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通用13篇)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合理、可行和可持续的。制定方案时要有预见性和创新性。方案是一种计划或行动的安排,能够帮助我们达到特定的目标。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资源和可行性等。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清晰的目标、详细的步骤和可操作的实施计划。在选择方案时,我们要权衡利弊,选择最佳的方案。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方案了吧。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方案中的步骤应该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一起来看看吧。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一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210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43元,合计253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43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另加税率13%。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二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0__年_月_日一20__年_月_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_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_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炭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四
乙方: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0xx年x月x日一20xx年x月x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xxxx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xxxxxx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炭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五
甲方:
乙方:
一、签订时间:交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包头。
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
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
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六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辖区大气质量,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银川市清洁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工作原则,建设高标准清洁煤配送中心,实现清洁煤定点供应、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确保高质量清洁煤不断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全封闭式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规模和数量以适合区域内用煤需求为宜。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承建。经营户在取得合法用地、环保、规划等手续后,按照本方案制定标准,自行投资建设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所有工序在降尘措施下进行。
(三)严把标准、减少污染、公平竞争。本方案印发后建成的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与已通过中标建设的4家配送中心进行市场竞争。已建成投运配送中心不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一)建设要求。
1.配送中心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集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2.配送中心必须通过环保评估、消防验收,证照办理齐全,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环保、消防、安全、质量等工作制度。
3.配送中心需设置储存区、加工区、交易区、装卸区,所有加工和配送均在全封闭场所内进行,根据面积配备不少于2台通风除尘机。
4.配送中心储煤场屋顶安装喷淋洒水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每天喷淋洒水不少于2次,高温天气或特殊天气适当调整增加喷水频次。
5.配送中心要严格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烟火,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6.配送中心内部及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台,排水沉淀设施,配备冲洗设备及保洁人员,确保进出车辆清洁、无煤尘密闭运输。
7.配送中心进出口需设置密闭设备(如电动升降门或者防尘门帘等),杜绝装卸期间煤尘外扬。
8.配送中心应配备满足供应要求的封闭清洁煤配送车辆。
9.配送中心场地周边应进行植被绿化,确保场区环境优美。
10.配送中心销售清洁煤需使用塑料袋、牛皮纸袋、编织袋、纸质包装箱、木质箱等包装物进行包装销售。
11.配送中心必须制定和悬挂《清洁煤配送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库区管理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防尘污染制度》《清洁煤配送中心进货查验及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等制度。
12.配送中心实行标志标识“四统一”管理制度,既:统一门牌、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制度。
中心门牌: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牌子,样式为:竖挂式铜质黄底黑字。
车辆规定:根据配送中心经营规模和配送量自行选择封闭式车辆。
包装标识:洁净煤使用塑料袋、牛皮纸袋、编织袋等统一封装。包装标识标明单位名称、销售地址、联系电话、举报电话、产品名称、净重量、质量指标。
规章制度:根据场地自定悬挂规章制度牌,要求大小统一、白底黑字、简洁直观、美观大方。
(二)煤质标准。
为确保配送中心工作如期完成,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任副组长,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配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问题督办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按照法定职责履行好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一)准备阶段。对照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标准,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确定配送中心建设数量、建设位置、建设面积、供应能力、工作进度、建设完成时间等,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将建设方案报送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0日
(二)施工阶段。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要严格按照配送中心建设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完成建设工作,随时监督检查建设施工情况和进度,协调处理好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月29日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建设实施情况,由市场监管局汇总后向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送。
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
(三)验收阶段:9月初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建设标准对建成的配送中心进行验收。并将自验情况上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待银川市考核组进行全面验收。
完成时间:20xx年9月10日
(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做好配送中心选址,制定配送中心建设数量、建设位置、建设面积、供应能力、工作进度、建设完成时间。通过市场运作、企业自建方式,按照建设标准、建设要求完成辖区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任务。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全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方案及建设标准,负责配送中心建成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配送中心证照、进货销售台账,对配送中心所进煤炭按批进行抽检,确保清洁煤符合宁夏民用煤地方标准质量指标,严防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
(三)市生态环境局(蓝天办):在环评手续办理、环保设施建设上进行帮扶和指导;依法对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进行环保监督检查;蓝天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对建成的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进行自验和考评。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选址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市工信局及各乡镇:结合《灵武市20xx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只有营业执照,未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一律予以清理。
(六)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煤配送中心建成后营业执照发放工作。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整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主动作为,确保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我市清洁配配送中心建设工作任务。
(二)完善机制,协同共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马上办工作要求,履职尽责、协作配合,不降标准、不打折扣,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及推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并全力做好银川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情况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三)积极宣传,加快建设。加大煤炭粉尘污染危害和建设清洁煤配送中心作用的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和用煤企业积极主动使用洁净煤。支持和鼓励现有煤炭经营企业投资建设及推广清洁煤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八
1、今年春节过年放假高速免费车辆仍是行驶各类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主要是指三厢、两厢家用小轿车,以及越野车、商务车、小面包车等,还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3、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不发卡抬杆放行:据悉去年春节期间,所有免费高速公路都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大大节省了等待时间,提高出行效率,今年也不会例外。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中规定,20春节高速免费时间为2月7日0:00-2月13日24:00,共免费7天。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抗日纪念日这些节假日高速公路是不免费的!
高速免费时间信息:
2016春节高速免费信息:2016年春节是2月7日星期日。根据规定春节法定放假时间是初一到初三。调休7天。2月7日至2月13日放假,共放假7天。
2016清明节高速免费信息:2016年清明节是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二)补休。共三天。
2016年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
2016劳动节高速免费信息:2016年劳动节是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4月30日(星期六)公休调至5月2号(星期一),5月4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2016年劳动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
2016年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201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2016高速免费车型:
7坐(含7坐)以下载客车辆,以及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高速小贴士:
1.不发卡抬杆放行。据悉去年春节期间,所有免费高速公路都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大大节省了等待时间,提高出行效率,今年也不会例外。
2.免费通行的计费时间点,是看汽车出高速的时间点。也就是说,在非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的时候是免费时段,则属于免费通行;在免费时段进入高速公路,但出高速公路时是非免费时段,则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围。
3.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建议车主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避免因赶时间、超速行驶而引起安全事故,同时最大限度地享受免费政策。
4.上下高速免费如何判定:
据了解,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换言之,收费期间上高速公路,免费期间下高速公路,不会被收费。反过来,免费期间上高速,收费期间下高速,就要收费。
5.端午中秋高速仍收费:
以下节日期间,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期3天,不免费;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期2天,不免费。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九
摘要:信息化是提高铁路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和运输效率,保障运输安全,支撑神华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重载铁路的重要手段。
基于国内外先进数字铁路建设实践,结合大准铁路编组方式固定、运输需求稳定且以直达为主等运输组织模式特点,建议采取计划主导型运输组织模式,以运输组织计划为主导,严格按列车运行图和编组计划组织列车运行,日班计划由集团总部集中编制,消除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大准铁路;信息化;业务优化
0引言
神华准能大准铁路公司成立于6月6日,它的前身经历了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铁路筹备处、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部、神华西部铁路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五个阶段。
自11月起,负责准池铁路的生产运营管理工作。
所辖管的大准、准池两条铁路连接东西、南北相向,正线里程为448公里,运营里程为502公里。
通过大秦铁路和朔黄铁路两大运输通道直达沿海的港口码头,形成了强劲的运输能力,对保障神华集团乃至国家能源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运输组织模式优化
1.1采取计划主导型运输组织模式
基于国内外先进数字铁路建设实践,结合大准铁路编组方式固定、运输需求稳定且以直达为主等运输组织模式特点,建议采取计划主导型运输组织模式,以运输组织计划为主导,严格按列车运行图和编组计划组织列车运行,日班计划由集团总部集中编制,消除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统筹规划装卸设备、线路、机车、车辆等运力资源,实现资源运用的最优化。
计划主导型运输组织模式以货源、货流、车流、运能和运输统计数据为依据,运用系统规划的原理,编制流、线结合的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
列车运行图是列车运行组织的核心,各运输生产部门必须围绕列车运行图开展生产活动,完成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生产任务。
调度指挥的职责主要在于协调好各个运输生产部门之间的配合,维护列车运行秩序,保证实现按图行车。
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列车调度人员干预列车运行秩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事故、自然灾害、线路损坏、列车严重晚点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发生时),才根据事先约定,按照规定调整列车运行秩序。
在这种运输组织模式下,货车定点集结,列车按图行车,结点站之间的车流有良好的接续关系,列车编组顺序表记载了列车中货车及装载货物的相关内容。
大准铁路以服务内部产品运输为主,具有货源稳定、计划性强等特点,建议进一步推动资源运用和运输组织的职能分离,实现神华铁路运输组织的统一规划和指挥。
1.2计划主导型组织模式可行性分析
1.2.1社会可行性分析。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符合经济总量增长的需要。
神华集团的经济持续保持稳定增长,集团货物运输需求继续保持增长,货运总量不断提高,这就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满足运输总量的增加。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能够有效协调铁路运输内部各环节的生产组织,提高运力资源效率,在硬件设施不变的情况下,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符合神华产运销一体化的要求。
计划型组织模式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运输计划的兑现率,有利于提高运销能力,有助于煤矿、铁路、港口间的生产协调,对产运销一体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符合建设国际一流重载铁路的要求。
为实现国际一流重载铁路的目标,必需实现国际一流的铁路运输管理。
国际一流的铁路运输管理,必须要有一流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其核心是科学合理周密的计划。
计划性组织模式的核心,也是提供科学合理周密的计划,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1.2.2技术可行性分析。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通过优化运能资源的配置,使进一步缩短机车车辆的周转时间成为可能。
大准铁路科学发展,要求全面调整运输生产力布局,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的进一步推进,优化了运力资源配置,提高了机车车辆使用效率,改革了维修体制;通过合理布置车站、机务、车辆等运能资源,可以减少机车、车辆换挂等技术作业,进一步缩短机车车辆的周转时间。
利用计算机编制编组计划和运行图,为计划型运输计划的优化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
大准铁路运输比较简单,装车地集中在准格尔的几个矿区附近,卸车、转运地集中在几个码头、国铁的几个交界口、几个电厂附近,编组内容基本固定,编组计划非常简单,运能计划主要是运行图。
在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下,列车运行图以详尽的货源、货流调查资料和准确的运输统计分析数据、车流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系统规划的原理来编制确定,具有流线紧密结合的特点,质量良好的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的系统设计,达到了可直接执行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车站在日常工作中可直接组织按图行车。
因此,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下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的编制要求大大提高,不仅需要大量详尽的数据资料,也需要精密的系统规划分析。
计算机编制列车编组计划和运行图技术的发展运用,为运输计划的优化和调整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手段支持。
1.2.3经济可行性分析。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可以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采用计划型运输组织方式,可减少货车技术作业时间和集结时间,加快货车周转,压缩货车周转时间。
“实现按图行车”,有利于机车的规律运用,提高机车使用效率,可以大大节约运输成本。
为推进货运组织的集中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实现铁路货运的集约化经营,为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创造条件。
符合运销部门快速运输的要求,对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煤炭市场占有份额,对增加集团总体收益有着重要作用。
采用计划运输组织方式,实现按图行车,可提高货物运输正点率,加快货物送达速度,大大提高铁路货运质量,更好地为运销公司、用户服务,提高销售的信誉度,提升神华集团的形象。
1.3计划主导型组织模式经济效益分析。
铁路运输能力是神华有别于其他煤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神华集团最主要的基础板块之一,维系着集团产销渠道的畅通。
铁路运输业的性质决定了运输业本身经济效益的重要性远远小于其所创造的整体效益。
因此在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效益分析中要特别注重整体效益的分析。
1.3.1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经济效益的特点。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具有多种速度组合、大负荷、远辐射、高效益的.运输特性,拥有其他运输组织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相应地,其经济效益也有许多与技术特性相联系而区别于其他运输组织模式的鲜明特点,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宏观性: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应用于全公司路网,因而对其分析应着眼于全局,考察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注重效益宏观性。
区域性: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经济效益按点―轴扩散规律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实现了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加强区域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
间接性: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是通过它与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和交互作用来实现的,这其中有直接效益,也有间接效益,更多的是通过波及效应产生的间接效益。
长期性: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前期投资额巨大,要求配套设施多,因此其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通常有一个较长的滞后期,具有长期性特点。
1.3.2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经济效益分析。
相关运输线路因多运货物增加的正效益。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实施后,同一出发地和目的地的相关运输线路(如既有调度组织型铁路、公路甚至民航)上的大量货流将转移到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线路上。
因此其余的运输方式可以腾出能力增加货物运输,从而将增加整体经济效益。
从整体经济角度分析,该部分效益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其他组织模式直接获得的效益,二是所运各种货物为整体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
从调度型组织模式转变到计划型组织模式货运时间的节省。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实施,会使既有铁路上的很大一部分货流转移到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线路上来。
相对而言,这部分货流量在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线路上的旅行时间应少于在既有铁路上的旅行时间,由此运输时间的节省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这部分效益可以根据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列车与既有线调度型组织模式的列车全程运行时间的差值和转移的货运周转量计算。
2基于计划主导型组织模式的核心业务优化
大准铁路运输核心业务框架定义基于计划主导型运输组织模式和大准铁路自身特点,综合国内外铁路行业的先进业务分析模型,制定大准铁路目标业务框架。
本框架在打破铁路行业“车、机、工、电、辆、供电”传统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将大准铁路业务进行了整合,并对大准铁路运输板块在“战略规划、货运营销、运输组织、经营管理”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将数字铁路运输业务领域进行了划分。
2.1运输生产计划。
货物运输计划是铁路运输主要内容之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工作的基础,是集团整体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仅是编制列车运行图的基础,是计划型运输组织工作的前提,同时也是确定货运设备、货运机车车辆修造计划及货运运营支出计划的重要依据。
编制货物运输计划是为了更好地挖掘运输潜力、组织货物均衡运输、提高货运服务质量、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便利地运行。
2.1.1计划主导模式下运输组织过程。
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的组织过程分为四大部分:货源调查与预测,编制技术计划,编制日常计划和调整计划。
大准铁路的货源调查和预测工作,主要由运销公司承担,而且相对比较准确。
未来编制技术计划、日班计划及计划调整将逐步由集团总部集中负责。
2.1.2月度运输计划编制。
月度运输计划是铁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大准铁路的运输特点,在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下,月度运输计划应该作为产运销协同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月度货运计划中,建议突破国铁现有模式,加入销售对运输期限的要求,同时在技术计划中考虑这一因素。
针对大准铁路目前的技术计划编制现状以及大准铁路的路网建设情况,对于技术计划的编制工作建议增加车流径路调整计划,定义各分界站交接列车的调整方案,同时,增加货车备用车计划,在技术计划完成后,自动生成运输方案。
2.1.3日班计划编制。
运输日常计划是铁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保证年、月度计划任务的完成,依据运行图等基础技术文件编制。
在计划型运输组织模式下,日常计划是指导日常运输工作、保证合理运用技术设备的具体行动计划。
2.2运输生产作业。
铁路运输生产作业管理是执行层面的内容,包括日常运输管理、车站作业、机车作业、列车运行等和运输直接相关的具体业务活动。
本规划将重点从行车自动化、施工管理、调度命令管理、车站作业流程等方面对运输生产作业过程进行优化。
2.2.1行车自动化能力提升。
随着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在国内外的广泛应用和日趋成熟,建议未来在大准铁路进行推广和建设,以提升大准铁路行车自动化水平。
ctc系统目前已在我国铁路干线尤其是高铁线路,如武广高铁、京津城际、大秦线和胶济铁路上得到了应用。
朔黄铁路目前也已建成ctc系统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了ctc在无人值守及减员增效等方面的优势。
2.2.2施工管理流程优化。
大准铁路干线为货运重载铁路,具有列车轴重大、运输密度大和行车速度不高的特点。
铁路施工需要比较充分的天窗封锁时间,需要限制列车行驶速度,对运输效率和行车秩序有所影响。
大准铁路目前主要采取固定天窗、集中施工的方式,部分铁路子分公司已经实现了施工计划和其他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
通过对施工计划内容的优化,使运输生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现场劳动强度有所降低,施工管理更加精细化、准确化。
2.2.3调度命令管理优化。
铁路行车工作遵照集中指挥、统一领导、逐级负责的原则,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系统采用了数据字典选项方式来解决大部分的字段输入,在命令正文方面也提供了可分级的命令内容以及常用词汇的选填功能。
但在调度命令信息化程度还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
2.2.4车站作业流程优化
2.2.4.1优化车站作业流程,提高车站作业效率,实现减员增效
车站是铁路运输生产组织过程中的最基本的执行单元,负责运输生产计划的执行落实,是资源、人员高度密集的区域,同时,也是影响运输效率和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神华的车站作业包括计划、接车、取送、装卸、摘挂、发车等活动,基本是传统信息条件下手工作业的模式,具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2.2.4.2优化车站数据采集和作业卡控,保障车站作业安全
车站是运输组织过程中重要的信息采集源点,采集内容包括列车到发时间、编组内容、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及货票等。
通过数据的及时采集和综合运用,各级运输组织人员可实时监控现场作业状态和进度,通过预设阈值和标准作业时间对现场作业进度进行分析和卡控,在作业进度可能影响计划时给予分级预警。
参考文献:
[1]陈楠.我国铁路网运分离式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中南大学,.
[2]朱可.中国铁路运输企业服务市场化发展模式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电力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和淮南市交通运输局《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电力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推动落实错峰运输要求,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运输监管,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运输车辆检查,推动落实错峰运输要求。20xx-20xx年秋冬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用煤企业降低公路汽车运输比例,提高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控制煤炭、电力行业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通过综合施策,严控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和扬尘污染,实现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根据《淮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电力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要求,积极向辖区内的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传达上级有关错峰生产运输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企业及时淘汏更新超标车辆,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承担运输任条。
2、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加大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政策宣贯力度,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实行错峰运输时间内,不得安排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承担我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名单附后)运输任务,针对不同行业安排相应排放标准的车辆从事运输活动。
3、业务大厅、源头监管站要在运政服务中心、潘集区货运源头监管站查等货车司机相对较集中的场所传宣传相关错峰运输政策,鼓励个体车主及时更新车辆,同时对车况及时进行检查,杜绝超标排放。
(二)开展摸底调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自有或者选用的车辆数量、货运种类、车辆排放标准、运输路线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三)严把车辆准入
业务大厅、综合室要强化运输车辆准入,对于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相关营运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注销营运手续。道路运输企业或个人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管检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暗访,核实企业方案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使用的不符合规定的运煤车辆要依法从严处理,限期责令整改。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车辆检查,加大对驶入禁行区域和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处罚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出厂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监管,开展执法抽查、对口开展业务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的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要依法从严处理,及时整改。
(二)量化工作任务。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及完成比例,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和日报制度,及时整理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督查。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积极密切配合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抗法行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合暗访暗查,加大对问题企业、车辆的曝光力度,推进错峰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十一
鄂尔多斯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鄂尔多斯市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含中央直属煤矿企业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承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旗区煤炭局是旗区人民政府承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市、旗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鄂尔多斯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为:
( 一)努力控制一般事故,杜绝3人以上重特大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百万吨死亡率严格控制在上级煤炭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了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旗区煤炭局专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分别履行监督和日常监管职责。
(二)各旗区煤炭局下设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站(下称安监站),安监站内设机构由所在旗区煤炭局确定,对所辖煤矿实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包矿负责制,安监站站长按副科级配备,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专业化率不低于80%。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六条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为:
(五)负责煤矿事故统计上报,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六)制定煤矿职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旗区煤炭局组织实施;
(七)负责编制季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指导旗区煤炭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十)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七条 旗区煤炭局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为:
(二)负责对所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和日常性监督检查;
(三)对市煤炭局抽查以及自查发现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对所辖煤矿矿井恢复生产的验收;
(五)负责煤矿事故统计上报,参与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十)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旗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八条 市、旗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二)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安全情况实施重点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
(三)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
(四)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出详细记录,并由参加检查的安全监管人员签名后归档。
(五)参加煤矿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管执法时必须出示证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由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市、旗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具有下列权力:
(四)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条 市、旗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三)滥施行政处罚或者擅自改变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
(五)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
(七)对已经存在的煤矿事故隐患或煤矿安全违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或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及时处理或报告的。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管内容
第十一条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安监机构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查出煤矿存在事故隐患,对旗区煤炭局下达该矿的'限期整改或停产(停建)整改通知书,旗区煤炭局负责人签收后,对通知书中内容逐一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经旗区煤炭局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安监机构备案;旗区煤炭局安监机构对煤矿下达的限期整改或停产(停建)整改通知书,必须由有资格证的矿长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签字。
凡停产或停建矿井,从下达通知书之日起,在3日内向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或停建后,经过整改可以恢复生产的煤矿,旗区煤炭主管部门在接到煤矿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在3日内向当地同一媒体公告。公告费用从同级财政专储的安全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安监机构每年组织不低于两次的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抽查率不低于30%,对抽查矿井要全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煤矿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施整改。
每次安全检查结束后,安监机构要将煤矿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与旗区煤炭局交换意见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第十三条 按照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对地方煤矿进行分类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管理水平落后、事故隐患较大的地区及煤矿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四条 对有水火危险、瓦斯浓度较高、受采空区影响的煤矿以及关闭矿井实施专项监管。
第十五条 旗区煤炭局对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必须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的或下井档案虚假的;
(五)煤矿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
(六)煤矿入井人员未全部配备有效自救器或不能够熟练操作自救器的;
(八)煤矿未建立满足职工需要的完善的“两堂一室”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内容的。
第十六条 旗区煤炭局对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必须进行停产(停建)整顿,并下达停产(停建)通知书:
(一)主风机不工作或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继续生产的;
(二)擅自打开密闭进行生产的;
(三)井下存在明火、明电、明刀闸、鸡爪子、羊尾巴的;
(四)瓦斯检查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或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
(五)井下采区无两个以上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的,立井无梯子间或梯道的;
(六)专用升降人员的罐笼不符合设计规范,无可靠的防坠器的;
(八)井下人员超过设计核定或工作面超高超宽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煤矿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一)限期整改的煤矿到期未完成整改的;
(十二)有重大危险源未采取措施的;
(十三)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的;
(十五)井上下对照图与实际不符的;
(十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第十七条 对不执行限期整改或停产(停建)通知书的旗区煤炭局、煤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凡下达停产(停建)通知书的煤矿,由公安部门收回火工产品并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市、旗区煤炭局立即停止发放煤炭销售票证,严禁生产销售煤炭。
第十九条 当煤矿发生事故时,旗区煤炭局在接到事故报案后,要立即上报市煤炭局安监机构;安监机构掌握事故情况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市、旗区两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启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工作。旗区煤炭局和煤矿企业绝不得隐瞒不报或变相上报。
凡发生事故的生产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市煤炭局制定的停产规定;凡发生事故的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并对存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市、旗区煤炭局举报。市、旗区煤炭局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费用从同级财政专储的安全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市、旗区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每次深入井下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对检查内容进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市、旗区煤炭局安监机构负责各级矿山救护队和煤矿辅助救护队及兼职救援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救援调度工作,组织编制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三条 市、旗区煤炭局负责人都要深入煤矿生产一线,现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煤炭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下井次数应不少于30次,分管副职应不少于40次;旗区煤炭局主要负责人应不少于60次。
第二十四条 市、旗区煤炭局要与煤矿监察机构建立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时通报行政执法情况及有关资料,协商解决煤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杜绝重复执法。
第二十五条 市、旗区煤炭局安全监管人员以及各级救护队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电话,保证通讯畅通。
第五章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对市煤炭局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奖惩。市煤炭局对旗区煤炭局按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奖惩,同时对所设安监机构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旗区煤炭局对安监机构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具体考核奖惩办法由市、旗区煤炭局另行制定。奖励金额从同级财政专储的安全费中列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鄂尔多斯市煤炭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现对煤炭工业安全生产奖罚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煤炭部对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直属矿务局(公司)下达年度安全指标,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将指标分解到所属地(市)、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煤炭工业企业。各单位要据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分级考核、按规定奖罚。
二、按照年度下达的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安全指标、部对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奖罚。
1、实现国有重点煤矿原煤安全奋斗目标,年产3000万吨(含3000万吨)以上的,奖励8万元;年产3000万吨以下至1000万吨(含1000万吨)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产1000万吨以下的,奖励4万元。
2、实现国有地方煤矿安全奋斗目标,年产1500万吨(含1500万吨)以上的,奖励4万元;年产1500万吨以下至500万吨(含500万吨)以上的,奖励3万元;年产500万吨以下的,奖励2万元。
3、实现乡镇煤矿安全奋斗目标,年产3000万吨(含3000万吨)以上的,奖励4万元;年产3000万吨以下至1000万吨(含1000万吨)以上的,奖励3万元;年产1000万吨以下的,奖励2万元。
4、奖金总额的5%奖励单位行政一把手。其余部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和贡献大小,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奖励办法。
5、对完不成安全考核指标的,依照相应奖励数额进行处罚。其中对单位行政一把手的罚款,按照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三项指标未完成的,分别按本人年工资总收入的5%、4%、3%扣罚,其余扣罚奖罚范围的其他人员和单位。对奖罚范围其他人员的扣罚办法和数额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6、奖励资金由部长基金列支,罚金上交煤炭部财劳司。
三、各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奖罚地(市)、县(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具体奖罚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奖金自筹。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奖罚办法。
四、对煤炭企业安全目标考核、奖罚,按照《煤炭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试行办法》(煤劳字〔1995〕第77号)执行。
五、对完不成年度安全考核指标的,单位及行政一把手当年不得评为或授于与安全有关的先进和荣誉称号。
六、严格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领导,对统计工作负责,保证伤亡事故统计的及时、准确上报。对无故迟报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查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奖励资格,撤消有关荣誉称号,并追退已发奖金。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十二
铁路部门优先用好新图能力,在巩固既有客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客运市场,并根据端午节假日客流特点制定措施,有针对性地搞好营销宣传,加强客流组织,确保新图效能。全路增开直通临客12对,重点解决大中城市间客流需要,并采取动车组重联、客车套跑、恢复图定编组、加挂车辆等措施增加直通能力,主要城市间夕发朝至列车均满轴运行。
同时,根据端午节假期较短、中短途客流增势迅猛的特点,铁路部门要借鉴以往长周末客流组织经验,优化客运产品结构,组织好京津城际铁路、京沪线沪宁段、广深线、沪昆线以及石太、合武和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等线路上动车组列车的开行。
端午节期间,全路开行动车组列车增至321.5对,同比增加125.5对。沪宁和沪杭段增至73对(增开5对)、京津城际铁路增至69对(增开10对)、广深线增至100对(增开16对);对合武、石太客运专线等客流饱满区段实施动车组重联。
铁道部成立端午节假日运输领导小组,下设假日运输办公室,由相关人员昼夜值班。各铁路局也相应成立假日运输领导小组和假日运输办公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畅通信息渠道,尤其要加强对管内主要客运站和旅游景区车站的.监控,遇到突发问题及时逐级汇报。各铁路局对重点车站指派干部现场指导和协调,所有临客都要有客运干部上车添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可控。
另外,铁路部门要充分发挥车站售票主渠道作用,采取增开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等方式,减少旅客排队购票时间,大站坚持24小时售票,并及时公布剩余票额;进一步扩大票额复用、共用范围,将直通列车用于往返、联程票发售的票额由20%提高到30%;用好折扣票价政策,进一步提高直通客车空闲卧铺利用率;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加大对新图客车和新增临客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流上线;结合普通客车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抓好假日运输中待客服务、卧具更换、车内卫生、列车上水和餐饮服务等工作。
煤炭的铁路运输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电煤保供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要求,落实今冬明春煤炭保供任务,确保全县煤炭稳定供应,保障盂县裕光电厂发电供热用煤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安全保供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10月2日林武书记“统筹协调属地煤炭生产和发电企业煤炭产供需衔接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保供任务,确保发电企业存煤在7天以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煤炭保供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大事研究谋划、推进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冬季电煤稳定供应。
为了保障盂县20xx年电煤保供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电煤保供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李君毅兼任,负责电煤保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研究分析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保供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
山西盂县裕光电厂每日用煤量16000吨,按照全县统筹安排,我县地方煤矿保供任务每日8000吨。
按照市政府《电煤保供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地方煤矿四季度承担40.2万吨中长期合同电煤任务,其中供热所需电煤为5.9万吨,根据电煤需求情况,发电供热企业与煤矿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实现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根据“发电企业存煤7天以上”的要求,按照裕光电厂10月底两台机组同时运行的情况下,需保证库存煤量达到10万吨以上,由地方煤矿全力兜底保障保供。
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每日供煤5600吨;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日供煤1600吨;山西圣天宝地清城煤矿有限公司每日供煤800吨。
(一)各煤炭集团要根据所属煤矿工作面搬迁情况,合理安排各煤矿供煤量。
(二)考虑到圣天宝地11月份搬迁工作面,11月份供煤量由晋盂煤业和南娄集团共同承担,晋盂煤业日供煤6000吨,南娄集团日供煤20xx吨,12月份恢复正常供煤。
(三)因工作面搬迁,晋盂煤业和南娄集团供煤量出现困难时,要提前上报县能源局进行协调解决。
(一)发电供热企业要切实加大电煤采购力度,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比重要达到100%,并确保存量煤可用天数不得低于7天。建立健全调度机制,每日向县能源局上报电煤库存基本情况表。加强机组检修管理水平和设备运行维护,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切实提高我县电力供应能力。
(二)煤炭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强化均衡履约,确保月度合同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全年合同履约率不低于90%,鼓励提高履约水平,履约情况每日上报至县能源局。对于履约率低的煤矿主体责任公司要书面向县政府说明原因。
(三)完善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对于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比例未达到自有资源80%的煤炭企业,补签后80%以内的部分,价格按照“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对超过80%的补签合同,价格原则上按照“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或自主协商确定,确实难以达成一致的,可参考实际存在的月度长协价格执行。自主协商或月度长协价格均不得超过年度中长期价格的2倍。鉴于地方矿井未签订过中长期合同,参照执行“基础价+浮动价”的机制执行。供热所需煤炭执行0.08元/卡供应,切实保障我县居民取暖需求。
(四)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在10月15日前落实完毕,合同签订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县能源局报备,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及时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电商平台”,进入“山西省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签订入口”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页面,合同标识中选择“山西省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全覆盖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在合同签订后,于每日中午12:00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同上),进入“山西省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统计系统”,填报上一日合同履行情况,未在交易中心注册的企业,请及时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点击“客户注册—交易商用户注册”,完成相关注册手续。客户注册、合同签订及履约数据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组织煤矿均衡生产,切实搞好煤矿保供工作,全力落实电煤保障供应工作。
(二)压实保供主体责任
专班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强化责任担当,组建本辖区、本企业电煤保供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日报送县能源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调度预警机制
县能源局要建立日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合同签订情况及发电供热企业煤炭库存量情况,针对电厂存煤不足、中长协合同落实不到位、能源保供困难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能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县电煤保供专班将每半月对全县电煤保供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对影响我县电力、热力稳定供应的企业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