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隔离管理指挥组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第一版)》精神,实现提级管理,确保镇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统分结合、职责明确、指挥顺畅、高效运转,现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排查落实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做好管控工作,对隔离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作出集中或居家隔离初步分类,报镇隔离管理指挥组,并使用“一码通”扫码确认。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测管理、管控工作,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现象。
3、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加强对管控工作人员、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
4、及时汇总排查、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上报。
5、承担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把隔离管理工作往深处推、往实里抓。同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村(社区)“三人小组”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的人员分工和职责。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居家隔离人员适用范围(即“五类特殊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严重基础性疾病、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和居家隔离点条件审核关(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并能进行村(社区)精准管控),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并及时上报县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镇“三人小组”要第一时间把涉疫人员信息准确传达到村(社区),及时收集隔离条件评估情况,要实现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的无缝对接,确保“送出去”“接得住”。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政策宣传,完善管理档案和清单,实行台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做好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和处理。要落实对村(社区)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人员、物资、经费和技术的保障,关心爱护基层防疫工作人员。
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篇二
实施范围及目标
以社区城管网格为基础,辖区内各条主次干道、街巷全面达到卫生责任区示范路段的标准。
责任分工
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自律是关键,作业是基础,管理是核心,执法是保障。要通过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自律、作业、管理和执法“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市容办
组织、指导各社区、城管执法中队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落实卫生责任区卫生责任制度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二)各社区
进一步宣传、落实责任区制度,及时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补签)责任书并告知、督促其履行责任,同时建立卫生责任区台帐和工作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社区年底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人:各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创建主任、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三)城管执法中队
对各单位卫生责任区责任制度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察,查处不履责行为的单位或责任人。责任人:各社区网格执法队员。
(四)责任单位(责任人)
1、签订责任书并妥善保管。
2、依法履行责任区的责任义务。
3、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及时劝阻或举报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和损坏环卫公共设施的.行为。
具体要求
各社区、城管执法中队网格责任人在具体开展工作中要重视以下几点:
(一)落实辖区内责任书签约率达到百分之百;
(二)责任区内要做到6个无:
1、无出店经营;
2、无车辆乱停放;
3、无暴露垃圾、废弃物;
4、无非法促销宣传;
5、无乱张贴、乱悬挂、乱堆放、乱设标(招)牌;
方法步骤
各社区创建专干逐户进行登记,及时与责任单位签订卫生责任区责任书并建立工作台帐,每月不定期检查责任单位(人)履责情况,督促不合格责任单位(人)自觉进行整改,同时对未签订责任书新增的责任单位(人)进行补签,确保签约率达到百分之百。
各社区对辖区内责任单位(人)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诚信程度记入档案并报市容办,市容办协调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或者其他有关评比考核中,作为参考依据;对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人),城管执法中队网格责任人严格按照《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进行整改。
长效管理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在不断宣传的过程中提升责任单位(人)的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较之以前的“门前三包”工作,管理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扩大,要求更加提高,责任更加重大,各级领导都充分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社区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落实此项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此外,在签订责任书的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单位(人)对应的城管网格队员,在出现问题时做到有专人管理。
3、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与网格化管理有效结合,社区创建主任、专干加强日常监管,对责任单位(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记录在责任区工作档案中,并妥善解决。对拒不履责的责任单位(人)执法中队及城管网格队员要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其限期整改。
检查考评及奖惩措施
(一)检查方法
督查考核标准参照庐阳区《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标准》,市容办不定期抽查各社区及城管执法中队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工作状态并根据区城管局每月一次的考核确定各社区及城管网格责任人的履责情况。
(二)严格奖惩
年底总评时,达到庐阳区《城市管理状态考核标准》主次干道考核标准并被授牌立牌的社区主任、创建主任(专干)、城管网格队员,给予200元/人的基本奖励,达到优秀路段(评比总分在全区前三名)的,给予社区主任、创建主任(专干)、城管网格队员400元/人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路段或整改不及时的,给予相关社区主任、创建主任(专干)、城管网格队员300元/人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年终目标考核奖励中直接扣除。
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篇三
一、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入校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落实符合条件入校人员安康码查验和红外体温检测制度。
三、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符合前述条件入校人员经安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门岗处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除外。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主动出示安康码供门卫查验。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过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前要严格执行查验身份、体温测量、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人员入校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异常,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居家管控人员方案篇五
一、已从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应当自觉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自离开重点疫区之日算起不得少于14日。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登记备案,报告居家隔离情况,并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监测服务。出现发热或者其他不适的,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并服从安排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县公安、卫生健康、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到重点疫区来平南或返平南人员家中走访登记有关信息的,被走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接受健康监测服务。
四、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主动报告登记备案有关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当即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平南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排查符合隔离治疗的,采取隔离治疗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县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故意或传播过失传染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报告本人、亲属和防控责任范围内重点疫区来平南县或返回平南县人员情况,隐瞒不报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未按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等异常情况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