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一
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简称“中国(珠海)航展”,或“珠海航展”,由中央政府批准,是国际性专业航空航天展览,它以实物展示、贸易洽谈、学术交流和飞行表演为主要特征。
重中之重, fc31 2.0。与之前版本有了大幅改进,不仅仅换装了新发ws13e,其他地方类似于缩小版歼20。可能会在十月首飞,论坛里说已经调试完毕。这次改进决定着整个项目的成败。
听说今天双机编队从成都起飞,已经降落在南部战区空军空二师广东某基地了。而且两机还是最新涂装,期待十一月一号在珠海的惊艳亮相以及空中表演了!
中国第八届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于11月16日至在珠海隆重举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航展主办单位都以超大阵容亮相,参展规模和展品是历届航展之最。
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参展的展品中,单单只从展品的简单说明里是很难看清其“真面目”,记者以一个“军迷”的视角,带你一起走进航展的展馆,走近那一件件披着“神秘面纱”的各式武器展品,细细地品味这届航展的新看点。
1, 歼-10战机又有新武器可以装备
在中国航空馆里,展示着一架歼-10战机的模型,歼—10早已装备了我国空军,本届航展上八一飞行表演队还派出了7架歼—10来航展进行飞行表演,加之上届的珠海航展也曾展示过一架歼-10战机的模型,为何这次又来展示?记者好奇地走进这架战机,仔细一看,大有不同!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两年前展示的歼-10战机是11个武器挂架,而今年展示的歼--10战机是13个武器挂架!展台上还展示了其配备的众多的各式武器弹药,如有4具7管对地攻击火箭巢、500公斤激光精确制导炸弹、500公斤常规炸弹、lt—250公斤制导炸弹、pl—9近程格斗导弹、sd—10中距对空导弹,有国产重型反舰导弹和国产c—802a反舰导弹,有对地攻击红外与激光指示吊舱及副油箱等,这表明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歼—10战机还在不断地改进升级,虽然战机在型号上没有新的命名,但显然改进的歼—10战机在对地、对海目标的攻击精确度和在反舰的能力上是有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能挂载类似俄罗斯著名的有着“航母杀手”之称的“白蛉”重型超音速反舰导弹,更是让人联想其具备了攻击海上大型舰船和航母的能力。
2、sy(神鹰)--400制导火箭有玄机
同样,sy—400型制导火箭也是第二次来珠海参加航展了,从外形上看和上届航展展示的并无二样,采访中,偶然发现其中另有玄机。sy—400型制导火箭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研制的一款将导弹的制导原理和火箭弹完美结合的国产新型武器系统,属世界独创。在上届珠海航展上一经展出,立刻引起世界舆论的高度关注。这款武器系统可以实现如导弹一样的垂直发射和攻击任何角度目标,其火箭炮的超远程、精确打击能力和打击精度,低于导弹的制造成本,被称为是遏制台独势力维护台海稳定的利器。
这次展出的sy—400与两年前到底有何不同?看看sy—400的发射筒底部再看看旁边展示的一枚新弹就明白了。原来,这次新展示的sy—400将原8管火箭弹发射箱改为了5管发射箱,半边保留了原来的4个发射筒和火箭弹,另半边改装了一枚全新的bp—12a新弹种,该型弹装药量更大,射程更远,打击精度更高。实现了一个武器系统携带不同型号弹,可根据任务需要打击不同距离的目标。目前,新的sy—400还没有新的命名,任然叫sy—400制导火箭炮系统,据参展商介绍,这款中国独创的武器在国际市场上很受青睐。
3、由本报记者命名的“低空高机动防空武器系统”
从该款武器系统所配备的武器看,这是一款专门对付低空目标的高机动防空系统。它的载车是我国产的“猛士”高机动越野车,所搭载的有两个原单兵肩扛式的qw(前卫)---2近程对空导弹发射架和一挺12.4毫米的制式(广泛装备二代坦克的顶部)高射机枪,有一套红外和激光目标搜索指挥系统,机枪备弹1500发,导弹若干枚,是一款专门对付低空飞行的直升机和飞机的武器,也可以伴随装甲部队为其提供防空任务,兼顾对地面目标的攻击,可实现“打了就跑”的高机动性。所有车载的武器要进行的目标侦查和武器发射都是由一名后座的操作人员通过两个手柄来完成。该武器系统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研制的。
4、中国的“海拉姆”舰艇反导导弹
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展厅的一隅,有一个并不起眼的小型导弹模型,记者一看其外形,很像国外的一款舰用“海拉姆”反导导弹,后来听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人员介绍,果真是一型被命名为fl(飞龙)--3000的国产新型舰用反导导弹,是我国在这型武器系统方面的首次披露。该武器的一次备弹达24枚,主要是用于点对点打击敌方发射的反舰导弹。这款武器的研制成功,无疑会为我海军舰艇在末端反导方面提供了又一种全新的高效的武器系统和保护手段,会进一步提高我海军舰艇在复杂战场环境下的生存能力。
5、“无人机中的战斗攻击机”
在阿富汗战场上,美军曾使用了一款无人机对塔利班的武装分子执行过数次的“斩首”任务,取得过令人满意的效果,一度引起普遍的关注。因为无人机具有机身小、噪音小、飞的高、看得清、无风险、成本低、巡航时间长和挂载小型对地攻击导弹打得准等优点,具有很好的战场打击效果和发展前景。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此次展出的这款wj—600无人机来看,我国也已成功研制出了类似美军同类产品性能的武器系统。据参展商的介绍,未来的战斗机很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实现无人化,目前展出的这款无人机还可挂载空对空导弹,还可执行空中格斗的战斗任务,堪称“无人机中的战斗攻击机”。
6、“枭龙”战机首次结伴回家“省亲”
这次由巴基斯坦空军的一支王牌飞行大队架驾驶的3架“枭龙”战机,经5000公里的`长途飞行,3次转场,千里迢迢来珠海参加航展并进行了精彩的飞行表演。
“枭龙”战机是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生产的,自第一架生产诞生以来都“外嫁”到了巴基斯坦,虽说“枭龙“也曾远足上万公里去过欧洲参加过航展,但此次结伴回到娘家“省亲” 还是第一次。至目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和巴方签约了第一批50架生产订单,意向订单达250架,现已实际交付23架,第一批50架订单的完成将是在两年内。前16架的“枭龙”战机均在成都生产,以后的所有生产和组装都是在巴基斯坦进行。据记者的现场采访,“枭龙”战机非常受巴基斯坦空军的欢迎,此次到珠海参加飞行表演的巴方空军飞行员就曾对媒体表示:“枭龙”战机的性能不比f-16差!
记者还了解到,“枭龙“战机的各项性能均不在f-16之下,其超音速的飞行数达1.6马赫,与f-16相当,中低空性能还在f-16之上。目前“枭龙”战机所搭载的所有武器系统均属世界的先进水平,并且实现了系统化和全部的“中国制造”。这次航展上“枭龙”战机展示的所搭载的武器系统就包括pl(霹雳)-5eg型近程空对空导弹、sd—10a中程空对空导弹、(总体性能接近美制“aim120中程空对空导弹)、l—6卫星制导500公斤级滑翔炸弹、500公斤级激光制导炸弹和c-802ak反舰导弹等。不仅能执行对地的打击任务,还可对海上大型舰船目标实行致命攻击。
7、“飞腾”系列制导炸弹创零误差记录
由航天科技集团的ft“飞腾”系列精确制导炸弹同样精度惊人。据展台工作人员介绍,该系列中的ft-3和ft-6制导炸弹都曾在试射中准确穿过直径约30厘米的油桶中心,创造了命中目标“零误差”的记录,而且它们的多次试射成功率达100%。目前该系列制导炸弹已经在中国空军多种战机上完成试射。
这次航展上ft家族还有另一个新成员--75公斤级的ft-5“小直径精确制导炸弹”,据介绍,它可挂在执行反恐作战和禁飞区巡逻的无人机上,也可以装在现有的战机和未来的第四代战斗机上,更轻的重量使战机可以携带数量更多的弹药,同时提升对地面多目标实行攻击的能力。展台工作人员披露,ft系列制导炸弹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直径精确制导炸弹,它可以完全收入飞机弹舱,避免暴露在外增加雷达反射面积,未来将装备中国的隐身战机,实现战区外精确打击。
小直径精确制导炸弹采用了gps+ins组合制导方式,依靠空气动力进行控制,具备高精度的空地打击能力。与以前的常规炸弹不同,这种精确制导炸弹有卫星制导,并且在下落过程中,通过调整弹翼来修正航向,从而有效提高命中精度。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展板上明确写道可挂载在第四代飞机平台上,也就是说本次航展中已经传达了这样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第四代隐身战机已是呼之欲出。
8.中国未来的“空间站”将深度影响军力
在航天馆现场,记者见到“天宫一号”1:1的模型是被受人们关注的。参展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我国首个空间实验室的“天宫一号”按计划明年升空,随后神舟八号、神舟九号、神舟十号飞船也会相继发射,与之实现对接。
“天宫一号”预计在明年10月发射进入预定轨道,之后,发射神舟八号、神舟九号飞船与之交会对接,其中“神八”最快也有望明年升空。2017年中国有望在太空建立第一个长期有人照料的空间站。
在实现载人飞天、宇航员出舱的重大突破后,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明年将有望实现战略第二大步,第一个空间交会对接目标。记者了解到“天宫一号”具体升空时间可能会在明年的10月。据外媒的评论表示,未来中国的空间站的建立,将会对中国的军事实力产生极大地影响。
此外,本次航展期间还将设置动态表演环节。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自主研发制造的vt4型主战坦克、vn12型履带式步兵战车、vn1型8×8轮式装甲车等装甲车辆将现场表演爬纵坡、过壕沟、涉水池、蛇形机动等项目,展示高度的机动灵活性和强大的越野能力。
4.观本溪博物馆的观有感
5.观分手达人有感
6.观《信仰》有感
7.观《法眼》有感
8.观电影铁人有感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二
融商务、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休闲旅游及文化创意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平板显示、计算机通讯及设备制造、航空维修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并提出了相关发展思路,为区委、区政府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退二进三工作。按照市里创新湖里产业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提出了分散改造向集中改造、单一改造向成片改造、传统产业布局向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转变的工作方案,以及相应政策需求,初步确定先行启动实施的悦华路b地块、枋湖工业园、龙头山片区等6个“三旧”成片改造区,完成全区“三旧”改造建筑物的调查摸底,涉及总用219个项目,总用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为我区产业退二进三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强化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建立月初全面分析、月中协调问题、月底抓统计协调的经济运行预警促进机制,区委每月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区政府每10天召开一次经济形势分析会,通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落实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目标。完善经济指标完成预估通报制度,坚持每月25日预估当月指标完成情况,每月5日前向区领导通报上月快报数,10日前量化通报上月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努力遏制经济下滑的势头。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精心谋划主要建设项目库体系,细致编排20__年投资计划,全年安排主要建设项目143个支撑市下达我区275亿元投资任务,其中,产业项目93个、社会事业项目20个、基础设施项目14个。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5个,年度投资亿元,其中纳入省级重点项目2个、市级重点项目28个、区级重点项目45个。
二是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及时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5个街道,强化项目推进责任,明确143个主要建设项目的挂钩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主要建设项目月调度制度,坚持每月初组织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项目联系区领导、市有关协作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调度会,集中研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截止10月初,共召开7次项目调度会,共调度71个项目,部署133项工作要求。闽南古镇供电增容需求、两岸金融中心a组团项目村民阻扰施工、亿联研发大楼建筑密度调整、__区文体中心可研编制委托等一批问题得到协调解决,取得实质性进展。
已完成签约62户,己交房58户,已拆除53户;需搬迁企业约100家,己签订协议89家,完成搬迁81家。二期已完成征地面积亩,非住宅搬迁完成签约68户,己交房67户;企业搬迁己签订协议64家,完成搬迁37家。五缘湾游艇综合体项目地勘完成,桩基试桩结束,取得市规划局基坑支护先行开工许可,设计方案报批。
(三)统筹安排财政投资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科学安排项目。结合我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在对全区相关部门、各主要建设单位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资金________情况,科学编制出今年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和财政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累计安排主要财政性投融资项目12个,总投资亿元,年度投资亿元,项目涵盖教育、文化、公共卫生及道路建设等改善民生各领域。
直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促进项目落地,保障新开工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确保了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时推进。
(四)加强企业扶持服务,努力提高价格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企业政策扶持。建立龙头企业应急服务机制,健全企业运行预警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修订完善我区“促进经济发展”、“总部经济”以及“企业上市”等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企业稳产增产提供支持。今年完成上年度总部企业及突出贡献企业家的认定与奖励兑现工作,认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为20__年度__区总部企业,孙瑞鸿等11位同志为突出贡献企业家,兑现总部企业奖励资金万元。
二是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充实和完善我区拟上市企业库,加强上市的辅导和政策支持,分类推进企业上市进程,我区企业好利来电子已发行上市,鹭燕、合诚工程咨询、吉比特、欣贺共4家企业目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受理,福建圣元股份成功通过上市辅导,准备20__年年底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我区内有12家企业实质性开展改制上市工作,并有7家企业具备上市意向,已进入企业上市后备库。
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对我区28家收费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审查收费金额万元,其中涉企收费万元。积极开展价格投诉查处工作,截止到10月初,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共64件,其中区转办市长热线投诉案件34件,市物价局转办价格举报案件30件;受理一般程序案件1件,经济制裁102,692元,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树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加大__区民办学校及幼儿园乱收费现象整治力度,联合__区教育局组成专项调查组,重点检查__区后埔民办小学、超强民办学校、文心民办小学等5所存在乱收费问题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责令退还学生多收的学费和代办费万元,取得良好成效。认真做好经营性收费项目的报备工作,对每一家前来报备的经营者的资金、场地、设备、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考查,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者进行合理的价格报备,共办理、变更经营性收费项36家,更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区发改局将继续根据区委区政府一系列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为加快我区转型提升跨越发展添砖加瓦。
(一)突出项目带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三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了珠海长隆,那里有很多海底生物。
进入海洋动物园的大门,每个人都一边走一边仰着头看,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两旁有两根柱子,每一根都装饰得特别漂亮,有密密麻麻的星星、珊瑚,就像把人带入了海底世界一样。
走过海洋大街,就真正进入海洋的世界,那里有聪明的海豚,可爱的白鲸,凶猛的鲨鱼,美丽的珊瑚,精致小巧的海星和贝壳......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琳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二话不说,我们来到了最有趣的海狮表演馆。它们一个个昂首挺胸,可真像个跳水运动员,同时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表演。更可笑的是,一只海狮趁驯养员不注意的时候把他推下了水,引来观众的哈哈大笑。然后我们来到了鲨鱼馆,里面有许多鲨鱼,它们一个个洋洋得意的在游泳,非常神气。动物园里还有很多生物,有温柔的、凶猛的、可爱的、聪明的。可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酒店的外面亮起了闪闪灯光,那一晚使我一生难忘。
第二天,我们虽然离开了珠海,我们的欢笑声还始终在那边!我爱珠海!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四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 自 今年 2 月 中旬开始, 我中心认真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 针对“满、 旧、 浮、难、 小” 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广泛宣传发动, 深入学习研讨,认真查摆整改, 着重在思想观念、 精神状态、 工作标准、 工作作风、 工作机制、 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进步和提高, 努力推动科学发展、 和谐发展、 跨越发展, 使思想观念更加开阔, 形成加快建设富裕、 文明、 生态、 和谐新泗水的强大合力。
一、 高度重视, 行动迅速 全县大讨论活动动员 会议之后,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 迅速行动, 召 开了 专题动员 大会, 并在第一时间成立了 由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杜华宾同志任组长、 纪检组长李廷余同志任副组长的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负 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 决定和部署, 具体组织、 指导和协调中心“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 下设综合、 宣传、 督导三个工作组,并明确了 具体工作人员 。
同时,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的实施意见》 ( 泗发〔2012〕 5 号)
文件精神, 结合
我中心实际, 制定下发了 《泗水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的实施方案》 , 制定了 学习配档表,确保活动按照有步骤、 有计划进行。
二、 主题突出, 标杆明确 利用 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 积极发动, 号召 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大讨论活动中去。
紧扣跨越发展主题, 围绕建设经济强县、 旅游名 县、 滨河新城的奋斗目 标, 结合实际, 树立标杆,调整思路, 制定措施, 形成了“比、 学、 赶、 超” 的良好氛围。先后赴济宁、 邹城、 汶上等地学习 考察。
树立学习标杆, 提出了 “六个如何” 的讨论重点, 明确了 “三个进一步” 的要求目标。
标杆内外结合,转变思想观念, 改进工作作风, 赢得了 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 学习讨论, 各有特色
我中心始终把学习 讨论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 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 学相结合, 共同交流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等灵活多变的学习 方法, 丰富学习 内容, 坚持做好“三个到位” , 确保学习效果。
一是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确保时间到位。
规定无特殊情况周 五为集中学习 日 , 组织学习 党的^v^和十七届系 列全会精神, 中央、 省、 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其他时间, 根据各自 工作特点安排自学讨论, 做到工作学习 两不误。
论学习 中的点点滴滴。
二是主动自 我加压, 确保质量到位。
为保证学习 质量, 中心党组建立了 严格的学习 、 交流、 考勤考核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 交流, 均点名 考勤。
集中学习 交流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也不得无故缺席, 凡有特殊情况外出的, 必须利用 业余时间进行补课。
三是多形式开展讨论活动,确保效果到位。
采取召 开中心组学习 会、 专题报告会、 专题读书会、 专题研讨会、 系 列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认真开展讨论,紧密联系各自 实际, 找准自 己和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剖析根源, 提出 解决思路和对策。
通过边学边思, 边学边议, 进一步统一了 思想, 转变了 观念, 提高了 认识, 为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 思想基础。
四是针对新形势、 新任务,重点开展“五个一” 活动, 即:
写好一篇心得, 上好一场党课,作好一次中心发言, 记好一本学习 笔记, 落实一个调研课题。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结束时每位领导成员 集中学习时间均达到30 个小时以上, 每位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均在 2 万字以上, 心得体会 2 篇, 调研文章一篇。
四、 注重实际, 查摆问题
按照活动安排, 我中心不仅集中时间丰富了 学习 讨论内容,更是认真分析问题查摆整改。
一是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阳光交易、 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 广泛征求代理机构、 投标企业及部分离退休人员 的意见、 建议, 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是结合半年工作总结, “广开言路” , 专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仔细查找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 精神状态、 价值取向、 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带头查找在班子建设和个人修养两方面存在的突出 问题, 带头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对存在的问题, 深刻剖析原因, 制定整改措施, 真正把问题查实摆透。
五、 制定措施, 明确思路
针对查摆出 的问题, 及时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一是提升境界, 树立做大事意识。
坚持每周 学习 日 制度, 认真学习 ^v^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 与时俱进的观念, 真正做到凝心聚力办实事、 促发展、抓落实。
二是转变思路, 树立争抢意识。
树立“不进则 退、 小进慢进也是退” 的危机意识, 以对事业永不满足、 不懈追求的思想境界, 抢抓机遇, 勇攀高峰。
三是摆正位置, 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加强对干部职工、 服务意识教育, 强化沉下心去研究、铺下身子落实的作风。
调整完善工作程序, 提高运转效率, 无论是上面交办的任务, 还是下面呈报的事项, 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四是振奋精神, 树立团结向上意识。
工作中大事讲原则、 小事讲风格, 多看别人的长处, 补台不拆台, 增强团队意识。
六、 着眼长远, 建章立制
5 月 底, 我中心“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活动进入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全面总结,集中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 精心提炼成果, 形成解决问题、 加快发展的方法措施、 政策和制度, 建立科学发展长效机制, 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 中心把第二阶段拟订的整改方案利用宣传栏的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
由各科室选拔 1-2 名 党员 或群众代表组成评议小组, 召 开职工代表座谈会, 深入征求评议小组对整改方案的意见建议, 形成有针对性的评议结果。
根据评议结果制定出 新的整改方案, 以中心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全院职工进行通报, 请广大职工群众监督方案的落实情况, 确保整改到位,不敷衍了 事, 不走过场。
其次, 集思广益, 多措并举, 健全体制机制,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一是在招投标业务流程上, 建立行招标文件“联合审核” 制度, 全员 参与 , 集思广益, 防止存在倾斜性、 歧视性条款, 科学合理确定评标办法。
二是在政府采购体制上, 出台了 政府采购联动验收制度, 即行业监督部门、招管中心、 采购人联合组成验收小组, 共同对项目 完成情况进行履约验收, 有效地遏止了 供货质量不达标、 供货型号不一致等现象。
三是评标专家管理上, 形成了 新入库评标专家岗 前培训的长效机制, 建立起评标专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四是在效能廉政建设上, 制定出 台了 工作人员 行为规范准则、 业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管理制度, 并汇编成册, 人手一本, 时刻牢记。
同时, 建立起廉政文化走廊, 励志格言、 服务承诺统一规范上墙。
最后, 中心积极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回头看” 活动, 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把“解放思想跨越发展” 大讨论活动与 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 与建立依法规范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结合起来, 切实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 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条条框框, 真正解决好想不想干、 会不会干、 能否干好的问题, 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活动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力争借“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 的东风, 转变观念, 勇于创新, 使我县招标采购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二年六月 二十五日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五
1.熟悉住宅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管线路和公共设施位置,机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熟练操作水、电设备系统及消防设备,能及时排除故障。
2.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制定的水电公共设施运行保养,每周保养一次,小修不过夜,大修一周内处理完毕。会判断和处理一般的故障及处理故障的应急措施。
3.按规矩巡查设备、仪表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发现问题或业主投诉要及时处理。
4.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100%以上,机电设备的运行率在100%,及时更换损坏的开关和灯泡,保证照明和用水。
5.发生停电、停水、火警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到位,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6.对装修施工用户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7.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好各种记录,下班前要做好交接工作,保管好资料、图表及工具。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职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七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四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
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
2、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八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十七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十八条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二十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九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七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合同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日期: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八
承租方:xxx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xxx个月。
二、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个月的总租金人民币(大写)xxxxxxx元整(小写:xxxxxxx元),同时乙方还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房屋租赁押金全额退还乙方。甲方足额收取(房屋租金)(房屋押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拖延不交付的,按总租金%金额按天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或须收回房屋,应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并偿付乙方房屋租金%的违约金。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xxx年xxx月xxx日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九
劳动者姓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甲方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一)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 观珠海航展有感篇十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排水系统相关技术标准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排水系统能力的瓶颈。下文是珠海市排水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排水安全、畅通,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但农田水利排灌除外。
第三条 排水应当遵循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和保障防洪排涝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统筹安排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经济功能区应当保证公共排水设施的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及其他公共排水设施,提高本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领导与协调本行政区域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排水管理方面的工作,建立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第六条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排水许可,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对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进行监测,对排水设施的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排水主管部门)以及经济功能区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市、区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区排水管理专业机构进行排水管理;市、区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水政监察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排污许可,征收排污费,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监测,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参与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营。
污水处理可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排水主管部门经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可依法确定特许经营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八条 鼓励与支持排水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鼓励节约用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支持污水、中水、雨水以及污泥的综合利用。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法排水和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对促进排水事业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排水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的排水专业规划由各区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市排水规划组织编制,经征求市排水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应当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水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排水规划与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配套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建设、运行、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排水设施的规划遵循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以集中处理为主的原则。排水设施的建设实行厂网配套、管网优先、适度超前、兼顾景观的原则。
第十三条 排水设施土地的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排水规划。
现有的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及排水设施预留用地,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污分流;已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禁止雨水、污水合流排放。
现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暂无法进行改造的区域,应当进行污水截流,污水纳入污水管道或者进行预处理。
第十五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照有利于雨污分流的原则对配套排水设施进行设计与施工。
除楼顶公共天面设置雨水排放系统外,新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等排水设施应当纳入污水收集系统。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排水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使用排水设施。
第十七条 污泥处置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污水、污泥集中处理设施。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同步建设安装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设施,其设计方案应当报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经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纳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第十九条 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涉及排水设施的项目应当事先征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不需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涉及排水设施改造或者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方案报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建、移动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规划部门和排水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承担重建、改建费用。
第二十条 涉及排水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排水主管部门进行排水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分别报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和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符合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图纸;
(三)排水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建设;
(四)符合防洪排涝的有关规定;
(五)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第二十二条 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返修或者重建,并负责返修或者重建期间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 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后,其自建排水设施方可与公共排水设施的管道接驳;无需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其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并经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与公共排水设施的管道接驳。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管道接驳后,连接管及相关附属设施,经排水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当移交给排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自建排水设施与公共排水设施的管道接驳,由建设单位建设。
第三章 运营与管养
第二十四条 市、区公共排水设施由市、区排水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或者授权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负责;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排水设施由其管委会负责。
横街小巷、城中旧村、城乡结合部等产权不明或者难以划分责任的排水设施,由所在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住宅小区及其他自建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运行和维护。
自建排水设施维护单位应当加强用地红线范围内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相关的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清疏,并监督用地红线范围内排水户的管网接驳行为。
第二十六条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的维护工程应当按规定期限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提供便利。
实施前款作业时,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 排水设施发生排水管道断裂、冒水或者排水设施缺损、滑塌等事故时,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或者接到投诉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修。需要挖掘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的,依照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抢修排水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需要暂停排水时,应当事先通知沿线排水户暂停排水。沿线排水户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暂停排水,不得强行排放。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尽快完成抢修、维护作业;作业完成后,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沿线排水户恢复排水。
第三十条 污水处理厂不得擅自降低处理等级或者擅自停产、减产。因维护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需要停产或者减产的,应当经排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致使处理后的污水不能达标的,其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配合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水质、水量的监测工作,并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三条 排水户发生事故或者意外事件,影响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和造成危害,并及时报告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排水主管部门。
排水设施抢修维护时,市政、电力、通讯、交通、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三十四条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管理,监督、指导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建立健全排水设施安全生产、维护管养、运营报告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受理公众投诉,公布检查和投诉处理情况。
第三十五条 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服从排水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第三十六条 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应当做好运行、维护的工作记录,定期报送统计资料、建立相关信息档案,接受排水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水主管部门可以调阅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三十七条 排水户应当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八条 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对接入排水设施的排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监测管理。
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监测信息,并可以将相关数据信息作为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
排水户应当配合做好水质、水量监测和检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以及将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排水单位,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排污许可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排水主管部门。
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的企事业单位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水户,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排水许可。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本条例施行前,应当办理而未办理排水许可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补办排水许可手续。
第四十条 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或者临时排水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排水规划的要求,自建排水设施经验收合格;
(二)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四)已按规定在排放口设置具有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
(六)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水经预沉设施处理后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
符合条件的,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排水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 污水排放应当符合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要求。
排水户需要变更排水主体或者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后方可排放。
排水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第四十二条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工程的施工工期。
排水户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一)含重金属、生物制品或者其他难以生化降解物质的污水;
(二)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者放射性物质的污水;
(三)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的污水;
(四)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
第四十四条 餐饮、酒店、汽车修理、洗车、美容美发、加油站等经营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建设项目施工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格栅井、化粪池、沉泥井、沉砂池、毛发收集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疏,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十五条 公共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由排水主管部门按下列原则确定为:
(一)排水干线管道两侧各五米以内和排水支线管道两侧各三米以内;
(二)排洪渠(沟)、河道(涌沟)按规划部门划定的用地红线确定或者两侧五至十米以内。
公共排水设施属于水利工程的,防护范围由排水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重要的排水设施,应当在防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四十六条 在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内,除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外不得建设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原有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退让出保护用地。
在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内进行修筑桥梁、道路、铺设地下管道、线缆或者破渠、穿渠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前征得运营单位同意,经排水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在施工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服从排水运行、安全要求。因作业造成公共排水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和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覆盖、占用、穿越、挖掘具有排水、蓄洪排涝功能的排洪渠(沟)、河道(涌)、湖塘或者改变其走向、断面和容积。需要临时覆盖、占用、穿越、挖掘或者改变其走向、断面和容积的,应当经排水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二)圈占、覆盖检查井和雨水篦;
(六)把油烟、废气排入排水设施;
(七)未采取消能措施,向排水管渠直接加压排水;
(八)在排洪渠(沟)、河道(涌)内设障阻水、蓄水;
(九)其他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雨水、污水管道混接或者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以及除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况外的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二)在已建有污水截流管(沟)或者雨污分流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渠(沟)、河道(涌)、湖塘和近岸水域。
(三)不具备排水条件,强行向道路、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水。
第五十条 未经排水主管部门同意,污水处理厂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运营期间停用污泥处置设施;
(二)外运、倾倒污泥;
(三)委托他人进行污泥处置;
(四)接收工业废水和其他污水。
第五十一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致使有毒、有害或者易燃、易爆物质排入排水设施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报告排水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或者间接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不再缴纳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改造和建设,优先支付公共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
第五十三条 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受委托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供水企业或者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将污水处理费上交财政,不得拒交、截留或者挪用污水处理费。
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既违反排水管理,又违反环境保护管理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未按照排水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使用排水设施或者污泥处置设施未与污水处理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建或者重建,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施工或者不申请竣工验收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对建设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建排水设施维护单位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排水设施运营管养单位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或者未及时抢修排水设施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排水主管部门提请有权部门取消或者降低运营管养单位的资质;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污水处理厂擅自停产、减产的,由主管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排水主管部门组织临时接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运营管养单位或者排水户不配合相关监测工作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进行排水或者违反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要求进行污水排放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双倍征收污水处理费,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水水质浓度严重超标,损坏公共排水设施或者对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限期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其向排水管网排水。有排水许可证的,暂扣或者吊销排水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排水户未申请变更登记变更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排水许可证的,由排水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排水户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限制供水。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征得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在排水设施防护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未在施工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服从排水运行、安全要求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覆盖、占用、穿越、挖掘具有排水、蓄洪排涝功能的排洪渠(沟)、河道(涌)、湖塘或者改变其走向、断面和容积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损害排水设施或者排水户在发生事故后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报告排水主管部门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排水户将雨水、污水管道混接或者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雨水排入污水管道,或者在已建有污水截流管(沟)或者雨污分流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渠(沟)、河道(涌)、湖塘和近岸水域,或者不具备排水条件,强行向道路、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限制供水,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经排水主管部门同意,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停用污泥处置设施,或者外运、倾倒污泥,或者委托他人进行污泥处置,或者接收工业废水和其他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在城市供水范围内不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按照催缴自来水费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及时上交或者拒交污水处理费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排水许可证的;
(二)不按照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或者截留、挤占、挪用污水处理费的;
(三)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三条 排水户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排水活动,造成排水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四)排水户,是指将雨水、污水排入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五)污水处理,是指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 年1月1日起施行。
排水工程的规模决定于排水标准。排水标准分两种:一是排除地表多余降雨径流的除涝标准;二是控制地下水位的治渍标准。确定这些标准时,应按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为依据,结合各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以及投资、设备、能源等条件,考虑自然条件、渍涝灾害、治理难易和工程效益等综合分析确定。在有防治盐碱化任务的地区,排水标准还应考虑控制和降低地下水位,满足防治土壤盐碱化的要求。
排水流量是确定各级排水沟道和其上建筑物的规模以及分析现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的主要依据。设计排水流量分地面水设计排水流量(又称设计排涝流量)和地下水设计排水流量(又称设计排渍流量)两种。前者用以确定排水沟道的断面尺寸,后者作为满足控制地下水位要求的依据,用以确定排水沟的沟底高程和排渍水位。
兴建和管理运用好由田间排水调节网、排水沟道、截流沟、排水闸、排水泵站和排水容泄区等组成的排水系统,并配合植树造林,选种耐淹作物品种,调整种植计划,进行深耕细作和多施有机肥等,以获得更好的排水效果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