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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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建设要求,现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按照“辖区食品安全定量检测达批次/千人口,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包括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下同)、食品定量检测量达2批次/千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1件/千人口”的工作要求,20xx年全市计划定量抽检食品550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1220件(附件1)。
(一)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产品、水产品养殖环节产品、生猪肉品“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市市场xxx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市卫健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风险监测。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xxx在蔬菜批发市场抽检食用水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时,要互相协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多次抽检。
(三)食品的快速检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和实施,不计入定量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数。市卫健局实施的风险监测数也不计入定量抽检任务数。食品定量抽检任务数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法定检验。
(一)突出抽检重点。各职能部门要聚焦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食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非食用物质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食品类别和项目参考表见附件2。
(三)录入检测结果。20xx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国家、省有相关抽检要求的,参照执行),检验参数见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检监测数据录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系统”。市市场xxx的抽检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卫健局的风险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录入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布抽检结果信息。
(四)强化处置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做到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各职能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积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抽样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
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篇二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监督员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本期学校食堂、小卖部全部承包出去,学校将坚持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很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事前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学校逐步完善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急性传染病在学校爆发流行的管理措施,学校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校内外门前摊点治理,营造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学校门前、周边普遍存在大量食品经营、摆摊设点叫卖的现象,多数卫生状况较差,制售伪劣食品,只图营利,不顾学生健康,是隐患的源头,必须堵住。学校门前和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主动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行为,在突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学校保安人员维护校门前安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委以重任,要求保安人员要担负每日校门前流动摊点、小贩的驱赶清理工作,对不听劝阻者,及时通知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协助执法,使教学环境得到净化。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校医、专职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弄懂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烹饪方法,以免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工作开展
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对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重点督查。对学校门前摊点、商贩反弹快、成效甚微的现象,重点抓、反复抓、抓反复,将学校自治和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突击检查和长期管理结合起来,造成一定声势,营造专项治理氛围,督查中对工作出现推委扯皮、拖拉疲沓、整改不办,造成后果的学校及个人,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篇三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是__县市场监管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重点,对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进行综合监管,为市场监管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给广大市场主体一个清晰的信号和稳定的预期,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专业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县、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商)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市场监管推动全县经济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打造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县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激发投资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百姓投资办企业时间缩减,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活跃发展,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推进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美好向往,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县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通过权力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责任清单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负面清单明确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检查,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坚持简约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坚持“简”字当头,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
(三)坚持审慎监管。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传统监管模式,实行包容式监管,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要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四)坚持综合监管。适应科技创新、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大趋势,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上下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五)坚持信用监管。进一步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的有效结合。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协同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树立问题导向,建立问题解决式监管模式。
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篇四
为确保我县2022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有效用好监督抽检资金,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节庆,针对监管力量较薄弱领域,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样点覆盖食品经营各种业态、各类区域,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
(二)坚持抽检分离原则。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样品检验,检验人员不得参与所检产品的抽样。
(三)坚持检管结合原则。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稽查办案,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检管有效衔接,切实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监督抽检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后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分工
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制定抽检方案,与承检机构联系对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移交并追踪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等。按程序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抽检任务,具体负责抽样、检验、数据报送、结果判定,核对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等工作。
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到被抽检单位,做好立案,负责查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录入上传。
抽检监测股负责抽检信息及后处理信息公示。
四、工作任务
1.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任务771批次(春节专项抽检已抽100批次)。现安排食品生产环节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271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50批次,特殊食品环节50批次(详见附件1)。
2.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总任务373批次。食品流通环25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23批次(详见附件2)。
3.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总任务2000批次(详见附件3)。
五、组织实施
承检机构接受任务后要严格按照《2022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执行,涉及专项抽检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一)抽检环节、品种
1.大宗食品抽检。要优先保证本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全覆盖,同时可以根据样品实际情况灵活确定,选择在流通和餐饮环节抽取,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参考以往不合格样品检出情况确定抽检品种,主要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食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15大类为重点,抽检品种可根据监管情况临时作调整。
2.特殊食品抽检。特殊食品抽样在流通环节,主要针对直销、会销场所、批发场所、医院、专卖店、商超、孕婴店、药店、成人用品等重点区域,重点抽查标注特殊保健、治疗功能、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及辅助降血脂等特殊食品。
3.食用农产品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样在流通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抽检,主要抽检水果、蔬菜、鲜活水产、畜禽肉及副产品、鸡蛋等。
4.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由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流通、餐饮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者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抽检水果、蔬菜、肉类、油、米等。根据快检真实性、完成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等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1.大宗食品抽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确定检测项目,原则上每个品种检测项目不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80%。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2.食用农产品抽检。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包含省市场_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并结合以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调整确定。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三)系统填报。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监督抽检全部使用移动终端完成抽样任务,抽检任务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且必须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将抽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承检机构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录入抽检相关信息。
(四)复检异议。对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及判定依据等事项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受理复检异议具体工作应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和异议处理期间,不得停止履行法定义务,应当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五)核查处置。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登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领取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任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领取;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排查,3个月内处置完毕。对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限时报告要及时将该报告送达涉事单位,24小时内启动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六)结果报送。每月25日前,承检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当月样品基本信息表和不合格样品一览表并报送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每季度末月26日前,承检机构将本季度抽检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开展抽检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本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操作,坚决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并注意保存各种原始记录。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检验机构,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配合完成抽样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抽检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研判分析,对确需调整抽检品种、抽检时限,以及过程中遇到无法执行的客观因素时,要及时协调解决。注重监督抽检工作对日常监督的引导作用,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认真处置,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县级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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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有效用好监督抽检资金,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节庆,针对监管力量较薄弱领域,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样点覆盖食品经营各种业态、各类区域,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
(二)坚持抽检分离原则。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样品检验,检验人员不得参与所检产品的抽样。
(三)坚持检管结合原则。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稽查办案,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检管有效衔接,切实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监督抽检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后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分工
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制定抽检方案,与承检机构联系对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移交并追踪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等。按程序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抽检任务,具体负责抽样、检验、数据报送、结果判定,核对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等工作。
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到被抽检单位,做好立案,负责查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录入上传。
抽检监测股负责抽检信息及后处理信息公示。
四、工作任务
现安排食品生产环节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271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50批次,特殊食品环节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品流通环25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23批次(详见附件2)。
3.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总任务2000批次(详见附件3)。
五、组织实施
承检机构接受任务后要严格按照《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执行,涉及专项抽检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一)抽检环节、品种
要优先保证本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全覆盖,同时可以根据样品实际情况灵活确定,选择在流通和餐饮环节抽取,适当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参考以往不合格样品检出情况确定抽检品种,主要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食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15大类为重点,抽检品种可根据监管情况临时作调整。
特殊食品抽样在流通环节,主要针对直销、会销场所、批发场所、医院、专卖店、商超、孕婴店、药店、成人用品等重点区域,重点抽查标注特殊保健、治疗功能、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及辅助降血脂等特殊食品。
食用农产品抽样在流通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抽检,主要抽检水果、蔬菜、鲜活水产、畜禽肉及副产品、鸡蛋等。
由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流通、餐饮环节,根据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主要针对超市、蔬菜专卖店、水果专卖店、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者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抽检水果、蔬菜、肉类、油、米等。根据快检真实性、完成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等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确定检测项目,原则上每个品种检测项目不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80%。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包含省市场监管局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并结合以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调整确定。如国家有最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三)系统填报。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监督抽检全部使用移动终端完成抽样任务,抽检任务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统一抽样编号。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且必须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将抽检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承检机构根据系统相关要求,录入抽检相关信息。
(四)复检异议。对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及判定依据等事项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受理复检异议具体工作应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和异议处理期间,不得停止履行法定义务,应当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五)核查处置。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登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领取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任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领取;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排查,3个月内处置完毕。对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限时报告要及时将该报告送达涉事单位,24小时内启动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六)结果报送。每月25日前,承检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当月样品基本信息表和不合格样品一览表并报送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每季度末月26日前,承检机构将本季度抽检情况的分析报告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开展抽检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本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操作,坚决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并注意保存各种原始记录。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检验机构,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配合完成抽样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抽检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研判分析,对确需调整抽检品种、抽检时限,以及过程中遇到无法执行的客观因素时,要及时协调解决。注重监督抽检工作对日常监督的引导作用,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依规、认真处置,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