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篇一
为了加强城市共享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宅城乡建设部等10个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发〔2017〕10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方便市民出行,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1)严格控制车辆总量。根据城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车设施资源、公共旅游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自行车的总投入量。原则上,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总量不超过6万辆。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4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本方案实施一年后,根据实际效果评价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投入总量的增减数。
(二)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根据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投资总额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共同委托评价机构决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按投入数逐年分配。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3)实行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共享自行车企业应遵循一车一牌原则,在政府监督平台上完成投入车辆的电子登记,在共享自行车上安装统一号码的专用标签。对未办理电子化注册登记的共享单车,不得在临沂市城区投入运营。
(四)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建设部门负责科学方便、安全美。
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实体电子围栏。实体电子围栏主要设置在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内部,总量不少于5000处。需要设置在公共区域的,主要在现有公共自行车还车点的基础上实施;需要新设实体电子围栏的,原则上,总量控制在1500处以内,每处存放15~20辆。各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电子围栏设置选点建议,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引导市民将车辆存放在电子围栏内,用户未按照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的,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还车结束行程。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临沂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责任追究、评分标准等内容,对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发布考核情况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相挂钩,动态调整各企业投放总量。建立共享单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共享单车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核定及相应政策支持相挂钩。
(六)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清理超额投放和乱摆乱放的共享单车。对乱摆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约谈仍不能有效改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取限制投放措施。各区(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对共享单车用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1.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完成商事主体登记,并到市城市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2. 投放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产品质量检测合格,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标签,能够满足实时监控、定点还车等必需功能,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3. 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
4. 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6‰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车辆调度转运的机动车,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供运维人员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维护区域等),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调运车辆号牌、驾驶人员等信息。实行网格化管理措施,对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的共享单车实行定人、定点管理。运维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服从监督和考核。
5. 在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620m2/万辆的标准,配备共享单车停放仓库和维修点(可多处设置,仅限于用于共享单车停放和维修),具备完善的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向市城市管理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6. 建立共享单车全生命周期维护保养制度,对投放车辆建档立册,及时检修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达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共享单车强制报废制度。
7. 提供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发生紧急突发状况时,运维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 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综合险,并将保险内容和理赔事项向用户公布,配合用户办理赔偿手续。
9. 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10. 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技术保障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杜绝个人信息外泄,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
11. 加强车辆投放区域巡查,根据停放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规范车辆摆放,及时处置违停车辆。在公交站点周边、主干道、人员密集等重点区域,设置专职管理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巡视和调运力度。
12.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在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强化人员、车辆配备,提高车辆投放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效能。
13. 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应当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环境污染。其中,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鼓励采用可以回收利用的电池,并与相关电池回收机构签订回收协议。
(八)加强宣传文明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相关宣传,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企业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九)加强行业自治管理。临沂金通行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行业协会,组织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自治管理。对申请在临沂市城区投放运营共享单车,或增加共享单车种类和数量的,要经共享单车行业协会成员单位集体协商。共享单车企业投放的车辆未在市级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化注册登记,未取得电子车牌的,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治理,及时清理。
(一)准备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将相关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围栏的选点设置和建设工作。
(二)登记阶段(7月 1日—7月31日)。合理分配共享单车企业投放数额,开展共享单车电子化注册登记,安装统一编号的专用标签。各共享单车企业严格按照配额投放车辆,超过配额的运营车辆应当在15日内自行收回。
(三)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持续开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企业违规投放、市民违法骑行、停放行为。
(四)巩固阶段(9月1日之后)。总结整治经验,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巩固扩大整治成果,推动城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是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深入一线、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超配额投放的、影响市容环境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住建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划,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组织开展自行车道改造提升,指导物业小区内实体电子围栏建设。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盗窃、恶意损坏共享单车、企业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管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自行车通行交通管理,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执法。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整治成效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篇二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大力度规范整治我市共享单车运营市场的工作要求。目前,银川市共有“摩拜”和“ofo”2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在市辖三区及两县投放6万辆共享单车(三区投放3万辆,永宁、贺兰两县投放3万辆),基本满足了市民的需求。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底,利用“元旦”放假期间,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将2万辆“青桔”共享单车投入到我市,给基本饱和的银川共享单车市场带来了冲击。同时,因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影响了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该公司采用线上管理运营模式,在银川未注册成立线下公司,出现交通事故和租车纠纷时无人受理,导致市民较多,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不满。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青桔”共享单车不服从管理,拒绝配合工作的情况,我局邀请了部分市民、“摩拜”和“ofo”两家运营企业代表、律师、三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青桔”共享单车银川临时负责人共同研究讨论合理的处置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青桔”共享单车负责人说服教育,使该负责人认识到违法、违规投放的严重性,最终主动承认其存在违规行为,接受处理意见,按照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提出“在3天之内退出市场”的要求,当场签订保证书,立即组织人员全力配合自行清理回收单车。为确保“青桔”共享单车清理、回收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建议将石油城和南环绕城公路附近的空旷场地作为“青桔”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待市辖三区街道上集中投放的“青桔”共享单车全部予以清理回收后,退出运营市场。
我局建立了“青桔”共享单车整治微信群,邀请热心市民、“摩拜”和“ofo”两家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律师、三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共同参与,重点在车站、广场、公园、商场、政府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实时跟踪监督,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完善、及时整治,发现“青桔”共享单车违规投放、停放现象实时拍照上传至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我局将及时通知“青桔”共享单车负责人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后的现场照片反馈给信息提供者,力求做到发现一辆、回收一辆,确保清理回收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银川市关于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银川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银川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向杭州市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敦促其整改,确保“青桔”共享单车全面退出运营市场。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共享单车整治工作,确保做好、做实、做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监督三区综合执法局对共享单车运营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汇报整治情况,抓好落实整治工作。二是对已与政府签约的“摩拜”和“ofo”2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检查,并与其签订《诚信运营承诺》《创建文明城市保证书》。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车辆维保服务制度,配备专门的运营团队,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保,定期检修,及时淘汰未达准的车辆,保障车辆的安全性;并负责停放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沟渠、河道、绿化带、路边公园、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僵尸车”;三是鼓励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电子围栏设置,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定位管理和定点停放;四是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细化管理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大力宣传共享单车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倡导全民参与,共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
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篇三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坚决遏制人行道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
二、时间安排
自3月12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从严治理违规乱停乱堆乱放。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目前以ofo小黄车为主的所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积点清理完毕,重点解决共享单车街面堆积问题。
(二)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加大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等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单车)的查处力度。整治开展第一周,各单位要统一集中对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查扣,对随后继续违规投放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巩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各单位进一步探索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结合人行道车辆占压盲道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好人行道车辆成果停放管理。
市城管局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履行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职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辖区停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力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对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严格标准,全员参与,力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对违规投放的车辆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岗位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执法职能的灵活履行,做到区划、岗位和职能三方面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灵活掌握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关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篇四
今年以来,科技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一是认真总结2013年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改进方法,弘扬有关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认真落实科技局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及组织领导与分工,督促相关科室对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3月27日党组负责人分别与办公室、科技计划管理科、高新技术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季度一检查,半年小结,年终评比。
三是通过组织推动和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法律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根据精神状态,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纪、不越线。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当官与为民”、“改革创新”与“廉洁从政”、“党纪、明纪与守纪”四个关系,切实践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
一是定期开展建设学习,每周四下午是机关学习日,每次学习必讲廉政、提要求、守法纪。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敬畏纪律、法律红线,在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二是开展深入细致地交心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分管的每名干部必谈,谈话要求做记录,对干部党员反映的问题、建议要归档,在班子生活上要反馈,并做出回应。对个别职工在小节上经常给于提醒,确保机关纪律、机关运行。三是教育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人,不越纪律和制度的红线。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6条意见、市“24条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党章》和《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做到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
二是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的党迥,每次班子成员都要过好生活会这一关,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生活、廉政情况,分析问题,找准切入点,认真整改,并接受群众评议。
三是每个成员都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11月自查有无违犯规定现象,有无违纪的行为。12月组织纪检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一是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从会风、会纪、机关管理、公车私用、接待客人、津补帖发放、婚丧嫁娶、打牌带彩等十五个方面进行督查;二是查“担当”促“作为”上,对照全年的任务分解,一一落实到室、到责任人,完不成任务的要重罚,结合责任制,扣发全年的效能奖。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班子成员及科技局干职工有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
总结回顾全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个别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攻坚克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茂名共享单车整治方案公布篇五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落实和规范疫情预防处置工作,按照_、_总体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靠实防控责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并修改完善了《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为双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组、交通检疫组、市场监管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及信息发布组、社会稳控组、督查组“一办七组”,负责全乡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党委扩大会x次,领导小组会议x次,专题安排部署全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做好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立足全乡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全乡干部职工于1月27日(正月初三)全部到岗上班,全力参与各村流动人口摸排管理、科普宣传引导、卡口监测登记等工作,全力以赴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优化资源配置,夯实防控物资保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多渠道做好防护物资供应,确保应急保障需要和中长期物资储备,至目前,统筹调配口罩、防护服、温度计、喷雾器等医疗设备x件,消毒液x瓶、帐篷x顶。对全乡医疗资源进行了进一步统筹配置,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分片区对湖北返乡人员进行上门接诊服务,在减少人员流动和避免交叉感染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一是部分群众对肺炎疫情不重视,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自觉性不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往来聚集困难依旧较大。二是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配备不到位,医用外科口罩缺口较大,部分乡村干部摸排登记存在一定风险。三是xx个村道路已全部封闭,下一步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可能存在困难。四是虽对乡村干部进行了短期以会代训,但防护知识依然缺乏。
(一)紧密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切实发挥领导小组职责,强化对“一办七组”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全力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控,扎实做好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切实做到人员不流动、不聚集。
(二)持续排查,摸清重点人员接触底数。进一步核实核查外来人员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密监测湖北来肃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管控密切接触人员,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底数清、可控制。
(三)加大宣传,全面普及疫情防控措施。采取悬挂横幅、新媒体转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全乡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疫情防控措施,告诫、劝阻群众外出、走亲串友,确保疫情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