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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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一
为认真做好我村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创造良好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方案。
在全村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在路边、田边、村边、渠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一)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进组入户宣传,把政策、方法措施宣传到田间地头、宣传到百姓心里;建立村、组两级禁烧网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禁烧
板桥社区共有小麦9000余亩,收割机24台,看守棚10个,每个看守棚确定一人定点在岗,11人流动巡查。村灭火队由本村青壮年组成,灭火工具配备齐全。
1、督促各组加强秸秆禁烧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2、村两委会人员要带头上路巡查,一旦有秸秆燃烧情况,及时处理,立即上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我村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秸秆禁烧巡查小组。
1、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林村党支书记
组长:陈广兵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家兵
成员:陈家兵林国忠吴献华
2、秸秆禁烧巡查小组
组长:林国学村党支书记
副组长:陈广兵村委会主任
成员:村民小组组长、部分党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加强调度,巡查和督察结合,全面禁烧。巡查小组:安排值守,正确、及时应对秸秆焚烧事件。
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等)要做好记录。每日巡查情况及时汇总,建立禁烧台帐。发现秸秆焚烧事件或隐患及时报告,调查核实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二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三
导语: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确保辖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的通畅,保障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 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四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xx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xx—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工作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 5 公里内,机场周边 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 2 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 1 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六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创造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积存在路边、田头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不发生禁烧秸秆现象。
自5月14日开始,到10月2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成立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和督查组,分村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抓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监管制度,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采取每天定时向镇党政办报告制度,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领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村为主,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逐级包保责任制,镇督查组,检查组要不间断深入村组,进行督导检查,农技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现场示范,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镇村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田间地头,取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纠处一起,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七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镇、街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镇、街道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镇、街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市里的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提高,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各镇街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措施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