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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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一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称新农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益,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参合率最低达到本村人口的95%。
1、合作医疗资金收取考核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0日,期间逢周一、四上报实际收取进度到办公室。
2、各村查漏补缺、汇总:20xx年1月1日---1月10日。
3、镇汇总交票:20xx年1月10日---1月1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领导片长负责制,亲自抓,要站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高度,积极督促片内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根据县里要求,参合率95%的既定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县合管办印制的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宣传资料发放到户。
3.x年个人参合交纳资金60元。参合对象为我镇户籍的农业人口,预计在x年出生的新生儿,婚嫁到我镇且无论户籍是否迁入我镇的新增农业人口,农村户口的在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尚未迁回但在家务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上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参合信息表由镇合管办负责,镇民政办负责把五保户、低保户、名单提供给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核对名单,五保、低保对象只开参合票据不收现金,其参合资金由镇民政办统一存入新农合账户。
1、参合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尽量消除代扣。
2、交票时每本票据上应具名参合人数、实收人数、低五保人数、及实收金额,参合的,新参合的,代扣的人员应按统一格式做好汇总表。
3、已办准生证的孕妇,先给小孩取好名后可参合,避免小孩出生后住院不能报账。
4、低保、五保对象以镇民政办提供的名单为准,这些对象应开具票据并汇进总表里面,可不收取参合资金。
5、村干部要将收取的参合资金及时打入指定账户,禁止挪用参合资金,每周凭打款单报新农合参合进度。
1、对完成95%(包括95%)以上的村,按参合人数每人0.5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上、95%以下的村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0.3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下的村取消奖励,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
2、如出现发票遗失,每本票扣该驻村干部400元,扣持票村干部400元。
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我区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用热保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为强化集中供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卓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平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街道办事处、韩森寨街道办事处、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太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地区管委会、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保障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区级部门
1.区城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面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争取气源,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故,负责集中供热工程的项目审批和职责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以及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5.交警新城大队:协调市级部门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区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设备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9.区政府办:负责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的供热问题投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单位交办。关于供热质量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交办;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局交办;关于“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部门交办;对于其他问题,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辖区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辖区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履行所管理的小区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管理范围内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四)集中供热保障企业
1.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一)建立应急保障处置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热投诉应诉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安排专人处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转办涉及供热保障职责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用户各种问题,坚决杜绝电话虚设、无人值守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各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供热保障专班办公室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总体保障供热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集中供热企业抽调专人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三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56号)、《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xx〕197号),为做好我乡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各村20xx年参合人数不低于20xx年度参合人数。全乡参合人数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653人(各村需完成参合人数见附件1)。
(二)20xx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一)农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人户分离的农村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二)失地农民、农垦系统、林场、各类开发区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禁止超范围参加新农合,避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重复参保。
(一)筹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资、专款专用”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
20xx年筹资标准为1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
(一)农村居民个人缴费。
(二)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居民参合。
(三)经民政部门核准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的农村居民的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按筹资标准代缴。
(四)经人口计生部门核准后的独生子女父母、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夫妻参合个人缴费,在具体补助标准未出台前按照“先收后退”原则,先向个人收取参合费,具体补助政策出台后退还个人参合费,以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已符合民政部门资助对象的,并得到金额资助的计生资助对象以民政资助为准,不再重复享受。民政办和计生站要进行资助对象相互核准确认,并将确认资助对象花名册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乡卫生院,做到不重不漏。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领导,将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年内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及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对在外务工及散居等农村居民,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坚持农民自愿参合原则
在筹资过程中,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加”的原则,严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强制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或代缴参合资金,严禁虚报参合人数。各村委会要认真统计辖区内农业人口数,应参合人数、实际参合人数,民政、计生部门资助人数,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信。
(四)规范缴费工作
严格加强对收费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前向农村居民公告,让农村居民明白缴费时间、地点和收费机构、工作人员。收取农村居民参合费用时,要以户为单位,及时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缴费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收费标据。
(五)确保资金入库
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参合费用汇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用账户,乡镇和村级资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严禁滞留挪用。对已经缴纳参合费用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及时核发《合作医疗证》,确保农村居民及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六)加强信息收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
在筹资工作启动后,要严格按照《新农合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规范》(普卫办〔20x〕160号)的要求,全力做好参合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与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七)严格执行筹资工作旬报制,确保工作落实
为准确掌握全县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及筹资情况,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村从20xx年10月开始直到筹资结束,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填报《xx自治县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进度统计表》。
(八)科学合制定补偿方案
20xx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后,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综合分析历年补偿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筹资标准的提高,科学合理的制定补偿方案,适当扩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是20xx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限额30000元;二是20xx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三是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四是适当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
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4、空巣老人;5、失独家庭;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街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主责,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地把任务扛死,把担子压实。
3、各组办要立即行动,组织人力,迅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摸排工作,要逐户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了解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和生活需求,民政办要及时统计汇总,拿出具体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并协调财政所、党政办、计生办做好米面油菜和防护口罩、消杀物品等物资供给和分发工作。
4、要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包抓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到包抓工作中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各组办要全力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包抓工作,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干扰和影响包抓工作。
5、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自觉自愿服从办事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包抓任务,及时发放救助物资,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群体中去。同时要将手机号码告诉包抓的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保持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上报保障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实地督促困难群众保障救助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督察参与包抓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五
20xx年春运从元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各村(居、社区)委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春运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由镇长王冬高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向xx、副镇长董xx任副组长,赵xx、李xx各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镇的春运工作。镇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赵江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信息动态,并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客货运输协调工作。镇各有关单位也应根据各自职责的需要,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行业(区域)的春运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深入春运一线进行安全督查,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搞好全镇春运工作。镇财政所和相关单位应对春运工作所需物力、经费等重点予以保障。
春节期间,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和节后出行流等多股客流叠加,存在着长途与短途、流量与流向、运量与运力、客运与货运之间的矛盾,输运任务繁重。
运输部门要提前分析预测春运旅客流量、流向、流时,合理制定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方案,科学调配运力。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目标。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明确春运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将一般事故降低到最低水平,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各村(居、社区)委会及有关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春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春运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加强春运安全督查,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要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狠抓源头管理。继续严格实行“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和“客运车辆春运准驾证”制度。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加强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严禁无合法从业证件、违法记录较多的人员参加春运。加大“三品”查堵力度,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交通工具。
三是加强路面水运通道、学生流管控。重点抓好蔡石线、金棋渡口、金凤渡口、梅花渡口、学生流等主要公路、渡口、学生流的安全畅通、坚决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抢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和运输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xx县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x春办[20xx]x号),各村(居、社区)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镇应对冰冻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春运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各类群众事件动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行动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同时,加强应急储备,特别是要确保防冻防滑器材和应急抢险设施的储备。
各村(居、社区)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春运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热情、真心、全心为旅客排忧解难,努力为旅客出行营造一个温馨的乘车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车、船安排、变更路况等重要信息。
为加强春运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信息动态,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每天向镇春运办报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春运信息动态和紧急情况。
各村(居、社区)委会及相关单位于元月23日前将春运领导小组机构名单、联系电话、春运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报送镇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物流运输保障方案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篇六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做好20xx-2022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以优质服务和舒适供热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升供热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增强广大市民供热幸福感、获得感,打造石家庄清洁供热、优质服务的靓丽名片。
(一)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独立热源应具备30%的应急储备能力,有应急备用热源保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鼓励采用管网互通、应急备用热源共享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对热源应急储备能力不足的供热企业,应调减保障区域。
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
1.玉石高营、筑融、瑞帕克等供热企业负责完成相关区域大温差热泵建设,提高废热利用率及管网输送能力。
2.启动东输配线至东兆通和原高新热电厂供热管网联通及大温差供热设施建设,提升长安区东北二环外区域和良村电厂区域供热保障能力。
3.统筹区域调峰热源养护维修,统一调配调峰使用。由西岭、筑融、瑞帕克、国融安能、国家电投、城投天启等供热企业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锅炉设施检修工作,调峰备用。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主体:桃园镇、高营镇、西兆通镇,相关供热企业)
(二)改革供热模式,优化供热系统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深化供热机制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城市优势,兼顾环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实现清洁供热。
1.提高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能力。优先推广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热;所有热源均应有多能互补能力,避免单一热源的运行风险;应急热源保障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能发展新用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2.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新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在新建城市综合体、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结合城区用电规划和电网配置情况,推进谷期电蓄能供热,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新技术供热方式实施供热质量担保制。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3.推行智能化分户采暖。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石墨烯、电热膜、发热电缆、空气源热泵等智能化分户采暖方式,通过热用户按需供热、行为节能,实现节能减排。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研究将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作为基础保障的供热模式。多措并举,降低城市冬季供热整体能耗,推进节能型城区发展。基于市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合理测算供热基础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热梯级热价方案,推进电、空气能等辅热模式发展,优化供热系统,推进多能互补,节能减排,增强城区供热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5.新建小区入网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为减少城区既有管网运行压力,增强运行可靠性和输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热技术路线要求,新建小区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三)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庄市冬病夏治工作导则》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多方智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供热企业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区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检查,由专家组进行专业验收。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各街镇;责任主体:各供热企业)
2.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时向居民宣传供热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建立重点小区供热问题挂牌督导制,全区筛选不少于25个,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逐步解决影响居民达标取暖的疑难问题。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华电、国家电投等相关供热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报区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在市供热事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完成供热二次管网改造57.01公里。选定1个试点小区安装二网智能平衡系统,解决小区冷热不均问题,智能平衡系统数据上传至区供热信息平台,进行监测评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5.开展私接乱改供热设施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治理整顿政策法规,各企业对私接乱改供热设施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各街镇组织力量牵头查处整改,供热企业配合,区政府督办。
6.开展老旧小区串改串和串改并工作。开展主城区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三年集中改造行动,以户内改造为主,户外管网改造为辅,通过串改串、串改并改造,解决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改造方案应具备远程分户控制、分户调节的功能。
7.热费清欠工作纳入各街镇“冬病夏治”督导和监管范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解决供热企业收费难的问题,营造我区正常的供用热秩序。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四)完成供热智慧平台建设,打造供热智能管理中枢系统。工作要求:建设区级供热智慧平台,对供热运行参数、户内室温达标情况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供热智慧化运行监管。
1.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供热企业供热智能化平台系统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及指挥调度联动,研发客户端服务app,创建居民用热网上服务便捷机制,实现网上申请、受理、收费、咨询、宣传及投诉等功能,方便群众,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2.实现居民小区室温采集装置全覆盖。各街镇、各供热企业负责,对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居民小区100%全覆盖。对供热投诉多、供热薄弱小区,推行固定式室温采集装置与政府购买室温监测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有效督导供热质量的目标。
3.实现热源点、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数据自动上传全覆盖。华电公司、国家电投等供热企业对尚未实现运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进行改造;未实现一管到户的换热站,由各街镇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和管理单位进行改造。
4.强化平台舆情监测和处置功能。完善舆情监测智能模块,搜集网络舆情,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处置,并跟踪核实处置情况,妥善解决舆情反映问题,消除隐患。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各供热企业)
深化落实《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促进供热质量、经营、服务、安全、信访、监管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多主体协同管理机制
1.领导分包督查制度。区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城管局领导分包督查街镇供热保障。通过信息平台掌握供热运行情况,督促所分包区域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2.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供热企业负责,以每一个热力站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热力站运行记录台帐和小区、楼、热用户取暖民情台账,做好热力站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供热用热情况排查、登记,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各街镇负责,以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一楼一户供热台账,做好供热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网格负责人重点盯住供热末梢、老旧小区、串联系统底层住户,发现供热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
(二)供热运行问题处置机制
1.值班值守制度。采暖季实行24小时供热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区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诉平台,带班人员由区供热中心人员组成,值班人员由街镇抽调人员组成。带(值)班人员负责分类转办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掌握运行状况,及时报告突发供热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指示要求。
2.供热日报告制度。各街镇每日向区供热中心报告辖区供热运行情况。区供热事务中心根据各街镇日报告,结合信息平台监测数据,梳理汇总全区供热工作情况,掌握供热运行动态,为及时决策提供依据。
3.新增供热项目开发商负责制度。新竣工建筑供热设施验收纳入行政审批联合验收范围,首个供热季实行整体供热;两年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由开发商负责。
4.供热服务人员定额制度。供热企业小区服务抢修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3万平方米。
5.快速反应制度。一是限定时限。各企业供热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对供热设施漏水报修,供热企业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重大供热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及时解决和反馈。各街镇、各企业承办事项,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不能24小时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书面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并做好群众告知和善后处置工作。
6.后评估制度。采暖季期间区供热事务中心、城管大队联合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核实、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法,每日对上一日发现的供热问题,督导检查、逐项评估。对影响居民供热超过24小时的企业启动督办、执法程序。
7.应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问题、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的,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用热的,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企业供热许可区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街镇应急接管,符合委托条件的委托供热企业进行保障运营。
8.实施供热户内有偿服务制度,提高企业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供热问题及时解决。
(三)奖优罚劣机制
采取日通报、周总结、月约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方式,奖优罚劣,提高服务质量。
1.供热服务担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热企业在银行开设供热服务担保金专用账户,企业将年应收热费的5%存入该帐户,最高1000万元,最低50万元,或开具等值的银行保函,用于应急处置和居民退费。专用帐户由供热企业、供热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每采暖季综合考核结束,兑现奖惩和退费后,解除监管。
2.供热事故处罚制度。供热设施出现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除按规定向居民退费外,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热面积30%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不得评先;对影响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或公司供热面积50%的企业,市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3.供热运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对企业供热投诉率、室温合格率、室温优良率、运行事故率、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等五项指标考核排名、对各街镇、各企业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当日投诉率情况通报。对于连续5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供热事务中心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连续10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约谈,并在媒体通报。每月对企业综合考核排名,对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同一采暖季被区城管局约谈两次的企业,区政府对其约谈。被区政府和区城管局约谈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
4.年度评比奖惩制度。供热结束后,依据行业基础指标、供热设施新改扩建及冬病夏治指标、采暖季运行指标、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对各企业进行供热服务年度考核,对排名后三位的供热企业亮黄牌;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用户反映强烈,以及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的企业亮红牌,由市供热中心报请省住建厅取消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石家庄供热市场。
(一)顶层设计,统筹安排
1.区供热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供热指挥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各街镇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挂帅,主抓供热工作。
2.健全供热监管机制。以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形成街镇、企业等供热监管与服务人员的智能终端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3.接受检阅,供热开放。10月23、24日定为20xx年为全市供热开放日,各街镇、各企业以小区热力站为开放点,印发供热宣传资料,让居民近距离接触自己小区的供热设施,了解用热常识。企业和居民面对面交流,解决居民反映的供热隐患问题,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议,提高供热贴心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1.区级供热管理责任。指导全区供热工作,制定供热政策、全区供热规划,制定并督导落实年度区级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督导处置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跨区域大型热源、热网运行监管,监督、考核各街镇、各企业;确定新建项目供热方式,组织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
2.街镇供热管理责任。组织网格人员对小区换热站、小区管网等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串改串”、“串改并”工作;组织协调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负责辖区供热安全、达标运行监管,协调纠纷;对居民小区供热运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供热企业责任。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充足热源、全覆盖的管网;维护、更新既有供热设施,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和“串改串”及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负责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及运营移交接收;实施供热“一管到户”,达标、优质、安全、稳定供热;及时解决居民用热问题。
4.职能部门责任。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负其责,为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办理手续,确保供热项目规范建设;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服单位的供热保障协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企业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供热安全生产检查;大气办、区交警大队保障大气预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下供热运行必需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
(三)严格考核,失职问责
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供热用热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媒体发现的供热隐患问题。供热管理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定期做客媒体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排解群众供热揪心事、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