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优秀14篇)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一
2011本人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在整个执业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树立品牌形象,坚守执业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加强学习,争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进一步扩展了服务市场和业务单位,全面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及本所制定的各项任务。其中,顾问单位完成15家、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17件,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2011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1,本人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作为一名本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能够协助主任带领全体律师认真履行职责,把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放在首位,积极开拓业务,认真办好每一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以身作则。首先从加强自身学习入手,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利用办案之余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本所内每周的研讨。同时,从执业纪律、执业道德教育入手,加强对队伍和自身的管理,保证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特别是在2011年根据法律服务的可行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调整业务服务结构,增强了一切抗风险的能力,使自己及本所的执业律师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受到了一致好评。
通过本次考核总结,本人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本人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讲政治、识大局,全面完成了上级司法机关及所内交办的各项业务,按期完成了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加公益事业活动。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能够为服务单位提供优良的服务态度及准确的法律意见。为企业、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保驾护航尽了自己的努力。在代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中,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对案件的把握认真研究,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全年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更没有在吃拿卡要方面有一例投诉,在执业活动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向其他律师学习,改正缺点,找出原因,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好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事务所
××律师
二o一×年×月×日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二
20xx年是一个非常有收获,感觉很丰收的一年,不但应邀参加了不少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收获非常多,而且还当选为**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这一年,有很多事情都值得回忆和高兴,对我的执业非常有帮助。回顾20xx,收获多多,成功和喜悦不言而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和自豪,展望未来,律师行业的道路还很漫长,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总结。总体来说,自身的执业道德素质和形象在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升华,工作比较顺利,真正的体会到我国的法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
去年,除了继续担任了五六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外,还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收获。特别是在继续担任**统一量贩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统一量贩责任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期间,本人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这一在**蓬勃发展的台资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该外资企业的全体员工了公司领导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培养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同时,通过我的服务也为大陆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大陆律师为台资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供法律保障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在担任省、市律协专委会委员期间,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参加各种会议、论坛、培训,为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尽到了自己应有责任。特别是积极参加20xx年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法律论文活动中,积极投稿,作品《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关于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修改建议》、《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等发表于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专刊之上,与同行互相交流学习。
作为律师行业代表,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举办的第二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活动中,我有幸成为了国资监管大讲堂的一名讲师,我的课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深受国资企业喜爱,并邀请我为国资企业进行法制培训。-范-文先生网-去年以来,我在成都市第二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中应成都市文旅集团、成都市城投集团、成都市工投集团、成都市攀成钢集团等国资企业邀请,到这些企业进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专题培训,得到了成都市的国资企业的一直好评,并作为成都市律师代表参加了市国资委的相关座谈会。
作为党员律师,去年本人在任青羊区青年律师惠民孵化基地支部书记期间,积极带领党员律师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收效显著。
20xx年本人参与的社区法治大讲堂以及法治宣传事宜,被多次编辑、整理进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编辑的《法治青羊》期刊。同时,本人担任责任编辑,编辑出版了由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青羊区总工会、青羊区教育局等联合主编的《青羊区职工维权法律援助面对面》一书。
20xx年9月7日,作为**代表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在成都市白芙蓉宾馆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合同法论坛》。
20xx年9月27日,本人作为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委员,参加了市律协婚专委举办的《20xx年成都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研讨会》,并做了相关主题发言,就“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问题进行了探讨。
20xx年10月19日,本人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举办的《第十五届律师事务所管理暨业务创新论坛》。10月20日,应邀参加了《第二届律师事务所市场拓展也商业模式》论坛。
20xx年10月24日,应邀参加了市律协举办的《刑辩律师在重大影响案件中的责任与应对》专题研讨会。
20xx年10月26日,我应邀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参加了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七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20xx年11月9日--10日,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联合举办的《西部律师培训》班的培训学习。
20xx年11月17日,作为**省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九龙宾馆举办的《20xx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建筑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专题讲座。
20xx年12月14日,应邀参加了**省律协、成都市律协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商标法业务培训会暨**省、成都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xx年年会》。
20xx年12月21日,应邀参加了**省律师协会与**省法官协会在京川宾馆联合举办的《**省第三届公司法实务研讨会》。
20xx年1月14日,做为**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应邀参加了由**省房地产业协会在**省委党校举办的《**省房地产业形势报告会》。
20xx年8月,本人当选为**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出席**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履行代表职责。
20xx年继续担任《法制网》法制论坛《议案说法版》的版主,积极参与法制热点讨论和组织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因工作积极,获得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厚爱,并评选为20xx年“法制网法制论坛十大社区之星”。
通过本人的不懈努力,本人被入选进入《法律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发行的,由当代法学泰斗江平先生题写序言的《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第一辑)》。
去年,本人的作品《历经跨越两个世纪小案一桩见证中国法制进程》、《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分别发表于《**律师》20xx年第四期和20xx年第一期。
回顾自己去年走过的路,深深感到道路还很漫长,需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继续前行。我相信,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不断的学习。20xx年,我将继续努力,严格按照省市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严格依法执业,继续担任好法制网法制论坛的版主、履行好省市律协专委会委员职责和律师代表职责。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三
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所女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树立品牌形象,坚守执业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加强学习,在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同时努力开拓案源,在做好业务的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形象。现将我所女律师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所女律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个人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回顾回顾,更容易发现问题与不足,有句话叫“学然后知不足”,其实干后思更知不足。总之通过自己的努力,我所女律师的工作思路、技能、技巧等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精心办理业务。我所女律师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执业过程中,我所女律师的执业观念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同时,办案方式及技能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和谐。
四、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在职业过程中,我所女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执业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通过对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我所女律师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更加充满了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将克服以往工作中的不足,扬长避短,力争在各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把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湖北中科律师事务所
2012年10月20日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四
我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行法律和行为规范,依法履行律师职务,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律师职业是专业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一项法律工作,为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服务,我努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认真完成每年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才能取得法律援助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将坚持诚信为本,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争做一名政府放心,委托人满意,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的优秀律师。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五
(2011年3月28日安徽省律师协会七届五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安徽省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习人员的日常实习活动由律师事务所负责,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由律师协会负责,同时接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
第二章 实习条件
第四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五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二)热爱律师事业,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满一年;
(二)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
(三)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需要。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三章 实习申请程序
第八条 实习人员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其所属的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九条 接收实习人员申请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实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协议应包括以下事项:
(一)申请实习人员姓名;
(二)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三)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五)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
《实习协议》自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其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第十一条 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其所属的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二)拟安排指导律师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材料或证明文件。
第四章 审核登记
第十二条 受理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下简称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及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予实习登记的理由,同时将不予实习登记的决定报省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其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其实习登记,已经登记的,由准予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并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一)有公开发表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言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提供虚假实习登记材料的;
(六)有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的;
(七)受到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八)应撤销实习登记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四)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五)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六)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十五条 申请实习人员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接受复核申请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在收缴实习证的同时,应当同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省律师协会发现有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可以责令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
第五章 实习证管理
1、女2)-专、兼职(专
1、兼2)-四位顺序号。
第十八条 实习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实习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故意毁损。
实习证非故意损坏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换领实习证的,应交回原实习证。
实习证遗失的,实习人员应当在地级市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应说明持证人姓名、性别、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证编号等情况,并在遗失声明刊登十个工作日后,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申请补发实习证。申请补发实习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发申请表》一份;
(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三)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说明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
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补发实习证,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实习起止日期不变。
第十九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不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考核的,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实习证,并上交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六章 集中培训
第二十条 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负责组织进行。每期集中培训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集中培训内容,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为依据。集中培训教材,使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组织编写或者指定的教材。
省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以增加培训内容及选用其他教材,同时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省律师协会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合作成立安徽律师继续教育学院,共同对实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省律师协会应当将开展集中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集中培训师资主要由本省执业律师构成,同时根据培训内容可选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专家,也可以根据培训需要选聘有关专家、学者、高校教师、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受聘担任授课教师的执业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业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二)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品行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四)关心律师行业发展,热心律师教育事业;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省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集中培训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对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培训课程考试及考勤两部分组成,考试内容根据集中培训大纲及授课内容确定。
培训课程考试全部及格、考勤合格、无严重违纪行为,集中培训考核即为合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一)无故迟到早退超过五次的;
(二)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考试不及格的;
(四)集中培训期间无故缺课超过一天的;
(五)集中培训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两天时间的;
(六)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反集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考核合格的,由省律师协会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参加第二的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七章 实务训练及实习纪律
第二十五条 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其开展实施,并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第二十六条 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管理、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洽谈、招揽业务、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实习;
(六)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七)不服从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监督管理;
(八)不能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项目;
(九)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或者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报告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应当给予该实习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分决定书面报省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二)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执业业务规则;
(三)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
(四)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每月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实习活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定期或者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研究改进实习工作的措施;
(三)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查,并在实习结束时为其出具《实习鉴定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
(四)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
第八章 实习关系的中断和变更
第三十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所。但因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而被中断实习,或者因律师事务所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而被中断实习的,原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办理实习人员转所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其所属的律师协会同意实习人员转所实习的,应当为其办理实习变更登记。原律师事务所应当为转所人员出具实习情况记录及评估意见。
第三十一条 实习人员因重大疾病等个人原因申请暂停实习的,经由同意其实习的律师协会查证属实的,可以允许其暂停实习。
暂停实习期间,实习人员的实习证应交回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暂停时间不计入实习期限,暂停实习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已进行的实习无效。第三十二条 实习人员因暂停事由结束需要恢复实习的,应通过所属的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并备案登记。
第三十三条 实习人员申请转所应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转所申请一份;
(二)与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一份;
(三)转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一份;
(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五)实习证原件。
第三十四条 实习人员因不可抗力中断实习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中断的时间顺延实习截止日期,并自该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十日内向准予其实习的律师协会报告,经认可后其实习期限顺延。
第九章 实习考核
第三十五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后,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可申请实习考核,实习考核由其所属的律师协会统一组织。
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材料审查与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三十六条 省、市律师协会应当设立实习考核委员会。省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负责全省律师实习考核的指导、监督工作,市律协实习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实习考核工作。实习考核委员会人员由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代表若干人组成。
实习考核人员如发现被考核人员为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的公正进行时,考核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 执业律师担任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我省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高级合伙人;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三十八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的情况。包括实习人员接受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情况等。
第三十九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六个月内,应由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的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二)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四)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七)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导律师,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习人员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的程度,并如实填写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
第四十条 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报告书。
(二)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三)所属的律师协会需要的其他考核材料。
前款所列材料均要求原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指导律师签名,将作为该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材料,提交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
第四十一条 律师协会应在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考核申请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对实习人员的考核。
对实习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对实习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提交实习考核委员会。
(二)根据审查情况,由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实地考查并组织面试,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务训练情况、执业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据实出具测评意见。
(三)对经审查、测评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其名单、基本情况及审查、测评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日;接到有问题的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
(四)对通过前三项考核程序的实习人员,由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集体评议,形成最终考核意见,并由律师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二条 实习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其考核合格:
(一)品行良好;
(三)完成集中培训项目并取得《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五)通过综合素质测评被评为具备律师执业基本素质。
实习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在《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中签署考核合格意见,于十五日内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合格证》,并报省律师协会备案,同时抄送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十三条 经考核,实习人员不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即为考核不合格。律师协会应区别下列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应要求实习人员完成相关实习项目,待其完成实习项目后重新进行考核,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将考核不合格的意见、理由及处理结果填入《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并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实习人员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律师协会备案,同时抄送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十四条 实习人员对实习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或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律师协会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四十五条
省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及实习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考核工作有违反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重新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
经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合格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由准予其实习的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进行考核。超过三年未申请执业的,实习人员应重新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进行培训,取得集中培训班结业证后方可申请重新考核。
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应当重点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自实习期满至申请执业期间是否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并据实出具考核意见。
已取得《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实习人员实习期满超过六个月未申请考核的,律师协会不再对其实习活动进行考核,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
实习人员所属的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实习人员档案,并自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实习人员、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的有关资料报省律师协会备案,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告省律师协会。
第四十八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转所的,实习档案应由其原属的律师协会转至其现属的律师协会,实习档案调取时应提供原属的律师协会出具的情况说明;同市之间转所的,由其所属的律师协会在其档案中备注说明其转所情况。
第四十九条 省律师协会分期将实习人员的名单及有关证件编号在安徽律师网或《安徽律师》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律师协会可以对相关档案进行检查,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齐全的,省律师协会可以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章 实习监督
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属的律师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并给予二年内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
(一)不履行或者懈怠履行实习指导、管理职责的;
(二)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为实习人员出具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五)有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行为的。
实习指导律师有前款规定情形,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给予处理的,其所属的律师协会可以责令停止该律师的实习指导工作。
第五十一条 实习人员凭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采取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律师协会考核的,由所属的律师协会撤销对该实习人员出具的考核合格意见,该实习人员已进行的实习无效,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处理决定应当在十五日内报省律师协会备案,并抄送相应的司法行政机关。
前款规定情形的处理发生在实习人员已经获准律师执业之后的,所属的律师协会应当同时将处理决定的通报准予其执业的省司法行政机关。
第五十二条 律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实习组织、管理、考核工作中有违反本规则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应当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实习人员认为律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或者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登记、给予实习管理处分、出具实习考核不合格意见的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省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安徽省境内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执行;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人员的实习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实习登记时除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五)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入法律援助机构占编人员工作的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徽省律师协会2007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意见》同日废止。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六
我在担任律师工作时积极做好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xx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20__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__年初至今一直在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实习。
一年的实习生涯,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做到了更好地与人沟通……个中滋味,甘苦自知,这一年来的风风雨雨,让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那就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我们都任重而道远。那意味着不仅要精通法律、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更关键的是能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当中,同时,还要在执业过程中始终遵循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业务学习
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关于执业展望。
在执业态度方面,我认为勤奋、细致、认真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对我们来说是百分之一,但对他们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律师不仅不是一个看似光鲜、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
三、在客户沟通方面
良好的与客户沟通的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虽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并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我价值。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八
2011年度本人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在整个年度执业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树立品牌形象,坚守执业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加强学习,争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进一步扩展了服务市场和业务单位,全面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及本所制定的各项任务。其中,顾问单位完成15家、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17件,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2011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1年度,本人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作为一名本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能够协助主任带领全体律师认真履行职责,把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放在首位,积极开拓业务,认真办好每一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以身作则。首先从加强自身学习入手,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利用办案之余加强学习,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本所内每周的研讨。同时,从执业纪律、执业道德教育入手,加强对队伍和自身的管理,保证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特别是在2011年根据法律服务的可行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调整业务服务结构,增强了一切抗风险的能力,使自己及本所的执业律师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受到了一致好评。
通过本次考核总结,本人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本人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讲政治、识大局,全面完成了上级司法机关及所内交办的各项业务,按期完成了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加公益事业活动。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能够为服务单位提供优良的服务态度及准确的法律意见。为企业、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保驾护航尽了自己的努力。在代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中,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对案件的把握认真研究,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全年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更没有在吃拿卡要方面有一例投诉,在执业活动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向其他律师学习,改正缺点,找出原因,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好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事务所
××律师
二o一×年×月×日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九
2017年是一个非常有收获,感觉很丰收的一年,不但应邀参加了不少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收获非常多,而且还当选为**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等。这一年,有很多事情都值得回忆和高兴,对我的执业非常有帮助。回顾2017,收获多多,成功和喜悦不言而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和自豪,展望未来,律师行业的道路还很漫长,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总结。总体来说,自身的执业道德素质和形象在去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和升华,工作比较顺利,真正的体会到我国的法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
去年,除了继续担任了五六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外,还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收获。特别是在继续担任统一量贩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统一量贩责任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期间,本人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这一在蓬勃发展的台资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该外资企业的全体员工了公司领导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培养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同时,通过我的服务也为大陆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大陆律师为台资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供法律保障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在担任省、市律协专委会委员期间,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参加各种会议、论坛、培训,为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尽到了自己应有责任。特别是积极参加2017年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法律论文活动中,积极投稿,作品《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关于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修改建议》、《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我国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等发表于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专刊之上,与同行互相交流学习。
作为律师行业代表,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举办的第二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活动中,我有幸成为了国资监管大讲堂的一名讲师,我的课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深受国资企业喜爱,并邀请我为国资企业进行法制培训。-范-文先生网-去年以来,我在成都市第二届国资监管法律大讲堂中应成都市文旅集团、成都市城投集团、成都市工投集团、成都市攀成钢集团等国资企业邀请,到这些企业进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和技巧”专题培训,得到了成都市的国资企业的一直好评,并作为成都市律师代表参加了市国资委的相关座谈会。
作为党员律师,去年本人在任青羊区青年律师惠民孵化基地支部书记期间,积极带领党员律师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收效显著。
2017年本人参与的社区法治大讲堂以及法治宣传事宜,被多次编辑、整理进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编辑的《法治青羊》期刊。同时,本人担任责任编辑,编辑出版了由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区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青羊区总工会、青羊区教育局等联合主编的《青羊区职工维权法律援助面对面》一书。
2017年9月7日,作为代表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在成都市白芙蓉宾馆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合同法论坛》。
2017年9月27日,本人作为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的委员,参加了市律协婚专委举办的《2017年成都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研讨会》,并做了相关主题发言,就“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问题进行了探讨。
2017年10月19日,本人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举办的《第十五届律师事务所管理暨业务创新论坛》。10月20日,应邀参加了《第二届律师事务所市场拓展也商业模式》论坛。
2017年10月24日,应邀参加了市律协举办的《刑辩律师在重大影响案件中的责任与应对》专题研讨会。
2017年10月26日,我应邀在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参加了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七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2017年11月9日--10日,应邀参加了全国律协和**省律协联合举办的《西部律师培训》班的培训学习。
2017年11月17日,作为**省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在成都市九龙宾馆举办的《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建筑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专题讲座。
2017年12月14日,应邀参加了**省律协、成都市律协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商标法业务培训会暨**省、成都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2017年会》。
2017年12月21日,应邀参加了**省律师协会与**省法官协会在京川宾馆联合举办的《**省第三届公司法实务研讨会》。
2017年1月14日,做为**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应邀参加了由**省房地产业协会在**省委党校举办的《**省房地产业形势报告会》。
2017年8月,本人当选为**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出席**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履行代表职责。
2017年继续担任《法制网》法制论坛《议案说法版》的版主,积极参与法制热点讨论和组织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因工作积极,获得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厚爱,并评选为2017年“法制网法制论坛十大社区之星”。
通过本人的不懈努力,本人被入选进入《法律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发行的,由当代法学泰斗江平先生题写序言的《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第一辑)》。
去年,本人的作品《历经17年跨越两个世纪 小案一桩见证中国法制进程》、《感情破裂分居期间单方举债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分别发表于《律师》2017年第四期和2017年第一期。
回顾自己去年走过的路,深深感到道路还很漫长,需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继续前行。我相信,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不断的学习。2017年,我将继续努力,严格按照省市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严格依法执业,继续担任好法制网法制论坛的版主、履行好省市律协专委会委员职责和律师代表职责。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十
时间最公平,最宽容,2014年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你经历了什么,时间都让每个人迈过2014年,跨入了2015年。逝去的2014年,对我来说,是悲喜交集的一年。
掐指一算,我从事法律工作已进入了15春秋,随着律师职业执业时间和自己年龄的增长,并没有感觉到从事律师这项职业的轻松,从执业过程中体会到的疑点与难点,更让我感觉所学知识尚浅,包括但不限于理论知识。于我而言,过去的一年,无论是沮丧、忧郁还是快乐,毕竟已经过去,留下的惟有沉思、改过、奋斗。现对我一年的执业情况回顾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国精神,在执业过程中深入贯彻并落实会议精神,严于律己,依法依章办事。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随着依法治国的序幕拉开,律师的地位也有望提高,律师将与公、检、法司法机关成为法律的执业共同体,律师也将会交流到司法机关。因此,身为律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以往自由散漫的坏习惯,克服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执业理念。2014年度律师执业期间,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执业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自己的言行,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今后,在执业过程中,更要以《公务员法》和《律师法》、《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二、本年度具体执业情况汇总。
2014年,总共办理诉讼案件 60件,其中民事案件 50 件,刑事案件 6 件,劳动争议案件 2 件,非诉讼法律业务30 件,医疗事故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2 件,代写法律文书 150份。在过去的执业过程中,总是力求简单,每受理一桩案件,只是简单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就开始着手办理,没有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在具体分析给委托人后通过笔录的方式让委托人签字确认,以至于后期有个别不讲诚信的委托人翻过来“秋后算帐”,给自己职业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2014年,在总结过去工作失误的情况下,对所接受的每起案件基本上都做了接待笔录,主要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反映的事实、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以及当事人的期望值,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案件可能遇到或面临的问题,以及案件的诉讼风险,都非常清楚地告知当事人,不对案件做任何承诺。这样在受案之前就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到律师虽不承诺任何结果,但会尽心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接待笔录的初衷是让自己的工作细致起来,把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的情况记录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也作为接待当事人经验的积累。这样细致认真的作法,不仅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而且接案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口碑越来越好。今后我还会继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细致有序。这一年所承接的案件,数量、难度、金额及当事人人数都较以前大为增加,是自己执业以来最感觉最为疲惫又收获最多、最为欣慰的一年。挑战高难度的案件,敢于尝试,努力攻坚,在更大的压力和考验下,学到了很多,总结并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
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2014年度,在办理完律师事务所受理的案件同时,兼顾做好法律援助事务,2014年,我踏踏实实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公益活动,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多次为十堰市妇联接访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省中小企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撰写理论研讨文章情况。
根据律师协会的通知,我认认真真完成了“楚天律师培训系统”律师业务培训任务,也利用其它培训学习机会来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另外我还根据省、市律协要求撰写“法律论文要求”,根据执业过程中发现的亮点,我先后撰写了四篇论文都分别获得了省一等将、两个市二等奖两篇文章,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也希望能将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今后,还会加大自己知识而拓展力度,力争取得更多的成果。2014年11份,应湖北省中小企业律师顾问团的邀请,作为十堰唯一一位律师,参加了省中小企事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有幸聆听了各位专家领导及资深律师有深度地讲话,这次座谈会,不仅拓展了自己视野,还为自己今后服务指明了方向。
五、仲裁工作的现状。
2013年度,经十堰仲裁委员会的考核,有幸被聘为“仲裁员”,被聘为仲裁员以来,2014年度,自己参与审理了三件仲裁案件,独任审理了一件,担任首席仲裁员审理案件一件,担任边裁仲裁员参与合议审理的案件一案。三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仲裁事务于我而言是刚刚涉足,为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员,还需要努力学习,不断总结。
六、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考虑欠缺,诉前工作做得不够细心。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每天都面临着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案件,因此每天必须要坚持学习,执业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提高自身执业能力的基础,执业经验在于自己通过执业而不断的积累所得。在执业过程中,还是无法克服不细致的习惯,如:今年受理的二十多人的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自己对地方政策把握的不精准,一味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处理此案,导致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自己初始所预定的结果大相径庭。加大了诉讼难度,诉讼之路一波三折。今后,涉及到重大案件,较大在受理前要和当地司法机关先期有个初步的沟通,了解到法院对某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做到知己知彼!
七、新的一年工作打算。
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领域里,首先要不断地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其次要认真办理好受托的每一起案件。再者就是要尽力帮扶需受援助的对象;在公益事业方面,积极参与普发宣传,在需要法律帮助的岗位上尽心竭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在理论知识方面,完成各种论文撰写活动,尽量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之上,认真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并不缺少提供服务的律所和律师,但服务质量提高的程度远赶不上数量增多的程度,专业化、精细化以及业务范围的扩大化是行业发展大势。法律服务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大。随着执业年限的增长,自己的执业规划与职业目标越来越清晰,在对各个专业代理事务充分掌握的情况下,有侧重点、有倾向性地对某一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做好法律援助事务,力争成为一名为百姓维权的、让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今年的总结既是对自己执业经历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自己以后律师执业的一种激励和鞭策!感谢市司法局、市律协、所主任对我工作的引导和支持,感谢全所人员对我的帮助!(湖北献真律师事务所 曹贞)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十一
本年度是我独立执业的第一年,先前我一直是跟着前辈律师在做,虽然也有一些独立的出庭等工作,但是的是做助理方面的事情,从我真正决定独立执业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要学的知识也还有很多很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步和不足都有。
今年市律师协会组织了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专业委员会,倡导律师们积极参加。我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参加了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刑法、劳动法、婚姻家庭、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特别是劳动法和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我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包括参加会议讨论,执行电台值班安排,参加普法活动、新法律法规学习及资料收集等工作,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组织,是我们律师平时学习和交流的好载体,市律师既然搭起了这个平台,我们就应该很好的去利用,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内容就相对比较多,而且很针对我们平时的工作,对办案水平的提高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有极大的提高作用。所以我觉得参加这些专业委员会也是我今年工作的一个内容,很受启发,效果不错。明年我将继续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的系列活动,以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的水平。
因为是自己独立执业的第一年,所以最担心的是业务量问题,担心自己的业务量跟不上。所以在最初的几个月,压力非常大。好在刚开始的那几个月,因为之前的很多工作延续下来,事情很多,一忙起来,就充实些,也没顾到那么多,只是自己在尽力做好目前的工作,当然在闲暇之余,也刻意的往业务量拓宽方面努力。很幸运的是,在2月份,通过努力,我接到了一份法律顾问的业务,一开始,因为双方都是初次接触,法律顾问的合同期限只有三个月,虽然是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却是非常珍贵的三个月。当时该公司刚好有一个投资的项目要跟进,我全程跟进了合资前期谈判,合资合同的起草,新公司的注册工作等工作,得到了客户单位的满意和信任。很顺利的,又签订了三个月的法律顾问合同。然后在今年8月,新的法律顾问合同期限改为一年,这是我自己独立执业以后得到了第一个客户,我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平时我经常主动的和客户单位的联系人联络,询问最近公司的运营情况,在客户有具体的法律服务要求时,尽快的回复和反馈,同时基本保持每月到客户单位现场办公一天,解决一些问题。总之,有了这个良好的基础,也增加了自己的信心,工作更有动力,也更有成果。在今年8月份,我又有了第二家法律顾问单位,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有所为。
今年在具体的执业方面,不得不提的是今年系列刑事案件的办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警方展开了打击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动。因为在__年我办理过一起伪造身份证的案件,当事人一直保存着我的联系方式,所以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接受一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件的辩护委托,委托人正是__年那个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过来的。而之后,随着警方打击力度的加强,我在今年又接受了四起类似案件的辩护委托,基本上都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所以我要总结的是,任何一个案子都必须认真去办理,用心去办理,因为很多都隐藏了巨大的案源线索,你把握住了,对自己的工作也是有益无害的。
确实,律师工作强调的是平时的积累,你不可能在碰到具体的案件时,再去搜集资料,找法律依据显然是来不及的,至少你在回答当事人的提问时不能顺利解决。所以我们在平时必须要重要学习,包括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总结。现在网络发达,很多最新的法律法规都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也会有很多关于新法律法规的意见可以供我们参考,所以充分的利用网络资源,可以为我们的学习提供不少捷径。另外很多法院的网站也会有典型案例公布,学习这些案例,也可以积累我们的实践经验。我平时在工作之余上一些专业的法律网站看看,我发现对自己的工作很有帮助。同时我们也应关注一些时事新闻,因为很多新的政策的出台往往都会牵涉到法律的变化,多了解时事,可以锻炼我们的政治敏锐能力。
最后,要总结的是今年我一如既往的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包括法律援助值班和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本年度我一共办理了四起法律援助案件,内容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特别是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工伤补差额的案件过程中,我充分考虑到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采用调解方案结案,让申请人尽快的拿到最大额的补偿,通过调解,企业和申请人都非常认同,双方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特别是申请人,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拿到了13万余元的工伤补差额的补偿,为此,申请人还特地制作两面锦旗送至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我所,以表感谢。明年我将继续努力,为的弱势群体服务。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十二
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参与各项应诉、申诉、执行异议及和解等司法活动,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三灶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三灶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三灶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天元公司、金湾房产、副食品公司、金海滩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截止至11月底,共承办三灶区和区属企业的各类案件为17件(其中诉讼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执行和解及异议4件,民事申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高达32,320万余元,通过应诉、提出执行异议及和解等方式,共计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达5670万余元。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二、20xx年度工作的思路与展望。
1、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查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任务落实到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到决不损害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局的业务监督,确保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2、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职能,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信访联动工作。要继续坚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协商,稳妥处理各种矛盾和上访问题。及时与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防止重大群体和突发事件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困难企业,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替政府排忧,为企业解困。帮助企业解决历史债务重、劳资纠纷多、内部管理乱、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积极开展维权活动。对区属企业的不良债权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大后少的顺序,逐个制定解决办法。争取收回一批债权,以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
3、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人民公仆。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工程。要忠实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服务作风。要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专业水平。
总之,过去的一年是勤勉奋进的一年,是卓有成效的一年,本人凭着对法律工作的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的无比热情,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过硬的思想作风,在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和法律服务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心明法释理,播撒法律知识,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离不开区司法局的正确决策、关心和帮助,但离自己的工作目标和领导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展望未来的20xx年,我将信心百倍、加倍努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三灶管理区和司法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十三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本人认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事务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所里的党建工作,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年度总结表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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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杯中的热茶冒出的缕缕热气,这寒冷的冬日也显得那样温暖。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了一年的年终岁尾了,岁末新年的钟声不可阻挡的即将敲响,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感慨颇多,从中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的百般艰辛。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值得一提的当属通过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所学到和理解的东西。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的活动,我更加坚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法治理念,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肩负的执业使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律师应该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方向。应该依法履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充分的认识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以用律师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当代执业律师应该努力做“法律之师”,努力成为“道德之师”。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依然热衷于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积极的参加区局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对我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尽心尽力、一丝不苟。比如在处理一起行政案件时,被援助者在理解法律规定上有偏差,我就耐心的为其解释该法律的真正涵义,让其完全了解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他应该承担的义务,让他真正明白了自己的错误,使其理解了行政机关对他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终使这起行政案件以原告撤诉而结束,从而化解了百姓对行政机关的误解和矛盾。
在过去的一年里,业务上,我依然保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这一执业习惯。时刻关注着司法动态、立法信息和法制活动,对每一部新颁布的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都能在第一时间自觉予以学习,并充分了解相关的信息,力求全面掌握该法律法规的实质精神,以便正确应用。
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件案件,我依然保持着精益求精、力求完美的工作作风,坚持以律师执业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积极追求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这一执业理念。正是这样的工作作风使我在过去的一年里,承办的案件客户满意率达到了百分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也是有些许遗憾的。时间上抓得不够紧,致使我浪费了不少时光,现在想起来真的有种歉悔和遗憾,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不在荒度时光力求无憾。
听着窗外凛冽的寒风,喝口牛蒡茶暖暖身骨,恍惚间一年就这样过去了。回溯xx年我的律师生涯平淡中存有喜悦,无奈中残留希望。
作为小城律师,在xx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 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王琳委托的“探沂人工湖幼儿溺水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探沂镇人民政府协商,探沂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 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探沂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梁红霞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梁红霞老师亲笔书写了 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还有“夏玉宝贩卖毒品案”,经过会 见、阅卷,和检察官交换意见,夏玉宝因侦查机关的证据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回家过年了(由逮捕转成监视居住,也就意味着该案要不了了之了),想起来还 有点沾沾自喜的成就感呢。锲而不舍的精神还需继续发扬,正所谓“阅卷要入木三分、调查要掘地三尺、庭审要火冒三丈”三三不断啊!
xx年度囿于法治大环境的瓶颈,有些领域的拓展仍是趑趄不前,法律顾问签约单位少的可怜,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诉讼领域难以大展拳脚,非诉讼领域 对我而言好像仅仅是提供咨询服务和律师见证。为此难免发些牢骚,对法治进程抱有悲观的情绪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佩服滕彪、江天勇、杜志永、萧瀚等人权律师 的敢作敢为、很佩服一些腰包鼓鼓的大牌律师对社会法治建设三缄其口。哎,我只能做一名万金油式的小城滑头律师了。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一位心理学家说:遗忘的越快,幸福指数越 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姜文说,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