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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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一
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报名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报名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市(区)、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报名工作实际,周密制定高考报名工作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为考生报名提供合理便利,让考生、家长少跑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从外地返回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要加强报名场所管理,做好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结果查验、设施设备消毒、现场人员引导等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2.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二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三
贯彻落实x校长提出的“为学生提供有效教育”办学理念,确保完成学校下达的高考指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争创xx市示范高中而努力。
在学校领导和各处室的帮助下,经过全体教师两年半的辛勤努力,高三年级已基本形成了较好的教风、学风和班风,出现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势态。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本届学生基数小,基础差,而且参差不齐,综合能力低,运用能力差;学习被动,不爱动手,不善于深入思考,不善于自己归纳总结,不注重学习方法,不能及时复习、巩固。在上学期参加的三次联考中,上一、二类线的人数太少,因此培优工作是本学期的重中之重。
1、加强常规管理。年级常规管理继续按照上学期制定的《20xx届高三年级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在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时要注意刚柔适度,“刚”中不失人情味,“柔”中要讲基本原则。
2、做好思想工作。对教师要加强沟通,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对学生要加强引导,在管理中对存在的问题变“堵”为“导”。营造宽松和谐的备考环境和学习环境。
3、加大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力度。一是配合政教处和保卫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完善班主任值班制度,进一步细化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巡查,继续实行“流动式”管理。三是多深入校园周边的居民区,听取居民反映的问题,全方位了解学生动态,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对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监控,在校外租房必须让家长本人到校签字,必须提供详细的住址,以便班主任随时抽查。五是加大对课间、午间、晚饭时间、考试期间、周末、月末和学期末等关键时间段的管理,加大对校门口、寝室、空教室等关键点的监控。
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通过每日班主任晨会共同讨论解决班上的棘手问题,利用每周班主任例会相互交流班主任工作心得。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本学期,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一切从有利于全体教师干好工作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坚持“以老带新”制度;坚持年级领导和指导教师听课制度,及时了解年轻教师备课和上课的基本情况,帮助年轻教师尽快成长;坚持要求年轻教师每周至少听课两节以及写教学后记或反思;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汇总直接反馈到教师本人,以利于老师们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管理水平。
1、教学效果继续实现目标管理,即依据20xx年我校高考各类上线总人数和上线率,结合本年级实际,给各学科、各班级、每位教师下达高考指标(文化课与艺术体育分别制定),高考后对各班各学科以及每位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主要根据完成指标情况。
2、加强集体备课,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继续推行年级中层以上干部蹲点备课组,参与集体备课的做法,继续落实备课组间周公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的时效性,形成合力,把集体备课的精神贯穿到每个教师身上,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把教师的进步转化到每位学生身上,以提高学生的考试能力和成绩。
3、加强各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高考,不仅仅是知识和能力的竞争,更是应试技巧和应试心理的竞争。在本学期的高考备考中,从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一是书写规范,二是答题表达的规范,以减少非智力因素失分,三是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和辅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
4、及时收集高考备考信息,准确把握高考动向。在高考复习过程中,充分利用好学校的网络资源,认真参加各地组织的`高考备考会,及时收集高考信息,虚心向周边兄弟学校学习和交流。特别是在备考后期要关注武汉、北京等地的信息题,并及时内化为自己的东西,传授到学生中去,力争高考备考不在信息上吃亏。
5、加强综合科目的训练和指导。从二轮复习开始,要大量的进行文综、理综模拟训练和适应性考试。一周至少训练一次,及时批阅,及时反馈,培养学生的文综和理综意识,提高答题速度,指导学生合理分配时间,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的潜力。综合组长负责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全组教师会,汇总学生情况,做好针对性的指导。
6、改进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有效率。在高三下学期,由于两极分化更加严重,为了给学生提供更有效的教育,在教学中应该分层管理、分类要求、分级考核,真正让美术生、体育生、尖子生和后进生都有进步的,真正落实x校长提出的“为学生提供有效教育”办学理念。
这一届学生对我们来说有困难重重,但是有了学生的勤奋、全体教师的努力、领导的关心和其他处室的支持,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四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在后台与公安厅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比对不一致,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各市、县招办认真核实。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22年11月2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信息;其他考生信息于2023年3月16日前上报。
2.2023年4月5日前,上报体检信息。
3.2023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受影响。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31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2023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五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基础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基础教育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分类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三)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查验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的真伪,并将毕业生证书复印件按普高和中职分类后,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四)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和父母居住证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五)享受专项计划及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核按照我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考生报名资格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终审。
(七)农民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五类社会人员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要求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六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附件1
附件2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七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0)。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八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附件 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九
1.今年全省高考体检工作统一要求在3月28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安排。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组织安排,复检工作须在4月8日前完成。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请,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对复检结果的仲裁申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3.体检信息采集采用两种方式:电子采集导入方式与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电子采集导入方式由体检医院在体检过程中直接通过电子设备采集考生体检数据信息,体检数据须每天进行备份刻盘,体检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体检数据信息按照系统要求格式统一导入系统,并将每天备份的数据光盘上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经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盖章确认后的体检表汇总,安排人员通过系统录入考生的体检信息。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自行决定所属县(市、区)采用何种方式。采用纸质录入采集方式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建立专人录入、专人核对机制,强化责任管理,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确保体检信息录入准确无误。4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汇总所属县(市、区)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通过“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体检数据,体检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市(州)提交修改体检数据的申请。
4.军事院校体检、直招士官体检、公安院校体能测试等由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另行发文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1日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十
进入高考倒计时阶段,班主任工作重点是抓班风、学风建设,营建一个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和环境,点燃学生最终冲刺的热情与活力。本学期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鼓励学生应对挑战迎难而上。培养学生勤奋拼搏的意志品质;培养学生耐得住寂寞、抵制住诱惑的心态。使学生明白只要有信心,再加上刻苦努力的学习,朝着自我的目标发展奋力拼搏就必须能够成功。
1、举行家长会。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力量,齐心迎战。
2、举行百日冲刺宣誓主题班会,部署最终xx天的复习要求。
3、经过主题班会、讲座,让学生了解和认识高考形势和动态,
4、将“抓两头,带中间”进行到底。
5、经过主题班会和高考梦想的规划,激发学生对梦想追求的欲望和缩短与高校的距离。
1、督促学生做好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适当参加体育活动。
2、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向。除了联合科任教师及家长外,还及时请心理辅导教师,让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使学生到达心理健康的水平。
3、针对学生每一次月考成绩,总分名次来了解学生的阶段学习情景。帮忙学生比较,找差距、找原因、以求得在下一次考试中实现突破。
4、关心学生身体状况。
5、勤抓常管多督促严要求。
6、一个不能少。越到后期越要关注后进生。
7、多陪他们,做“板凳班主任”以供给更好的服务。
经常与本班科任教师坚持联系,负责协调本班科任教师之间的相互关系,调整各项教育教学措施。了解本班学生各科学习情景,协调各科作业负担以及课内外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召开本班科任教师会,共同研究,设法解决。
召开家长会,经过电话信息等各种途径同家长坚持经常联系,沟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发挥家长在学生教育中的作用。并做好家长的思想疏通工作。
1、开好每周班会,加强学生教育。
2、综合素质评价。
3、做好皖八联考、宣城一摸、二模考试及高考工作。
4、做好学生高考体检工作。
5、加强与家长联系。
6、协作各课任教师工作。
7、高考动态信息公布。
8、考试技巧与策略辅导。
9、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10、高考报名工作。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十一
(一)2023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
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侨考生”登记表
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
7.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
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
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11.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16.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
17.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18.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19.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
20.告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十二
(一)报名缴费指定系统: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
2.移动端app:“潇湘高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
(二)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包含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签发机关等)由各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机具直接通过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其他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登录指定系统,凭登录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实人认证须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进行操作。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登录指定系统修改个人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除外)。上网地点由考生自行选定或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应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信息等并认真核实,报名日期截止之后不再修改。未按要求在规定地方报名、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或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报名信息差错,从而影响今后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学籍注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我院《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见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报名点负责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录入系统。
五、报名资格审查
高考后工作安排新闻稿篇十三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0)。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