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设备管理员20__年度工作计划 20__年,作为一名设备管理员,本人在公司、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同事的积极协助下,努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完成了维护工作以及年度责任考核各项指标。
现特制订20__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设备管理员岗位说明》为工作基本,以《设备管理系统》为工作平台,以“提高设备维护水平、降低设备返修率”为工作宗旨,以“增强维护及时性,减少维护成本”为工作要求,以“使用人满意度”为工作标准。
二、工作目标
1、提高业务技能
2、做好日常维护
3、切实设备巡检
4、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高效、高质量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具体措施
4、分别在4月、7月和11月对分公司计算机以及站点签到机进行巡检;
5、保质保量完成车载机等设备的程序更新工作;对食堂、油站设备做好维护登记工作。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工作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级心理维护体系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石家庄市十分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1995年开始,就在全市城乡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央8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自xx年开始,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按照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推进思路,建设了由市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中心和26个分中心、245个站点组成的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三级体系。三年多来,共培养1276名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的心理教师,为未成年人义务咨询6万余人次。出版发行了《未成年人心理维护手册》、《来自心里话热线的报告》等丛书20余万册,《心理教育》杂志255期15万份,免费赠送到全市 3000多所中小学校。今年,经市政府批准,将每年5月10日定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并开展大规模心理维护宣传和咨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心理素质的提高,从对28.8万中小学师生进行的心理调查结果来看,石家庄中小学生在各维度有心理问题的比率明显低于全国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比例,比我市1997年调查结果显示的比例降低了8个百分点。
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落实中央8号文件的具体举措,是各级文明办的职责所在。这次参加全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集中调研活动,学习考察南京市“陶老师”工作站的成功经验,使我们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找到了差距。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南京经验,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我市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三级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龙头建设。将市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扩大服务面积,完成“心网”建设,实现中心与全市心理维护网点“一点通”,使其在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中发挥带头作用。二是提高城乡站点服务水平。按照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思路,实施一区带四县“城乡手拉手” 协作计划,从市内五区分中心抽调优秀心理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进行帮扶,以城带乡,互相借鉴,共同提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水平。三是扩大三级站点数量。推进第四批100个学校三级站点建设,同时将心理维护工作由学校向社区延伸,分步建设社区心理维护示范点,就近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为家长解疑释惑。四是加强社会宣传力度。与省、市媒体合作,开办“心家庭”、“心理名师面对面”等心理健康教育节目和“心灵成长”专栏,进一步深化“5·10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活动,努力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充分发挥高校专业教师作用。继续发挥从清华、北大、北师大等多所知名院校聘请的43位教育、心理和医学专家的作用,定期对全市心理教师进行培训。二是加强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规划》,启动“双百心理名师工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年底前实现三级站点校的心理教师与学生之比达到1:500,力争到xx年全市城乡所有非站点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心理教师。三是积极运用志愿者力量。更好地发挥我市现有160余名具有专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志愿者形象与能力建设,培养选拔“明星志愿者”,扩大公益影响力。同时,开办家长课堂,让心理志愿服务进家庭、进社区。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_《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四
(一)建立领导小组:建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综治干部为骨干的领导小组。
(二)有预防计划: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三)有预防项目:有提高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以及其他脆弱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和提高全体社区成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的活动。
(四)有伤害记录:有记录伤害发生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五)有评价方法: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四、确定创建实施项目 结合社区实际,按照“预防、安全、健康、和谐”的原则,根据实际存在的风险源、群众的需要和地域特点确定并开展下列安全促进项目,从而达到:1、交通安全;2、消防安全;3、工作场所安全;4、家居安全;5、老年人安全;6、儿童安全;7、学校安全;8、公共场所安全;9、体育运动安全;10、涉水安全;11、社会治安;12、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设施,经常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六、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创建档案 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发放、保存和处置要求,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将创建过程和信息予以保存。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五
我公司将为贵院的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成立一个维护项目小组,由经验丰富的维护工程师负责整体工作,每月对维护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另设一名后备维修工程师,根据现场工作情况安排现场服务时间。
项目组成立后,将派出现场工作人员到你院对维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设备归档工作,对你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系统设备进行全面的统计,并进行备案和归档。文件登记应准确到每个子设备的型号,如显示卡为fx5200。同时,根据设备统计,对现有计算机系统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
此外,将根据维护要求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并记录设备检查和维护记录。定期总结维修记录,分析设备老化和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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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注册后,我公司工程师和贵院相关人员共同制定软件安装清单。根据软件安装清单的要求,对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调整。卸载不必要的软件,统一杀毒软件的版本,保证杀毒软件能够正常升级。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有更多问题的计算机。在进行统一的系统优化和安装工作的同时,使用工具软件对系统运行稳定的计算机进行一键备份。
维护工程师进入工作现场后,将根据人员情况对设备用户进行操作培训。培训涉及计算机操作,如启动步骤、邮件处理、打印、安全、病毒防护和备份。从而有效减少因运行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
我公司会根据贵院电脑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补丁的安装和杀毒软件的升级,防止系统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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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场维修工程师在接到你院相关人员的维修报告后,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根据现场维修工作流程分析故障现象,及时处理。维护工作完成后,将详细记录到达时间、故障原因、解决方案等相关维护信息,并通过现场工作确认维护工作。确保及时的维修工作以及后续的评估和维修工作分析。
每月初,我公司项目经理根据现场维修工程师前一个月的维修记录,制作上月贵院计算机系统维修工作月报,并针对相应故障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计划。同时,我们将会同贵院相关人员对现场维护工作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改进下个月的维护工作。
见相关网络管理设备的说明。这样可以在使用环节上有效的对非工作必须的使用进行管理与控制,增加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设备故障率。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六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与办事群众发生的纠纷,优化审批服务环境,中心窗口联络员应当做到工作在现场、办公在楼层、服务在窗口。要强化总服务台的指挥调度功能,形成层次清楚、责任突出、现场有序的工作格局。要完善联络员现场值班制度,做到除总值班外,工作时间内每个楼层不少于一名联络员在现场,要加强对办事群众的引导和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指导,必要时将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日常对窗口人员仪表言行、服务态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维护好现场工作秩序;要加强窗口人员离岗、替岗的管理,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要努力营造大厅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做好大厅的美化亮化和防火防盗工作,环境卫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一是逐一审定审批项目和服务事项的内容、流程和环节,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要求。二是将审批主线项目的主要环节纳入中心监管:对基本建设审批链上的全部承诺办件推行台账管理,审批窗口要逐一登记办件人、审批内容、办件过程和结果发放情况;对不符合或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重大投资创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窗口在书面告知服务对象的同时,必须及时向联络员通报。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做好分类授权工作,切实发挥首席代表的协调、联络、指挥和决策作用。四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协调和督办作用,通过制定激励制度、实施组织推荐、加强考核管理等措施,全面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重点抓好中心运行管理和窗口办件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修订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充实完善目标考核体系;认真实施窗口单位负责人到中心调研办公制度;坚持月度通报制度,及时向后方反馈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审批单位分管领导按季度交换工作意见制度,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窗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联审联办、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缺席和超时默认等制度的实施力度。
要强化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促进窗口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重点窗口单位上门走访,交换意见;搞好现场评议卡的发放、归类和公告工作。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七
二、通信保障方案及预案
三、针对人员及车辆管理
1、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全部网络加强巡检、重点对干线和接点站巡检、对站房必须加强巡检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3、在27月之前的基站备用纤芯测试、保证纤芯完好。
4、对仪器仪表清理及保养,充分保证备品备件奇全,做好突发事件障。
1.维护人员每天早上8:00点必须打电话问网管询问一次并做记录,晚上20:00点询问一次并记录。
2.对处理故障人员进行每半小时进行询问,以便了解故障处理的进行情况及人员车辆安全。
3.如遇大面积杆路倒塌造成光缆全阻障碍,则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临时布放光缆,先熔通在用纤芯,待光路恢复后再进行修复。
4.如果只是光缆中部分纤芯发生故障,备用纤芯足够使用,则相关人员应立即在中继段两端进行调纤,调通光路后再视实际情况对光缆进行修复。
维护工作汇报 车间维护管理工作计划篇八
1:运维的首要职责是参与确定公司的整体it框架,当然这也不完全是运维的事;框架这词本身就比较笼统。框架大概包括服务器的系统,程序使用何种语言,配合什么数据库,使用何种容器来发布内容,需要多少服务器,如何分配资源等。
2:保证应用能在服务器上正常的运行
3: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调整服务器各项设定
4:备份关键数据,及时处理各种故障,保证服务器安全
5:记录服务器维护日志和技术文档
精选范本
.济南科技中心运行维护岗位职责 第一章 部门职责 一、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