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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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市委鹰字〔20xx〕30号文件要求,我谨代表xxx**市林业局党组述职如下,请予审议考评。
20xx年5月以来,局党组始终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做好局部支持全局”的工作理念,全力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打造独具特色经济“小巨人”尽职尽责。
(一)妥善调解矛盾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维护林区稳定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的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林业部门牵头、县乡政府主导、利益双方参与、多协调少裁决”的跨县山林纠纷调处新机制,20xx年5月以来成功调处了跨县重点、热点、难点山林权属纠纷5起,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龙虎山申遗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配合龙虎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3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机构。加强了与省厅的对接,完成了4个林业观测站的选址、设计,投入16万元启动了站房建设;争取了省厅一批仪器设备;督促、协调、指导了龙虎山大道、206国道、鹰东连接线等公路沿线山体植被恢复和景观绿化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三)形成合力抓点示范,推动乡镇和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协助市领导开展挂点督导乡镇“7+2”工作,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挂点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派出了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滨江乡里童村小组和罗家村小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安排帮扶资金7万余元,落实造林绿化项目1个。工作组常年蹲在村里,理思路、搞规划、筹资金、抓项目、做实事,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xx年度再次被授予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
(四)积极争取林地计划,支持“四大一新”建设。针对“林地定额管理”的新情况,制定了“积极争取,确保重点,落实责任,跟踪服务,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工程用地“月调度”制度,确保了龙岗新城、夏埠新区、龙虎山大道延伸等重点工程用地。20xx年5月以来,争取省林业厅追加计划外林地指标1950亩,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41个,有力地支持了“四大一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六)力行职责狠抓落实,推动联建共创工作。新一轮联建共创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任路段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挑选了三位责任心强的干部,在包干路段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管刮风下雨,还是节假日,都坚持在路上巡查履责,在日检查月考评中,连续3个月位列市政协片区的前10名,受到市迎创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20xx年5月以来,局党组致力于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强管理、重服务、促发展,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创新方法,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二
根据_中央、_《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x委发〔x〕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县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x县现有县属国有林场2个,即x县溪塔国有林场和x县介福国有林场。
x县溪塔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原名为x县溪塔伐木场,1992年改为x县溪塔国有林业采育场,x年更名为x县溪塔国有林场,是x市唯一一家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场部位于x县西部的下洋镇溪塔村,经营范围分布一都、横口、下洋以及安溪县桃舟等4个乡镇,经营的林地分散零碎,属x母亲河晋江源头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区。设溪塔工区、莲花山工区、赤水工区、福联工区、西坑工区五个营林工区。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干部5人。退休人员27人,抚恤人员16人。
x县溪塔国有林场经营面积万亩,森林蓄积量约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为万亩,生态公益林2515亩,天然商品林1115亩,人工商品林11970亩。莲花山工区2100亩林地、林木于2001年由美岭村承包经营管理,x年起由美岭集团承包经营,承包期为70年,现为美岭集团投资建设莲花山森林公园。与乡、村集体合作造林的一般用材林万多亩。
x县介福国有林场创办于1979年,位于x县东北部的运林山下,距x县城28公里,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面积10875亩,森林蓄积量约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1785亩,天然商品林728亩,人工商品林7537亩。设青弯、九阶、庵后三个工区。林场原核定事业编制25名,x年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现在编在职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应退休2人,x年应退休2人。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意见》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县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加林场活力,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力争x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x年,建立起功能明确、管理高效、监督有力、权责清晰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力争达3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森林蓄积量净增加万立方米,达14万立方米。
三、基本原则
县属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承担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任务,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间伐项目;开展科学技术试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完成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整合方式
按照中央、省《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介福国有林场和溪塔国有林场整合为1个生态林场,经营面积万亩,名称为“x县生态国有林场”,为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的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核定事业编制17名,场部设下洋镇溪塔村,下设介福、溪塔2个工区,内设综合股、生产股、森防站、防火办、2个工区管护站等6个股室,管理具有4级营造林资质的x福林绿化有限公司;林场工作人员由现有介福国有林场事业干部职工和溪塔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组成。
六、生态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属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依法依规解决好场村林地纠纷,加快县属国有林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换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生态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快研究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国有林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推广应用林业科研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和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森林管护能力。
七、民生保障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36人,退休人员27人。在岗员工13人,其中干部5人;承包组及停薪留职人员23人。近5年无退休人员。
介福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7名,现有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底可退休2人,x年底可退休2人。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县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国家政策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将林场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介福国有林场现有人员工资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的工资按照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送有关部门审批,规范国有企业的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原溪塔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及运作仍按《x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和三大国投公司运作的通知》(x政文〔x〕163号)执行。
完善县属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政策。鉴于该林场承担生态公益服务职责,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逐步减少商品林采伐造成收入减少,资金缺口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x委发〔x〕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县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x县现有县属国有林场2个,即x县溪塔国有林场和x县介福国有林场。
x县溪塔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原名为x县溪塔伐木场,1992年改为x县溪塔国有林业采育场,x年更名为x县溪塔国有林场,是x市唯一一家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场部位于x县西部的下洋镇溪塔村,经营范围分布一都、横口、下洋以及安溪县桃舟等4个乡镇,经营的林地分散零碎,属x母亲河晋江源头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区。设溪塔工区、莲花山工区、赤水工区、福联工区、西坑工区五个营林工区。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干部5人。退休人员27人,抚恤人员16人。
x县溪塔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6万亩,森林蓄积量约8.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为0.47万亩,生态公益林2515亩,天然商品林1115亩,人工商品林11970亩。莲花山工区2100亩林地、林木于2001年由美岭村承包经营管理,x年起由美岭集团承包经营,承包期为70年,现为美岭集团投资建设莲花山森林公园。与乡、村集体合作造林的一般用材林1.1万多亩。
x县介福国有林场创办于1979年,位于x县东北部的运林山下,距x县城28公里,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面积10875亩,森林蓄积量约4.7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1785亩,天然商品林728亩,人工商品林7537亩。设青弯、九阶、庵后三个工区。林场原核定事业编制25名,x年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现在编在职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应退休2人,x年应退休2人。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意见》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县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加林场活力,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力争x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x年,建立起功能明确、管理高效、监督有力、权责清晰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力争达3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森林蓄积量净增加0.8万立方米,达14万立方米。
三、基本原则
县属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承担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任务,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间伐项目;开展科学技术试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完成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整合方式
按照中央、省《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介福国有林场和溪塔国有林场整合为1个生态林场,经营面积2.6万亩,名称为“x县生态国有林场”,为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的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核定事业编制17名,场部设下洋镇溪塔村,下设介福、溪塔2个工区,内设综合股、生产股、森防站、防火办、2个工区管护站等6个股室,管理具有4级营造林资质的x福林绿化有限公司;林场工作人员由现有介福国有林场事业干部职工和溪塔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组成。
六、生态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属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依法依规解决好场村林地纠纷,加快县属国有林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换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生态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快研究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国有林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推广应用林业科研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和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森林管护能力。
七、民生保障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36人,退休人员27人。在岗员工13人,其中干部5人;承包组及停薪留职人员23人。近5年无退休人员。
介福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7名,现有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底可退休2人,x年底可退休2人。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县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国家政策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将林场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介福国有林场现有人员工资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的工资按照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送有关部门审批,规范国有企业的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原溪塔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及运作仍按《x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和三大国投公司运作的通知》(x政文〔x〕163号)执行。
完善县属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政策。鉴于该林场承担生态公益服务职责,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逐步减少商品林采伐造成收入减少,资金缺口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发展规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切实解决林场职工饮用水安全。
八、组织保障
x县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县有关部门把林场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对林场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改革。
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四
情况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林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示,密切留意天气状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提高防汛意识,克服在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防汛形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着重做好生产、经营、管护业务股室负责人员、专责管理人员、承包经营客户、施工队伍以及作业民工的宣传教育,落实责任,提高防汛抗洪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林场实行场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生产、经营股室具体抓落实的层级领导和责任分工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防汛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股室抓好业务范围的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督促防汛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三、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1、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将进场作业人员登记造册是我场生产经营工作的一贯要求,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将进场作业人员及中途变动情况登记造册,上报护林防火办公室。同时,落实作业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居住环境检查:一方面对辖区内的房屋墙体、屋面楼顶、门窗、电器、避雷装置、围墙等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危房,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是加强民工工棚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民工在安全地点搭建工棚,严禁工棚搭建在坑边、山体不稳定及雷击区等危险的地方,并做好防雨、避雷等防汛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生产环境检查:着重做好生产基地、苗圃、林区道路、桥梁、涵洞的清沟排水,认真排查前期暴雨导致的隐患,重点排查山体、路基出现裂缝的地方,做好引排水工作,防止灾情扩大,对确有危险的拉起警戒线、树立警示牌,在恶劣天气情况和危险地段,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和物资撤离,防止和降低灾害损失。
4、劝导野外作业人员避免在雷雨天气、极高温天气期间作
业。木材砍伐、窄路运输等较危险工作禁止危险操作和夜间作业。
5、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达成防汛安全监管共识。一方面加强与当地防汛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防汛工作信息;另一方面加强与租赁林地、经营泥石场、承包经营林木等客户沟通,督促落实防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场安全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较强,未发现重大防汛安全问题,但也存在一些安全小隐患,如防汛器材不足、个别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防汛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补充防汛设施配备,购置铁锹、雨衣、雨靴、手电筒、绳索、编织袋等防汛物资。
3、做好汛期巡逻值班安排,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态势。
国有xx林场 2017年7月10日
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篇五
吉市林改字[2011]3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征求意见稿)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国有林场改革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相结合;坚持解决国有林场遗留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坚持维护生态安全与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相结合;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分级负责与部门支持相结合。
二、改革的对象和总体目标
(一)改革的对象。经过批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2 包括事业性质和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及其正式职工。国有森林苗圃参照执行。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切实做到“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即: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全面建立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时限在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人保、林业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做好改革各项工作。
四、改革主要内容
(一)整合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各县(市、区)将现有林场资源和资产进行全面整合重组,组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和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实现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
1、两类林场的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把国有林场管理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整合为1个生态公益型林场;把其他森林资产通过撤并整合组成1-2个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并 3 以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商品经营型林场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实行管理、管护分离。
2、两类林场的运营方法是:生态公益型林场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按照6—10人/万亩的标准,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改革两类林场领导体制,理顺两类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两类林场经营机制。
(1)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领导班子由县(市、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商品经营型林场的领导班子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法产生。
(2)生态公益型林场不仅代表国家行使对公益林的管理职能,而且是商品经营型林场中国家股的持股者。商品经营型林场在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明晰产权,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两类林场都要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4 份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激活活力;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4、引进战略投资者。商品经营型林场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经营或合作经营。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应当具有如下特征:与被投资的林场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是有关连的互补性产业;长期稳定持股,追求长期战略利益,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它原因而变现;拥有促进林场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实行增量引进,为改革和妥善处理联营林筹措资金,转换国有林场的经营机制,改善国有林场的治理结构。各县(市、区)引进战略投资者,须经市政府批准。
1、符合林业行业提前退休条件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5年退休手续。
5 聘用合同;对竞争到商品经营型林场岗位上岗的,按企业用工要求,重新与林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竞争未能上岗的职工,由林场为其缴纳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不愿置换国有身份的,保留其国有职工身份,5年后,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缴纳;对自愿置换国有身份的,林场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
4、置换身份的截止时间、工龄计算、经济补偿标准等具体问题,由各(市、区)结合改革进展和当地实际合理制定;专业扑火队的队员来自国有林场的,要妥善安置好其到达年龄退出专业扑火队的工作。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既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又要全面理顺好改革后职工将面临的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对改革前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若一次性清欠有困难,在改革期间应一次性补足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可在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清欠数额的基础上,分三年清欠到位,三年清欠比例依次为30%、30%、40%;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省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的国有林场按规定应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在参保时一次性补缴到位。
2、国有林场改革后,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不同的安置
6 情况,继续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各县(市、区)政府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切实帮助竞争未能上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低保待遇;要着力改善国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解决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用地需要,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四)稳定国有林场山权,确保国有资源完整。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确保国乡(村)联营山林权属的稳定,积极探索国乡(村)联营的新途径。对联营协议趋于完善、协议双方没有争议的,继续执行原有协议;对于协议双方存在重大分歧、且双方都同意改变联营形式的,可以将联营改租赁形式,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既维护经营权的稳定,又保证林农的合法收益。
(五)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妥善化解各类债务。改革期间,各国有林场都要做好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呆坏账的核销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转让、合资等处置资产和合股经营的行为要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搞暗箱操作。
7 进场交易,实行招拍挂。
2、国有林场办企业产生的一般商业性贷款,由所办企业通过处置资产所得予以偿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牵头统一与金融机构洽谈核销;利用银行贷款造林,并已划分为公益林的贷款本息,要争取核销或停息挂账;其它债务也要本着尊重历史,主动协商,积极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
3、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整合有关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并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变现不适合林场发展的要利用闲置资产筹措改革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林木林地资本化;争取中央、省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改革资金缺口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8 管。
五、改革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夯实改革基础工作。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制定方案,及时上报审批。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科学选择改革模式,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必须在2011年12月10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制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编制、两类林场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等配套方案或办法。
(四)明确责任,有序实施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五)评估验收,确保改革达标。各地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倾听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掌握各单位职工的满意度,要对照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指标和标准要求,全面总结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强化疏导,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各地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要加强对改革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排查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教育疏导,协调各方面利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国乡(村)联营造林的法律和政策地位,积极化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肃纪律,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维护林区稳定,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八)统筹善后,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地要统筹考虑和梳理改革后的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改革的有关后续工作。凡是 10 原有国有林场名称一律暂时保留,以利处理改革后的遗留难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