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设计方案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物车设计方案篇一
工
作
总
结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我村委会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陈永德担任便民服务站站长,另设窗口工作人员5人,为人民群众办理了大量实事、好事。我村便民服务中心现有计生、民政、财政、城建、农业服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5个服务窗口。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办理各自相关的事务,为我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便民服务水平。
在便民服务建设中,我站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站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规范,措施完善。
(一)严肃工作纪律,实行早8点半、晚5点半上下班制度,有事请假,确实做到了上班时间有人值班,避免群众跑冤枉路。
(二)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便民服务站工作每月总结一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服务情况。
(三)制定好的激励政策,对表现好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四)设置“群众意见薄”,对工作方法、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好的建议、意见可以随时提出来,以便加强和完善。
(五)将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电话公布便于群众联络。
四、存在问题。
(一)、我站缺乏一个规范的办公场所和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
备,目前正在协调解决。
(二)宣传还不够。由于便民服务站成立时间较短,宣传还不深入,从而使农村部分群众不知道有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不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
五、运行建议和下步打算。
(一)做好宣传工作。村级便民服务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所以要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集会宣传等,让群众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
(二)多方筹资,解决便民服务站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问题,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服务站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四)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我们要坚持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推进项目办理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办件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软件建设。
显成效,但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我们西边村便民服务站建设成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转变职能的示范工程、再塑新形象。
xx便民服务站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购物车设计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民生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硬件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的社会形象,全面推行“四心”、“五个一”便民措施,即用热心、耐心、爱心、诚心对待每一位求助者,对前来咨询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礼貌问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请喝、一个满意答复”。
(三)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公示牌进千村”工程。设置法律援助公示牌,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援助热线、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实施“万名法援明白人”工程,在每个村(社区)培养10名以上“法援明白人”,使他们成为法律援助的宣传员、信息员;利用“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组织律师进学校,讲授辅导法援知识,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青少年学生成为“法援明白人”。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要按照《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接待制度》的要求,认真作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对咨询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安排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接待咨询。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低保人群、农村五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人员,无需要求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需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要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凡涉及讨薪、工伤索赔、集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事项的,要优先办理,尽快解决。
(六)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要按照《滁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办法》的要求,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敏感性案件,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要按要求向服务对象发放《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或监督卡。要继续坚持电话回访和集中上门回访相结合的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建立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员队伍,广泛聘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青、妇、残、老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作为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员。要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司法所从服务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作为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浓厚的感情,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加强保障,提升能力。要加强工作调研,强化创新意识,认真探索、积极实践满足困难群众需求,具有实际效果的便民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推出新举措,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主题活动成效。要抓住开展主题活动的良好契机,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法律援助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争取帮助解决便民服务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新举措、新做法、新成效,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要着力发掘培养、推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促进主题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购物车设计方案篇三
坚持以党的xxx精神、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购物车设计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改善基层办事服务环境,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x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四个优先、五个不减、六个加强”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基调,以巩固乡村两级办事服务体系为前提,力促服务事项下沉,站所办理进驻集中,服务流程科学优化,办结方便高效快捷,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分类窗口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责任单位、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设标准
(一)机构设置
在保留、调整及新设立的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由管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运行管理。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x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xx区人民政府xxx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名称为“xx市xx区xxx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xxx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被撤销乡镇撤销原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由管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驻守做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协助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管理分中心日常工作。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xxx乡(镇)便民服务xxx分中心”。便民服务分中心印章统一名称为“xx市xx区xxx乡(镇)人民政府(xxx)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标识牌统一为“xxx社区便民服务站”,村和有条件的集中聚居地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标识牌统一为“xxx村便民服务代办点”。
(二)场地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基层站所办公资源,以集中受理、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开放式、大厅式、柜台式、便民化服务中心。积极推进《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府办〔2015〕50号)文件落实,新(扩)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乡不少于500㎡,实现乡镇(街道)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便民服务分中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够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被撤销乡镇原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同时,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场地建设,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利用村(社区)办公场地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做到“六有”,即应有标识牌、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有代办制度、有工作人员、有代办服务事项及有工作台账登记簿。
(三)窗口设置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8+x”模式,设置常驻窗口,分别为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农业窗口、计生卫生窗口、规建窗口、国土窗口、市场监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2—3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3+x”模式,设置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1—2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四)办公设备
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配齐配强办公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1部服务电话,也可根据需要每个窗口配备1部固定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工作必需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仪、工作座牌、办公桌椅、档案柜、资料柜、保险柜、物品柜、文具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7×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叫号、网上预约取号、智能显示屏和自助取件柜等办公设备。
(五)便民设施
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群众休息区,配备休息椅,供办事群众等候休息;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手机充电台、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台式计算机、查询机、复印机、填表桌以及填表书写所需的笔、纸、胶水、剪刀等设备。
(六)网络建设
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统一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分别接入不低于50m和30mb的电子政务外网。若因工作需要需接入其他专网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实施,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七)事项进驻
根据《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x市府协调办函〔2019〕2号)《全县通办事项建议清单》(x市行权办〔2019〕1号)和《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x市乡改办发〔2019〕13号)文件,便民服务(分)中心进驻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后集中发布,清单内事项全部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受(办)理,确因涉密或场地等原因暂无法进驻大厅的,便民服务(分)中心需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协调站所或部门在乡镇一级实现就近能办,确保群众办理清单内事项不出乡镇。
(八)事项运行
所有办件均按“咨询件、补办件、退回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六类进行分类管理。咨询件耐心解释,书面告知;补办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手续;退回件及时答复,告知原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即办件即来即办,当场办结;承诺件承诺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上报件上报区级部门,窗口全程代办。
乡镇(街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行适时录入、适时评价。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和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环节、再造流程、区乡联动,形成“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当地取件”高效、便民的联动审批机制。
健全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举报、台账登记、分管领导进大厅等制度,大力开展全程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建立短信告知制度,将群众享受政策情况以及资金补贴到账情况以短信形式适时发送给村“三职”干部或群众本人,方便查询,增进干群关系。
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服务”业务办理模式,在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除法律法规明确用印外,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统一受(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加盖“审批服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区通用的效力。各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同时按“先批后盖、谁批谁负责”原则使用印章,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九)人员进驻
乡镇(街道)各站所应集中、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多能,一岗多职”的运行模式,按照“统一调配,就地使用,相对规定”的原则,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
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级代办员由村文书兼任,将便民服务(分)中心高频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并逐步扩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范围。
(十)工作制度
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全程代办制、投诉举报制等制度。
全面实行服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明确a岗常驻人员和b岗接替人员,b岗人员信息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便民服务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安排环保督察、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驻村工作等任务。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大厅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便民服务(分)中心现场办公、接待群众,倾听民情民意,解决民生难题。
便民服务(分)中心办事大厅应设置服务事项公示栏或服务事项手册,内容包括承办窗口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设置政务公开栏,内容包括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工作制度等,并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申请事项办理情况;印制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投诉渠道等。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做好便民服务(分)中心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保障、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六到位”。
(二)保障工作经费
财政要加大对涉改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的资金投入,便民服务工作经费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6万元/年、社区便民服务站2万元/年、村便民服务代办点0.6万元/年进行补助。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日常运行经费、人员办公经费和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三)加强业务指导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做好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有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及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并做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事项放得下、工作人员办得了。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的业务指导,汇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事项进驻不到位、人员进驻不到位、事项办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加强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约谈告诫问责机制,区纪委要对督促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不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政务服务环境改善。
购物车设计方案篇五
坚持以党的_精神、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