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工作计划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一、整顿时间
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整顿范围
(一)“四非”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
(二)重点车辆:报废车、渣土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挪用机动车号牌,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一)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变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xx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变造、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xx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四)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xx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xx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七)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
(八)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九)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100元罚款。
(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十一)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桥梁(车货总重超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本通告自20xx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5月16日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 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 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河东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市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
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省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月1日下午,玉门市政府在市委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二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斌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议。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宏德通报了一季度全市各园区、各乡镇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斌分析了当前玉门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
张宏军指出,一季度,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路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全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就切实做好二季度全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张宏军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做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的行动自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的强烈意识和高度警惕,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时刻牢记于心、实践于行,常敲安全警钟、常思安全之痛、常紧安全之弦,增强忧患意识和工作自觉,真正从坏处着想、从弱处着手、向好处努力,筑牢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防线。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防范、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深入落实各项治理管控措施,切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三要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力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思想和大局意识,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制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不断提高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为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的管理,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市交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管理
第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最左侧机动车道只准按交通标志准予通行的小型客车行驶。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第六条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本市公交专用车按规定时间、路线依次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向左借用相邻一条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禁止其他机动车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停车,需穿行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转弯的,在不影响公交专用车行驶的情况下,可以在30米的距离内借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
第七条拖拉机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轮式专用机械车,6时至22时不准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 农用运输车在道路上行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领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牌证;
(三)不准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及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九条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但驶出主路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第十条机动车行经路口,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停止信号时,不准通过;
(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一)不准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
(二)不准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
(三)不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四)不准在人行横道或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准使用失效的与交通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
(五)不准在人行横道内左转弯;
(六)客运机动车行驶中,不准上下乘客;
(八)停车时不准影响道路畅通、妨碍交通安全;
(九)不准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
(十一)避让出入站台的公共电汽车;
(十二)驾驶汽车时配带有效的灭火器具;
(十三)遵守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其他交通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夜间路灯开启期间内,机动车须按规定使用灯光。
第十四条机动车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禁止鸣喇叭的道路上,不准鸣喇叭。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五条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掉头时,须距掉头地点100米至50米驶入最左侧机动车道,掉头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凡设有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的地点,不准机动车掉头。
第十六条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离开车行道时,驾驶员须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在车后方8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无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车辆,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除需紧急救险外,驾驶员执行前款规定后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第十七条牵引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牵引机动车在辅路的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机动车拖带的挂车后面不准牵引车辆。
第十八条除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警车护卫的车队外,机动车驾驶员禁止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十九条机动车试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悬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试车号牌;
(二)由正式驾驶员驾驶;
(三)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
(四)车上不准搭乘与试车无关的人员;
(五)不准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六)不准在道路上试刹车。
第二十条 驾驶京b号牌或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路)道路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不准摩托车在主路上行驶。
第二十一条 领有外省市牌证的机动车,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
外省市机动车办理30日以上进京通行证的,须先到居所地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并交验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确认有效的停车泊位证明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空闲、视线良好的情况下,应按规定的车速顺序行驶,不准缓慢行驶或突然停车,妨碍道路安全畅通。
第三章非机动车驾驶管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上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二)畜力车不准进入三环路以内道路或其他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
(三)人力客、货运三轮车不准在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四)非机动车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准妨碍交通安全与畅通;
(五)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六)不准在车行道上滞留。
第二十四条在城镇道路和郊区公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但在不通行公共电汽车的道路上,骑自行车可以带一名学龄前儿童,儿童须坐在安装牢固的儿童座椅内,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或横穿车行道时须下车推行,遵守行人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非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有停止信号不准通过,不准沿路口绕行;
(二)不准进入非机动车禁驶区;
(三)向左转弯时,沿路口中心右侧大转弯;
(四)向左转弯时,让直行或左转弯的机动车和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
第二十六条人力货运三轮车不准载人,人力客运三轮车须按核定的人数载人。
第二十七条无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残疾人专用车行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一)携带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残疾人专用车行驶证;
(二)饮酒后不准驾驶;
(三)最高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
(四)不准带人;
(六)每二年重新登记一次。年龄超过70周岁的,每一年重新登记一次。
第四章 行人和乘车人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不准翻越隔离设施进入车行道。
第三十条推行摩托车或非机动车的,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紧靠非机动车道右侧边缘顺向推行;
(二)横过车行道时,按照行人通行规则推行;
(三)不得并排推行。
第三十一条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
(三)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准乘坐;
(四)不准妨碍驾驶员驾驶或向车外抛掷物品妨碍交通安全;
(五)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安全头盔,只准在驾驶员座后骑坐;
(七)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除骑车人外,其他人员不准乘坐。
第五章其他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不准将机动车交给饮酒后的人员驾驶,不准指使、纵容无驾驶证或饮酒后的人员驾驶机动车。
第三十三条 不准占用道路从事维修、擦洗机动车等经营活动。不准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
(三)在车行道上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穿戴反光的服饰;
(四)作业人员横穿车行道时,须直行通过,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五)作业不得妨碍交通安全,作业完毕后须修复损毁的路面,并将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
第三十五条下列占用道路事项,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一)设置停车场、存车处;
(二)在道路两侧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
(三)设置广告、指路牌;
(四)调整、设置道路上班车停车站点;
(五)其他占用道路的事项。
交通管理无关的物品。遇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拆除、设置上述设施时,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第三十七条单位、个人不准雇用畜力车、拖拉机或农用运输车,进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上述车辆通行的市区道路。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六)、(八)、(十)项、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二)、(五)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驾驶员或个人处警告或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警告或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三)、(四)、(五)、(七)、(九)、(十三)项、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一)、(十二)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处警告或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处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警告或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对无牌证或使用涂改、伪造、挪用、骗取的牌证上路行驶的车辆,及非法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交通警察可当场暂扣车辆,收缴其牌证。
当事人超过3个月未提交车辆合法来源证明或不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车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可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值勤交通警察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可以当场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28日市人民政府京政发第69号文件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1.计划的名称。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xx学校团委20xx年工作计划”。
2.计划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3.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怎样做)。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1.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的有关指示办法。领会精神,武装思想。
2.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这是制订计划的根据和基础。
3.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环环紧扣,付诸实现。
4.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确定预算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
5.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并分配力量,明确分工。
6.计划草案制定后,应交全体人员讨论。计划是要靠群众来完成的,只有正确反映群众的要求,才能成为大家自觉为之奋斗的目标。
7.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计划一经制定出来,并经正式通过或批准以后,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继续加以补充、修订,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实际。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按照市委、市府和市道安办有关文件精神,xx镇年初确定了交通安全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马旭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胡曦同志为副组长,应急办、交管办、各村(社区)等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切实加大投入。xx镇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同时,加大了对道路及配套安全设施建设和养护的投入,做到在硬件上缓解道路交通供求矛盾。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我镇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考核范围,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确保全镇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的重要载体,推动事故预防责任落实的主要抓手。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了xx镇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态势平稳。
一是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缓解交通压力,镇重点抓好建设畅通便捷的交通网络。为此,我镇加大资金投入用于镇公路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道路,各村居的道路加宽工作已全部完成。“”大雨后,各村(社区)组织劳力对全镇滑坡路段进行清理,疏通道路、沟渠共计xx处。
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我镇加强源头管理,狠抓薄弱环节,通过加强多部门的联合整治,联合xx镇派出所、交管办,在xx加油站前xxx米处、宝马场镇胡家坪路口处设置交通检查点,先后进行了十余次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切实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全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是做好安全台账建立。xx镇建立了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台账、农用车拖拉机安全台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道路情况台账、交通事故登记台账、勤务管理台账、工作日志等相关台账。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的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工地、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努力把交通安全宣传从部门业务工作向社会公益活动方向扩展,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创建、培育“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安全文化,在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喷涂安全横幅标语五幅,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在各村、学校、重点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安全宣传片,对广大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安全宣传和知识讲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习惯。截止目前,上半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x次,培训人次达xxx人次。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共组织开展专门宣传教育活动x次,利用各种节庆活动和学校法制课等进行宣传,并发放各类交通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单资料xxx余份。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配合市运管局、xx队做好“村村通工程”,对全镇xx个村(社区)x座以上面包车进行了宣传,引导他们积极投身“村村通”客运。
为了有效缓解我镇场镇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停车等乱象,我镇应急办联合交管办对辖区四个场镇的停车区域进行了新一轮的规划,在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域,共计规划xxx余个车位,且已投入使用,有效缓解了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
1、由于我镇财政比较薄弱,对交通安全的经费投入还不是很足。
2、农村公路等级低、路况差、安全系数小,且山区容易出现因大雾等天气问题引起的各种意外。
3、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到位。由于我镇村落比较分散,群众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对摩托车超员、酒后驾车、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认识不够到位。
4、由于乡镇区划调整与行政村合并,部分村(居)劝导员开展工作滞后。
(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在全面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对事故多发和繁忙地段的路面时段的控制,加大对道路交通违章违纪行为严查查处力度,改善路况,加强运政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检查。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要定期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组织好相关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一经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将道路交通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到有的放矢,重点对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法规及典型恶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宣传力度,提高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安全意识的灌输,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交通管理工作计划篇八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下大力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开展认真自查,加强督查,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促进了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局及时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翟文华局长担任,副局长王志锋、谷世英、史世刚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组员,设立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提高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月份,我局还参加了“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中我局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分发了安全宣传材料。结合“春运”、“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我局在运管所、客运站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日的运输安全,我局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24小时全天值班,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会议,明确各站室职责分工。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合格上岗。对油房、锅炉房、沥青库、油石拌合场、配电室等危险作业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牌,专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
在交通运输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参加营运,严查了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加强了客运站乘车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出站。运管站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客、货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填制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卡,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取缔,同时坚决打击取缔“客运”,确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五、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继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国省干线运输车辆的巡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3、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