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聘用合同期限填(通用12篇)
合同是一种书面文件,记录了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和细节。合同应具备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情况的变化。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合同范本,供您作为起草合同的参考。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一
1、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根据以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
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4、这样规定,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5、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7、续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8、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1、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2、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件。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除了不动产租赁有期限外,对于汽车租赁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十年。
租赁三十年与法律相抵触
年4月12日,某单位与杨某签订《门面出租协议》,将临街的两间门面出租给杨某使用至2034年12月31日,杨某一次性付清了全部租金。之后,该门面于11月24日出卖给其他单位,该单位有意收回门面,却在价格赔偿等方面与杨某多次协商未果。今年,该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门面出租协议》。
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先行调解。杨某认为自己有《门面出租协议》,应受法律保护,一开始不愿意调解。承办法官仔细看过《协议》后,告知杨某这份出租协议约定的租期三十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杨某执意坚持,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经过法官耐心阐释法律条款,杨某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单位退还杨某部分租金和补偿其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杨某退还房屋。
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最长为多少年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推荐阅读
劳动合同范本简易版
劳动合同书范本
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二
一、试用期含义
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头衔名称
一、试用期含义
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头衔名称
[安徽人事资料网]一、试用期含义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1、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试用期与合同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三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
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用年。聘期满前____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假四天。原则上不可连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用品,有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按照口腔诊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格证及其他证件,乙方提供并查备,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签署合同后,乙方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诊所工作期间,对诊所的技术工作具有指导的.义务。
3、乙方因事需要请假,甲方应予以批准,并不扣除乙方工资。因乙方不在诊所的情况下,甲方聘请的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医疗和民事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____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甲方提出聘用申请,
(2)乙方同意
(3)乙方将医师资格证书、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
(5)甲方和乙方签署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
日期: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
日期: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四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担保和诉讼期限一样,不可能永远有效。
担保合同一般是借贷合同的附属合同,只有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附属合同主张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普通民事诉讼期限为2年,因此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最长也是2年。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
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
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
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
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
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
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五
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来买地网
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________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九、乙方之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得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力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________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________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________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_______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十二、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________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________月工资。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七
相信有些人还没有写过销售合同呢,这就一起学习一下。做一名销售,要时刻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承诺给客户的事情也一定要做到最好,不可因为任何原因而辜负承诺。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产品销售合同的合同期限”,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_会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聚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八、结算方式:
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九、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 号《 》项目 幢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 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或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_年_月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____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_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____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____日b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____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____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____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八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
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
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
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
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2.劳动合同最好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
约定违约责任和罚责,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够成为日后作出相应处理的有力依据,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违约责任问题上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为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
对于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违约赔偿责任,可以由企业与职工双方商定各种违约情形下具体的赔偿数额;对于职工违纪的处罚方式,可以是警告、记过、扣工资、开除等。
对于职工的违纪处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可能太详细,可引用企业规章的规定。
3.最好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出现某些事由,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发生某些行为,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但应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也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并规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好处在于:一旦有约定情形出现,企业就可以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某公司约定:职工当月无故旷工2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补偿金。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旷工2天,显然不太可能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
如果没有上述约定,企业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被判赔偿。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性别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九
“这是低级错误。”律师说,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期限是最基本的。但是,一些人知道要为借款约定期限,却忘了给担保约定期限,岂不知担保也是会过期的。
那么,担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担保和诉讼期限一样,不可能永远有效。担保合同一般是借贷合同的附属合同,只有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附属合同主张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普通民事诉讼期限为2年,因此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最长也是2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十
我是20xx年来这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的,公司跟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合同快到期时,人事经理找到我,说我这一年里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我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就将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了,当时我也没多想,就在变更后的合同上签了字。
你的理解是对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
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
根据你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又延长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只要你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订立。
你单位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十一
人才是企业的核心力量,人才的稳定是企业生存的根基。适当的流动是企业活力的源泉。要稳定,还是流动,是企业面对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的两难选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对于员工以及对于企业留住人才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hr应当如何处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本期蓝白沙龙请来了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金祥副教授和上海某知名金融机构的资深hr陈小萍女士,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企业留住人才问题展开讨论。
对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法》有何规定
刘先生:《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由固定工转制,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陈女士:虽然劳动法规定了必须签订此种劳动合同的情况,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灵活操作的空间。如对于一些核心员工,随时达成一致就可签订此种合同。而对于工作满1年,企业愿意继续留用,但又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存在一个矛盾。一方面企业想用,另一方面不通过订立此种劳动合同就违法,这在客观上影响到了这些老职工的继续就业能力。
无固定期限合同真的是“铁合同”吗
刘先生:这是一种误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所谓的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它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不同的解除条件,后者作为预见性很强的合同,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企业的利弊,有利面是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使得企业的劳资关系相对稳定。弊处在于此种劳动合同过于刚性。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此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由此企业解雇员工的权力、用人的灵活性将会受到一定限制。因此企业一般不愿签订此种合同。
陈女士:可以说,签订此种劳动合同增加了员工就业的稳定感,带来员工心理上“企业兴我兴,企业辱我辱”的积极效应。但“员工就此进入‘保险箱’”的认识是有误的,如同刘先生所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解除。对于企业的利弊,有利面在于能稳定企业的员工队伍,人才的非频繁流动也间接降低了企业的用工管理成本。弊处则在于员工的流动减少,相应地企业活力也将降低,对企业的长足发展不利。同时,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束力的角度看,由于立法上存在对于劳动者保护的倾斜性,劳动者有“辞职权”这个尚方宝剑,对劳动者并没有约束力;但对企业来说,则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这对企业长远的人力资源配置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劳动合同立法对劳动者倾向性保护
刘先生:例如按《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个人认为这种倾向性可能会导致新的“劳资”失衡,其结果对企业和员工不一定带来立法者预想的有利影响。用人单位的用工数量依赖于市场需求,以法律手段硬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这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定难以消化这么多劳动者。这不仅未能起到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效果,还可能会引发劳资关系的对抗和恶化。因此对于这种市场行为,法律不宜干预。
陈女士:《劳动合同法》草案中有多处体现。我个人认为劳动法立法过多地扩大劳动者的权利会使企业在用人时产生一定的约束,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总体竞争力。对员工而言也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整体队伍的形成。因此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寻找企业与员工之间权益的平衡点,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运用过程中更为合理。
聘用合同期限填篇十二
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来买地网
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