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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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篇一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xx〕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xx〕145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2.本方案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3.本方案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分担比例为:8:2。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二)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三)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照5:5比例分担。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
(五)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
建设支持远程互动和本地互动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设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系统,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式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建设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省级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和县自有资金。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享受平等教育。
3.我县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4.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我县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1.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3.校舍维修改造。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县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我县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4.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1.我县教育部门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2.县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3.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县财政、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4.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在本地区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5.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1.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我县教育部门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本方案由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篇二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和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努力打造“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为全区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溧水现象”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成立溧水区创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费莉莉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魏红星、溧水公安分局政委毛永云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文蛟担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交运局、溧水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各街(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长魏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军任副主任。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1—12月)。一是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创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意义、目的、方法、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知晓率达100%。二是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会议,组织学习省、市关于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创建活动的文件,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对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提出要求。
(二)申报阶段(20xx年12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县(市、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台账。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和相关申报材料,做好省级申报工作。
(三)措施落实(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各单位对照《“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考核标准及创建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2年2月)。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各种台账资料,全面做好迎接省级现场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打造“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是建设“平安溧水”、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教育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平安溧水”建设大局出发,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将“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的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和本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创建的主体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一岗双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把“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要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加强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要加大校园安防设施配置的经费投入,保障创建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篇三
陈杰雄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食品安全法》 《传染病防治法》
三、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由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监督等专业的监督员组成卫生保障工作小组。 2、掌握重大活动的具体安排,如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使用水源等。
3、制订具体保障工作计划、工作日程。根据日常卫生监督情况,对主办单位确定的接待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制订工作计划应包括活动前、活动期间和活动后。
1、对接待单位进行评估
接到卫生保障任务后,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尽可能提前对承担接待任务单位的各种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接待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卫生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该接待单位做出相应的卫生学评价和接待能力的评估。
2、对符合要求和活动开始前经改进达到要求的接待单位,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应建议主办单位更换接待单位,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该单位进一步整改。卫生监督部门应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日内撰写《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评估报告》并送交活动主办单位、接待单位签收。接待单位应依照卫生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整改情况。评估的最终结果以卫生监督意见书认定。
3、召开接待单位会议,明确各自职责,确定接待单位在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总负责人和成员。成员须具备一定的卫生防病知识。
4、对从业人员进行公共场所等卫生知识培训。
1、需要全程进行卫生保障的活动安排2名或以上的卫生监督员驻点,对接待单位的客房卫生、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24小时卫生监督。
2、驻点和巡查的卫生监督员应每天与大会医务组联系,了解代表的身体状况,发现有腹泻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的代表应了解就餐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出在接待单位,应立刻展开调查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同时向主办单位报告。
3、驻点和巡查的卫生监督员每天要重点检查原已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需再次提出整改要求,则发出相应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宾馆负责人及主办单位反馈。
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承担卫生保障任务的卫生监督人员必须对此次卫生保障任务作出书面工作小结,上报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应将书面小结及各种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四、重大活动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五、重大活动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
(一)接待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二)接待单位应建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档案,接待前应对所有二次供水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孳生等工作;水池应加盖、加锁,排水口、溢水口、排气口应加防护网。
(三)在接待中所使用的各种瓶装水必须按卫生要求,索取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书。
(四)接待单位内所使用的水质处理器必须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批件,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并定期清洗消毒。
(一)建立防病、报病制度
1、重大活动开始前,参会人员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调查表》,必要时要对参会人员作相应健康检查(例如体温测量)。
(1)所有场所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1)所有通风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应远离污染源,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每周对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道进行一次消毒。
(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
(1)场所内有人的情况下,可采用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如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加装高强度紫外线灯)。(2)场所内无人的情况下,每天用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后需充分通风换气至无刺激性气味。(3)电梯间采用同样的消毒方法,每日三次。4、环境卫生和消毒。(1)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
(2)垃圾桶要加盖,密闭,及时清运。
(3)室内配备小型喷雾器,发现地面有呕吐物或痰液及时用消毒进行消毒清洁。
(4)门把手、扶梯扶手、家私等公用物品表面用消毒液每天擦拭二次。电梯内物品表面每天擦拭三次。每隔1小时对公用电话进行擦拭消毒。
(5)卫生间增设洗手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5、交通工具的消毒
(1)尽可能打开车窗,保持车内良好的通风状态。
(2)空调车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并向车内送新风,滤网要保持清洁。
(3)每天在车内无人时进行二次以上的清洁消毒,车厢门把手、扶手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溶液擦拭;空气消毒可用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充分后再开启窗通风至无刺激性气味。(4)注意保持车内清洁,车内可配置污物袋或加盖污物桶,并及时消毒并转运。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一)必须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食物中毒:包括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2、传染病:含肠道、呼吸道传染病。3、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
1、接待单位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驻点卫生监督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电话通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在现场的卫生监督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和驻点的医疗救护人员一起,劝说病人(或疑似病例)停留在原房间,不能随意走动。
3、如果怀疑是呼吸道传染病,应立即通知接待单位(使用中央空调)关闭病人(或疑似病例)所在房间的空调回风和增加新风量,尽可能开窗自然通风。
4、如果怀疑是肠道传染病或介水传染病,应立即对可疑食物和水源进行控制,等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样检验。
5、及时通知有关医疗救治机构转运病人(或疑似病例)。
1、接到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后,驻点卫生监督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电话通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3、通知有关医疗救治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如果是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事故,应立即加大新风量,同时开启窗户自然通风。 5、如果是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应督促指导接待单位进行有效消毒。
6、如果是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造成的中毒,卫生监督员在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的工作,例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等。
八、医疗保障
1、担负医疗救治任务的各医疗机构应制订重大活动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医疗救治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
2、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掌握重大活动的具体情况,在活动场馆设置医疗服务站。 3、在重大活动接待单位设立医疗室,派驻医疗组,实行24小时值班。
4、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综合与专科结合的一定数量的医院作为重大活动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篇四
一、活动背景
三、四班全体师生第三次走进敬老院,开展为老人办实事,向老人献爱心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帮助老人,用实际行动去体验爱心感受亲情,用真情将爱传递。
二、活动目的1. 弘扬中华民族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增强学生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意识,增强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让学生明白关爱他人,尊敬老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2. 培养学生爱思考、爱探究的兴趣和习惯,学会“因人而宜,恰到好处地帮助别人”的技巧和方法。
3. 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和与人合作的能力,亲身体验自己设计制作和动手操作的乐趣。
4. 培养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学会设计谈话内容,学会与人沟通交流,注意语言的通俗性和趣味性以及艺术性。
5. 培养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搜集整理信息,总结评价活动过程,感悟提升活动收获,展示交流活动成果等能力。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地点
岗王镇敬老院
五、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万勇
副组长:赵兵 梁秀英
成 员:王超群 郭节玲 王晓珍 朱瑞芳 李连礼
六、活动人员:
八年级
三、四班全体学生
七、活动准备
1. 与敬老院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人数、男女房间数、爱好、特长)
2. 器材(照相机、摄像机)3. 启动仪式
4. 与老人互动的内容(游戏、谈话等)5. 购买礼品、制作彩旗
八、活动分组
1. 整理打扫房间组。(朱瑞芳 李连礼老师:负责将学生分配到各房间,并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整理房间,打扫卫生,抹桌凳,叠被子等)
2. 与老人互动组。(王晓珍老师:负责学生分组,拟定谈话内容和活动项目,每个大房间活动场地,可作游戏、交心谈心、梳头、捶背、修剪指甲等)
3. 赠送礼物组:(梁万勇老师:负责分配礼品和指导学生赠送礼品以及培训学生文明礼貌用语和大方得体的仪表)
4. 影像资料收集组:(王超群老师)5. 彩旗队:(郭节玲、梁秀英老师:负责培训彩旗方阵,指挥彩旗队行走以及彩旗插放和回收)
6. 活动筹备和指挥组:(班主任:负责将学生分组,分组名单交以上各组负责人,负责调动学生情绪,指导学生拟定活动内容,活动方法,提出活动要求,包括文明礼貌、安全、卫生等,强调活动纪律。组织学生捐款,拟定活动前的宣讲稿,检查各小组学生活动情况,并参与学生互动。强调学生将活动中的采访、交谈、收获、体会等内容记录下来,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师评,要求学生写出活动后的感悟,每班选送5篇到年级组)
九、活动程序
1. 活动准备: 2014年6月9日——6月19日 2. 慰问活动: 2014年6月20日 上午(1)8:00集合,举行启动仪式。(2)8:30——9:30到达敬老院。(3)9:30——9:40 张院长讲话。(4)9:40——9:50 发放慰问礼品。(5)9:50——10:20分组活动。
(6)10:20——10:50各组活动,可交叉进行。(7)10:50集合收队,向老人献祝福礼。(8)11:00——11:40 安全返校。
3.活动评价、总结: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5日
岗王镇第一初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题小组
2014年月6月
重大活动经费保障方案篇五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稳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切实提高创建平安校园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以“依法治校”为引领,以“关爱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推动我校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转作风,树形象,提高生命价值,塑造人文精神,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和谐、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感、幸福感,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制订平安校园指标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求真务实,落实责任,讲求实效,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案(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营造秩序良好、校风文明、思想健康、师生安全、社会满意的育人环境。
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院系、各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全体学工干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主任由武宝宁同志担任(兼)。
(一)筑牢校园安全思想防线。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抓好国家安全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常识教育、纪律教育、健康教育、反恐怖教育警示教育、禁毒宣传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各种教育活动,开展应对火灾、地震、拥挤踩踏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抵御风险能力、承受挫折能力、参与平安建设能力。
(二)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管理理念,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大力推动校园安全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努力在校园内营造“人人重视学校安全、个个维护校园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不断加大安防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学校门禁制度管理,购置防爆用品,加强视频监控系统、门禁道闸系统运行管理,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财务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及危化品、重要物品管理,统筹计划建设校园消防监控系统,在各楼宇建立微型消防站。
(四)健全校园安全防控管理体系。构建院系、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网格化体系,把责任落到实处,扛在肩上,严禁安全责任空转。加大校园安保人力投入,逐渐实现治安巡逻值班三班轮到,加强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管理,加强对安保人员、师生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保卫工作能力。
(五)修订完善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制度。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落实门禁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制度,完善双值班制度、保卫值班巡逻制度,完善情报信息、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立重点问题督办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校园或学生宿舍干扰教学、生活秩序。落实稳定信息预警制度,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预防工作,继续实施学校每周五稳定安全形势会商研判机制,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落实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检查、矛盾隐患排查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和整改消除隐患。落实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动态,对思想不稳定、容易出现问题的'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管理措施,防范教职工和学生违法犯罪、轻生自杀等问题发生。
(六)加强校园网络及新媒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互联网、校园网等网络媒体以及新媒体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有效防范利用网络实施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有害信息特别是不良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
(七)做好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校长接访日制度,及时发现调处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掌握师生思想动态,保障师生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做到涉校涉生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园内。
(八)形成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长安区区委区政府联系,形成学校、地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机制,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治理力度,排查消除隐患,净化治安秩序,有效防止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案(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净化育人环境。
(一)提高认识,扭转工作作风,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重于泰山。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坚定基石。广大师生要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和谐大局的高度,讲政治,转作风,充分认识肩负的崇高职责和神圣使命,深刻领会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各院系、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校安全管理作为首要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在重大决策和政策出台前,充分论证,开展安全风险分析预判,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稳定安全责任书内容,把职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将平安校园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1.进一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配足配齐安全教育教材,配备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
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载体,丰富安全教育内容。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重点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不法侵犯、传销、网贷、心理健康、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疾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注重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广泛性、实效性,让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防止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3.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开展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演练、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等专题培训。全员要从积极预防的角度,对学校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工作标准、防范措施等熟记于心。
4.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稳定办要继续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每学年稳定办、学生处、后勤处要联合组织开展至少1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增长师生逃生自救的本领。
(三)突出重点,狠抓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工作职能,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实行“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负具体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格化架构,建成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安全管理队伍。不断创新学生管理模式,完善学业预警机制,构建家校共同育人机制,完善学生安全工作简报制度,有效预防、化解隐患。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辅导员队伍,建立岗前培训、日常培训、职业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训体系,提升学工干部及辅导员队伍安全管理能力。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状况,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公寓文化氛围,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学生出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外出交通安全及人身财物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规定。认真落实节假日学生去向登记制度,加强学生公寓门禁和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晚间巡查、查铺制度。
5.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火灾隐患巡查整改记录制度,建立消防器材台账。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供电线路及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电炉、电热器等电器产品,确保消防安全。
6.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校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职责要求,严禁脱岗漏岗,保持通讯畅通。对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7.做好校车管理工作。严格实习实训车辆审批,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观念和安全行驶意识。要预防校车由于大雾、冻雨和湿滑路面引发的交通事故。
8.认真落实《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建立四级防控体系,加强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严防各类传染病传播流行,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各院系要介清职责,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四)加大经费投入。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并逐步增加投入。学校将“平安校园”工作正常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筹安排,确保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各项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
(五)部门联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力度。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多方联动,积极协调综治、公安、卫生、交通、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广泛参与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六)实行责任追究。坚持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