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控工作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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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控工作督查方案篇一
- 督查工作方案
- 乡镇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稳控工作督查方案篇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党的重要敏感时期或国家重大会议、庆典期间维护我街的社会持续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事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2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及大规模赴省到市上访;不发生聚众扰乱公共秩序活动;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法事件,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三
1、组织机构成立下浦街道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第一副组长:林xx
常务副组长:陈x
副组长:
成员:
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主任由傅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
2、加强联系与沟通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各挂点领导干部与责任单位注重与重点人员等稳控对象的联系与沟通,便于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上的需求,便于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也便于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3、加强帮扶与宣传在日常沟通交流中增进感情。切实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基层干部工作热情与其鱼水关系;同时加强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
4、定期走访慰问对于重点人员要多走访、沟通,特别是参战人员、伤残人员、涉核人员,要多走访多联系。在“八一”与春节要安排走访慰问,街道、社区组织挂点领导、干部走访慰问。
5、明确稳控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三包一”的联系稳控责任,一名重点稳控对象落实一名科级干部,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负责加强沟通,切实稳控。
对年度内容实现目标按照20**年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兑现,同时对于因稳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进京、赴省、到市等各级上访的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一票否决处罚措施。
稳控工作督查方案篇三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在全乡上下形成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推进我乡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顺利实现乡党委、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了解掌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和掌握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及时、全面、准确地办理和落实有关党建工作督查事项,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党建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在统揽全局的基础上,明确主要任务,对全局性的重点问题、领导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难度较大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强化落实、推动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各村党支部、全体“三送”干部
上级关于党建、“三送”工作的全部内容
1、会议督查。以乡党委召开会议的形式,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对本村近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查漏补缺,推动工作落实。
2、定期督查。每月由乡党建办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定期督查,督查时间为每月25日至月底,具体时间由党建办自行确定;每月督查工作结束后,由乡党建办汇总向乡党委汇报,每季度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督查通报;每季度乡党建办至少邀请乡纪检人员参与一次以上督查,加强工作力度。
3、不定期督查。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不定期组织人员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4、跟踪督查。对一些落实时间较长的重要工作任务,在采取其他方式督查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其进展情况,直到此项工作任务完成为止。
5、年终督查。组织党政领导及各支部书记向乡党委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述职,并进行打分考评。同时,结合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对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任务。
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负总责。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富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凡支部书记被书面点名批评的,该季度其考核总得分扣5分,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竞优资格,并由乡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由乡党建办提出降职或免职建议,提交乡党委研究;凡支部被通报事项在下季度依然未抓到落实的,驻村领导及党建联络员负连带责任。
稳控工作督查方案篇四
根据“属地管理、领导包案,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经开区加大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上半年共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11件,其中灾后重建房屋加固1件,建设领域工程款纠纷及民工工资2件,企业劳动纠纷2件,企业员工工伤案2件、企业员工意外死亡事件3件、企业员工失踪1件。通过调处化解,目前已解决案件共9件,化解率80%,其中上级督办案件1件,办结率100%。
上半年,经开区在现有综治力量的基础上,积极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设。
一是推进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设。管委会综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上墙、经费保障等按有关文件要求已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基层综治维稳干部业务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综治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经开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是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在企业中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等,在辖区企业职工中考察发展一批基层综治维稳信息员。
按照领导包案原则,经开区对辖区内排查的各类不稳定因素严格进行包案,通过领导包案,分别对经开区金凤电站旁一企业员工意外死亡、光明光电一员工意外死亡、遛洋狗一员工意外死亡、金藤小区房屋加固、遛洋狗一员工失踪、巨获食品员工工伤事件及江瀚绿化纠纷等重大事件均得到有效化解处置。
经开区上半年综治工作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经开区综治维稳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园区征地拆迁、农民安置、社保参保,建设领域工程纠纷、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职工纠纷、企业改制等各领域出现的矛盾仍然是下一阶段经开区综治工作的中心,我们也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付出艰辛努力,扎实工作作风,切实做好辖区稳定工作。
稳控工作督查方案篇五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日--8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督查取得实效,全区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xx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
成员:纠察队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纠察队,主要负责专项督查日常工作(方案制定,现场督查,材料收集、汇总、上报等)。
三、督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履职情况。
1、小组人员出勤、入井次数和学习笔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包矿巡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性开展包矿巡查、检查工作;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包矿巡查、检查任务,每月对所包煤矿检查零点班和四点班是否不少于一次,是否规范填写检查指令书,是否按规定期限对指令书记录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进行跟踪落实;住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和交通工具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2、随机抽取所包煤矿进行对照检查:检查是否在规定周期达到全覆盖;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等情况;是否按期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隐患整改复查任务,隐患整改复查是否严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填报等。(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
安检员出勤、入井次数和学习笔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驻矿检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性开展跟班检查任务;是否按规定要求跟值班,是否规范完整填写四卡一台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卡、隐患落实登记卡、汇报传真卡、隐患落实反馈卡和隐患登记台账);跟班检查是否按规定达到全覆盖,是否对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进行重点检查,每班是否检查探水情况和瓦斯探头显示瓦斯最大数据情况;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等情况;是否按期完成上级部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复查任务,隐患整改复查是否严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填报;住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的工作运行情况。(四)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方式
(一)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全方位全覆盖督查。
(三)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同步进行督查,比例不低于2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合理安排。
要认真领会上级关于此次专项督查的重要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保证频次,按照督查内容不定时间,持续开展巡查、突查,确保此次专项督查按期完成。(二)严格督查,严厉处罚。
要重点检查两支队伍是否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内容、覆盖要求进行驻矿检查和包矿巡查工作;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等现象;是否存在对所驻(包)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或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生产不制止、不汇报、不釆取措施现象;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煤矿企业要启动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处理。(三)专人负责,及时上报。
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周督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局,由区局纠察队汇总上报市局。联系人:xx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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