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授权工作方案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区授权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段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根据赣市府发[**]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赣市府发[**]71号文件精神,坚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坚持统一征迁补偿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年10月底开工和**年建成通车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为保障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我县实现如期开工建设目标,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分级设置,即县、乡(镇)、村三级,各级征迁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在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高速办”)会同项目业主牵头,抽调县交通、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中政策水平高、有业务特长的工作人员,成立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迁办”),按照市征迁办的统一部署,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沿线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交通、土管、林站、城建、公安等部门参加的乡(镇)级征迁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4人),在县征迁办的统一部署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县征迁办主要工作职责
(7)负责协调处理拆迁户过渡安置和房屋重建工作;
(8)负责处理好征迁工作的相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9)负责维护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制止和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扰乱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
2、乡(镇)征迁机构工作职责
(5)负责处理拆迁过渡安置和房屋重建工作;
(6)负责处理好征迁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3、县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县重点办:指导征地拆迁工作,监督检查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2)县交通局:负责项目筹建阶段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3)县建设环保局:负责指导项目沿线的城镇、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规划,为征迁工作提供准确的资料。
(4)县财政局:负责征地过程中属财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的减免工作。
(5)县地税局:负责征地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地方税税目的减免工作。
(6)县国土局:负责协助办理项目用地的报批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落实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宣传项目用地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时处理土地征用中发生的纠纷。
(7)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做好项目沿线林地征用工作,妥善处理好沿线经济林木和古树古木的征迁工作。
(8)县地矿局:负责按规定及时给项目业主统一办理工程开采砂、石矿产资源的许可手续。
(9)县水保局:负责指导项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县公安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征迁机构职责履行和征迁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征迁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一)程序
(二)方法
按照执行统一征迁补偿标准、村村张榜公布、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单位)、保证工作经费的原则,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公路设计红线内的征地数量和共同核定的拆迁数量,与沿线乡(镇)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由沿线乡(镇)政府包任务、包时间、包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土地按期交付使用。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的拆迁由产权单位包任务、包费用、限期完成拆迁。
(三)时间安排
1、8月上旬,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8月10日—8月15日,学习、宣传、发动阶段。
3、8月16日—8月20日,审查用地红线图阶段。
4、8月21日—10月15日,红线放线并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阶段。
5、10月20日—11月10日前,办理一书四方案,征用土地申报阶段。
四、征地拆迁规模和范围
(一)征地拆迁规模估算
根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主线长约42公里,沿线途经新城、池江、青龙、黄龙、南安等5个乡镇24个行政村,需征用土地约4918亩,拆迁房屋约72136平方米。
(二)征(租)用地范围
公路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含水田、旱地、水塘、果园、林地、荒山、荒地、余坪、道路、沟渠等。
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弃土场、预制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黑白站属永久性用地),可采取租用方式取得。租用林地、荒山荒地作临时用地的,其租金为800元/亩·年(含补偿、青苗等费用),租用耕地作临时用地的,其租金为2400元/亩·年(含补偿、青苗等费用)
(三)拆迁范围
公路建设红线范围内土地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地面附着物,主要包括房屋、围墙、水井(水塔)、沼气池、晒场、新房基、坟墓、砖窑、电力和通讯设施等。
五、补偿标准和费用支付办法
(一)补偿标准
按照省政府赣府厅字[**]37号文件精神,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由市政府制定统一的标准,全线按此标准执行(详见附表),县政府不另行制定补偿标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而发生的“二次征地或拆迁”,其补偿费用按同一标准进行计算,据实核付。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和设施的拆迁补偿,根据赣市府发[**]71号文件精神,由市征迁办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包干协议,限期完成拆迁任务。
(二)征迁费用
本项目征迁费用在项目建设资金中列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县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审批后,县征迁办按照《包干协议》及县乡(镇)共同核实的有关数据,结合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沿线乡(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宣传动员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发布通告、召开动员会等形式,重点宣传本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为加快赣州经济发展,使沿线群众早日致富,自筹资金,自己建设、自我受益而建设的高速公路;广泛教育、动员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支持、理解、关心项目建设,为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赣州至**高速公路(三益—梅关段)**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对征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协调,迅速解决,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要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征用土地按时交付使用;要妥善处理好拆迁户过渡和异地安置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被拆迁房屋、宅基地以及已批未建宅基地的异地安置工作,简化被拆迁户建房用地的审批手续;要建立征迁工作举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3、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严格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按照规定的征迁资金管理和支付办法,及时足额将征迁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被征迁户手中。沿线乡(镇)政府和征迁工作机构要严把资金管理关,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在指定银行设立帐号,采取“封闭运行、全程监控”的方式进行监管,不得虚报征地拆迁数据,不得克扣、挪用、截留、拖欠征迁补偿资金。县征迁办要加强督查,不定期检查资金划拨、到位和使用情况,建立征地拆迁统计数据和资金划付的复核制度,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
园区授权工作方案篇二
(一)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乱堆乱放、乱张贴等现象的整治,努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和亮点。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服务外包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奖惩模式,督促各清扫作业公司形成良好的管理规范,使之成为提升城市管理的有力手段,全面提升东门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的双赛活动。我们将在辖区积极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的双赛活动,增强社区工作站及物业公司环卫工作水平的责任心。
(二)重视各大系统信息反馈,确保各类投诉案件的结案率
(三)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形成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城管科内部队伍建设,强化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大城管”理念。
针对街道城管科日常管理事务内容,在辖区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答疑活动,动员全社会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真正形成“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的大城管理念,增加市民对城市管理的了解,提高市民素质,减少市民乱丢乱弃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新增示范点的模式,逐步实现辖区全覆盖,逐步提升辖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环卫作业单位的工作质量监管工作,从严管理,加大对作业单位的扣分扣款力度,从而提升环卫质量与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园区授权工作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园区各支部必须设有党支部办公室、党员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