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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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一
全国第25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县将紧扣宣传主题,以“大孝爱国。诚信。纳税”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大力唱响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主旋律,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为建设全省县域经济排头兵、全市全面小康先行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务求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税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3月31日,县政府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动员讲话,拉开全县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4月1日,在县城地区举办全国第25税收宣传月暨县“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选择合适时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宣传活动。
4月上旬,由县委宣传部、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孝德之星”深入企业、学校等开展“崇尚孝德、诚信纳税”宣讲活动。活动期间,税务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税宣欢乐行、有奖征文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大孝爱国、诚信立业、纳税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
4月份,税务部门要选派200名优秀税务干部深入全县100户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上门问诊”服务活动,助推经济发展。税务机关还将深入各结对帮扶对象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密切干群血肉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四)开展“税在我身边。税务开放日”活动。
4月份,税务部门要组织部分纳税人到税收征管一线开展征纳互动、交流体验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人集中学习培训,有效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实现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税务部门还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税法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景区等系列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使税收宣传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部门配合
县宣传、财政、公安、工商、质监、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深入推进税收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确保宣传实效。
税务部门要以开展第25个宣传月为契机,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做好当前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巩固税收宣传实效。
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二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县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师生伤亡事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 建立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芝 负责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风桐 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成员:卜庆雪 负责五 六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苏振轩 负责三 四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涛 负责一 二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1、24小时值班,每天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值班时间要认真在学校内和学校周围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在4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学校将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汇报。
2、全体教师在暑期内要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不违法乱纪,不参与、组织、协助收费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全体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教育、监控、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分成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学生出门要告知班主任行踪和联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学校汇报,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进一步强化学校门禁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确有事情的要履行来客登记制度。
根据以上制度,全体教职工同校长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四
至20xx年底,对全县小餐饮进行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率达到100%;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要求,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明显提升,业户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小餐饮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符合《条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六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餐饮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人民群众对小餐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年底前对小餐饮业户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建成1—2个餐饮特色聚集街区。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各监管所要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厨房(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小餐饮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做好精准摸排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是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监管所要组织开展精准摸排,摸清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的总数、持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更新小餐饮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精准掌握小餐饮监管底数。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合小餐饮监管实际针对性设定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培训考核精准度。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学习运用,全面提升小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四)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动态监管,深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将小餐饮业户划定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三个等级,分别通过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向消费者公示,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小餐饮业户的集中摸排和全覆盖检查,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小餐饮业户,督促其选择卫生健康部门公示的合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对近年来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涉及餐饮具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的,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抽检。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冷链食品、畜禽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腌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小餐饮店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加大小餐饮抽检覆盖率,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以人员健康、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为重点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推动小餐饮示范创建。结合全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按照“食安”示范企业(餐饮服务领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表3餐饮服务街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6),大力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镇街小餐饮整治提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示范创建、社会共治,不断推进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八)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规范提升过程中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业户应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告诫、建议等行政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对未取得、未公示登记(备案)资质,违法添加制售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
(一)精准摸排,掌握底数,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监管所要开展精准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准责任、定准时间、找准问题,确保提升行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运用“两库一平台”开展小餐饮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及考核,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集中整治,分区划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行动
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州委《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和州局党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廉、政治清明,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新普格地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普格地税发展。紧紧围绕普格地税发展大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普格经济跨越发展。
——坚持群众路线、推进教育实践。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充分运用活动成果,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员群众参与监督,严格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惩治腐败。注重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有机结合,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惩治腐败新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统筹推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落实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2—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思路、措施更加适应时代发展和普格形势的需要。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不懈努力,至2017年,全县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四风”问题得到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坚决遏制;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狠抓党的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抓党风
1、县局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贯彻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县局党支部每年要组织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3—
2、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建立健全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制定处臵不合格党员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党支部、人事股(监察室)
3、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州、县委和州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4、以八项规定为抓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确保落实到位。制定完善普格地税公务接待、会议费、—4—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制度,把“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控制数并全面进行公开,用制度的刚性约束,促进八项规定等制度的全面落实。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收入核算与计财股、办公室、党支部
5、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问题;抓好文山会海、检查评比专项治理工作,及时通报违反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坚决治理办事难、审批难等问题;开展超标配备公车、超面积占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收入核算与计财股、党支部
6、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加强对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从具体问题抓起,抓住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顶风违纪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5—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收入核算与计财股、党支部
(三)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确保作风建设经常化
7、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有序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县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各股(室)、所、稽查局和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等。
牵头单位:党支部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稽查局
8、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把党员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充分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基层办公制度等。拓展和畅通群—6—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组织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制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办公室、党支部
(四)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9、以督查问责促执行,以绩效考核促作风。开展“群众直评机关、直评干部、直评作风”活动,强化干部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实施绩效考评,重点解决节奏不快、反应不灵、落实不力、效率不高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奢假浮私贪”等问题,在干部队伍中倡树立说立行、事不过夜、重在今天的理念,形成遇事不推诿、办事不拖沓和落实批示快、协调问题快、反馈情况快的工作新局面,巩固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成果。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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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反腐败力度,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和州局纪检组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案件查办在向局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和州局纪检组报告,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对查办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案件的协调指挥作用。健全案件查办日常协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立案调查、核实取证、案件移送等协作程序,严守办案安全底线,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1、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小事问责、违规追究、违纪查处”的惩处体系和“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预防措施。完善系列问责制度,加大对“庸懒散慢”现象的问责力度,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三小”(小官、小钱、小事)案件,狠刹不良风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查不勤政行为,使干部牢固树立不勤政也是腐败的理念。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约谈、早纠正。
牵头单位:纪检组
—8—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12、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挥霍浪费、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税谋私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等。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稽查局
(三)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13、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用人环境。坚持“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突出实绩导向,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评领导干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和完善督查制度,建立倒查机制,重点开展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突出问题的倒查,对违规失职者严格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局党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
—9—
(四)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1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完善纠风考核评价机制。重点开展税收征管环节涉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规范基层执法和纳税服务窗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健全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稽查局和各税务所
15、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检查落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和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抽查核实。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建立“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建立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廉政档案管理规范化、电子化、网络化。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
四、强力推进预防腐败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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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运用党史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17、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法治思维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纳入党政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任职资格考试范围,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教育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一批勤政廉政典型,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争做讲党性、重品行的表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注重学以致用,强化教育引导, 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依规依纪依法办事。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11—基层税务所的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一些有特色、有内涵、高标准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征集、廉政文艺专场演出、廉政书画摄影展等系列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全局各股室所、稽查局
19、加强廉政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加强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引导,在县局局域网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党支部
(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0、建立健全勤政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县局党组主要领导职责权限,科学配臵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制定和推进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权力清单,—12—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深化勤政问题点和廉政风险点“双排查”活动,持续开展“勤政廉政好机关”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稽查局
2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机制。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制定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工作规划。执行落实领导带头机制和层级落实、综合考评办法,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保证制度刚性运行。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清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稽查局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加强党内监督
—13—度,落实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督促其正确行使权力。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稽查局
23、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效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继续推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推行政府性资金审计。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办公室、收入核算与计财股、党支部
(四)深化源头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
24、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三减两提高”,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单位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推进纳税服务管理,激发社会活力,逐步实现社会权力的回归和单位角色的转移、职能的转变。
牵头单位:纪检组
—14—责任单位:各股室所、稽查局
2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制定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制度,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制度。建立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制度,分类细化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局党组
责任单位:人事股(监察室)、办公室、党支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15—进工作落实。完善各股室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制度。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纪检组长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要求,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组、监察室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领导,坚持和完善约谈、问责制度;开展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向基层税务所、稽查局派驻纪检监察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大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对各股室所、稽查局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三)强化部门落实责任
各股室所、稽查局要把承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有重点、分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难点—16—工作组织协办单位集体攻关,督导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协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人事股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办公室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各税务所、稽查局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税收征管等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各股室所、稽查局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县局《实施方案》。要加强目标管理,对阶段性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要及时研究安排。县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建立 工作台帐制度,实施项目化推进,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普格县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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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近规划 市场规划方案篇六
5月11日-13日,杭州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牵头,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和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顺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中谷米业有限公司、杭州蜂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聚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来宿州考察对接合作帮扶工作。
宿州地处安徽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襟临沿海、背依中原、北连古城徐州,是淮海经济协作区的核心城市之一。
此次杭州与宿州两市结对合作,必将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围绕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推动服务行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宿州将会寻求新的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