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服务管理方案 车辆服务管理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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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方案篇一
为提高公司各级人员工作效率,合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现对公司车辆管理及交通费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责任人(管理部经理为公司总体责任人):
1、总部车辆:
1)、第一责任人: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管理;
2)、协同责任人:车队队长(钟庆章),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缴费、办证、保险等。
2、办事处车辆:
2)、协同责任人:车辆使用人,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二、车辆管理:
1、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与调度。
3、管理部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予以处罚,并负责所有车辆费用审核、缴费、年审、过户、办证、保险等。
4、公司车辆钥匙、证件统一由管理部管理,领用或归还时必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若有遗失追究使用人责任(各区域车辆由区域用,每台车只发一条钥匙)。
6、部门需使用车辆,由使用人员申请,并填写好车辆外出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管理部批准,派车单交管理部存档,并领取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
7、各区域因业务需要,要领用车辆作为公务车的,必须经管理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并填
写好车辆领用责任书,交管理部存档。
三、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出车时,如有货物,需从仓库处领取放行条,并由保安检查属实后方可出车。
1)、车辆驾驶员用车前要先检查车况,包括机油、水箱、刹车系统等。
2)、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 全,由于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驾驶员出车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
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3)、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安全驾驶车辆,除货物超越及客车运货两条外,其余 因违章事故造成后果,由驾驶员全部承担。交通事故中,若经公安交警部门判定责任权益及保险公司赔款外,其余损失由驾驶员负担。
1)、驾驶员及车辆责任人须定期清洁车辆,至少每周洗车一次, 保持车内整洁,不得零 乱堆置杂物。
记录。若车辆出现较严重问题不能到达公司指定地点或其它特殊情况时,须经公司同 意方可在其它维修点维修。
3)、车辆的保养如定期加机油水缸加水等由车辆负责人进行保养,如发现因为没有保养而 造成的车辆损坏,车辆维修费用一律由车辆负责人负担。
4、费用核销
1)、各车辆的油费、过桥路费报销,由使用人填写报销单,交区域经理审核,再交管理部 核对,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报销。行驶卡应与行车里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报销。
2)、各车辆维修费必须凭原始单据报销,由管理部核对,交管理部门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3)、财务部对每辆车每月费用作好账目,便于清查(费用标准参照公司规定)。
四、汽车福利
1、车辆个人制: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可实行车辆个人制,提供购车发票由公司付实际购车款的三成首期,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为8万元的小车或面包车,经理级以下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5万元以下小面包车,品牌不限制;超过公司规定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2、车辆个人制的达标条件 :
3、享受车辆购买补助相关责任和义务:
1)、享受公司购车补贴员工,公司将不再配置车辆使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享受公司自购车补助人员需为公司服务年限最少三年,自购买车之日起,若为公司服 务期不满三年,则个人须退还未服务满三年差额之购车补助款,即:退还额=享受自购 车总补助额 /36个月*(36月—已服务月),车辆归个人所有。
4、现有公司车辆个人制(公司现有车辆可申请归个人所有):
1)、区域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工龄满两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可向公司申请此福利;
3)、所有面包车必须做车身广告,广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交通费用管理制度
一、交通费补助
1、业务员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2、业务主管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3、摩托车每月300元油费补助,凭票报销;
服务管理方案篇二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涉及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以“业主满意”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业主参与”的原则,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完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建设美丽、和谐潍坊奠定坚实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体制不理顺、物业服务水平偏低、维修资金使用难、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不高、老旧小区管理难等突出问题。
(一)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系。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20xx年底前,建立区物业主管部门、街办、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并将物业管理纳入各区(开发区)对街办、居委会的'工作考核内容。物业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物业管理办公室,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街办要明确物业管理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每个居委会应配备2名以上人员专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二)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运作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督促街办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指导其在60日内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现“前期物业”与“后期物业”的有效衔接;尚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于8月底前补签到位。
(三)完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分工种进行全面培训,8月底前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培训,提升其开展业主自治的工作能力;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师制度,利用两年时间,逐步将物业管理师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上岗等工作挂钩,提升从业人员的知识层次;新设立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经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申请办理资质。二是开展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复核。年底前,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获得的国家、省、市级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撤销荣誉称号。8月底前,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完成辖区优秀项目的复核,9月份开始市局进行检查验收。三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开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和开标有形市场,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四是开通物业服务投诉举报热线。通过热线电话统一受理物业管理投诉举报,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诉处理制度和运作机制,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
(四)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一是修改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精简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实施“否定表决”方式。通过公示征求业主意见,表达反对意见的业主未超过三分之一,即可使用维修资金,解决“三分之二”签字难题。三是细化应急使用范围。对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维修问题进行梳理,列入应急维修范围,启动应急使用程序,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五)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开展“城市更新、扮靓潍坊”行动,利用四年左右的时间,对市区老旧小区存在的楼宇功能落后、环境脏乱差、配套设施不全、居住生活不方便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20xx年,奎文、潍城两区分别完成2个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坊子、寒亭、高新三区分别完成1个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各区应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对老旧小区接管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进行认真分析,分解落实到人,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工作中要深入社区、企业及业主家中,加强问题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8月底,市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及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市整治活动效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社区宣传栏等各种媒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化、直观化、形象化,提高群众认知度、参与率,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服务管理方案篇三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 500 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 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服务管理方案篇四
心晴雅苑首次业主大会为小区确立了“凝聚各方力量,共立规则、共创环境、共谋利益、共享文明,使各利益方共生、共存、共赢”的小区治理原则,小区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解决方案。
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之前的安捷物业服务公司为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公司,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应该启动公开招标物业服务公司的程序,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必须有五家以上的物业公司参与投标,前期物业公司可以参与投标,最后由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抉择物业服务企业。经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20xx年1x月23日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表决、监事会监督,一致通过了同意启动物业服务公司招标程序决议。现将招标方案与招标决议案汇报如下。
招标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组织所有的招标活动。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业主或物业管理行政机构推荐邀标为宜。
根据本小区大部分住宅被非住宅化运营,以及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失当而导致设备加速老化的特点,要从业主的长远利益与长远目标出发,着重考察物业服务企业未来对小区的投入建设能力、服务维护能力。
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为期5年,中标方必须进行本小区物业区域的独立核算,并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在服务期间原则上达成“互谅互惠”意愿,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重新协商议定物业服务价格的涨幅;中标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物业服务价格、水电价格及其它运营项目价格。
第一步,招标工作组人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负责。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书面形式的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关于是否启动招聘物业服务公司程序的意见。同意启动招标程序的业主需达到小区住户的`50%以上方可进行正式招标。
全体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推荐服务优良的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竞标,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在邀标、议标前可以对被选公司进行“明察暗访”式考察,备选的物业公司应达到5家以上。
第二步,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招标标书,采用邀标和在非收费媒体网络公布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三步,根据《招标法》定评标小组7人成员,其中业主委员会成员1人、2-4楼代表各1人,1号楼2人,邀请物业行政管理部门1人。评标前,评标组成员名单保密,评标会上评标组成员手机上缴集中保管。
第四步,召开由全体业主参与的或业主代表参与的业主大会(第三次大会)对备选物业服务公司进行首轮选择,选出由出席会议半数以上人员选择的2-3家竞标企业;定评标组对选出的2-3家竞标企业性价比进行排名;最后由业主委员会与2-3家物业企业具体商议物业服务合同,在此过程中选定一家企业。
第五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选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3日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10月颁布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小区236户业主中,客观上有1x1户为公司经营用房(占小区住户的51.25%),房屋出租业主占比30%左右,因此在20xx年1月23日(春节)前夕向业主发放业主大会书面意见稿和“告心晴雅苑业主书”。“告心晴雅苑业主书”事前已经上报碑林区房改办接受指导与审查同意,主要内容为告知启动物业服务企业招标程序的依据、动议与流程。根据《心晴雅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第五至第十条规定,为扎实地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并履行表决权,想方设法动员业主行使表决权,向各业主发出且于2月6-16日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回收业主意见稿,2月16日晚7:00-9:30各楼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开会总结汇报本次业主大会组织与执行情况,之后统计回收的业主意见稿,此次书面业主大会形成了“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小区”的业主大会决议。统计结果显示:心晴雅苑小区共有236业主户,发出236份决议稿,决议共收回216份(意见回收率91.53%);同意启动招标程序的业主209户占业主总户数的88.56%(超过2╱3业主),不同意7户占总业主数的2.97%。由此,我们认为本小区具备了物业服务企业招标程序启动的基础条件。
业主委员会已初步拟定出招标文件和物业服务合同,招标文件待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网络公告3天。再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择日组织业主或业主代表参与评标、议标和定标。
对于业主或有关机构推荐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邀标、议标前组织考察组到参与招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明察暗访”。考察组由业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各楼业主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查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实绩、质量、市场口碑、服务区域业主的评价意见。
服务管理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驻区各物业管理单位全体服务程度,保证房屋区物业的合理运用,维护房屋区公共次序,创造优越的生活情况,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等相关规则,结合新区的实践状况,制订本方法。
成立以新区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经贸局负责报酬副组长,区城管局社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各街办管理处负责报酬成员的新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经贸局,负责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视检查和总体审核工作。各相关部分单位要指定专人参加考评工作。
各街办管理处响应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考评指导小组,小构成员由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以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构成,详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视考评工作。
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视审核的根本内容: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社发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服务结果评价。
责任单位:街道(管理处)和社区居委会地点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
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审核设定总分为100分,个中:日常检查考评占60%,年关审核占40%。
日常考评,是指由各街办管理处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每季度对响应辖区内一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评分。日常考评规范根据是《市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审核评分规范》。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每季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考评后果按得分凹凸依序排名,辨别于4月初7月初10月初前报送新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物业服务企业全年综合考评分数=日常检查考评得分60%+年关审核得分40%。
1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考评,报市房管局在“房地产网”上发布,并记入企业信誉档案。
2对全年综合审核在前10名的企业,将作为全市最佳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管局引荐。
3对全年综合审核后3名且考评分低于60分的评为不及格企业,将传递批判并限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向市房管局要求赐与降低天资品级或撤消天资证书等处分。审核后果为不及格企业的状况,还将书面传递物业服务单位的公司负责人。
考评人员和被考评对象必需脚踏实地,不得故弄玄虚,禁绝借审核之权略取私利,禁绝搞不合法组织活动,搅扰或阻碍考评工作。对在考评中违背有关规则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形成的结果,将赐与严厉处置。
服务管理方案篇六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组长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组长的工作指令。
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值班员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服务管理方案篇七
此程序对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的监视测量装置的提供、保管、校准和使用进行控制,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经过适当的检验、测量与测试设备的控制及校正工作,使验证设备维持其准确度,从而保证产品的测量品质,并使测量仪器控制有章可循。
规定主动定期调查,收集客户有关的信息,对收集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以测量和评价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感受,从而测量评价质量管理体系业绩,并将此信息作为体系运行有效性证据之一,输入管理评审活动之中。测量和监视客户满意程度的内容,应当考虑与质量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以及产品价格和交付等方面的情况。
为落实执行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进而发现问题、改善问题、解决问题,需透过本身内部查核程序,方能提出改善建议,为使内部查核的相关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程序。
我公司建立了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明确对包括统计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确保公司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适用于采购的产品以及生产的产品(含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营运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仓库负责采购产品数量的验收。
目的在于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并给予适当的处置,确保前一过程的不合格品不输入下一过程,防止不合格品原预期的使用和交付。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服务的不合格以及建筑智能化(包括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工程的涉及、安装和服务的不合格的控制。
为使本公司因活动、产品、服务所产生的不符合事项及潜在不符合事项,采取必要的纠正及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并使所有纠正与预防措施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程序。预防措施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要相适应。
本公司因活动、产品、服务所产生的不符合事项(亦称异常状况)及潜在不符合事项都在此程序控制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膳食服务的生产过程是在收空格条件下生产的,其受控条件在质量体系文件和产品实现的策划文件中进行了规定。目的在于使生产和服务过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证产品按计划实现,并符合规定的要求。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包括食品制作和窗口五福过程的控制。
此程序用以识别潜在事故、紧急情况和事件,对其规定预案,以做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或操练,保持相关记录以证实对其进行管理,其结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尤其在实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之后,应确保评审和修改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本公司各部门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要求和期望,准确地理解客户意图,确定客户对膳食服务的要求,并在制度上予以明确,以达到客户满意。针对客户对产品有关的要求,公司在对客户做出承诺之前,要对其内容做出评审。
公司有关人员应采取积极的方式保持与客户的沟通。
沟通的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会议、文件、传真、信函、研讨会、座谈等。沟通的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信息、合同信息、产品和服务效果的评价信息等。特别应识别和评价库户对于产品的安全要求!
服务管理方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防止出现疫情交叉感染,对xx省域返乡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对xx省域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方式,原则上采取居家隔离观察的方式,对个别不具备条件的家庭,利用村公共服务场所,建立集中隔离点。
二、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隔离日期不限于14天,要待上级宣布解除隔离时方可结束隔离观察期。
(三)被隔离者一人一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做到住宿、饮食、生活用品“三分开”。
(四)隔离房间产生的废弃物、垃圾必须经过消毒后移出隔离房间,投放至垃圾桶。
(五)被隔离者必须佩戴口罩,禁止随意外出和相互探视。
(六)包保人员开展探视、随访时,避免与被隔离者近距离接触,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七)被隔离者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告知包保医务人员和包保干部,确保及时就医。
三、
严格落实“双包”工作机制,镇村包保人员负责隔离人员、场所和隔离措施的落实,医务包保人员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健康随访工作,镇将加大督查力度,对隔离工作不力、管控不到位、随访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