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撤掉被告申请书(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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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一
______(海事)法院:
原告_________诉被告……(写明当事人与案由)一案,未将造成油污损害的“______”轮船东……(写明国籍与名称)列为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追加_________(写明追加人名称)为本案的……(写明追加后的诉讼地位)
特此申请。
申请人 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姓名:季俊生,性别:男,年龄:60岁,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成都飞机公司,住址:本市光华村省党校15—1—10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广亚;直接责任单位:成飞人力资源部,现任部长何勇(以下简称司人部),电话:xxxxxxx。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通讯地址:成都飞机公司,邮编: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飞(具体地说是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中山医院,成都佳士实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各位被告及其律师甚至有政府官员法官,长期都是依据我的内退协议写的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只是"中止",不是解除之事实,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法规,不承认我再打工应受劳动法保护,不服从成都市劳仲委的有效裁决,不服从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这个重大法律政策问题,几年十多次审理都不能了结。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法院已执行显然没有错误,劳动部的法规的法规显然没有错误,唯一需要严格认真审查的,就只是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究竟是中止——中途停止后又继续,还是劳动部法规所说的解除。
刘平,程文审判长都知道,在你们分别开庭之前,我就请求成飞人力资源部(以后简称司人部)出庭作证,证明自我内退起,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就已解除,他们不仅没有出庭,而且,在我向他们递交了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书和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确认我可以再建立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后,直至今年8、9月份,他们还说你当然不能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说"中止"与终止意义不同;因此我终于认识到,查清我内退后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中止",还是解除,是正确审判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使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不再反复的前提和关键;也就是说,在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成飞司人部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永无了结和令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再次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说是成飞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谢谢。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三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搬出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监护人承担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xx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由被告抚养。20xx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四
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申请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精河县宏宇公司、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你院已经受理并定于20xx年1月7日开庭,现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未承包该工程,被告王建仕未挂靠该公司,故申请人放弃对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的起诉不要求其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将本案诉讼主体变更为两个即1、被告王建仕;2、被告新疆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请你院依法裁定核准。
此致
申请人(原告):
年 月 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女,汉族,邢台县晏家屯镇北小吕村人,住该村,系被告郑建飞的母亲。
被告:,男,汉族,邢台市晏家屯镇北小吕村人,住该村。
申请事项:
1、依法追加被申请人胡双菊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是胡双菊让其子郑建飞与我们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并且该《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履行了半年之久,在履行过程中,我们才了解到胡双菊才是该租赁场地的'房屋所有权人,鉴于郑建飞与我们签约的行为是一种代理行为,因此该租赁合同纠纷与被申请人胡双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胡双菊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邢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高县文江镇得狼村碾子头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被告: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一案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 。 被申请人:,性别:男,住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__x,男,____年08月06日生,回族,__省__县人,住__省__县__镇__村42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9872____x。
被申请人: 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__x(联系电话138872____x);
地址:__省__市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__x诉申请人__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__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____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__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__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__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__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____年04月11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xx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xx于xxx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xxxx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30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
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
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与____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被申请人____、王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____驾驶____所有的车牌号为____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__、王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__
申请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三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xxxxx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__诉被告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__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____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五
申请人:xx,x,x年x月xx日生,汉族,工人,现租房居住,电话:
被申请人:xx,女,x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在xx号
一、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搬出号。
二、请求依法判令监护人承担侵权期间给申请人造成的房租损失。
申请人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急由贵院立案审理。申请人与被告20xx年4月13日离婚,分割财产时被侵占房屋由申请人所有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婚生女由被告抚养。20xx年3月3日执行局强制执行之前,被申请人一直随被告在该房屋居住,强制执行之后被申请人依然居住在该房屋,至今拒不迁出。被申请人和本案的审理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xxx
xx年xx月xx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申请人:***,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xx省xx县城
被申请人:***,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xx省xx县城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
代理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撤掉被告申请书篇十八
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申请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精河县宏宇公司、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你院已经受理并定于20xx年1月7日开庭,现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未承包该工程,被告王建仕未挂靠该公司,故申请人放弃对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的起诉不要求其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将本案诉讼主体变更为两个即1、被告王建仕;2、被告新疆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请你院依法裁定核准。
此致
申请人(原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