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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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一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二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值班人员及时查看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
4、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完好情况,使灭火器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5、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如果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电工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或更换。
6、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室内安全。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二十五条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8、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四
1、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对每一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逐笔登记,保证做到一日一清。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中载明的医疗服务项目编码执行,没有编码的,坚决不得收费。
4、药品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数量、单价计费。
5、一次性耗材严格按照批复的编码、单价计费。
6、一日清单一式两份,每天八时上班后由住院处工作人员负责打印上一天清单并发放,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护士站留存。
7、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必须给出明确解释。
8、患者出院时,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住院处负责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向患者提供总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医院纪委和物价审计科反映,医院必须及时做出正确处理。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五
一、新病员人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和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二、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做出相应标记。具体制度见《分级护理制度》。
附:死亡病员料理注意事项
1.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亡家属或单位。如家属或单位人员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亡病员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六
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己任,热爱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在上班时问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着装规范、整洁,仪表端庄,佩戴胸卡。
四、接待患者热情,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一视同仁。对患者有问必答,有呼必到,帮助患者排忧解难,急患者所急。
五、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对待兄弟科室、兄弟医院要谦虚谨慎,互帮互学。
七、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高度负责。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八、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加强修养,自尊自重。不以工作之便谋私,不勒索患者钱财。谢绝患者宴请、馈赠,拒收“回扣”和“红包”。
九、文明用语:同志、您好,请进,请坐,请安静,请拿好,请放心,请稍等,请先回,您慢走,对不起,需要我帮您吗?不客气,谢谢,再见。
十、服务忌语:不知道!办不了!着什么急!没准儿!等着吧!麻烦!别嚷了!找领导去!出去!你管不着!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进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
2、诊疗,护理操作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手消毒,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4、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
8、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9、治疗室、换药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凉干,定期消毒。
10、对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随意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就诊。
12、护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提交院感委员会研究解决。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七
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绩效月薪;
3、奖励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五、基本月工资:
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
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
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
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
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
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险
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个人负责40%。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
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费用由中心负责。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八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基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与领导机构
基建财务业务的执行由财务科负责,由财务科科长、基建会计和出纳组成基建财务小组,隶属于主管院长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指导。
第三条:基建财务小组职责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4、制定医院基建财务制度;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第四条:基建支出审批权限
经审核的基建投资工程项目的进度预付款、结算款、设计费及零星支出,应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应及时向院领导阐述理由。
第五条:基建项目预算审核与确认
1、经批准的基建项目,由基建主管部门做出概算(预算),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交基建财务小组复核签章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由基建财务小组再送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后确认。
2、不经过基建财务小组审核及签字的基建预算无效。
3、经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和招标文件应留存基建财务一份,以备查验,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的重要依据。
4、需公开招标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的文件精神进行,特别是要做好预算(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合同的签定
当施工队伍确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则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前,双方应就工程施工等事项充分酝酿。经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应存留一份给财务以备查验,这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七条:基建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应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基建资金应在银行开立专户进行管理,定期对账、核算,并应与医院其他账户资金分开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数额,最多只能以当时账面基建项目资金为限,不能挪用医院其他资金垫支,特殊情况需动用医院其他账户的资金,须由基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凭医院领导批示,通知财务执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须由施工单位出具说明书,经财务科长审核,医院领导签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项,不论多少,一律应出具正式发票交财务入账。无正式发票者不予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结账时必须补正式发票)。
5、基建工程进度预付款及结算款,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等有关条款的约定,须经基建财务小组审核签字,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应由基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财务,冻结乙方应得工程款,待正确履行合同后才解冻。
7、基建结算结束后,基建财务小组应在一星期内组织核算,列出财务报表,提交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财务人员必须保证基建款按时足额支付。
8、基建财务小组应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分析工程用款情况。财务人员发现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条款支付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除有关单位人员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工程未按设计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采取弥补或处罚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应在返工后重新组织验收。但因乙方质量等责任问题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合同及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执行,基建财务人员对不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从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结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额(含结算款),特殊情况需付款时,凭院长签字批准,由基建财务执行。
4、乙方将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给甲方后,应造册登记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财产明细表,根据医院管理与使用需要,再移交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明确经济责任。同时,在基建账户中结转到行政账户中增加固定资产。
第九条:对基建项目筹建、施工、验收舞弊行为的处罚
凡在医院各级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舞弊行为者,医院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上报纪检部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有关基建项目的标底、预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难等事端而追加预算者;
4、协同施工队伍(乙方)偷工减料者;
5、在验收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者;
6、与乙方串通骗取甲方资金,造成甲方损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
(一)负责对质管人员和全院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并选派管理人员参加医院管理学习班,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形成人人讲质量,事事讲质量,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二)每季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形势,对存的问题和医疗缺陷商讨对策,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督促落实卫技人员的“三基”培训、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提高“五衰”抢救技能。重视人才培养,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造就专科技术人才。
(四)督促质量管理人员根据质量保证方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每月对医疗制度、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并与经济奖罚、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挂钩。
(五)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并向社会、病员广泛征求对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提高整改效率。
(六)加强基础质量建设和环节质量控制,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低耗的医疗服务。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存放物品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
二、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格排列整齐。
三、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四、同一库房不得乱放相互起作用或相互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有效期,到期及时更新。
六、建立健全的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七、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做到“三检查”。
八、库房安全管理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和存放私人物品;
5、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6、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7、严禁在仓库内乱拉电源、临时电线和临时照明。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2、药库必须建立药品验收登记制度,按照难收工程逐一验收,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验收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丧失,以防范查。
3、药库应按照药品剂型、分类和性质,分别保管储存。在仓库和冷藏柜内分别放置干湿温度计,并观察记录每天的.温度、温度,以保证药品良好的储存条件。
4、特殊药品的管理应专人、专帐、专柜管理。
5、药品出入库时要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微机出入帐,先后放、验收药品,做到发近存远,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6、药库每月要清点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单据要书写清晰,妥善保管,不得丧失。
7、药库不得私自外借药品,临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8、药库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9、下班前要关好水电门窗,严禁烟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及时消除不平安因素。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坚持“以人为本,以温暖入心”,用真情温暖干部职工的.心,建立实行“五必访”制度,即: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制度;保障干部职工体检、休假疗养必访制度;干部职工家庭矛盾必访制度;中国传统大节日走访慰问心访制度;干部职工婚丧必访制度。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对患重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不定期上门慰问,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由相关科室组织人员慰问、探视。对大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或离退休老干部,院领导亲自前往看望慰问。工会会同行政领导并代表去看望,送上慰问品。
2、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会主任或委员代表院党政工会登门问候探望。
1、职工父母去世,并由院领导及工会主席带队前往哀悼
2、职工公、婆,岳父、岳母去世,并由院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人员前往哀悼
每当单位干部职工家庭发生矛盾时,院工会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一道上门了解情况,调和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思想安慰工作和解决困难、使其安心工作。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往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关心离退休院职工和退职的原院领导,凡重大节日(元旦、七一、国庆节、古尔邦节、春节等)工会会同院领导专程登门看望,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送上慰问品。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门卫人员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门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二、病区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探视、陪客、会客制度,维护病区内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病区安全。
三、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文明礼貌待人。
四、对外来车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管理。
五、对大门两边的三轮车进行管理。
六、外来车辆严禁进入医院停放。
七、对分管的范围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该区域的安全。
八、对携带物品出院门需检查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留。
九、如遇紧急或难以处理的事情立即报总值班和保卫科处理。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五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在现代医院的管理中要不断实现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体制。因此,围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发展目标,本文主要从加快政府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以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现代医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三方面,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有关思考,促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现。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途径
20xx年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67号),指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我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到20xx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这指明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具体方向。
一是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通过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有形的手”的作用,解决现代医院管理中的“缺位”和“越位”现象,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1]。二是制定合理的卫生规划,优化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不断促进卫生资源共享,从而促进资源使用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政府在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医疗服务特点,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经营活动[2-5]。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管理责任,构建政府、市场、医疗机构等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政府在卫生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行政手段作用,通过综合使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管理医院。通过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对卫生服务行为进行规范。积极探索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模式[6]。在现代医院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激发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活力。
目前,我国医院还没有真正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在经营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负盈不负亏现象。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上,由于实行传统的人事制度和分配模式,导致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灵活、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7-8]。一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是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公立医院在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瓶颈是在产权管理上界定不明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就是要进一步规范产权制度,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内部职工持股、组建医院集团等形式,明晰所有权和财产权等,逐渐实现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立医院的独立运行经营[9]。二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需要不断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医院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是进行自主化的医院管理模式,在医院管理中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通过建立管理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在其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其中管理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在成员选择上既要吸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同时,也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公开选聘一定的居民代表、医务专家代表以及医学专家等,通过赋予院长充分的自主权,院长直接对管理委员会等负责,从而将医院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10-12],以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医院的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增强现代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一是鼓励和支持民办医院的发展,通过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竞争格局,有利于提供完善基础医疗服务水平。我国传统的医疗卫生系统主要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医院的创立、运行主要是政府进行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时候,鼓励、支持和引导民办医院发展,形成民办医院与公办医院共同发展的现状,以此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业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竞争格局,通过对医院的药品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的发展,从而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共同为人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二是通过完善医院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投资融资政策等,并在税收和价格政策上进行引导,一方面,在公立医院的改造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在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建设和发展中,通过吸收银行、企业或个人资金以长期借贷的形式投入到口腔、慢性病、婴幼儿保健等服务能力较弱的公立医院中,建立和发展非营利性的专科医疗机构[13]。通过双管齐下,促进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和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发展,使投入集中到更需要的环节,如医疗保健、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以及医疗救助等方面,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高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14]。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现代医院管理中依法行政,改变传统医院管理中的“缺位”、“越位”现象,同时,建立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产权分离,明确权责关系。此外,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在现代医院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实现现代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1]方鹏骞,闵锐,张凤帆,等.对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xx,(1):1-4.
[3]方鹏骞,王一琳,张凤帆,等.关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中医院章程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医院管理,20xx,(1):5-7.
医院母婴室管理制度篇十六
二、采购消毒产品要索取与每批(种)产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四、进口产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检验合格证书。
五、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六、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七、库房内定型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八、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