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阿q正传有感 读阿Q正传有感(实用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读阿q正传有感篇一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 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要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 。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心中永远是卑贱的,微不足道。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时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全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去了,老子上了”,栽倒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份慰籍。
阿q食物“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令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抽烟,而自己却受到老师管制不准抽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酒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在少年心中。
这是我读《阿q正传》的所感所想!
读阿q正传有感篇二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读阿q正传有感篇三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读阿q正传有感篇四
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他是赤贫的雇农,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生活十分悲惨,阿q的性格十分丰富、复杂。他有农民的优点:“真能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他身上又有农民的弱点:主观、保守、狭隘、愚蠢。他还受封建思想的种种影响,严于“男女之大防”及排斥异端等等。
阿q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如阿q与人家打架吃亏时,心里就想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起老子来了。”于是他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两个组成部分:对于真正强势的人则口头认输并用“儿子打老子”之类的话来支持自己的面子;而对弱者,则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讽刺了一些心灵丑陋的中国人。
读阿q正传有感篇五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篇六
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要告诉我们的。
读阿q正传有感篇七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但是他有自己的特长——跑得快!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这个人给了我很多的震撼!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对于我们来说,都已经可以称之为成功了!他却不停地努力着!和他相比,我们有怎么能不好好努力,来追寻自己的梦想呢!
读阿q正传有感篇八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q正传》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q正传》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读阿q正传有感篇九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笨蛋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笨蛋”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__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任何回报都是需要先予再取,可是我们常常需要一些理由,让自己能够放弃顾虑、全心投入、甘心付出。可理由往往不够充分,反而是有各种负面的理由让我们裹足不前,犹豫不决。
读阿q正传有感篇十
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读阿甘正传有感500字,欢迎大家的阅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
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
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
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
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
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
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
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
其实希望就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
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
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
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
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
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
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
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读阿q正传有感篇十一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阿甘是《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弱智。他一生中发生了许多笑中带泪的故事……….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篇十二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