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案例13篇)
合同需要明确约定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合同的签订应当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强制和欺诈行为。想了解合同范文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不妨参考以下内容。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一
乙方(供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30%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整。)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3%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壹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20__年__月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二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__,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生效起组织产品的供应。
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领取完所购买的__为止。
1.购买数量:甲方向乙方采购__300担,其中每担人民币220元。共计人民币66000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付给乙方__所有款项,乙方负责保管__直至甲方领取完所购__。
1、__质量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时所送样品供应;物价的变化不影响所供应的__质量。
2、__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__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__退回。
以上__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__。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__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次数进行人民币200元至元不等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署: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__.__签约时间20__.__.__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三
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眷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盔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5)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5)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5)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60)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____年1月1日开始到20____年12月31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付款方式:______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后,下月____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桶装水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订立本合同。
送水地点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厂区及下属单位;
1、桶装水产地为
2、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集装箱卡车运输
3、运输途径:从水厂内装车直接抵达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进行中转、卸车。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用提供的桶装水,并保证饮用水水质标准且包装完整外观干净清洁,内壁无杂质,水质清澈,口感良好,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凡是乙方中途掺假,水质变质或擅自更换其他水源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乙方向甲方做出相应赔偿。
1、在履行合同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用水需求,乙方每天需饮用桶装水200至300桶,具体数量甲方提前一天以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
2、乙方必须在甲方需提供送水服务时,保证甲方不缺水,除自然因素(地震、山洪等)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货物或送达的桶装水数量不够质量不达标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货款进行拒付。
3、乙方向甲方交纳2万元保证金,防止乙方提供不合格水或因水质引起甲方员工腹泻、呕吐等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交纳的2万元保证金全部扣除,如保证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4、乙方销售给甲方的桶装水,必须在送水员送达时经双方经手检查,签字认可,开封使用后,出现的杂质及悬浮物,甲方不给予签字验收,由乙方免费更换至合格产品。
5、乙方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水桶,确保甲方更换用水方便及时,甲方必须保证水桶干净完好,如甲方不慎损坏水桶,甲方将按照每只桶30元向乙方赔偿。
1、水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桶(含税普通发票到厂),最终结算以送水清单为依据。
2、水费结算方式:每月月初以送水清单对上月核对结算,凡一方送货清单不全的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1、本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厂区,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六
(以下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节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2节交货价格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3节交货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4节质量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七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货币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或型号
质量要求
数量
单价
总价
金额总计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必须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____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后,下月____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八
乙方(供货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本合同金额包含制作、运输及税费________。
1、完工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完成。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整;
2、付款条件及方式:乙方安装完成__日内,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无异议当日即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________(定金相应冲抵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将严格参照各货品厂家保修条例,全程上门服务。工程交货验收后壹年内免费。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保修期满后,本公司可继续供给维修和系统服务,并根据具体情景收取成本费用。下例情景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九
乙方: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十
需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425硅酸盐散装水泥(海螺牌白马山水泥)
技术指标:符合国标4.25号水泥标准。
二、合同期限: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在本合同期届满,新合同未签订前,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供应水泥一个月。
三、数量:
每月约500吨,乙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需提前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四、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五、取样、化验及计量:
1、取样:交货后甲方在乙方司机见证下取样。
2、化验:以甲方化验室检验结果为准。
3、计量:以甲方电子磅计量为准,如有误差,须双方协商解决。
六、价格:
采购单价的确定:为海螺水泥厂出厂单价+运费29元/吨(包含税),如水泥出厂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海螺水泥厂书面调价通知,双方协商确定。
七、结算和付款:
1、当月23日至次月22日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于次月23~30日核对实际过磅数,根据每车检测结果计算总货款。
2、每月10日前付上批次货款不少于60%。
3、先开具发票后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由国税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八、货物运输:
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倘若由此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其它约定:
1、乙方送货车辆在甲方厂区,接受甲方管理。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卸货,不向乙方及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支付费用。
十、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十一
(1996年7月9日^v^、^v^令第53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v^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v^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v^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v^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六条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 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v^会同^v^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 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v^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v^颁发批准文件。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v^备案。
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v^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由^v^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 附 则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十二
乙方(供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30%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____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整。)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3%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壹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__年__月__日
桶装水采购供应合同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名称:_________玉米
2.品种:_________%水分新粮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计量单位:_______吨。
5.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1.包装材料及规格:麻袋_________;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_________(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