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以宣传贯彻《^v^草原法》、《^v^森林法》、《^v^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草原法实施办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为重点,依法抓好森林草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宣传,依法加大对森林草原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2)依法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v^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大对全县牧民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县法律意识。确保全县不发生偷猎盗猎、非法交易、捕杀野生动物等事件。
(3)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好林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求部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本单位职工的法制教育宣传,组织单位职工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律七进”活动,通过活动依法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加强农牧民法制教育,深入农牧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大力宣传与维护农牧区社会稳定,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制教育宣传渗透到林草业工作的各个层面,努力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收发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擅离岗位并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2)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文件丢失、损坏现象。
(3)收发是收发室的主要职责,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及时将文件、报刊发放到领导办公室、指定信箱、及时存档,规范处理。收发室属办公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收发工作间。
(四)组织人事工作
1、要严格执行局党委制定的有关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水平。2、 继续做好有关职称晋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办理 调资、离退休、年度考核、考评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和一些临时性工作。3、进一步加强内业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整洁。4、深入基层收集对人事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制度的修改和完善。5、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标准的人事基础资料信息档案。
总之,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林草业工作顺利推进奠定扎实基础。
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0日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每年9月是广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及宣传活动的通知》(桂林办护字〔20xx〕12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20xx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为组织开展好这次宣传活动,结合我市秋冬季候鸟巡护监测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保护野生动植物,构建和谐社区。
9月1日至30日。
组长:林霞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韩杰兴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明轰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刘秀峰市林业局秘书科负责人
顾小容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办公室)科长(主任)
陆均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办公室)副科长(副主任)
李兴权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副科长
田振球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李瑞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站站长
覃渊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大容山林场)副主任(副场长)(主持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办公室主任由李瑞龙同志兼任,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督导及各项工作的实施。
(一)积极做好宣传普法
1.采用拉挂宣传横幅方式,在林业自然保护区(小区)、农贸市场和主要街区等地最大程度地宣传和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常识(市本级计划拉挂宣传横幅30条)。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v^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一)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关于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大力宣传关于抓紧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五)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法治化的新纪元。林草系统要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实施好湿地保护法,确保湿地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全国林草系统将启动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大学习大研讨活动,将湿地保护法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培训交流,让林草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湿地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推动湿地保护法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构建湿地保护制度体系。当前要尽快出台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方案,并将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修订《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湿地分级保护体系。推动制定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征收标准及资金用途。指导各地对照湿地保护法,推进地方性配套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制修订,共同完善湿地保护法治体系。
全面保护修复湿地。加快编制出台《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明确湿地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强化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保护,抓好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审批以及湿地修复验收、后期管理、修复效果评估,对重要湿地修复实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大泥炭沼泽湿地、红树林湿地等保护力度,沿海各有关省份要全面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继续指定一批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抓好湿地类型的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认真落实好湿地恢复费制度。
科学利用湿地。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湿地利用活动的监管,避免改变湿地自然状况,切实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强化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利用活动的分类指导,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指导协调地方政府优化重要湿地周边产业布局,通过采取定向扶持、产业转移等方式,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湿地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让社会公众走进湿地、亲近湿地、珍爱湿地,让湿地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共护的绿色空间。
完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对湿地保护的监督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要推动完善湿地行政执法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协同执法、联合执法,特别要敢于较真碰硬,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遏制乱垦滥占湿地现象。
强化湿地保护支撑保障。要将湿地保护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重要湿地所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湿地恢复费等制度,鼓励开展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持续组织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动态掌握全国湿地资源“家底”。开展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安全等关系的研究,加强湿地修复关键技术攻关。制定出台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完善湿地标准体系。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 全县林草生态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用7章65条的篇幅对湿地的定义及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林草部门要认真学习湿地保护法的基本内涵,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特别要全面准确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在原则和理念方面,要求湿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湿地修复要以自然修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开展湿地保护修复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依据水资源禀赋科学施策。我们要正确把握湿地保护法确立的原则和理念,通过创新管理监督机制、保护修复模式、合理利用方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真正用法治的方式保护大美湿地,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林草部门负责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要求建立部门协作、总量管控、分级分类管理、用途管制、保护修复、调查评价、监督检查、生态补偿等制度,构成一套有机联系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我们要切实履行湿地保护修复主管部门责任,对标对表湿地保护法确立的制度要求,尽快梳理出需要制定和完善的配套制度,一项一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确保推出的制度措施有用、管用、好用。
在系统性保护方面,规定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对重要湿地实行名录制管理并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河湖湿地、滨海湿地、城市湿地、红树林湿地、泥炭沼泽湿地进行分类保护,并区别不同湿地类型明确修复要求。我们要研究制定政策和相关管理措施,分级分类保护修复好湿地,特别是对重要湿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保护和监管措施,确保湿地保护修复更加科学有效。
在科学利用方面,强调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严格保护并不是不要利用,而是要在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多种利用活动,推动湿地保护修复真正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我们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既要最大限度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也要充分考虑湿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发挥湿地多种功能,做到保护与利用“双赢”。
在责任落实方面,要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压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同时,还规定了十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特别对破坏湿地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为依法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肃惩处,确保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