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创建无违建村方案(通用16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沟通,保证每个人的意见都得到充分考虑。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各种利弊和影响。希望以下方案实例能够为大家在制定方案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一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__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__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4、6月,对年__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二
各位领导:
**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利益因素大、存量违建多,新老违建处置面临复杂情况。2017年,街道违建分类处置任务达59.54万方,其中拆除任务达38万方。截止目前,街道拆除违建20.8万方,处置存量违建19.4万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8%和32.5%,全区排名靠后。对照“无违建创建先进镇街”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不容丝毫松懈,必须争分夺秒,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作风,加快违建处置和拆除力度,确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
一、用最强决心合力攻坚
我们将坚定“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坚决克服拆违“深水区”种种困难,真正把无违建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余杭”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借助“无违建创建”行动势头,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街道、村社、网格三级防控,加强城管、国土等部门条块联动,凝聚综治、信访、经发、民政等外围合力,把拆除老违建、防控新违建作为下阶段重中之重,举全街道之力克难攻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用最硬手腕强势推进
“无违建创建”工作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面对繁重任务,我们将咬定目标、紧盯节点,拔除钉子,啃下硬骨头,绝不推诿搪塞。一是做到“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两手抓。瞄准单个体量大、群众影响差的典型案件,以沿山老鸦桥区块、崇超路两侧、小城镇改造区域和省市区督办件为重点,力争短期内拆除10万方,迅速掀起无违建创建高潮。同时,向工业园区内企业违建、村庄内农户违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村集体违建纵深推进,严防新增违建,力争拆违总量大幅上升。二是做到“鼓励自拆”和“依法强拆”两手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党员、干部自拆以及带动亲友自拆,对无理要求、拒不整改的违建业主,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营造典型带动的浓厚氛围,确保“应拆尽拆”。三是做到“宣传引导”和“个别化解”两手抓。切实加强“无违建创建”工作社会面宣传,通过讲意义、讲政策、讲拆后利用,消除群众疑虑,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涉违信访案件和重点督办案件办理,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绝不给十九大维稳安保添乱。
三、用最实作风全面保障
统一拆违标准,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政策、一视同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公平公正推进拆违,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严肃执纪问责,由街道纪工委和党群科牵头,充分运用教育引导、组织监督、纪律处分等有效手段,对党员干部、拆违工作人员和违建业主进行全程监督,及时问责,严肃处理,确保拆违工作有序推进。严格监督考核,坚持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对拆违工作实绩突出的予以褒奖,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与年终考核挂钩和评先评优挂钩,倒逼村社和相关科室主动作为。
各位领导,“无违建创建”重任在肩,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横扫千军鳄未残,东南看我换河山”的信心和决心,加快行动,苦干实干,奋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付的任务,全力打好拆违攻坚硬仗。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三
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做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思想基础。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重视抓好诚信建设,增强全体员工的诚实守信意识,防止出现不守信用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活动丰富。重视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干部职工创新思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整个单位充满创新活力。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达100%。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逐步改善文体设施,满足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违法违纪案件及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注重环境的整体和谐,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积极参与当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工业企业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四
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虞政办发〔〕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17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上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年底,全区1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达到30%,以后逐年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2014年创建目标:到2014年年底,道墟镇、驿亭镇、陈溪乡、谢塘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申报”无违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70%以上,其他当年不申报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15%以上。
三、创建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社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无违建村(社区)“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进行抽查,达到”六无“要求且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可认定为”无违建村(社区)“。
”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认定工作,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0%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社区)“,且全乡镇(街道)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可申报”无违建乡镇(街道)“。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注重政策配套。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配套。
(二)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层级各项规划编制和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水利、交通运输、农林渔牧等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公安、税务、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五)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无违建“创建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2014年开始,每年对乡镇、街道和”两区“的”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会同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五
全镇党员干部:
为了坚持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的违法建筑管控标准,全力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建筑,有效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全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xx委办[xx]号),明确全市开展“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创建工作。xx行区委、区政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于xx年12月初在xx行区华漕镇召开了“xx行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印发了《xx行区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道)创建工作意见》(xx委办[xx]号),明确要求xx行区各街镇在2018年完成创建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我镇提出了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xx镇“无违建先进镇”创建的口号,此刻,我镇的“无违建”创建工作已经在全力推进中。
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从灯辉路两侧的整治到中心村整治、再到长青园区、金盛家居、北桥苗圃、洁龙市场,以及各居、各村的大规模整治,整治面积几乎已经覆盖了整个xx镇,总共拆除了90多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广大市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与“美丽xx”“和谐xx”的要求尚有差距。为此,我们还要打好“无违建”创建这场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重要战役,我们倡议: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积极投身“无违建”创建工作,共建美丽xx!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全镇党员干部要以促进转型升级、推进城市化、改善xx面貌、提升生活品质、彰显公平正义的宽广眼界和胸怀,以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先进性,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无违建先进村居”、“无违建先进街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无违建”创建工作中去。
二、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全镇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法、守法、护法,带头识大体顾大局,带头承诺无违建,做到“有违建主动拆违建、无违建自觉不违建”;积极动员亲人、朋友、邻居支持、配合“无违建”创建工作,用自己积极而正确的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维护并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
三、群策群力、共同推进
全镇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是一项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智慧共同推动的工作。在“无违建”创建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担当,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为我镇、乃至全区、全市的“无违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把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化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意愿和目标追求。
xx镇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六
2015年是“2015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攻坚年、收官年,也是“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提升年、深化年和关键年。为进一步打好这场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重要战役,我们倡议: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积极投身“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共建幸褔美丽杭州!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提升生活品质、彰显公平正义和法治杭州建设的宽广眼界和胸怀,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杭州、法治杭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中去。
二、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法、守法、护法,带头识大体顾大局,带头承诺无违建,做到“有违建主动拆违建、无违建自觉不违建”;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支持、配合“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用自己积极而正确的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维护并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
三、建言献策,共同推进
建一
幸思
褔
想
美、丽
凝杭
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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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
”先
创垂
建范
工,作从
中我去做
。起
觉言
维
护献
并
提策
高
党,和
政共
府同公
信推
力
。进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和集体的智慧共同推动。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的长期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担当,以主人翁的意识和姿态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为我市的“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把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化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目标追求。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七
今年9月,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开展以来,芜湖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活动。
一是在芜湖电视台黄金时段插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口号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在市政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机关食堂电子屏上滚动及清真食品一条街店面商家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标语口号。
二是在芜湖日报开辟专栏,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是结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市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纪实,增强少数民族归属感,提升荣誉感。
四是社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播放民族团结系列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典型事迹,使新兴媒体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举办民族情中秋月文艺晚会、知识竞赛等形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大竹县自然资源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关于开展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建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摸清情况,查清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摸清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底数,建立农村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建房、不按规定审批宅基地问题工作台账,为限期整治存量问题奠定基础,确保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建。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精神,本次清理的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职能划转后的宅基地建房审批事项,即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
(一)清理范围。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村组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审批规范性,是否按照审批证书建房等。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情况和建设手续审批情况等,最终形成统计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当在组、村(社区)、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非住宅类房屋不在本次摸排范围之内。
指标解释。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院坝)等用地。
(二)清理内容
1.申请、审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查审批资料);
2.村(组)审查、乡镇审批规范性(查审批资料);
5.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巡查记录、图片佐证);
7.宅基地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审批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备检);
9.是否存在违规收取管理费、审批费等违法行为;
10.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情况;
11.农村宅基地管理与住房建设的.其他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从2022年7月底开始,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前2个月为摸排阶段,后期为整治阶段,以组为基本单元网格清理,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村组具体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规建办等部门负责行业指导。要求在2022年8月5前完成村组级数据摸底调查,8月7日前完成镇级全面汇总,9月5日前迎接县级抽查核实,10月底前迎接市级巡查抽查和整治。
(一)摸排方式。调查摸底主要以统计、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地要细化摸排方式,规范摸排程序,保证摸排质量,充分利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台账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数据,避免重复摸排和增加基层工作量,做到一组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薄,确保2020年6月1日以后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情况全面摸排到位。
(二)摸排程序。组级统计填写《农村宅基地建房排查统计表》报村(社区)汇总审核后加盖公章报乡镇(街道)汇总(组表作附件同报),村级汇总审核组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7日前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组、村〔社区〕表作为附件同报,纸质、电子版双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镇域数据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8日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宅基地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耕地保护和农村稳定安宁,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建房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对管辖范围内的宅基地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二)压实属地责任。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房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审联办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核查农户信息,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村(社区)要自觉承担起信息审核审查职责,指导建房农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协助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巡查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巡查执法。镇、村要完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巡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从严要求,不走过场,把准把实问题。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凡本市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属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把开展创建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市、县(市、区)二级,分别设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的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平安###”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摆上位置。
建设“平安###”和“平安医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平安医院创建方案平安医院创建方案。要从安邦定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我院就诊病号多,人口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平安###”、“平安医院”的“平安”,不是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要确立大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大稳定、大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平安医院创建方案活动方案。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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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一
1、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产生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发给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开表彰。
2、对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按《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9号)规定,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有岗位津贴的,包括岗位津贴。下同)的奖金;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另行一次性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市级文明系统的部门,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70%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70%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一个单位同时获得几个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按获得高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发给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资金,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工资调节税;没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奖金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奖金,从本单位行政事业预算结余经费中列支。
各县(市、区)可以参照以上奖励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超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
第十九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同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等处理,直至报告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的。
2、经营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4、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状况混乱的。
5、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建房有关规定精神,深挖细找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现制定xx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全市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大排查大整治,明确整治政策,落实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和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稳妥推进,坚决有效遏制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乱象。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重点为5个类型:
(三)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违规建房;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的“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2021年8月下旬—2021年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和xx高新区管委会、xx集团有限公司、xx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16+3”)要在上一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类型,开展全域全覆盖、无死角大排查。各地要深入发动群众提供非法违规建房线索,采取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xx),让农村非法违规建房行为无处藏身。大排查要深入细致,全面、准确掌握非法违规建房的房屋及附属建筑情况、建房户情况、非法违规事实,逐户逐栋建立问题台账;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审核专班,对“16+3”排查问题逐一现场查验、会审把关,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并加盖公章后的排查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于2021年9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因审批环节滞后导致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完善审批手续,消除违法状态(已纳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处置)。
2.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户口迁移方式骗取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的,由公安机关对户口迁移行为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整改户口迁移。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3.城市居民(重点是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冒或借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违规建房的,已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骗取批准论处(撤销原批文);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按照非法占地论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回土地,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
4.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非法违规建房,区分两种情形处置:一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原有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破旧,不适合居住),并对原有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二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令其退出新建住宅上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上建筑具备良好居住功能),并对新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处置,对拒不退回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
5.违法占用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河湖岸线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非法违规建房,由市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速严肃作出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6.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如:超高超大“花园洋房型”非法违规建房、圈占大量土地的非法违规建房、借用他人名义建成超高超大经营性场所以及建成套房形式非法出租或出售等,由“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拟定处置意见,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审定同意后,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确保整改到位。
“16+3”清理整治情况,经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31日)
按“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深刻剖析产生农村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一线把关的农村建房管理机制,着重围绕审批、监管、查处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各地要统筹考虑以下4个方面因素,着力构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新格局新思路:
1.乡级政府要合理保障正常工作经费,采取务实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决堵死乡镇(街道)、村(居)收取建房费用的利益驱动。
2.乡镇公安机关要对城镇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居民户口认真甄别、严格控制,提级至市公安局审核把关。
3.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建房“开绿灯”、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处理,将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负面清单及廉政意见回复。
4.建立市级农村建房大数据平台,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及乡镇村居等数据资源,健全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提升审批效率、堵住审批漏洞。
“16+3”建章立制情况,由其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盖章,于2022年1月25日前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委。
(一)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
针对农村非法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做好风险评估,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发生群体的性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二)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是具体操作主体,“16+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上述责任人务必靠前指挥,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审查排查、整治成果,对排查、整治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负总责。市、乡两级纪委(监委)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虚报瞒报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零容忍”管住新增项目。
2021年8月下旬及之后新开工和在建续建的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按“顶风作案”问题坚决拆除,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有关责任人。对重大典型案件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3”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全天候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对新增违建问题“零容忍”。
(四)强化联合处置举措。
“16+3”要建立行政、纪检和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违建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生态恢复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执行到位。行政机关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对在整治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人民法院要及时受理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审判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行政公益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和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明确处置政策。
“16+3”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根据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依法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主体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置;对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权益;对建房主体和地方政府“互有瑕疵”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
(六)严肃执纪问责。
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市、乡两级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整治工作涉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导意见处理。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建的,要带头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为整治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意见》,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强各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发挥特色优势、培育党建品牌、服务科学发展”工作理念,创建全系统主题内涵深、品牌叫得响、工作措施硬、党员受欢迎的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系统党建工作水平,把各支部建设成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为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党章、依法创建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在总结党建工作成功经验作法,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用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的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增强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处理群体与个体之间、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把创新精神贯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始终,精心塑造党建品牌特色。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求真务实,遵循规律,讲究方法,增强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创建党建品牌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创建标准
(二)有完善的创建机制。有创建党建品牌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
(六)有良好广泛的社会影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社会满意度较高,具有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目标任务
从20xx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分期分批建立党建品牌梯次,形成具有特色亮点、代表性强的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
到20xx年底,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创建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1个,全系统力争创建区级党建品牌1个。
到20xx年底,全系统力争创建区级党建品牌2个以上。到20xx年底,各支部均创建有党建品牌,力争全系统创建1个以上被市级认可的党建品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主要内容
(一)围绕服务中心创建。通过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一流工作业绩和良好工作作风,塑造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创建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党建品牌。
(二)围绕维护社会和谐创建。通过建立有效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把握工作职责内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创建出让上级放心、让群众信赖的党建品牌。
(三)围绕服务群众创建。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创建群众拥护的党建品牌。
(四)围绕工作实际创建。根据党建品牌的服务对象,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和“五型”机关建设,推动各支部党建工作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等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1月)。各支部对创建党建品牌活动进行深入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了解党建品牌的内涵和特征,自觉主动投身创建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论证规划(20xx年12月)。各支部把握党建品牌的内涵特征,把创建活动的重点放在打造党建工作品牌上,组织党员干部集思广益,加强横向纵向比较,通过广泛征选、反复研究,找准能够代表自身工作水平和反映工作特点的品牌,制定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xx年1月—4月)。各支部重点抓好品牌培育、品牌宣传、品牌服务三项工作。一是按照创建活动的整体安排和制定的方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培育打造,丰富完善党建品牌内涵。二是利用信息简报、动员会、座谈会、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所创建的党建品牌进行公示、宣传、推介,让党员干部熟悉、广大群众了解,塑造党建品牌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注意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引导、激励和规模效应。三是以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增强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推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工程”和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
第四阶段:申报审查(20xx年5月)。各支部对照创建标准自我评估,认为符合标准的,撰写申报材料,填写《党建品牌申报登记表》开展申报工作。局党委对各支部申报的党建品牌名称、主题、内涵、效果是否达到创建要求进行初审。
第五阶段:评议上报(20xx年6月)。局党委初审通过后,组织不少于50名的服务对象、所属党员和居民群众对所创建党建品牌的社会影响和党员群众认可度进行评议,满意度达到80%的进行上报。
第六阶段:巩固深化(20xx年7月起)。各支部在区委命名第一批党建品牌的基础上,完善创建机制,细化创建措施,丰富党建品牌的内涵,推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积极创建的工作机制。各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谋划,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创建措施,切实抓好组织策划、方案制定、总结提炼、优化培育、推广深化、巩固提高等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管理和监督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支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站平台、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宣传创建党建品牌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扩大党建品牌在党员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分类开展创建。根据党建品牌的类别,有所侧重的抓好各类不同品牌的创建。在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方面,各支部党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促进党建工作科学规范、富有生机、充满活力、卓有成效。在党组织品牌创建方面,各支部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抓好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创造出显著的工作业绩,成为组织信赖、群众拥护、业绩突出、廉洁勤政的典范。在党员品牌创建方面,党员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政治上立场坚定,思想上保持先进,工作上率先垂范,生活上情操高尚,通过一流的工作业绩和服务社会、群众的成效赢得广泛赞誉,成为学习的楷模。
(四)健全工作制度。各支部每年年初要研究提出本年度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党建品牌创建情况的统计工作,建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台帐,定期上报局党委。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力构建管理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必须坚持积极作为、预防在先的原则,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提高学校预防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把我校建成校园环境一流、治安防范一流、周边秩序一流、学生素质一流的“平安学校”。
二、健全机构
组 长: 张胜忠
副组长:李全学 王 强
各部门负责:
教导处:宁双雁
政教处:孔刘林
总务处:李兴录
班 级: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广泛宣传,促进《校园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等,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完善制度,提高认识。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
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心:
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教育;
2、要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法制教育,切实
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6、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
档案,开展“一帮一”帮困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保护机制,健全家访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和家长会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注重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安全防范技能的培养,着眼师生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素质的提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持之以恒,为师生搭建宣传、展示的平台,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营造安全环境,培育安全文化,创建平安校园。
(三)、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美和落实《校园安全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1.危房、危墙、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2.教学楼护栏、窗户、户外体育设施等。3.用电设施。4.交通方面。5.师生饮水、食品卫生。6.学生课外活动。7.环境卫生。8.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9、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六)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法庭及学校周边村、与村民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七)开展活动,创建工作不拘形式。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观看《安全与消防知识》教育影片。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4、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5、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明确学校领导、班主任、课任老师、家长及学生本人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督查力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五
全体机关党员干部:
为深化实施“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促进转型升级,改善城乡面貌,提升生活品质,201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在全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的重要决策部署,并制定了2015-2017年全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计划。杭州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全面打响“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攻坚战。
两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已经形成破竹之势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广大市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与“美丽杭州”和“法治杭州”建设的要求尚有差距。
2015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攻坚年、收官年,也是“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提升年、深化年和关键年。为进一步打好这场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重要战役,我们倡议: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积极投身“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共建幸褔美丽杭州!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提升生活品质、彰显公平正义和法治杭州建设的宽广眼界和胸怀,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杭州、法治杭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中去。
二、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法、守法、护-法,带头识大体顾大局,带头承诺无违建,做到“有违建主动拆违建、无违建自觉不违建”;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支持、配合“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用自己积极而正确的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维护并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
三、建言献策,共同推进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和集体的智慧共同推动。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的长期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担当,以主人翁的意识和姿态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为我市的“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把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化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目标追求。
中共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各村支委,村民群众们:
2015年,我乡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为巩固我乡“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我乡将在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的基础上,从2015年6月起,在全乡开展“无违建乡”创建活动。
“无违建乡”主要包括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等内容。根据《景宁县 “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乡将力争在2015年10月底使8个行政村达到“无违建村”创建标准,成功创建“无违建乡”,为此,我们向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统一思想,主动投身“无违建乡”创建活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无违建乡”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拥护乡党委、政府关于创建“无违建乡”活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关注、理解、支持并主动投身到“无违建乡”的创建活动中,主动拆违,争创“无违建乡”、“无违建村”、“无违建户”。
二、人人有责,争当“无违建乡”创建活动先锋。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了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政策法规,积极动员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严格遵守政策法规,积极配合、自觉做好相关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形成“违建必究、无违光荣、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主动,做“无违建乡”创建活动监督员。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无违建乡”创建活动监督员,发现各类新建违章行为,立刻举报,我们将及时上门查处。乡政府举报电话为5065520。
创建“无违建乡”是全面贯彻省市县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提高我乡村镇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让我们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体动员,全民动手,掀起创建活动的高-潮,以实际行动争当创建活动的“拥护者”,争当创建活动的“宣传者”,争当创建活动的“监督者”,为建设美丽景南水乡作出重大贡献!
景南乡人民政府
2015.6.3
2015年,我县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工作,鹿西乡通过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目标,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为巩固我县“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我县将在继续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起,在全县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无违建县”主要包括无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等内容。根据《洞头县 “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将力争在2015年底使6个街道、乡镇达到“无违建街道(乡镇)”创建标准,成功创建“无违建县”,为此,我们向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无违建县”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拥护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无违建县”活动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建设“海上桃源美丽鹿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关注、理解、支持并主动投身到“无违建县”的创建活动中,主动拆违,争创“无违建乡”、“无违建村”、“无违建户”。
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了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政策法规,积极动员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严格遵守政策法规,积极配合、自觉做好相关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形成“违建必究、无违光荣、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015年2月
创建无违建村方案篇十六
“幼儿园有特色,教师有专长,幼儿有特长”是我园办学目标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我园“十一五”期间,以教科研为先导,以幼儿的“手工制作”为办园特色,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已取得较好的成效,为使我园的办园特色不断走向成熟,形成稳定、鲜明的特色,进一步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普及·优化”。全面普及并通过孩子动手动脑,让孩子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展。
通过手工制作,训练幼儿技能技巧,眼、手、脑的协调运用能力以及培养幼儿观察、想象和创造思维等各方面的能力。通过手工制作,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幼儿的审美情趣,还能让幼儿乐在其中,体验动手的情趣和成功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对于培养幼儿热爱生活,爱劳动不怕困难,不断追求出新也是很有效的途径。
1.领导及工作小组:
特色教育活动总负责人:xxx
特色教育活动负责人:xxxxx
特色教育活动小组成员:全体教师
2.范围:全园小中大5个教学班。
3.内容:手工制作特色教育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课堂教学和兴趣小组活动。
1)全园5个班级每周每班两节美术课,其中一节为手工制作课。
2)兴趣小组活动一周两次,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下午自主活动时间。
4.活动分工:
特色教育小组组长:xxx
任课教师分班负责人:
小班:xxx
中班:xxx
大班:xxx
xxx:涂画兴趣小组,组员来源于小班,共约14人,活动场地:小班教室
1.做到教科书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内容的有机结合。手工内容互为补充,形成系统性和连贯性。
2.手工制作教学循序渐进,以鼓励为主,不可急于求成。
3.兴趣小组活动要定时间、定学生、定师资、定场地,做好兴趣小组活动记录,保证专用室的卫生和秩序。
4.教师要注意阶段性材料、总结性材料的积累,注意及时总结回顾与反思,过程材料要归档。
5.平时要做好学生作品的收集工作。学期结束,要做好总结。
6.学期结束,每个兴趣小组的手工作品,不少于30件。
7.要将班级特色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做出特色,级部形成气候,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为保障特色教育正常有序进行,并创造性开展工作,学校及特色教育教师要做到如下几点:
1.幼儿园要提供经费的保障,以确保特色教育过程顺利开展。
2.幼儿园要提供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的机会,博采众长,取长补短。
3.教师要加强学习与交流,积极自学与手工制作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4.教师辅导幼儿时要要精心指导,在普及特色教育的同时,挖掘优秀人才,形成学校手工制作的中坚力量。
5.要充分利用家长资源,鼓励多出家庭手工作品。
6.每学期要举办作品展览,在过程教育中要注意搜集留存作品。
7.制度保障。逐步完善创设幼儿园特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