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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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事务,以xx村试点村,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共同缔造”活动,xx村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村庄环境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xx年,xx村“共同缔造”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利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组织xx村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共同缔造的经验。
2、成立机构,决策共谋。建立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横向到边组织架构,将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村庄社会组织,实现人人参与、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架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村民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工作小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环境管护工作小组、卫生环境评比工作小组等,做好责任分工,做到村庄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均有工作小组和责任人负责。建立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蹲点专班)、村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建立产业、行业协会,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拟定村民理事会、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和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则,保障村民有序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村庄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开展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村庄问题反馈箱、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短板,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要点,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和建筑风貌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从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整治、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乡村道路建设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撬动“以奖代补”项目,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3、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制度,出工出力共建基础设施。探索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的不同模式: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村民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村民参与为辅。
探索多方资金筹措渠道,设立“乡村共建资金池”,用于村内公共建设支出。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环境管护工作小组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公共空间管理、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开展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美化、绿化工作。公共区域安排专职清洁员,由党员、中心户带头认领,负责监督维护。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指导村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不定期对各户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通过相互评比与监督,保障村容卫生整洁。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金牌中心户等评选,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用活用好“以奖代补”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成“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通过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党政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xx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xx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资源、人员投入试点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镇直各单位应大力支持xx村“共同缔造”活动,主动跟踪xx村工作进展及动态,及时排忧解难,为xx村提供支持。镇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要加强对上沟通,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合作,多方面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共同缔造机制。
(三)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镇农办要整合涉农资金,协调财政和其他各相关单位,对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上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向“共同缔造”xx村倾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总结经验
镇宣传办、组织办要大力宣传xx村“共同缔造”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并投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二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17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西安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xx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西安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xx年至20xx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市城改事务中心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xx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xx年,蓝田县、周至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xx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蓝田县、长安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西安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西安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蓝田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三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围绕村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村民议事协商、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身边事、房前屋后事等主要内容,通过大力开展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宣讲活动,让居民更为直观的感受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带来的新变化,共同打造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为湖北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鄂州力量。
本次活动面向鄂州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各乡镇(街道)社工站为单位统一申报案例,从申报案例中评选出创新性强、影响面广、成效显著、居民满意度高、具有代表性的10—15个案例汇编成册,并精心打造5-8个可推广复制的案例典型,由专业社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轮回宣讲。
(一)案例推荐阶段(9月7日——9月15日)
1.推荐内容:以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工站为主体,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开展便民服务、人居环境建设,改善村、社区房前屋后环境、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议事协商、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相关案例。
报送邮箱:582852584@
(二)案例精选阶段(9月16日——20日)
结合省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全省“百佳村委会”“百佳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政发【20xx】18号)文件精神及省民政厅工作提示要求,鄂城区古楼街道和贵园社区、西山街道梁新屋村、华容区段店镇孔关村、梁子湖区太和镇吴伯浩村原有案例直接入选,其他乡镇(街道)、村(社区)申报的案例由市民政局精选出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人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基层稳定、筑牢疫情防线等方面成绩突出的8-10个案例制作成册,并进行雕琢打造,拟定可供宣讲的案例制作ppt课件。
(三)案例宣讲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宣讲活动拟安排10场,其中民政系统专场1场,每个区(开发区、经济区)各1场,每个街道各1场。
1.民政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旬
(2)宣讲地点:市民政局十五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市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
2.各区(开发区、经济区)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下旬
(2)宣讲地点:各区安排
(3)参加人员:各区分管领导、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区级社工总站工作人员。
3.各街道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下旬
(2)宣讲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入围案例所在社区的大会议室
(3)参加人员:各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各社区及所辖村“两委”成员、社工站工作人员。
4.人员组织
市民政局和市社工联合会为本次宣讲活动的主办单位,各区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以下简称各站)为各自巡回宣讲专场的承办单位。各案例选送单位可以指定专业社工进行宣讲,无指定人员的,由市社工联合会安排。每轮宣讲从精选案例中随机抽取3个,承办单位1个,由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安排1-2人带队。民政系统专场由市民政局组织,其他场次分别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5.活动流程
巡回宣讲活动按照统一流程进行:
(1)主持人开场
1.注重把握党建引领。案例中能够体现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作用,用好村(居)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2.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改变原有的惯性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共同缔造方法,转变工作理念,推进工作提升,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搭建群众参与的新桥梁。
3.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内容。以乡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解决不同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重点,维护、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硬件环境和服务软环境,推进乡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群众参与机制改革。
4.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路径。以项目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摸索、实践、思考、确立乡村社区共同缔造工作路径,形成群众参与共识、增进群众自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1.加强组织领导。各站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轮回宣讲活动是加快推进鄂州市基层社会治理,打造鄂州模式的重要载体,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蒙徽在鄂州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典型、扩大“百佳村委会”、“百佳社区居委会”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各级要充分认识此次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案例推荐,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策划实施。宣讲期间,各站要与各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和场地协调工作,掀起活动声势,保障居民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结合自身场地和居民实际,丰富宣讲形式,提高宣讲的灵活性和参与度。
3.务求取得实效。各站要紧紧围绕宣讲主题,做好宣讲阵地打造,积极鼓励居民参与,把宣讲元素与村居环境相融合,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要通过宣讲活动,让居民了解“共同缔造”的概念,形成全民参与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我市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四
按照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现根据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此试点方案。
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五共”为路径。把“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方法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始终。
通过“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组的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能充分彰显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我镇结合辖区内各乡村实际发展情况,选取了黄盖湖镇黄盖咀村黄盖咀组作为“共同缔造”试点村落。黄盖湖镇最南端,黄盖湖泊之北,全村共有黄盖咀、新沟、长渠3个村民小组。黄盖咀组有农田916亩、精养鱼塘458亩、旱地269亩,村民103户,人口298人,其中老年人75约人,青壮年劳动力约223人。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沿湖防洪旅游公路2.5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硬化村湾公路1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安装便民路灯70盏。(责任人:宋灿宇、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新建黄盖咀村公交站。(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责任人:宋灿宇、饶和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二)文化阵地建设
1、建设群众休闲健身场所(含羽毛球、篮球场、健身设施)1座。(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村民图书室提档升级,优化阅览环境,增加电子阅览功能。(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利用村湾空余墙面,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展示平台。(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三)人居环境建设
1、对村湾原有老旧房屋改造升级(立面、屋顶、公共区域)(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对黄盖咀组全区域开展绿化整治。(责任人:王祥元、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对3.8公里排水沟渠进行清淤。(责任人:王鹏、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4、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村民参与,做好门前三包、四化工作。(责任人:王祥元、吕云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5、污水管道整治。(责任人:冷振华、王鹏;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四)基层组织建设
1、完善定期开展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村湾夜话制度.(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引导居民建立自治共管组织队伍。(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建立村组管理评价机制。(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五)产业发展建设
1、谋划百亩数字农业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谋划百亩水产养殖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3、谋划百亩蓝莓采摘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一)决策共谋,汇聚民智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播放视频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理念,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2.党员带头,加强沟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三微一端”、村湾夜话、场院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倾听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
3.畅通渠道,打造体系。充分发挥“党员联户”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常态化举办民主议事、项目建设商讨、监督管理等活动,构建起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同缔造工作体系。
(二)发展共建,积聚民力
1.细致谋划,密切论证。大力号召党员干部下基层,在田间地头和屋里场外与村民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对于项目规划、农田治理等内容,邀请行业专家与群众会同,做到群策群力,并通过“三项清单”对问题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形成群众满意的方案后再进行项目实施。
2.自主选择,提升热情。以群众自主选择的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针对水、电、路、气、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鼓励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共建,以“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形式激发群众热情,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归属感,使之更加珍惜共建成果。
(三)建设共管,萃聚民意
1.达成共识,党群共管。通过“党员联户”制度,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依法修订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2.加强自治,专治专管。开展“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
3.全程监督,管制高效。对于开展的缔造活动,抽调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织代表组建监督队伍,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对活动项目开展的流程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标准,旨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缔造任务。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1.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坚持“服务谁、谁评价”原则,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评价活动,在评价活动过程中,邀请各村民小组、村民组织代表参与,对评价流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
2.多方发声,共评共建。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最美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中来,对爱整洁、讲卫生的群众发放“积分卡”,用于兑换生活用品。用广大群众最真实的声音,评价共同缔造的真实效果。
(五)成果共享,集聚民心
1.时常反馈,做好总结。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走访交流等形式,了解到村民关于共同缔造效果的切实感受,及时更新村民对于相关缔造活动的改进意见建议,把握好已解决问题与现存问题之间的关系,做好系统性梳理工作。
2.健全规则,落实共享。针对农田建设、道路修复、奖励补贴等缔造内容,要制定完整翔实的享受机制,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到黄盖咀的建设发展上来,平等地享有黄盖咀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黄盖咀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家园,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做好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个一”工作机制,成立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志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王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晓黎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包保单位)
陈汉军镇党委书记
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郑鹏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
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由陈汉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饶竣、叶霞、吕云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组、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服务评议组。
项目建设组
组长: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成员:李桂平镇干部、兴荷公司总经理
章君镇财经所所长
丁和军镇自规所所长
潘卫镇规建站站长
饶和平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队长
雷明黄盖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共同缔造活动的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开办、总结等方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协调组
组长: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航镇干部
宋元章黄盖咀村党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实践活动有关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组织;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环境整治组
组长: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汪柏林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肖志军黄盖咀村党支部会委员
王际华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落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村落内的整体卫生环境治理,河湖水体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服务评议组
组长: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成员:田春华镇民政办负责人
王翠芬黄盖咀村委会副主任
汪彤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服务评议工作,包括对服务效果的考核、搜集服务反馈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对服务活动的督导检查作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镇村宣传栏、“三微一端”、广播等形式,向广大百姓群众大力宣传共同缔造的理念、目标、预期效果等内容,让“共同缔造”的思路深入人心,逐渐形成共同打造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
(三)强化党政领导。
大力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当好“共同缔造”的“先锋兵”和“领头羊”,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的工作专班,财经所、水利服务、规建站等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响应号召,落实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大力促进共治共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学习教育。
定期召集镇村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代表,共同商讨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学习其他地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先进经验,掌握对于农田水利、环境卫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做法,做好本镇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五)做好督查总结。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于此项活动的督查力度,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展开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并做好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泉州共创 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银州区学习“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经验规范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区政府要求,20xx年要加强弃管小区改造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治理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按照银州区20xx经济工作会议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议要求,以构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为根本,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切的事情做起,对银州区内弃管小区进行改造建设。寻求“社区+爱心企业家+驻街单位+社区志愿者”的社区多元治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形成居民自治管理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街道社区指导帮扶为保障”的管理新模式。
通过加强弃管楼管理,切实解决弃管小区的管理问题和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弃管楼院环境卫生有人清理,居民事务有人受理解决,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有人维护,探索弃管楼共建共治管理的新模式。
开展社区治理提升行动是银州区政府20xx年三大行动之一,重点是改造建设银州区内弃管小区,积极探索共驻共建,共同缔造的新举措。
1、切实加强网格化建设,夯实社区管理基础工作
各街道要全面做好辖区内弃管楼现状的调查工作,掌握情况、了解底数、做好分类,制定弃管楼建设管理分步实施的计划安排。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网格建设工作,安排好网格长、网格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细化分工,确保网格化在社区内全覆盖并切实发挥作用。各社区要先选出一个弃管楼院作为试点,充分发挥网格长的作用,切实发动楼长、单元长、老党员等网格管理成员成立“自治”委员会,开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模式,社区要对“自治委员会”做好工作指导、群众引导、帮建协调等工作。同时,各社区要依托网格化管理,结合“自治委员会”建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探索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方面代表居民意愿和群众利益,协商和决定物业公司等第三方服务组织的准入事宜;另一方面协调业主保证相关费用的收缴及结算事项,形成物业管理的良性循环。
2、积极协调帮扶单位,解决弃管楼院难点问题
弃管楼建设管理工作涉及城建、公安等多个部门,除各建设和管理部门之外,社区还要主动联系市、区包扶单位、驻街单位等,共同研究解决弃管楼院改造的难点问题。对于小区内垃圾成堆、公共设施破损、居民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用地等问题,要积极协调包扶单位、驻街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争取出资出力,一方面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也要着重对包扶单位、驻街单位的努力和付出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共同缔造的浓厚氛围。
切实落实《银州区社区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一方面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和朋友圈等媒体对辖区居民做好宣传发动,依托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长、楼长、单元长作用,招募弃管楼自治志愿者,引导弃管区域内的热心群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打造适合本楼院的特色志愿服务团队,自力更生、切实实现楼院自治。另一方面积极与各种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团体联络,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弃管楼院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提升居民道德素质,进一步教育引导居民提高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能力,并且吸引更多的居民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来,形成“楼院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4、引导商业组织参与共建,探索市场化运作新模式
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商联等部门要在商业企业与社区间架设起桥梁和纽带,引导社会各种商业组织参与到社区弃管楼建设管理中来。一是社区要把弃管楼院可以进行商业运作的资源和条件做好设计和统计,由相关部门提供给商业组织,引导和寻求商业组织参与建设管理,实现互利双赢;二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商业组织参与弃管楼院建设的典型事迹,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与弃管楼建设管理的认同感,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三是要及时总结社会力量参与“弃管楼”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模式,对取得较好成效的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不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弃管楼”建设管理中来。
1、动员筹备阶段(20xx年2月)。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对弃管楼试点进行情况摸底调查,优先选择房屋建设年代久远、设施破损严重、弃管时间较长、群众反应强烈、矛盾比较突出的弃管楼院做好情况统计,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做到思路清、方向明、措施实。
2、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各街道要结合实际,负责确定试点范围和数量,原则上要求每个社区上报1至2栋弃管楼或1个弃管小区作为试点,被确认试点的街道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启动准备、制定方案、寻点突破、稳步前进”的步骤,开展弃管楼院试点工作。每个试点都要明确一名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沟通协调,落实工作部署。街道主要领导每周要听取弃管楼院试点的工作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试点工作。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要重点做好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各街道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全程参与,全力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3、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7月)。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要对试点过程中经验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弃管楼院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4、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8月—11月)。各街道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本街道社区弃管楼院的实际情况,巩固扩大阶段性成果,对全区所有弃管楼院推广弃管楼院建设管理工作。
5、总结表彰(20xx年12月或20xx年1月)。对各街道社区在此次弃管楼院建设管理工作的表现进行总结和评比,召开弃管楼院建设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街道、先进部门、先进社区、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
区政府成立银州区弃管楼院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弃管楼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组长由区长李铁刚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王磊、副区长宋允贺、党组成员任立刚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城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分局、卫计局、文体广局、广电局、安监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信访局、经信局、消防局、工商联、残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综治办、绩效办、公安处、民生办、商务局、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秉鑫同志担任,各街道要成立社区弃管楼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政府在弃管楼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