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强化培训方案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矿强化培训方案篇一
二0一八年节后复工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新员工培训的检查指导工作。各成员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好员工培训工作,安全管理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考核和归档。
二、培训时间
1 二十学时”。结合我矿春节后复工员工正式报到后进行脱产培训,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4日,共计4天32学时。
三、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全矿员工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熟悉掌握个人防护、防灾、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知道安全设施的使用、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知识;掌握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安全知识、基本安全技能。
四、培训内容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 2.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和事故案例。3.熟悉掌握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煤矿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内容。
4.全面学习“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安全知识。
5.采掘系统、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设备操作、灾害防治及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
6.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做现场演习。
7.学习岗位技能、业务安全知识及煤矿工人应知应会。
五、培训考试:
2018年2月24日 上午:09:00---11:00分 实行教考分离,闭卷考试。设置专业安全培训人员监考。
六、考核、发证
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实施”,由煤矿安全管理科和安全培训老师负责进行监考,在国家煤矿安全统一考试题库中抽取试题。考试完毕后,经阅卷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重新进行培训,经复训仍然不合格的,一律不与录用。
七、建档
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上岗证》的从业人员统一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原则。
八、培训要求
1、矿安全管理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教学和制卷、监考、阅卷、考核、发证。
2、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80分为合格,矿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低于80分的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进行重新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或经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3、授课老师要根据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提前备课及按时讲课。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努力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保证业务技能、安全意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5、学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报到。迟到(早退)30分钟按旷课半天记录,旷课2次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6、凡被取消培训资格的学员,均按未培人员处理,须重新培训,3 培训期间,考勤为义务班。
7、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仔细做好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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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4
煤矿强化培训方案篇二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
6、历年事故案例教育;
7、有关行政机关规定的其它内容。
5、教育、培训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考核结果应记录在案。
1、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
2、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活动,另附活动通知。(安办)
3、每季度开展一次黑板报评比、班组活动评比、安全奖罚总结,并记录在案。(25日前交回安办汇总)(安办、工会、井口)
4、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工会、井口)
5、开展好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另附活动通知。每周一题(安全警句),每周一通知井口指导员或核算员。(安办、井口)
6、组织好每年清明节的扫墓活动、“9.14”及其他事故案例教育。(安办)
7、每月两篇广播稿,职工自检书。井队于每月20日前交回安办。
8、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办)
9、各种记录本台帐,各井口指定负责人应及时保管、交回安办,以备案。
10、做好每月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分清责任。
煤矿强化培训方案篇三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矿机电培训策划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机电科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机电先行”的理念,全面落实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狠抓制度落实,保障投入,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机电业务技能水平,有效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鉴于我矿现状,短期目标是为全矿基建技改一期工程做准备,因此,今年的.培训计划将侧重于地面电钳工、井下电钳工专业的培训。
1、要熟知本矿供电系统;
2、要熟知各类型开关的操作;
4、要能熟练的掌握各类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5、要能具备清晰讲述各类故障现象和分析故障的能力;
6、逐步达到人人都能独立处理事故的基本能力。
成立培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培训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大力推行矿井机电工作的综合管理,把理论培训、现场操作、使用维护检查的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有机的结合起来。
2、授课人员要认真授课,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按照要求对各类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行培训指导。
3、培训以岗位理论知识,专业完好标准,实践操作技能,设备故障排查为主要内容。
4、受培训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岗位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参加岗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岗位专业技能。
5、每周逢星期五早上班前会为理论培训学习,每月最后一周五进行理论考核,理论学习在机电科办公室进行;每月末,在地面实训点进行一次实践操作培训,内容以开关综保接线、信号组装、设备故障排查等为主;在培训小结的时候进行技术竞赛。
6、培训学习记录设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均为专业知识培训教员。
7、要求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记录,建立专用学习资料档案,随时查阅学习记录及现场实践操作考核状况,以便进行综合评定。
1、每月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考核,评出优秀,其中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并将考核评分结果公示。
2、培训学习建立点名册,严格执行学习点名制度,严禁迟到、早退、缺课。
3、凡在理论与实践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将给予补考,补考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其培训成绩要与定岗定编挂钩按照其能力划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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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煤矿强化培训方案篇四
一、培训对象 xx区队在岗维修电工
二、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8日。
三、培训地点 xx区队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相关内容;
2、《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讲解;
3、《xxxx煤业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及《电力安全规程》讲解。
5、矿井供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及注意事项;
6、《煤矿供用电安全整治标准》(xxx文件及附件);
7、《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作业流程》中维 1
修电工、井下电钳工相关内容;
五、培训要求
1.各班组要重视此次培训,根据培训人员名额分配数量安排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培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管理规定,不能迟到早退,一律不得请假,违纪者将按培训中心学员管理规定处理。培训人员自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培训期间队长、书记要进行督导,跟班对干必须全程参与配合,技术员负责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并协调相关人员参加授课。
4、培训考核严格按照矿、队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xx区队
2017年11月27日
煤矿强化培训方案篇五
安监总煤行〔2011〕40号
一、充分认识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重大意义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纲要》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国务院通知》关于“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对于促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切实提升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和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深入学习《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尽快改变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状况,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2011-2013年),培训煤矿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及小煤矿的技术负责人,下同)10万人,到2013年底,所有煤矿总工程师全部轮训一遍。通过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煤矿专业人才队伍,使全国煤矿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培训范围。所有煤矿(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的总工程师。
(二)组织方式。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由具有二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规模其他煤矿企业、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井工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省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其他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
四、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一)培训内容。以《手册》培训为重点,并结合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手册》解读;新出台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技术发展趋势;经验交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但最长不超过80学时。
(三)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培训考核部门、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省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建立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每年年底前,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培训、考核等情况。各煤矿企业要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保证本单位的所有总工程师都参加培训;同时,要抓好其他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强化培训管理。承担煤矿总工程师培训工作的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进行教学,认真研究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安排业务水平高、有经验的教授和专家讲课,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要广泛听取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教学管理,严肃查处替学、代考等现象,严防培训走过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参加培训的情况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和培训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积极选派总工程师参加培训,推动“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