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听的感想(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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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一
时间:2012年3月
21、22日
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二
旁听民事法庭是一种特别的体验,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深入地了解法律、法庭以及司法流程。最近,我得到了一个机会,参与旁听一个民事法庭的庭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给大家介绍我的体验和观察。这也是我第一次走进法庭,我很好奇,很兴奋,同时也有些紧张。
第二段:法庭的氛围和司法程序的了解
当我走进法庭时,我立刻就感受到了这里跟我之前在电影或电视里看到的法庭场景不同。房间内很安静,每个人都显得很专注,法官和记录员都非常注意微小的细节。这种环境有助于确保司法程序的顺畅运行。我也在庭审中,更深入地了解了整个司法程序的流程。
第三段:法官的角色和职责
法官是整个司法程序的中枢和核心。他们需要保持中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并确保程序的正义。法官可以问问题来了解证据,以裁定案件。在庭审中,我观察到法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证据和辩论过程中保持平等。
第四段:当事人的表现和证据证明的重要性
在庭审中,我注意到当事人必须表现得尊重和谦虚,并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在这些证据中,有些可能会被反对方驳回或是被法官拒绝。这也告诉我,证据的确切性和可信度非常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案件。
第五段:结论和对旁听体验的总结
回想起来,参与旁听民事法庭的体验非常有益。它让我更好地了解了整个司法程序的流程。我也了解到了在法庭里所做决定的重要性,以及证据和辩论的重要性。如果你也有机会参与旁听民事法庭,请保持专注和认真对待,这也将是一次难忘的经历。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三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早9点整,我有幸参加漠河县公安局组织的法庭旁听活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庭旁听。对我个人而言,若有所想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整个庭审的过程和氛围。
进入法庭,庄严的国徽让我感觉整个人都严肃起来了。第一次参见这样的活动、第一次进入法庭、看见庄严的国徽,感觉无比的亲切和自豪,以及身为一个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我深深的感觉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
庭审开始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更给庄严的法庭添加了一些神圣的味道。陆续进入法庭的审判员、公证员等、身穿整洁的黑色西服、佩戴着神圣的国徽,给法庭又增加了一份威严,不容藐视、不容亵渎,庭审在场的所有人都自觉起立。
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两男子酒后辱骂他人,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随后用尖刀先后将4名受害人刺伤。
在这起案件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当今社会的青少年,缺少的法律意识。他们有着正值的青春年少、丰富多彩的人生、幸福美满的生活、本应前途无限。而因一时之冲动却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着法律的制裁,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到愧对亲人和对被害人的伤害,而一切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徒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旁听完这起庭审,我的心内久久难以平静。我想,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做任何的事情都要遵守着国家的法律法规,人们必须要懂得用理智的心态来调解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蠢蠢欲动的一些不理智想法与冲动的做法,不然就会让自己悔恨终生。
我深深的感觉到了当今社会,由于青少年缺少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清楚认识,做任何事情只凭一时之冲动,做出了让自己难以承受的后果。青少年乃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国之的根本。通过这次庭审,我也看到了自己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淡薄,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增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到辖区内走访居民的时候,把我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宣传给辖区的广大居民。让更多的居民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让更多的青少年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四
段落一:引言
作为一名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庭旁听,以亲眼目睹毒品问题在社会中引发的严重危害。在这次旁听中,我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破坏力,对法治观念的思考和责任意识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段落二:毒品问题对个人的危害
在法庭旁听中,我看到了被告在审判过程中无精打采、神情恍惚的表情。在审讯过程中,被告坦白自己曾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沉迷于毒瘾中无法自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毒品不仅损害身体健康,还严重损害了个人意志力,使得原本活力四溢的个体沦为自己意志的奴隶。毒品让人们沉溺于不幸的循环中,从而丧失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段落三:毒品问题对家庭的危害
毒品问题不仅对个人造成直接的伤害,还给个体的亲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与心理压力。在法庭旁听中,我见到了不少母亲面对受毒品折磨而堕落的子女时的痛苦无奈。母亲是一个家庭的中心,在传统的观念中,她是保护孩子、温暖家庭的象征。然而,毒品问题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衡,让母亲沦为抱恙又无助的旁观者。母亲们不仅需要承受经济的压力,还要面对那种无奈和对未来走向的担忧,这种精神上的负担成为他们无法承受之重。
段落四:毒品问题对社会的危害
毒品给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巨大伤害。当我进入法庭时,我目睹了一些因毒品问题而犯罪的个体被审判。毒品问题不仅酿成了个体的悲剧,还直接冲击着整个社会的安宁和稳定。毒品问题不仅让个体成为犯罪分子,还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包括卖淫、盗窃、家庭破裂等,这些问题进一步削弱了社会的发展和凝聚力。毒品问题使得社会治理变得复杂和困难,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段落五:思考与呼吁
旁听法庭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毒品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在走出法庭的那一刻,我发誓明确了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积极参与到毒品防控工作中。我将努力向他人宣传毒品危害,增强社会对毒品问题的认识,并推动政府加大对毒品防控的投入。同时,我呼吁广大公众要更加重视毒品问题,积极参与到毒品问题的打击中,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无毒品的社会,为我们的下一代创造更加美好、健康的未来。
总结:
通过这次法庭旁听,我对毒品问题的危害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要借此机会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毒品防控的行动中,努力消除毒品问题。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毒品无处藏身的美好社会。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五
这次庭审因涉及的被告较多,因此在法庭上可以看见不同程度律师的发挥。这让我进一步意识到一名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对于一个案件的成败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次旁听过程中我比较关注的律师有四位。原告的前两位律师,以及被告二和被告三的律师。原告方的第一位律师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的稳重,在法庭上处变不惊但缺点则是话语不够简练,重复阐述内容容易造成法官的反感。被告二的律师虽口才不是很好,但在我看来他的经验是很丰富的,而且善于把握案件的重要问题,话虽不多但有恰如其分。以上两位律师所具备的优点我想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的,并且也是我今后应注意培养的能力。然而律师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则是原告方的那位干练的女律师。
她与被告三的律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口才,法庭上对于紧急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法律之外多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于自己代理的案件的所抱有的认真态度对于一名优秀律师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原告方的这名女律师发言时声音洪亮,语言表达干净简练,思路清晰,这使法官及在场的每一位人都能很容易的理解其要表达的观点。另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举证阶段,当原告第三位律师的举证方式被法官拒绝后,她能够在一瞬间改变本方的举证方式,用一种法官习惯的方式进行一一举证,而且过程中有条不紊,对于被告的质证对答如流。无论涉及案件的问题又多么琐碎多么具体,她都了解且很快作出答复。在涉及光盘制作技术方面的问题时更是体现出她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我想她一定是在案件准备阶段作了大量的功课,将那么专业性的问题了解的那样清晰。这种对于案件负责的态度确实是当代律师行业中所欠缺的,也是我所欠缺的。而与她相比,被告三的代理律师则显得差很多,法庭上发言断断续续,很多情况下都不能回答出法官或者对方律师提出的质疑。
最让我接受不了的就是她似乎对案件没有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有许多具体问题都不了解,当法官和对方要求其回答时她的回答就是“这个我不太清楚”,“这个我不懂”,“我得回去问问”之类推卸责任的话,我想这一方面是她的能力问题,但在我看来,她与原告律师的差距更重要的来源于态度。对于案件的不认真对待造成了她在庭上糟糕的表现和不利的局面。我一直很喜欢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人在能力上的欠缺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和勤奋来弥补的,但要是在态度上就不端正,不重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办好。当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也是如此。所以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我会更加注重自己这方面的培养,无论事情大小,都要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都要尽力把它做好。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六
201302020211陈安琪 法学13102班
时间:2015年6月11日 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在上周五我院组织学生去常德市鼎城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赵**盗窃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其姓名,年龄,被逮捕日期进行确认,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依据我国《刑法》33条,192条,193条,216条的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赵**盗窃案,2014年10月到次年3月伙同同伙杨某共同盗得近二千九百元左右的赃款。
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没有意义,对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
具体情形,赵某1996年1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白家乡人。小学文化,没有犯罪前科。因生活所迫流窜至常德鼎城区作案多起盗窃所得与杨某共同分得赃款。2014年10月伙同杨某在洞庭酒店盗得400余元。2014年11月又同杨某盗得价值800余元的赃物赃款,第三次盗得891元的赃物,2015年3月7日到三月九日盗得230元的赃物。2015年3月9日被校园巡逻保安当场抓获。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公诉意见,由于被告在第一起犯罪时尚未成年,又无犯罪前科,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而辩护人意见则是认为被告人犯罪乃是生活所迫,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且被捕时毫无反抗,确有认罪情形。辩护意见认为应当判处缓刑。辩论过程是在称不上是激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审判长又对被告人赵某询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最后进行口头判决,判决书5日内送达。被告可在收到起诉书起10内提出上诉。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因流窜作案,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且不具备社会监管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44条,52条,53条的规定被告人在犯第一二起案件是尚未成年因此最终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1、对庭审的有关程序和过程及庭审纪律和礼仪有了一些了解,懂得了如何出庭,出庭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注意哪些事项等等。这些虽然是程序性模式的事情,但如果没有做好,或者做得不到位,也会影响到整个庭审的效率,特别是庭审的纪律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要打有准备的仗。
2、庭审前应认真分析案件材料,对要审理的案件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作好准备,抓好庭审的重点。在庭审中没有重点,就没有头绪,就不能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
3、在庭审过程中,要仔细的聆听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理解他们的观点,把握他们的心理,认真分析案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公正判案。这也是庭审的重要的环节,庭审前的好的准备工作只是一种计划,而庭审的过程才是最关键的,而且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我们要在动态中比较、甄别、分析案件的全过程,判别谁对谁错,最后得出一个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公正的审判结果。这个过程也是对双方当事人和参与庭审的其他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好时机,这也达到了庭审的目的。
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具备一名书记员到法官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好的修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二是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是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了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
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七
这次庭审除了带给我法律及具体制度上理性的思考之外,另一方面也通过亲身观看法官审案,看到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及自己在诸多方面的欠缺。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具备很强的控制法庭审理节奏的能力。法官作为法庭上的主持者,需要将整个庭审的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将有限的法庭审理时间合理的分配到庭审的各个阶段,根据案情事实的复杂程度,案件争议点的多少及解决的难易程度,将时间分配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不要在调查阶段花费大量时间最后导致辩论阶段仓促进行双方对争点没有发表足够的意见。这次庭审给我的感觉似乎就有些前松后紧,调查阶段法官给了原被告充分的发言时间来阐述他们的观点。但有时则会出现双方不停的重复述说自己的观点或者对本不重要的事实争论过多,导致后来的辩论阶段,法官需要不得已的打断原被告的发言以节省庭审时间。另外,作为一名法官在整个庭审中要保证自己的头脑一直处于集中且清晰的状态。
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在庭审之初找到案件的各种争点,并通过庭审的进行不断缩小争点的范围已使法庭审理集中在对案件处理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不但要组织法庭审理,还要密切关注当事人双方对于争论问题所抱态度的变化,不断调整法庭审理的内容,已使法庭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最主要的问题以尽快解决案件。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我会不停的开小差,开始注意力会比较集中,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注意力会慢慢的松懈下来,到最后甚至一点都听不进去。
回来后想想,假如我是这个案件的法官,我的这种庭审状态真是有点可怕,我可能会把整个庭审弄得一团糟。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这其实与平时课堂上注意力的松懈有关。在自己累时,很容易就懈怠自己,虽然在学校这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但一旦这种状态形成了一种习惯或者一种做事的态度,那就不再是小事了。所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约束自己,在课程还没有结束时,无论自己有多累,都要要求自己坚持下去,要注重在点滴小事上培养自己办事严谨认真的态度,训练自己的长时间高度集中注意力的能力。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八
第一段:引言(100字)
近年来,毒品问题在社会中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作为普通公民,有义务和责任了解毒品的危害和影响,为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此,我决定旁听法庭审判案件,深入了解毒品问题,并以此为主题写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毒品案件的旁听(300字)
我决定旁听一起涉及毒品的案件,了解毒品犯罪的背后。在庭审现场,我看到被告人因吸食毒品或贩卖毒品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为了满足对毒品的需求,毒贩不择手段,甚至将贩卖毒品的责任转嫁给他人,使一些无辜的人也卷入危险之中。同时,我也目睹了毒品的危害,一些被告人面容憔悴,身体虚弱,精神极度恍惚,家庭关系破裂,甚至犯罪行为的影响蔓延到亲朋好友中。这一切让人深刻意识到毒品对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
第三段:对司法程序的认识(300字)
在旁听法庭之前,我对司法程序只是片面了解。通过旁听毒品案件,我深入了解了司法体系及其运作机制。审判过程的公正性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法官严肃认真,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审理,保证了受害者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也体会到了法庭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不论贩毒数量大小,都会受到同样严厉的惩罚,以此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第四段:反思与思考(300字)
毒品问题虽然受到了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亟待全社会共同努力解决。旁听毒品案件,我深刻反思了个人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远离毒品,并积极参与到毒品预防工作中。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和学校,应联手开展全面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预防毒品问题的发生。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旁听毒品案件,我不仅深入了解了毒品问题的危害和影响,也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让我认识到毒品问题关乎全社会的福祉,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我将继续关注毒品问题,积极参与预防与打击毒品犯罪的行动中。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没有毒品的社会,让人们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九
近年来,法庭旁听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和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一。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有幸参与到了这场旁听之旅中。通过这次旁听,我对司法机构和法律制度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同时,我还深刻感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助力社会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第二段:旁听案件所得
在诸多旁听的案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宗涉及建筑施工工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我们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和律师的陈述,了解到案件前因后果。在听证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隐患。同时,我也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保障问题。这对我未来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第三段:司法机构的作用
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司法机构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在法庭旁听的过程中,我深刻的意识到了司法机构的权责和处理案件的程序和规则。在旁听过程中,很多审判官的发言使我对法律更加深入了解。同时,我也看到了司法机构的公正和公平。“人无完人”,司法机构也不例外,但是我们需要相信整个法治体系,相信我们所处的社会。
第四段:反思与启示
通过对法庭旁听的反思,我深刻认识到了很多问题。司法机构在平时处理案件时需要更多地考虑出庭当事人的诉求和背景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法规和制度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权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需要着重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自觉服从法律制度,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
第五段: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一次次的法庭旁听,我不断地成长和进步。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法律制度和司法机构,去感知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用自己的力量和理念为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投身于法庭旁听的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公民素养和法律观念,为我们的未来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十
在现代社会中,毒品问题一直存在且日益严重。为了解毒品问题对社会的影响,我利用一次法庭旁听的机会,亲身聆听了与毒品相关的案件审理过程。这个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毒品问题的严重性,并对如何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第二段:审理过程的细节
我参观的法庭是一起涉及毒品走私的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充满了紧张和庄严的气氛。当毒贩站在被告席上时,他的眼神充满忧虑和无奈,发出令人心生同情的感觉。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官的严肃与从容。法官对案件事实逐一审查,他冷静而明确地询问被告,同时也耐心地倾听了被告的辩解。通过审理过程,我了解到毒品问题的复杂性,毒品走私的缜密计划和手法让人防不胜防。
第三段: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通过旁听的经历,我才真正认识到毒品问题对社会的巨大危害。不仅毒品影响个体的身心健康,还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经济发展造成重大伤害。庭上的证人作证揭示了毒品对家庭造成的伤害,不少家庭因家庭成员染上毒瘾而陷入破裂和困窘之中。另外,毒品的流通也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比如犯罪活动、恶性循环以及社会矛盾加剧。毒品的危害是全方位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四段:解决毒品问题的措施
为了解决毒品问题,我认为需要同时进行预防、打击和康复。预防毒品问题,首先需要将教育与宣传工作做到位,让人们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此外,也要加强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挤压毒品的生存空间,打破毒品的供给链条。在打击方面,需要加大力度打击毒品犯罪,依法严惩毒品走私者,以儆效尤;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对于已经沉迷毒品的个体,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康复措施,帮助他们戒除毒瘾,重返社会。
第五段:个人的思考与感悟
在参观法庭旁听毒品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毒品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解决毒品问题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政府的领导和法律的支撑,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充分认识到毒品对社会的危害,积极参与到解决毒品问题的行动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没有毒品的健康和谐的社会。
在这次法庭旁听中,我认识到毒品问题的严重性,深刻意识到它对社会的危害。通过审理的过程,我了解到毒品问题的复杂性,毒品的走私鬼计划和手法让人防不胜防。解决毒品问题需要全方位的努力,包括预防、打击和康复。我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健康和谐、没有毒品的社会。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到预防和打击毒品问题的行动中。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十一
法庭旁听心得体会(蒋平飞,201101020002,82号)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今天我在网上观看了法院审判,这让我受益匪浅,我主要有以上几点感受。
第一个案件为熊被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2013-4-221:00:28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然后,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要更加讲法律,依法维权。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一、律师在辩护中的那种气质,似乎在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这让我佩服;
五、在庄严神圣的国徽下,居然有一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人民法官不自觉的在“堕落”(打瞌睡),这不得不让我去肆意的想象现在的司法执法乃至立法的现状,还有,难道在审判庭上唯有审判长在中流砥柱吗?左右之审判员几乎不置一词甚至想离开就离开,这是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吗?这点我确实搞不懂。
六、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觉得确实太需要各方面的能力啦,司法考试是一大挑战,我想,律师行业就更是挑战啦,尤其是像上海、北京那样的大都市,所以,我更加觉得现在的自己要抓紧培养与挖掘自己的能力与提升综合素质,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及参与社会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担当今后要面对的诸多挑战,以不变应万变。
总之,通过这次旁听以及对那些庭审相关人员尤其是审判长及个别律师的优秀表现,我只信奉一句话——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们国家出现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人民维权,使我国法制更上一层楼,社会更和谐。
法庭旁听的感想篇十二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根据张店大队[]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24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法院宣判:20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心得与体会: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