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篇一
市市场^v^对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监管职责内涵概念不清,工作重点不突出,主动作为不够,未将深入落实^v^^v^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我局拟制了《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职责及相关法规汇编》,包括粮食购销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责、粮食购销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法规政策名录、粮食购销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法规条文等内容。二是依据粮食购销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相关职能职责,并组织学习。三是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在“价格监管专项检查”的整改部分详细报告)。
已完成整改。
价格监管职能自2019年机改划转,市市场^v^对粮食安全认识不到位,敏感性不强,至今尚未开展粮食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粮企、库点摸排。全市共有国有粮食企业21家,57个库点,其中:16家企业的26个库点开展粮食收储业务,5家企业的31个库点未开展收储业务;另有3家非公企业3个库点代政府收储粮食;综上所述,目前全市共有19个企业的29个库点开展国家储备粮食收储。二是积极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场^v^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制定《宜宾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国家储备粮收储企业极其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结合秋粮收购工作,检查企业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排查国有粮企(库)价格违法行为。建立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检查工作台账,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面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并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着重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环节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的行为开展检查。从严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共收集各区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资料16份,区县检查收储国有储备粮企业141家次,其中价格行为检查101家次,垄断行为检查68家次,计量行为检查83家次,其他行为检查80家次。我局在区县局检查基础上,再次组织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调研督导组对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展督导。通过本次粮食市场秩序整治,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粮食购销领域的价格、计量方面共行政立案4件,结案4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v^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弄清楚政策,信息共享,结合秋粮收购工作,与发改建立联动机制,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v^价格法》要求对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进行监管,协同推进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已完成整改。
对粮食领域使用的计量器具日常监管不多,存在以检代管的现象。未把粮食领域定量包装作为重点进行抽查,如省局每年向我市下达省级定量包装抽查任务100批次并拨付了抽查经费,市市场^v^近三年仅抽查粮食领域定量包装5次。
一是制定方案。针对粮食领域专项巡察中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两级联动。市县两级市场^v^对所辖区域内国有粮库和粮食生产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要求登记造册并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全市在用国有粮库和在生产的粮食生产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均登记造册并检定合格。三是宣传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向国有粮库和粮食生产企业宣传《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商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今后将继续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9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组织粮食领域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四是定量包装商品抽查。近年来,省市场^v^每年下达宜宾市定量包装抽查任务100批次,这100批次包括25大类定量包装商品,粮食仅是25大类定量包装商品中的一个类别,我局在以往抽查过程中紧紧围绕地方特色传统产业,在酒和茶叶方面有所侧重。2022年初以来,我局在省市场^v^尚未下达定量抽查任务的情况下,已先行组织抽查5家粮食生产企业、2家粮食销售企业的大米定量包装共11批次,同比提升了粮食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比重。
已完成整改。
抽检经费不足,制约了对粮食加工品的监督抽检。从市级食品含粮食加工品抽检经费看,2020年为380余万元,2021年为570余万元(其中粮食加工品抽检经费约为49万余元),与泸州、遂宁等地相比有较大差距。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粮食抽检工作,2022年伊始,我局就将粮食抽检纳入202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春雷行动2022”执法暨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按春雷行动相关要求,抽检了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食用调和油(20批次)、畜禽肉类(25批次)等9个品种(共计120批次),其中抽检大米6批次,目前已抽样检验完毕,大米抽检均检验合格。二是2022年1月至2月,市局在全市开展粮油加工品专项抽检100批次(流通79批次,生产21批次),覆盖全市七县三区,本次抽检共涉及食用植物油(30批次)、大米(40批次)、小麦粉(10批次)、挂面(10批次)、玉米片、玉米粉、玉米渣(10批次)5个品种,全部抽检完毕,合格率100%。三是按抽样年度计划,将粮食专项抽检列入食品安全抽检重点工作之一,并已向市食安委上报专项抽检经费预算,以保障粮食专项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持续开展粮食抽检工作,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将粮食抽检纳入年度省抽、市抽、专项抽检的制定计划中,加大粮食抽检比例,同时要求并督促各区县局在制定县抽计划时加大粮食抽检比例。
已完成整改。
执法工作力度不够。对粮食购销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赖随机性发现,导致搜集信息、发现办案线索的力度不强。
一是持续关注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涉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符合举报奖励的,按规定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奖励。有效整合价格、计量、双反等科室监管力量,加强执法检查,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和案源。二是建立《涉粮案源管理与查处工作规范》,印发了《关于在执法行动中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以开展“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为契机,把打击粮食市场购销领域违法行为列为具体子行动之一,持续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春雷行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立案查处粮食购销领域相关案件25件(其中食品生产环节5件,食品经营环节20件;已办结6件,办理中19件)。具体案件为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3件,涉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案件1件,涉嫌经营不符合标签规定的案件7件(面粉2件、大米4件、粮油1件),涉嫌在粮食经营中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案件6件,涉嫌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件1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面粉的案件1件,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案件3件(面粉2件、玉米油1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1件,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水叶子挂面”案件1件,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食品(大米)案1件。三是通过招考录用和调配人员,增加执法办案力量,持续加强对粮食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按照“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制度要求,在线索调查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属于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已完成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专业执法人员缺乏,特别是基层所,“人少事多”“权小责大”问题比较突出;老龄化问题突出,各项检查存在疲于应付,影响整个市场的有效监管。
一是充实监管力量。经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汇报争取支持,同意我局招录5名公务员和6名参公人员充实执法力量。2022年2月23日,已纳入宜宾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招考职位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开展招考工作。二是统筹培训资源,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提升监管效能等,结合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事项,开展“机关干部大讲堂”授课,由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围绕本科室(单位)业务职能职责培训授课。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业务培训,对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基层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相应的监管能力。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按程序推进5名公务员和6名参公人员的招录工作。二是按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监管业务培训。
持续推进。
日常监管未严格按工作计划和检查要点开展,随意性较大,对企业整改情况未能及时核实、形成闭环,未严格监督企业执行问题产品召回程序并报告处置情况。
一是制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计划。我局制定了《2022年大米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我局负责检查直管的1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其余24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局负责监督检查。二是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我局已按计划对直管的宜宾黄桷桩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区县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宜宾全新米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清潭粮油有限公司、宜宾市恒飞米业有限公司、江安县国华大米加工厂等4家企业开展了监督指导。各区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于2022年3月20日完成对各自负责日常监管的大米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全市共计25家大米加工企业,其中3家停产。三是督促问题整改。在生产的22家大米生产加工企业中,2家企业未发现问题,20家企业存在问题,其中19家企业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1家因延期缴纳罚款暂未完成整改。
下一步工作计划:市局和各区县局按照职责分工,各自负责辖区内日常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总局新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监督检查,计划9月底前完成大米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确保闭环管理,计划12月底前完成所有复查工作。
持续推进。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v^^v^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深化整治力度和深度。
持续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在粮食购销领域的监管职责和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进一步梳理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等工作中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和重点,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实效。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重大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工作抓细抓实。
对县(区)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的监督指导,不断充实监管执法人员队伍,进一步提升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v^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篇二
(一)建设清廉机关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v^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v^省委提出建设清廉湖北,并细化了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等 7 个载体建设内容。将清廉机关建设摆在首位,是因为党政机关在清廉湖北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政风、民风的^v^风向标^v^。建设清廉机关,是贯彻落实^v^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省委推进清廉湖北^v^署的重要抓手,是高质量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省^v^十四五^v^粮食流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粮食高质量发展,建设清廉机关、打造清廉政府势在必行。推进粮食清廉机关建设,要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形成崇廉、倡廉、促廉的良好风尚,以清廉机关建设新成效推进粮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建设清廉机关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粮农粮企的必然要求。建设清廉机关,只有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才能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发展环境优化升级,以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提升湖北软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只有落实好^v^十必须、十不准^v^,大力弘扬^v^店小二^v^精神,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坦荡真诚与企业家交往,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才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既亲又清。只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粮农、粮企反映的^v^热点^v^^v^难点^v^^v^堵点^v^^v^痛点^v^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才能实现^v^好正实优^v^的发展目标,让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二、抓实抓细清廉机关建设的系列举措
省^v^党组高度重视清廉机关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印发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 4 个方面的 14 项具体举措,分年度制定清廉机关建设的施工图、时间表,并抓好落实。
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v^国之大者^v^^v^省之要事^v^心中有数,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v^三个表率^v^、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时刻牢记省直机关是政治机关这个根本,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把^v^严^v^的主基调坚持下去。突出政治监督,坚决推动^v^^v^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v^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见效。强化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作风巡查,发现苗头就提醒,有了问题就查处,及时通报、以查促改。
(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v^凡提四必^v^要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营造良好选人用人风气。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好用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v^四种形态^v^,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实施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积极搭建干部成长平台,组织年轻干部到粮企库点、驻点村、对口联系社区等基层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教育帮扶,激励他们从^v^有错^v^变^v^有为^v^。
(三)弘扬务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公款吃喝、餐饮浪费隐形变异等问题,做到露头就打。粮食部门党员干部带头^v^爱粮节粮^v^,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省局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督查检查。整治工作^v^一刀切^v^、推进落实^v^中梗阻^v^^v^指尖上的形式主义^v^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止利用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扎实开展^v^我为群众办实事^v^实践活动,深入推进^v^四联四办^v^,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基层治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
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篇三
^v^^v^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v^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之中。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才能守住为政之本。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以文化人、以文润德、以文养廉的浓厚氛围,从而促进廉洁政治建设。
第一部分廉洁文化是建设廉洁政治的重要支撑
第二部分全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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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篇四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粮食工作的战略地位,确保粮食安全,加速粮食产业化建设步伐,发展粮食经济,促进我县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建设机关和谐文化,构建和谐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当全国先进。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围绕职能,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落实粮食政策,确保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落实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实现储备粮油100%“一符四无”。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稳定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市场放心粮油供应;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做好粮油宏观调控基础工作;加强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粮油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发展粮食产业,壮大粮食经济。推进粮食产业化建设步伐,加速粮食生产大县向粮食经济强县转变;延伸粮食产业链条,完善粮食产业功能,形成丰富的粮食产业肌理和活力节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鼓励粮食企业科技创新,创造名优品牌,提高粮食附加值、商品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四是建设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品质。以粮食企业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企业(合作社)十基地+农户”为模式,建设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粮源生产基地。鼓励耕地有序流转、适度集中、集约经营,建设2—3个千亩连片高档优质稻基地,粮食订单收购达到20万亩。
(二)围绕中心,主动优质服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争当排头兵、领跑中西部”的战略目标,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尽心尽力做好建整扶贫布点村和联系乡镇的工作,切实做好粮食改制企业后续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贡献。
(三)围绕自身,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增强和谐理念,构建和谐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将县^v^建设成为具有尊严、充满活力、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和谐单位。“具有尊严”即尊重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干部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充满活力”即以小型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活动为载体,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使县^v^真正成为干部职工施展聪明才智的舞台,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幸福生活”即倡导“物我合一、共建醇和”理念,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粮食人有诗意地生活。“快乐工作”即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形成规范化议事、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格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设计时突出无奈原则,在制度执行中突出敬畏原则,在制度执行后突出赏罚原则,使县^v^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二是建设机关文化,培育人文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祟尚文明的人文精神,倡导公平正义的时代风尚,形成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文化的激励和引导功能,改善机关风气,加强人文关怀,提高文明素养,形成奋斗进取、廉洁奉公、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弘扬敢于突破、敢为人先的粮食人精神,塑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粮食人形象;使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不断焕发创业、创新、创优的巨大激情。
粮食储备领域工作计划篇五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在确保粮食安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造作用和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的前提下,以产权制度改茸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主攻方向,通过改组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组织结构,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县^v^负责,统筹规划,因企施策,稳步推进。改革要面向市场,合理利用国有资产优势,实施企业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改革的主要方式和基木程序
1、全县14个粮食购销企业,除李家堡省储库按粮改政策保留实行国有控股外,共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的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国有控股、参股或民营化等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全县粮食购销企业重组兼并由县^v^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县粮改办和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改革实施的基本程序
1、建立机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草按照县粮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v^具体指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要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改革,确保企业改革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2、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工作由县^v^与财政局协调组织,会同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资产评估和报损。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规定实施资产评估,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损资产要专项报县^v^和财政局审核确认,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调整帐务。
4、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和法人代表离任审计由县^v^安排内审机构或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局配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民主决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案,要明确提出改制形式、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县粮改办和县政府审批。
三、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
(一)安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正,自愿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在册职工、离退人员以及原企业代管人员。
(三)安置形式。对现有在册职工全部实行身份置换,依法与原国有粮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采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择优聘用、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等办法进行分流安置。离返休人员和原企业代管人员移交有关机构代管。
(四)资金来源。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采取企业自筹、财政补助、资产处置变现、粮食风险基金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对粮食企业处置净资产的收入,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和交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文付职工分流安置成本形成的债务,允许企业冲减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金。
(五)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县政府确定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上报县粮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四、改制企业的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
(一)资产处置:
1、对企业经审计认定的逾期应收怅款损失、待处理资产损失、短库损失和其它已成损失的资产,按照“先核实,后申报”的原则,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酌情处理的基础上,由企业申请,报县^v^和县财政局审批后核销。
2、对企业在改制前自行撤消处理的逾期应收帐款损失或在处理后另行建立债权各查帐薄、有望清收及部分清收回来的应收帐款,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要如实说明情况,一并在审计时作出定论。
3、对企业在站外投资建造或购置的房地产、租用土地及以物顶债尚未变现的资产等,在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一并纳入评估范围,改制时原则上作价变卖、收回投资,一时难以处置变现的,在新企业组建时一并接收。
4、改制前企业已将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担保给银行或其它债权人的,除政策规定解除抵押以外,企业可用其它资产置换抵押资产,或在资产过户后由新纽建企业重新办理抵押手续。
(二)债务处理
1、历史财务挂帐处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历史财务挂帐,经审计清理认定后,政策性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v^集申管理,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消化本金和支付利息,经营性挂帐按照债随资走的原则划归新组建企业,以挂帐资产作为股权,行使对挂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分享挂帐企业的收益,并以所得收益支付挂帐利息和消化挂帐本金。
2、债权债务处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债权债务,在改制时由新组建企业在清产核资核实确认后全部接收和承担。对原企业在经营中赊欠的应收货款,要按照“谁主管,谁经手,谁负责清收”的原则及时清收,一时难已清收的,要通过审计和清产核资落实清收责任和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由新组建企业接收全部债权,负责追缴与清收。原企业债务在核实后一并移交,由新组建企业负责清偿。
3、企业改制前欠缴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个人集资款、欠发工资等一次性采取措施进行补交和清偿,不得断档和拖欠。
(三)库存粮食处理。对改制企业现有库存粮食,在核实“^v^三帐”、清查实物、帐实相符的条件下由新组建企业如数接收全部库存粮食。对现有库存中经县^v^、财政局核定的尚未销售的按保护价收购的老库存粮食数量,依照凤财发(2005)21号文件,在2006年5月底前按分期销售计划继续给予利息和保管费用补贴。
(四)国有资产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兼并重组,其国有资产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拍卖等形式处置,具体处理办法和实施在县财政局和县^v^指导监督下进行。
五、企业改制有关政策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此改制时,由县^v^统一划拨处置资产、统一补偿标准、统一实施粮改方案。新组建的企业要接收安置原企业离退休、内退、协保和代管人员: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身份置换安置补偿全由县^v^统一计算到人,其办法以企业2005年7月31日在册人数为准,按宝鸡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总额,到人时体现工龄差别;对改制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按规定绘予经济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自行脱离企业的人员,按《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男55岁、女45岁以上),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办理提前退休。对于年龄较大(男50岁、女40岁以上)、工龄较长(男30年、女20年)的职工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办理协议保留劳动关系。
(五)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和非统筹支付约有关补贴以及五、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等从企业净资产中量化切块预留,由改制后企业负责管理与落实。
(六)改制费用。改制企业办理注册、税务、土地、房产变更登记及水、电、电信、车辆过户等手续时,有关部门要热情服务,减免收费。
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
(一)组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的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埋制度。经政府授权,县^v^对其国有资产行使管理和监督,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新组建的粮食企业,要继续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粮食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相关费用和价差补贴。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新组建的粮食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废的要求,依照《公司法》,逐步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明确企业管理层的权、责、利,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三)改革企业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新组建的粮食企业实行定编、定岗、定员。企业经理实行选聘制,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制,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要按照平等自愿、双方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落实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等政策,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和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
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