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潜水作业安全协议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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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现为甲方员工,在甲方担任一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甲方在乙方正式上工前已对乙方进行了完全的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也明知了的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项、及其他安全生产措施。
2、在工作当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在工作当中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清除,若发现有未成年人在工作现场,应停止工作,将未成年人带至安全地带后再行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5、乙方在工作过程当中,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工厂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员工亲朋及员工子女在工厂陪待、留宿、逗留等须向工厂报告并经工厂批准,未经工厂批准,擅自滞留工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亲属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8、员工、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铁、木、枪械进入工厂。
9、员工亲朋、员工子女,不得在工厂内翻窗爬墙,不得在工厂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厂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进入工厂的生产车间。员工应当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员工子女滞留工厂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后果由员工及员工子女本人承担。
11、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职责。
12、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从合同,随劳动合同生效而生效,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损失,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职责条款的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监护人:因乙方 及其法定监护人(父亲) 向甲方和乙方班主任 老师反映 自幼患有“梦游症”;并在 年 月 日,该生无故犯病,手脚僵硬,全身发麻,两眼翻白。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及寄宿制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就乙方及其监护人强烈要求 走读及安全事宜订条约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 自幼患有“梦游症”;并在 年 月 日,该生无故犯病,手脚僵硬,全身发麻,两眼翻白。
第二条鉴于本协议
第一条陈述的相关情况,乙方 及其法定监护人(父亲) 多次强烈要求 不住校,需要走读,经甲方校务会研究决定,准许该生 走读,不住校。
第三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 走读期间在校外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由乙方监护人李子日查自行负责和承担,与甲方及班主任和任教老师无关。
第四条乙方在上课期间出现犯病引发的突发情况,班主任和任教老师向学校电话或口头报告,由学校通知乙方监护人 将 领回家处理;班主任、任教老师和学校尽到报告或通知义务(学校拨打监护人 打电话即视为甲方尽到了通知义务)后,班主任、任教老师和学校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走读期间,乙方在校内出现犯病引发的突发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含乙方监护人 电话不通、拒接电话或拒绝领回等引起的病情加重后果)由其监护人 负责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上课期间由于无故旷课、缺席、早退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其监护人 负责和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负责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三
随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作业场地
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 适用范围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设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维修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项目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使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给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往返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先咨询甲方,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规范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所有事故与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附《港口安全规定》
附件:
港口安全规定
凡进入港区范围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进出码头自觉出示证件。外来人员及车辆须办妥手续,方可进入港区,并自觉遵守《进出码头须知》。摩托车禁止进入码头区内。
二、未经许可,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港区,无关人员、车辆不得随意穿行现场生产作业范围内。
三、码头区内一律不准吸烟。严禁戴火种进入煤仓、堆场等危区。
四、一切外来车辆进入码头,必须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进入危区、堆场,必须戴牢火星熄灭器。
五、码头区内禁止自行车载人,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方停放。
六、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堆场、办公室和候工室等。
七、码头区内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弯口、交叉道口和妨碍装卸作业的地方,严禁抢越通过道口。
八、进入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跨越皮带机、钻皮带机底或坐卧道轨。
九、在距码头边沿1.5米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十、上岗作业前四小时内和工间不准喝酒。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出游,公司所属员工均采取公费制度,即统一出游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公司承担(携带家属经获准则免费)。
二、澄江二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组织单位承担保障参与者此次活动中行车、就餐及集体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的责任。
三、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如在此次活动中,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澄江二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九、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公司下设各部门所属员工)
年月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五
1、目的:
建立安全作业证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2、范围:
生产线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工程转化部、制造部
4、程序:
4、1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
凡是在本厂内从事化工操作、机械维修和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其它生产作业人员,在学徒期满或在期满开始试用人员,经车间、部门专门组织本工种技术考试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能按规程进行独立操作者,均应发放本厂《安全技术作业证》。
4、2各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从事化工生产操作的工人由制造部、技术部门考核。
从事机械维修的工人由工程部考核。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工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4、3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规定;工厂生产特点;工厂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防毒、急救常识等。
本车间生产特点,设备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岗位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等。
4、4安全作业证的签发和审批:
经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全部签发《安全技术作业证》,方可上岗位操作。
4、5安全作业证的使用与管理。
不得转借他人;
不得在证上乱写乱画;
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补发需交工本费。
上班时必须持证上岗,方在规定的地方,违者按本厂规定给以罚款。
安技及检查人员查岗时,需持证人员出示作业证交检查人员查验,不得无理纠缠,违者按员工守则处罚。
工种变动后需按规定重新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将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证。
如有违章和事故由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记入作业证。
有安全先进事迹和抢救事故有功者除给以奖励外另将事迹记入作业证内。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六
随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作业场地
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适用范围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设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维修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项目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使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给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往返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先咨询甲方,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规范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所有事故与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为“xx博览会(以下简称:展会)”指定主承建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搭建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指定施工项目。本着友好合作、共信共利,和保证展会顺利进行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展会个人施工安全职责,达成以下协议:
三、甲方为乙方没有购保的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展期,50万最大保额),其购保费用由双方商议后,经过适宜方式解决;在甲方告知乙方需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情景下,乙方代表单方面未向甲方供给全面的购保人员准确身份证信息,或决定不为施工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人员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伤害,乙方承担所有所以造成的职责,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五、如产生医疗和救治费用和后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经过法律
等程序,解决问题;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______)》,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建集团专利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部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住建部、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法规和操作规程。
二、乙方用电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乙方对“临时用电设施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负责安全管理。
三、甲、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取用点以下(不含取用点)由乙方负责。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电源设施,否则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甲方负责电源取用点设施的检查、维修,使之处于安全状态。未经总包机电部批准,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为其它单位提供电源,私自为外单位提供电源的,承担一切相应的后果,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000~10000元。
五、乙方应指定不少于2名有资格的电工,并将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备案,用于现场临时用电的电气作业。电工应服从甲方领导,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六、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正确地从双方确定的取用点引出电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毁坏取用点。
七、乙方电器容量不得超过取用点容量规定值,如因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应保证下级用电设备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保证出现故障时,乙方所有的开关首先动作。若致使甲方开关动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护装置,并可视情节轻重,停止送电和给予20________~5000元经济处罚。
八、乙方如从指定的电源取用点以外用电发生事故,其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电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______)》要求。操作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进行模拟检测并记录存档;每月(雨季、潮湿及危险场所每周进行一次)表测动作时间及电流记录(样表见后附二),并向甲方递交存档。
十、乙方自备的配电箱、开关箱、用电机具(设备)、电缆电线均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宜家工地现场业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负责全面管理维护。
十一、各级检查中对乙方用电违章或隐患等进行处理时,所罚款项、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保证安全用电工作中不影响甲方的安全达标活动。
十三、甲方对乙方用电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隐患与违章较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送电处理,乙方应在一周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四、事故处理遵照本协议所签订的条款执行。属于谁的责任由谁负责向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十五、本协议未尽适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六、补充条款:
1、乙方每天安排专人专职进行沿敷设电缆检查维护、维修,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
2、乙方临电电工入场必须持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书。
5、乙方用电必须计量,由甲方机电部、安保部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提供现场用电。
8、乙方入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现场临时用电押金伍仟元整,该押金直至你单位退场时归还,电费为1.5元/度。
9、乙双方应在临时用电设施移交单中明确电源取用点部位、数量、类型等,取用点由甲方负责。电缆敷设、悬挂必须明显电缆标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报当月用电量,必须报甲方监督核实,每月25日之前缴纳电费,甲方提供收据,如果未交当月的电费,甲方有权停电并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盖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盖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盖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纪律和防火细则:
1、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2、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4、 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或往上乱抛杂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非使用工种不准随便动用。
6、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 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9、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11、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12、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13、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14、电焊烧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作业。
15、严禁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准私自接驳电源。
16、厂区内严禁吸烟。
17、文明施工,不随意毁坏甲方的消火管等财物。
18、严禁乱倒垃圾杂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中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其入厂。
2、乙方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毁坏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须及时恢复原状,因毁坏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甲方: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的作业安全、顺利进行,依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管理项目实际状况,有效维护管理项目施工作业环境与秩序,个性制定本协议书。
1施工及生产作业进场前
1.2乙方须指定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施工作业开始前提交予甲方,以便于及时联系与沟通:
乙方单位负责人:电话:
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电话:
1.6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前往甲方指定部门办理有关进场之各项手续,并提交相关各类文件资料,签署本安全协议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场。
2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2.1负责向乙方传达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规定等及甲方安全管理要求;
2.2负责收存各施工作业单位所带给的各种必要的施工及安全文件;
2.3负责定期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随时的检查,乙方应给予配合。
2.4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隐患或违反管理规定之行为等,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并应规定时限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6全面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3.1理解和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监督与检查;
3.9随时清理并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垃圾、废物废料及易燃物品;
3.12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合理计划限量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单独放置并设专人保管看护。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明火作业、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作业、材料切割等作业时,须严格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操作。
3.13严禁使用和存放易腐蚀、放射性物品与材料;
4高空施工作业职责
4.1乙方单位务必具备政府专门部门发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照与资质;
4.4乙方须制定专门的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高空作业方案与安全保障方
4.5按;
4.9在每次进行高空作业前,须有专门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严格的教
育、培训和要求,对作业现场状况、机械设备、工具等相关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交底;
4.15高空作业单位须对作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职责。
5其他
5.1本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承诺确保严格遵守;
5.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5.4如有必要,本协议书由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带给复印件进行备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盐城市华鑫高空建修防腐有限公司
为了搞好酒股份有限公司60米烟囱维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整顿。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区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 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地方法院判决。
五、乙方排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翁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为做好粮食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将粮食出库装卸作业发包给乙方,乙方对粮食出仓安全负全责。
(二)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督。
(三)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四)甲方负责对提货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进入乙方库区,必须先登记后进入,并交出火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库区,车辆及人员要听从库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损坏财物照价赔偿。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作业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制订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并指定现场安全责任人,否则不能进场作业。
(二)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工作。(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五)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八)乙方应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人身保险,员工装卸工作中如有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其它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潜水作业安全协议篇十四
甲方: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淮安市金龙运输有限公司淮阴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过驳车辆车号清单,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同时必须明确现场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佩戴袖标。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作业前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配齐必要的安全器具,在 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中临时使用吊车的,必须配备指挥人员,确保吊装安全。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地方法院判决。
五、乙方派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