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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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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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任务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5/十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7‰以下。
2.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率9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剖宫产率比2020年下降5%以上。
4.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
5.叶酸服用率达任务数7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90%以上,服用随访率达到90%以上。
6.自愿免费婚检检查率在93%以上。
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在97.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以上。
8.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完成各8000人,覆盖率均达到60%及以上。
9.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
10.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达1%以内。
1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0%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母婴安全质量管理
区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设置在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加强与助产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转诊、会诊、救治等重点环节保障,完善救治网络。各助产机构要对照《市母婴安全质量控制标准(2020年版)》进行自查自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助产机构进行质量控,并将质控情况上报区卫健局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辖内助产机构进行4次质控抽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市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方案》号文件,规范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做出明显标注。尽早发现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孕情并开展健康管理,对发现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诊转诊结果。各助产机构要规范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及风险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绿(低风险)”、“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筛查妊娠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规范的专案管理记录,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上报情况加强追踪及病情危重的管理。辖区各首诊医疗机构应按照首诊负责制加强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登记、报告和救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追踪和管理,区人民医院要配合做好报告危重孕产妇救治情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做好跨区域的高危孕产妇的转介和随访管理。
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省产科急救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协调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急救中心(120)实施院前急救,并转运到具备产科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产科急救原则上遵照逐级呼救和转诊,特殊危重情况可实行跨级转诊,由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直接转诊到具有综合抢救实力的医疗机构,确保急救迅速、准确、有效。转诊必须在病情许可、确保孕产妇安全前提下,与上级接诊机构充分沟通病情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做好病员交接,并完善转诊记录。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助产机构、区疾控中心、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病毒治疗定点,继续按照建立的“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艾滋病防治五项联动机制”等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干预、随访到位”措施,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及时、全程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严格执行落实孕产妇首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重点强化孕早期管理。
(二)加强机构质量安全管理
按照《市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德市罗卫计发〔2019〕2号),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做好全区的母婴安全监测、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统计分析及质量控制等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健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各助产机构要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各助产机构要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进行质量评价。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及时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规范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危重症)评审工作。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三)加强妇幼保健质量管理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照《市妇幼保健质量控制标准(2020版)》要求,每半年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技术、管理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规范设置保健科室、配置保健人员,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我区妇女儿童提供需求相适应的保健服务。
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计划生育服务等内容,提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衔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全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规范开展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逐步扩大筛查覆盖面,提高筛查质量。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大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保障避孕药具发放,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合理控制生育间隔,减少非意愿妊娠。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加强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提高新生儿访视率。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动开展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工作,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筛查,重点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及诊治和干预,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质量管理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沟通联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标准和规范,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院内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大力推进产筛产诊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产前筛查机构建设。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诊治服务网络,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科普宣传,倡导优生优育,强化群众出生缺陷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推进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依法打击非法开展产前诊断行为,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阳性儿管理和诊治服务。加强对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多发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治,减少先天残疾,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救助项目,减轻患儿家庭及社会负担。结合救助项目,强化健康教育,扩大受益群体,有力推进工作。
依托妇幼三级网络,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五)加强宣教督导质量管理
加大《母婴保健法》、出生医学证明、各种妇幼项目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安全工作的氛围,促进母婴安全措施的落实。通过led、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qq群等形式对基层妇幼保健专人员培训并组织基层人员下村宣传母婴保健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母婴安全知识认知水平,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率,有效提升我区妇幼健康水平。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区人民医院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聚焦妇幼健康新政和监督热点、难点,围绕两孩“优生”、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总体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加强助产机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机构、人员准入,持续强化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管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局制定区区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妇幼健康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结合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实际,制定详细推进计划,统筹做好母婴安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出生缺陷、宣教督导等系列质量管理措施。
(二)强化质量控制。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母婴安全、妇幼保健质量控制标准,开展辖区内助产机构母婴安全保障、妇幼保健管理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推进全区妇幼健康能力持续提升。
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持续向好、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明显滞后、成效不力,甚至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篇二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万头,山羊存栏万只,家禽存栏万只,全年出栏生猪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万头,羊出栏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万吨,禽蛋总产量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x年的重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卫生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基础工作,强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教育,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两个效益,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从本县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
一、20xx年妇幼卫生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内;婴儿死亡率 2、孕产妇保健覆盖率7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3、早孕建卡率:农村达到45%、城市达到70%。
4、0-3岁儿童系管率7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0%;体弱儿童管理率100%;5、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主要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舰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1 / 6 精品范文----作。
4、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围产期保舰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三联必须要有产妇本人签名。
5、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
6、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5、强化高危孕产妇跟综管理,提高县级水平高危筛查质量,健全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加强医院与保健机构,管理好重度高危孕妇,严禁乡镇卫生院截流高危孕妇。
6、呼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定点接生单位产科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水平;严禁农村非法接生,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7、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并填好体弱儿名单表。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2 / 6 精品范文----落实。2、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对乡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从而提高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取得政府支持,达到婚检检查政府买单,努力开发新婚保舰优生优育服务,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高婚检率。
四、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管理工作。
1、托幼机构儿童保健,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保健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儿童保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此项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热情服务、认真检查、科学指导、及时治疗、及时反馈,并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90%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4 / 6 精品范文----(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篇四
为切实做好妇幼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妇幼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现有基础上,除要培养专职健康教育人员外,还要不断扩大健康教育兼职人员队伍。
二、《母婴保健法》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我们要继续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因此要组织全区妇幼工作者认真学习,提高懂法、执法水平,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三、要加强院内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可利用空间,通过墙报,宣传栏、挂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栏每季更换四块宣传版面,宣传挂牌每季更换二块以上,根据季节不同做到内容丰富,版面新颖,并做到照片存档。
四、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日等宣传日积极组织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开展宣传讲座。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到农村活动,每月办一次妇幼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让妇产科、儿科专家深入到农村,给广大群众讲解一些喜闻乐见的保健知识,如胎教、孕期营养、婴儿辅食添加技巧、新生儿护理等。
妇幼健康工作制度 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篇五
为切实做好妇幼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妇幼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在现有基础上,除要培养专职健康教育人员外,还要不断扩大健康教育兼职人员队伍。
《母婴保健法》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我们要继续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因此要组织全区妇幼工作者认真学习,提高懂法、执法水平,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要加强院内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利用可利用空间,通过墙报,宣传栏、挂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栏每季更换四块宣传版面,宣传挂牌每季更换二块以上,根据季节不同做到内容丰富,版面新颖,并做到照片存档。
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日等宣传日积极组织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开展宣传讲座。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到农村活动,每月办一次妇幼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给广大群众讲解一些喜闻乐见的保健知识,如胎教、孕期营养、婴儿辅食添加技巧、新生儿护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