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大全7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的契机,把学校安全教育推向新的高潮,并把这一主题活动贯穿于全年学校安全工作的始终。
二、认真计划落实。
学校认真根据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这一安全教育主题,紧密结合本校实际、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明确安全教育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教育活动措施、实施方法步骤等,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有人抓。围绕安全教育主题,认真分析学校目前安全工作现状,特别要针对防震、防火、校园伤害、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用电等事故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使学校的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三、开展各种宣传工作。
3月30日,学校利用升国旗仪式举行安全教育启动仪式,学校领导做了题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的国旗下讲话,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在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手抄报、班会活动等方式向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各班出一期安全墙报,开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
四、开展演练,增强安全意识。
学校在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还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火疏散演练。演练过程,全校师生积极配合,服从命令,安全有序,在短时间内,师生全部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快速而有序地撤离到操场中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推动学校安全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回顾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共创和谐校园,对上级的要求相差有一定的距离。安全无小事,警钟要长鸣。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尤其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安全观念必将进一步深入人心,安全教育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二
我是一个中医,接触妇科的病人最多,有一大半都是和我一样的妈妈。妈妈们有一个通病,就是焦虑,尤其是因为孩子导致的焦虑。
这焦虑可以带来各种疾病:心慌头痛、胸闷乳胀;严重些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更厉害的,月经不来,甚至早衰。
在对症下药之余,我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劝那些妈妈:学习嘛,顺其自然、静待花开。
缘起
这一年,他刚满5周岁,只参加了一个兴趣班,其他时间都是自由娱乐。当然也听说过一周七天要上七个培训班的孩子,只是我还处于对静待花开一知半解的阶段,有点无从下手。
幼儿园毕业的这个暑假,经过周围妈妈一再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我还是没忍住。没想到,这一切恰是我焦虑的开始。
遇结
单说练字这件事,每周一次课,用时一个半小时,我天真地以为这就完事儿了。没想到课后老师发来了每天打卡练习的要求,并且需要家长拍下视频。这个过程虽然有点艰难,但我说服自己只是之前太过放养,习惯尚未养成而已。
果不其然,从老师的要求去看,孩子写的每一笔每一画都让我眉头紧锁,写字姿势的问题更是每分每秒都在发生,我在旁边说一句,孩子改一改,过了两秒钟,又恢复原样。这次用不了一周,我在娃面前风度尽失,彻底变成了一个怒吼妈妈。而孩子也非常委屈,显然无法理解我口中的“坐好”“写好”到底是个什么标准,每天只要一说练字,他就开始哀嚎,仿佛要经历一场痛苦的劫难。
一个月后,我给自己开了一副疏肝解郁的中药,但是我第一次觉得这中药治标不治本。
解结
习惯了坐在孩子的身边,作为一个督促者,我真没想过换个角度,让自己也成为一个学习者。
我便和儿子商定,每天他练字的时候,我也练字;他写硬笔,我写软笔,然后我们互相打分,比个高低。
第一天我先写下了“心平气和”四个字,告诉自己,不论结果如何,换个方式重新开始,总好过止步不前。摊开笔墨的那一刻,我明显感受到了孩子的兴趣,而当我说出比赛的提议,好胜心让他主动打开了练字本。
坚持了十天左右,练字老师发来了表扬的信息,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了花开的喜悦。
一个月后,我又写下了“母慈子孝”四个字,送给我们俩。我从没想过拔苗助长,但是显然静待花开也并不是我最初理解的放任自流。
现在,写字成为了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每次学习到他喜欢的课文或是古诗,他就会主动在书法纸上抄写,自我要求甚至比上课时还高,这实在是我没有想到的。
过年期间,我带着孩子和朋友聚会,朋友送给他几本本子和一支笔。他立刻拿出来,坐在一旁写起了古诗。大家纷纷夸赞,我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天会成为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乐思
孩子跳绳,我也跳绳,每天和他比一比,他锻炼,我减肥。
孩子弹琴,我也弹琴,尽量让他学会了来教我,他复习,我尝新。
孩子做题,我也做题,我真的有很多不会,他讲解,我受教。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到的“亲自养育、亲子陪伴”,相信大部分家长其实都可以做到。听我的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她也是每天坐在我的身边,催促、怒吼,效果可想而知。我想,她和我之前一样,把对于“陪伴”的理解放在了“监督管理”的角度上,虽然也知道要换位思考,但是却不会真的换位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三
我是一个中医,接触妇科的病人最多,有一大半都是和我一样的妈妈。妈妈们有一个通病,就是焦虑,尤其是因为孩子导致的焦虑。
这焦虑可以带来各种疾病:心慌头痛、胸闷乳胀;严重些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更厉害的,月经不来,甚至早衰。
在对症下药之余,我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劝那些妈妈:学习嘛,顺其自然、静待花开。
缘起
这一年,他刚满5周岁,只参加了一个兴趣班,其他时间都是自由娱乐。当然也听说过一周七天要上七个培训班的孩子,只是我还处于对静待花开一知半解的阶段,有点无从下手。
幼儿园毕业的这个暑假,经过周围妈妈一再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我还是没忍住。没想到,这一切恰是我焦虑的开始。
遇结
单说练字这件事,每周一次课,用时一个半小时,我天真地以为这就完事儿了。没想到课后老师发来了每天打卡练习的要求,并且需要家长拍下视频。这个过程虽然有点艰难,但我说服自己只是之前太过放养,习惯尚未养成而已。
果不其然,从老师的要求去看,孩子写的每一笔每一画都让我眉头紧锁,写字姿势的问题更是每分每秒都在发生,我在旁边说一句,孩子改一改,过了两秒钟,又恢复原样。这次用不了一周,我在娃面前风度尽失,彻底变成了一个怒吼妈妈。而孩子也非常委屈,显然无法理解我口中的“坐好”“写好”到底是个什么标准,每天只要一说练字,他就开始哀嚎,仿佛要经历一场痛苦的劫难。
一个月后,我给自己开了一副疏肝解郁的中药,但是我第一次觉得这中药治标不治本。
解结
习惯了坐在孩子的身边,作为一个督促者,我真没想过换个角度,让自己也成为一个学习者。
我便和儿子商定,每天他练字的时候,我也练字;他写硬笔,我写软笔,然后我们互相打分,比个高低。
第一天我先写下了“心平气和”四个字,告诉自己,不论结果如何,换个方式重新开始,总好过止步不前。摊开笔墨的那一刻,我明显感受到了孩子的兴趣,而当我说出比赛的提议,好胜心让他主动打开了练字本。
坚持了十天左右,练字老师发来了表扬的信息,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了花开的喜悦。
一个月后,我又写下了“母慈子孝”四个字,送给我们俩。我从没想过拔苗助长,但是显然静待花开也并不是我最初理解的放任自流。
现在,写字成为了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每次学习到他喜欢的课文或是古诗,他就会主动在书法纸上抄写,自我要求甚至比上课时还高,这实在是我没有想到的。
过年期间,我带着孩子和朋友聚会,朋友送给他几本本子和一支笔。他立刻拿出来,坐在一旁写起了古诗。大家纷纷夸赞,我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天会成为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乐思
孩子跳绳,我也跳绳,每天和他比一比,他锻炼,我减肥。
孩子弹琴,我也弹琴,尽量让他学会了来教我,他复习,我尝新。
孩子做题,我也做题,我真的有很多不会,他讲解,我受教。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到的“亲自养育、亲子陪伴”,相信大部分家长其实都可以做到。听我的妈妈说,我小的时候,她也是每天坐在我的身边,催促、怒吼,效果可想而知。我想,她和我之前一样,把对于“陪伴”的理解放在了“监督管理”的角度上,虽然也知道要换位思考,但是却不会真的换位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四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的文字法,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七条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二十一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二十八条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五
所谓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并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的屏障,在国家安全领域尤为如此。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不仅需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更要注重复杂环境下关涉国家安全的新动向,与时俱进,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早在2013年决定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国家主席就明确指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2021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2021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将国家安全列为头等大事,首先要在“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上形成全民共识。从内忧外患的清政府,到至今冲突频频的一些地区,大到一国小到一个单位,稳定是存续的先决条件,假使环境动荡、人心不安,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其次是要增强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应该认识到,当今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复杂远超预料,对内一些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民众衣食住行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对外诸如南海主权争端、文化和意识形态冲突等恐怕短期内也难消除。因此,对国家安全的理解,既要着眼于当下,又要关注长远。
新国家安全法颁布的本身就意味着,对国家安全教育要与时代同步,直面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主编刘慧曾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大量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被提出并获得重视。就议题而言,相比于传统的领土、政权、军事等三大领域安全,、核安全、环境安全等新的问题日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
就发生方式来说,“棱镜门”事件等信息安全事件的出现,表明国家安全已呈现出由现实世界向虚拟网络空间扩展的趋势。网络空间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时让网络主权由概念步入现实,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这说明国家安全最终落实到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上来。一方面,对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够增强个体对国家的认同感,深化国家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要求国家安全的维护也要紧紧依靠人民,在国家安全布局上不能忽视个体的重要性。
2021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只有每个人都视国家安全如自己安全,才能自觉抵制那些可能会危害到国家安全的潜在因素的侵蚀,从而营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
尽管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早已成为主流,但无论于国家的管理者还是公民个体,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都不能掉以轻心。国家的总体安全,既关系着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又与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x久安密切相连。面对新的形势,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要求我们理念上跟上时代步伐,话语上适应现代交流需要,方式上熟练运用新的科学技术,以完善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更好地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六
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家长告学校,老师”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我重点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篇七
2015年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新国家安全法),学习后主要有三点认识。
一、内容丰富涵盖了国家安全的十一个领域
新国家安全法共分七章(84条),即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
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章公民、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附则。
对我国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保护的对象涵盖了国家安全方方面面;
既包括军事、政治等传统安全,又包括经济、文化、科技等非传统安全。
当前,我国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新国安法以国家生存和发展安全为最基本前提,把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主动适应了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法。
二、学习贯彻新国家安全法要把握的五个重点
(一)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新的国家安全观包括传统和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新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三)确保文化安全。明确了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
(五)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三、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责任和义务。
(一)中央领导全国国家安全工作。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作用的重要体现。新国家安全法第4条和第5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地方各级党委也要加强对本辖区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全国人大及其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三)国务院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7条的规定,国务院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8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39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八)x和x特别行政区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0条第3款规定,x特别行政区、x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新国家安全法首提x和x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职责。新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十一)机关、组织和公民的责任。新国家安全法第43条、第77条、第78条等明确规定了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