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心得体会(四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心得体会篇一
关于如何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县纪委已印发了教育月活动通知,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对照通知,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守纪律讲规矩更具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是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13亿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每位党员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不能蓬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着手,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总书记进一步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守纪律讲规矩对于我们党的极端重要性,强调只有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严生威、以威促严,才能让管党治党变为严格的约束行动,完成好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任务。
在对全党提出要求的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清风正气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要看到,党内还存在一些无视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从近年来全国和一些地方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规矩、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还非常严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无视党的规矩的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甚至成为“流行病”、“传染病”,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和巩固地位,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有的以地域、同学、战友或出身、经历划界,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些党员干部也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加入形形色色的“小圈子”,相互盘根错节、结成势力。二是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一些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纪律问题,是不听号令、政令不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搞自由主义,乱发议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不一致的言论。有的热衷于编段子、发段子、讲段子,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的形象。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要多尽一份责任和义务,就必须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守纪律讲规矩,首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已开展过“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二)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对我们这么大的一个政党来说,光靠守纪律不够,还必须靠讲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既是党员、干部个人成长进步的“护身符”,又是其为官从政的“健身卡”。广大党员干部要知古鉴今、慎独慎微,心存敬畏和戒惧之心,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干事创业、接人待物,首先要想到党纪党规是怎么样规定的,条例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照原则规矩办事,把严守纪律和严明规矩作为坚定的信念,内化成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
(三)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最大的纪律和规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做出的决策部署,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党高度团结统一,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下效。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从各级党员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对党忠诚、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淡薄,对纪律熟视无睹,不按规矩办事,终将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
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扎实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
关于如何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活动,我再提几点要求:一要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丰富活动载体和教育手段,迅速把活动覆盖到全部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镇、村党组织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检查,强力推进落实。要坚持宣传先行,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凝聚推进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突破发展正能量。
二要突出重点。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以上级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反腐倡廉理论著作、党纪政纪条规为重点,把“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学到深处、落到实处,进一步加深对严明政治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克服特权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等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力争在提升境界、指导实践方面有新的收获。建立守纪律、讲规矩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要务求实效。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性,增强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进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总之,我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省、市、县委权威,做到令行禁止,把心思凝聚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把精力集中在新常态下加快转型发展上,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心得体会篇二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在xx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是由党的先进性的性质所决定。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好的。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甚至有的我行我素,违纪违法。我们党是一个有xxx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近些年,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处于第一位,集中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这是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栽跟头的重要原因。认真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强调经济工作纪律,就是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如果钱财来路不正,放在家里怕偷,带在路上怕抢,存进银行怕查,迟早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决刹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
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不断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才有可靠的保证。
首先,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大家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共同的奋斗目标,而执行党的纪律是实现这些纲领和目标、实现自己崇高理想和信念的根本保证。因此,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看作是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还因为,党的纪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集中地体现了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也体现了每个党员的个人意志。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这个全过程。因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也是每个党员尊重自己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是严肃的纪律。它一经制定并通过施行,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某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能以某一纪律对自己是否有利而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对党的纪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谁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违犯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的纪律的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不能强调地域特殊、行业特殊和部门特殊,而忽视党的纪律,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随着自己的职务升迁、地位提高、环境变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更大、更重。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党员领导干部切不能自恃位高权重,或者因为监督机制不很健全和完善,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来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所谓纪律修养,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考验,养成遵守纪律的意识、维护纪律的意识、同违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而且要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各级干部加强纪律修养,就是要培养上述“三种意识”、切实增强“两性”,这是一种起码的要求,也是一种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因为,党的各级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广大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应该有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形成全党上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氛围和习惯,从而始终保持我们党坚强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纪律去奉公行事,去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首要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决克服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搞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错误倾向。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一方面要迅速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党的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等等,都是很重要的纪律,都要严格遵守,不能违犯。与此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带头执行,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克服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想认识和做法,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维护党的纪律,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这既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需要,又是切实履行党员干部义务和责任、弘扬正气的需要。党章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有这方面的觉悟和自觉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好的典型。但同时也应看到,还有极少数人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对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还有的对那些主张正义的人不支持、不表扬,态度暧昧,生怕支持一个得罪另一个。这些现象既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对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基本标准缺乏理解的反映。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相对立的,都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格格不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本领和能力,依靠建立健全制度和运用法律武器去提高斗争水平;善于团结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使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批评和揭露消极腐败行为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崇高义务,从而消除人微言轻的心理,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只要每个党员坚决抵制和反对,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克服,从而消除消极悲观的情绪,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只有这样,才能矢志不渝,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始终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心得体会篇三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根本保证。毛泽东同志早有精辟论述“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歌声,至今仍在耳畔回响。当年,反帝国主义战争时,敌人数倍乃至数十倍于我军,从武器装备看,敌人是飞机,我们是步枪、大刀和长矛,但最后获胜的是我们,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我党我军有铁的纪律。
如今,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用五大发展理念决战“十三五”规划,在建党100周年时实现第一个百年中国梦同样少不了铁的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的体现,精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给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划定了新“红线”。
怎样去贯彻落实?我认为必须做到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党的纲领和主张,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问题。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条就具体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党的历届代表大会报告也都对全党政治上的统一做了强调。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维护党的尊严的政治保障线。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他还强调,“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江泽民同志还提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纪律方面必须遵循“六个决不允许”的准则,即:“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组织系统向上级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发现重要动态要及时报告,决不能参与和支持集体闹事。”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有关政治纪律的准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记和遵循的规范,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判断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重要界限。
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的方针;同时,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当前,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利的问题。比如,立场丧失、信念缺失,目无组织、我行我素,面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不抵制、不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等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削弱了党的力量、恶化了政治生态,最终会危害党的执政根基。有人错误地认为,政治纪律是个抽象概念,只有“公开反党”等极端行为才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具体表现,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还十分严重。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对周永康、令计划等人开除党籍的通报中,均出现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字眼。一些通报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形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每一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互联网时代,有的言行一不经意,就被迅速传播,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有政治敏锐性,思想上必须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理想信念,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以党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线,维护党的尊严,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顺利贯彻落实,用行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党成立时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在加入我们队伍以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总结张国焘分裂党的教训,194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又强调:“要在全党加强纪律教育,因为统一的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是如此。”根据新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党内的状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的教训,十二大以来的党章对于党的组织纪律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我们党深化改革,建立新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讲“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甚至为了整体利益不惜牺牲局部利益,保持全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把党中央的决心变成全党的自觉行动,而决不能对中央的决定和国家的政令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变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党的纪律的活动。在工作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有的我行我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不履行请假手续就到处乱跑;有的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看似“小问题”,但对于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根子就在于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
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组织原则,也是组织纪律,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坚决拥护党组织作出和重大决定,坚决执行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组织,服从组织,用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胸怀,维护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准则总则是这样表述的: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腐败是民众最为关注的事,也是社会最为愤恨的事,因为腐败拉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公平,当然人们普遍认为,腐败都出在有权的领导干部身上,这样说不全面,其实不少腐败迹象出在“实权”人身上,这些人虽然不是领导干部,但却管着实际操作或经办权力,凡是行贿都是为了得到利益,操作、经办者就成行贿者的第一个目标。所以,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好手中权力,切莫把“权力”当作“财富”,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属,做反“四风”的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塑造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严明群众纪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等,都是讲的群众纪律。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党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党政干部要做到“关心群众生活”,“参加集体劳动”,“以平等态度待人”,工作要同群众商量,办事要公道,同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二大以来的党章都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要求党员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还要求党员,“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都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
新时期在我们党的执政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确实存在着损害党群关系的违纪现象。这些不良倾向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极大地败坏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群众纪律的明文规定,这就是群众路线的规距线,虽然群众纪律只有八条,但是条条情系人民,事事关联群众利益。因此,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实到基层,让老百姓受益,不要为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规定,损坏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要“将心比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特别是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党的工作?什么是党的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指党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我们在理解党的工作这一概念时,我们需要区分它与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的区别。从概念的外延来看,党的工作是一个最大的概念,党的建设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个概念是党务工作。
党的工作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强调党的工作纪律,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有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一些纪律检查部门执纪监督不严,致使党的纪律规矩松弛。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这“四个全面”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的关系中,全面从严治党是灵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观点、论断、举措构成的。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其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不能真正落实,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然而,当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完事大吉了;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有的党组织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隐瞒、简化、变通等等。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其内容是具体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具体任务的推动者、执行者,执行党规党纪的监督者,属于管党治党的工作范畴,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本职工作,是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在党内各项日常具体工作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所以,新修订的《条例》把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固化下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转化为“党内法规条文”,成为刚性规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守生活纪律,虽然排在“六大纪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丝毫不能被消减和削弱。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表面上看起来,规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挂齿的“小事”。但“小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出大问题。一系列系列腐败案暴露出,很多出问题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拘生活小节,追求生活享受,最终一步步堕入违纪违法的泥沼。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精辟论述,为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写好新时代的历史答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中,严守生活纪律。
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明是非、讲操守、重品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得与失、进与退的关系,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害、不为情所困,志存高远、心胸宽广、心态平和、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党员干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出榜样示范。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生活纪律列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新时期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党员就要与一般群众不一样,要求更严格,生活要严谨,要反对奢靡之风,不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败坏生活作风,违背社会道德伦理、家庭美德。虽然生活纪律只有四条,但却严肃了“八小时”以内与以外纪律范畴,这是从严治党的一个新要求、新举措,只有从每一个党员做起,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众才会更加拥护党、热爱党。
六大纪律,六大防线,关键要靠每一位共产党员去严格遵守。为了使党的六大纪律能发挥出更好的作用,我们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六种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对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品德的外在表现。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四是严守群众纪律,做热爱群众的贴心人。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做履职尽责的担当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中就有“敢于担当”这条,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做热爱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员干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
我们党总支、各支部也要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彰显新时期党员在群众中的新形象。
谢谢大家。
恪守六大纪律守住六大防线心得体会篇四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在xx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是由党的先进性的性质所决定。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好的。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甚至有的我行我素,违纪违法。我们党是一个有xxx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一、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近些年,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处于第一位,集中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这是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栽跟头的重要原因。认真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强调经济工作纪律,就是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如果钱财来路不正,放在家里怕偷,带在路上怕抢,存进银行怕查,迟早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决刹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
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不断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才有可靠的保证。
二、要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首先,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大家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共同的奋斗目标,而执行党的纪律是实现这些纲领和目标、实现自己崇高理想和信念的根本保证。因此,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看作是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还因为,党的纪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集中地体现了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也体现了每个党员的个人意志。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这个全过程。因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也是每个党员尊重自己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是严肃的纪律。它一经制定并通过施行,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某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能以某一纪律对自己是否有利而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对党的纪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谁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违犯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的纪律的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不能强调地域特殊、行业特殊和部门特殊,而忽视党的纪律,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随着自己的职务升迁、地位提高、环境变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更大、更重。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党员领导干部切不能自恃位高权重,或者因为监督机制不很健全和完善,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来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三、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
所谓纪律修养,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考验,养成遵守纪律的意识、维护纪律的意识、同违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而且要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各级干部加强纪律修养,就是要培养上述“三种意识”、切实增强“两性”,这是一种起码的要求,也是一种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因为,党的各级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广大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应该有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形成全党上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氛围和习惯,从而始终保持我们党坚强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纪律去奉公行事,去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首要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决克服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搞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错误倾向。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一方面要迅速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党的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等等,都是很重要的纪律,都要严格遵守,不能违犯。与此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带头执行,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克服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想认识和做法,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维护党的纪律,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这既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需要,又是切实履行党员干部义务和责任、弘扬正气的需要。党章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有这方面的觉悟和自觉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好的典型。但同时也应看到,还有极少数人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对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还有的对那些主张正义的人不支持、不表扬,态度暧昧,生怕支持一个得罪另一个。这些现象既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对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基本标准缺乏理解的反映。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相对立的,都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格格不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本领和能力,依靠建立健全制度和运用法律武器去提高斗争水平;善于团结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使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批评和揭露消极腐败行为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崇高义务,从而消除人微言轻的心理,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只要每个党员坚决抵制和反对,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克服,从而消除消极悲观的情绪,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只有这样,才能矢志不渝,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始终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