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工作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长和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优化我院的中医药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价廉、方便的中医药服务,提升我院中药房的服务质量,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中医药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我院20xx年下半年中药房工作计划。
1、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2、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房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3、备齐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药房人员的管理,严格规范中药品的进销渠道,健全药品收货入库和领药的监督体制,加强中药房人员岗位培训,明确中药房人员岗位职责。力争在年度初期制订和完善中药房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药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安全和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优质可靠的药品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所以,中药房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贵重、毒麻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中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有事需向院长请假,严禁利用工作时间从事打游戏、下棋、上网等活动。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二)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三)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核查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六)核查医保药品标识。
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约定。医保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十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十五条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十六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八条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
第十九条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上传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上报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进、销、存”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第二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第二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零售药店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二十四条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零售药店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零售药店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流程管理,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药品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条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零售药店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一)约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三)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医保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三十八条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解除。
第三十九条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二)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七)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九)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五)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六)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零售药店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十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四十七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零售药店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的实体零售药店。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四十九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并定期修订医保协议范本,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制定经办规程并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地市级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协议内容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意见。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三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根据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店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的能通知》(平劳社发[20xx]185号)《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20xx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平人社发[20xx]492号)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2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四
1、通过购物篮来提高客单价。
每到一个超市大家都会看到购物车、购物篮,推一个购物车,你会不自觉地多买很多东西,但是仅仅靠双手来拿,你会发现购买的东西很有限。因此我要求我的员工首先要保证购物篮的干净整洁,促销期间手上必须有一个购物篮,方便顾客购买药品,非促销期间,当顾客购买物品超过2件时必须主动递购物篮,说着简单,这是一个长期而且必须坚持的工作。
2、商品品类管理。
每一个药店的请货计划一般都是店长自己做的,比如我,有时候顾及到药品的有效期问题就会单方面的认为该商品是否畅销来决定是否请货,殊不知,缺货不单单影响潜在的销售,也会造成现有商品的滞销和效期,进而影响顾客的满意度,从而严重营销以后的销售工作。健康的商品品类,是精彩销售的开始。
3、员工专业知识培训。
药品就是我们的武器,对武器的不熟悉,直接造成战争的失败。只有对产品的绝对熟悉才会真正的联合用药,才不会出现荐错药、卖错药的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销售而带来的顾客投诉,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过硬的专业知识是一场成功销售的开始。
4、重视顾客服务。
一直在强调顾客是上帝,做销售就是在做服务等等,但是有没有真正的把顾客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我们自己心中最清楚,顾客是一切精彩的开始,无论我们的其他工作做的再好,没有顾客消费,一切都是零。因此,必须要重视顾客服务,重视顾客投诉,科学有效的管理好我们的顾客,把更多的顾客转化为我们的重视顾客。守护好我们一切精彩的开始。
总之,xxxx年过去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xxxx都要从头来过。零售药店迅猛发展的今天,重要的是做好基础,基础好了,才能走的更远。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五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六
药房是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面对患者的服务平台,因此药房在负责调配处方、发药时,不但是医院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窗口,也是体现医院文明服务和科学管理水平的窗口。药房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药品的疗效与医院的形象。现就我院的情况谈谈药房的管理。
1、药房是药品集散的重地,药品的存放条件、存放方式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针对这一情况,我院药房安装了空调和密集药柜,药品全部分类上柜保存,通风性能良好,保存温度适宜,从而保证了药品的存放质量,也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2、提升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调剂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调剂工作的质量,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因此提高药剂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提升医德医风教育,通过系统地学习《药品管理法》,再以考试的方式进行巩固,在不断的学习中,(药剂人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
3、提升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专业知识 由于新药的不断出现,用药日趋复杂,药物联用增多,中西药合用也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药剂人员要有丰富的药学知识来协助医生合理使用各种药物。为此我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在科主任的带领下,科室经常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考试,同时鼓励大家积极订阅杂志掌握药学信息。
4、服务质量的管理 门诊药房面对各层取药患者,和患者直接接触,要求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详细检查处方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检查药物的剂型、规格、剂量是否正确、有无超量及配伍禁忌。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与医师联系更正。在调配时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实行双人复核制,复核正确后方可发给患者,发药时要细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时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如某些抗生素需空腹服用,治疗胃病的药宜饭后服用等,对患者要特别交待,从而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以利于患者疾病的康复。
5、药品实行中间库管理和分柜管理 具体药品承包到组,落实到个人,使每位药剂人员即分工又合作,层层把关,使药品落实到实处,而且利于随时进行药品抽查和检查。
6、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药房是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药房药品管理的好,就能避免伪劣假冒药品流向患者。因此,要提升药品的质量管理。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七
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保定点药店的健康发展。本企业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本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单位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收银员的医保培训。
4、营业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员工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岗位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顾客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员工和在岗员工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本单位的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所有员工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
5、培训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6、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7、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考核。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2、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在规定医疗单位就医规定。
5、医保结算流程。
6、离休干部结算流程
四、培训时间:
五、基本要求:
店经理做好每次的培训记录并存档,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员工做好培训笔记和到会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没能参加的员工,必须次日参加相同内容培训。各岗位员工培训后考核成绩达90%以上。
2014年1月1日
康维药店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八
(1).xx年与xx年对比;
年份 成药销售 毛利 器械 毛利 保健品 毛利
(2).xx年完成情况:
xx年元月—11月销售额167xxxx.22 。完成全年的80%。
在上面的两年间对比 和xx年完成情况来看,xx年的销售情况并不理想。
1. 因奥运会期间含有兴奋的药品不能销售,所以影响了一部分的销售额。
2. 以前患者从医院看完病拿着处方去我们店买药,可现在去医院挂号的同时发一张卡,医生开药时直接就打到卡里,患者根本就不知道医生开的是什么药。所以,之前跑方的药卖的特别好,虽然毛利不高但是有客观的销售额。可现在一个月也买不了几盒了。
3. 顾客经常反映药品价格贵,有的顾客就到别的药店去买了。还有缺货断货的情况。
1. 微笑服务:
微笑是一种抚慰,它可以对他人“一笑值千金”,工作计划《药店营业员工作计划》。如果把这种微笑与友善、热诚的目光、训练有素的举止自然地融为一体,那实际上就是一道令他人赞不绝口的“美味佳肴”。所以要全心全意的为顾客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
2.药品计划:
补充药品。在每天销售药品的过程中,根据销售规律和市场变化,对品种缺少的或是货架出现数量不足的药品,要尽快补充,做到库有柜有。续补的数量要在考虑货架药品容量的基础上,尽量保证下次报计划前的销量。还要尽可能地将同一品种、不同价格、不同产地的药品同时上柜,把毛利高的品种陈列时突出摆放,以利于顾客选购。
3.药品销售技巧:
当顾客走进药店,首先要根据对症买药的原则,往往要对营业员提出有关药品的种种疑问,这就要求营业员具备一定的医药知识,对顾客热情作出对症释疑。只有当顾客的疑虑全部消除以后,明白药物特性和药效,以及有关剂量和服用方法后,顾客方会由购药欲望,转向为购药行为。顾客购药的心愿是药到病除,而营业员也希望做到这一点,说明药效确实好,这样就能留住一定的顾客群。
1. 提高销售意识:
加强d类品种的销售,对每月下发的d类明细单要认真的查找。对毛利高的品种种类要全,避免有断货的情况发生。填好缺药登记记录,及时与采购部联系。
每月会员日,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会员。
2. 人员管理:
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好店内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了解每一位员工的优点所在,并发挥其特长,做到量才适用。增强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
3. 店容店貌:
4 .gsp复查:
认真填写gsp复查的相关资料,药品陈列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整理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库存药品养护记录、陈列药品的按月检查记录及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记录。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九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工作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长和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优化我院的中医药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价廉、方便的中医药服务,提升我院中药房的服务质量,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中医药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我院20xx年下半年中药房工作计划。
1、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2、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房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3、备齐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药房人员的管理,严格规范中药品的进销渠道,健全药品收货入库和领药的监督体制,加强中药房人员岗位培训,明确中药房人员岗位职责。力争在年度初期制订和完善中药房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药品质量的好坏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安全与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优质可靠的药品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中药房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入库,杜绝药品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的事件发生,贵重、毒麻、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中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接班人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岗。有事需向院长请假,严禁利用工作时间从事打游戏、下棋、上网等活动。
药店医保工作年度总结 药店工作计划篇十
1、工作岗位和心态:
我认同我服务的专业性,不良情绪不影响工作。我愿意用专业知识服务客户,体现自我价值。
2.行为和外貌:
衣着整洁,有正确的徽章,发型漂亮得体,外表大方,行为文明,能让顾客产生信任感。
3.专业服务和态度:
热情问候,微笑,熟练使用礼貌用语。咨询回答专业、耐心、细致、准确,让客户满意。
4.卖药:
向顾客销售和推荐药物是店员的主要职责。对于常见疾病,销售人员应该能够指导用药。
5.了解处方:
店员要学会鉴别、分析、调配处方,注意配伍禁忌。
6、鉴别药品的真伪:
7.负责货物的验收和退货。
8、做好药品维护工作:
把握药品的本质属性,采用不同的存储方式对药品进行维护。
9.显示计数
将货物摆放在货架上,根据货物陈列的要求安排布局,跟踪堆放货物的销售情况,及时补充。
10.执行公司的促销计划,检查价格标签和促销海报的可用性。
11、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2.实施gsp。
第二,工作流程
1、营业前做好柜台、货架、商品和地面等环境卫生,玻璃干净、整洁、明亮。
2.在营业期间准备必要的用品和用具。
3.补货,在专柜补短款,检查专柜所列商品是否齐全,及时检查专柜是否有新商品。
4.营业期间,柜台和货架上的陈列商品应随时保持足够的整洁,不应出现陈列商品短缺和陈列混乱的情况。
5.检查柜台和库存的货物数量是否足够。不足时,及时填写“缺货计划”,并通知补货,确保所有商品不缺货。
6.货物到达柜台时,必须认真清点验收,及时放在柜台上。同时,他们应与经销商合作,将剩余的货物分类并整齐地堆放在储存板上或货架上。
7.随时准备为客户提供服务。当顾客发现需要导购和服务时,应立即上前,以友好真诚的态度为其提供各种服务。
8、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水平,对每件商品的价格、产地、规格和特点负责任。
9.随时保持物品和环境的卫生。
10、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告知商品销售有无补货和需要补货的商品,做到交接清楚,补货无重复。
11.维护店内设备设施,爱护公共财产。
热情问候,微笑,熟练使用礼貌用语。咨询回答专业、耐心、细致、准确,让客户满意。
4.卖药:
向顾客销售和推荐药物是店员的主要职责。对于常见疾病,销售人员应该能够指导用药。
5.了解处方:
店员要学会鉴别、分析、调配处方,注意配伍禁忌。
6.鉴别药品的真伪:
7.负责货物的验收和退货。
8、做好药品维护工作:
把握药品的本质属性,采用不同的存储方式对药品进行维护。
9.显示计数
将货物摆放在货架上,根据货物陈列的要求安排布局,跟踪堆放货物的销售情况,及时补充。
10.执行公司的促销计划,检查价格标签和促销海报的可用性。
11、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2.实施gsp。
第三,工作流程
1、营业前做好柜台、货架、商品和地面等环境卫生,玻璃干净、整洁、明亮。
2.在营业期间准备必要的用品和用具。
3.补货,在专柜补短款,检查专柜所列商品是否齐全,及时检查专柜是否有新商品。
4.营业期间,柜台和货架上的陈列商品应随时保持足够的整洁,不应出现陈列商品短缺和陈列混乱的情况。
5.检查柜台和库存的货物数量是否足够。不足时,及时填写“缺货计划”,并通知补货,确保所有商品不缺货。
6.货物到达柜台时,必须认真清点验收,及时放在柜台上。同时,他们应与经销商合作,将剩余的货物分类并整齐地堆放在储存板上或货架上。
7.随时准备为客户提供服务。当顾客发现需要导购和服务时,应立即上前,以友好真诚的态度为其提供各种服务。
7、观察销售环境,注意防止商品被盗。遇有可疑情况和紧急情况,保持冷静,及时通知其他同事一起处理。
8、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水平,对每件商品的价格、产地、规格和特点负责任。
9.随时保持物品和环境的卫生。
10、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告知商品销售有无补货和需要补货的商品,做到交接清楚,补货无重复。
11.维护店内设备设施,爱护公共财产。
12、营业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无故请假,如有事请假必须委托给经理和其他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