便确定赔偿数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