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篇一
活动目标:
1、训练敏捷的攀爬取物能力。
2、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活动准备:
1、会攀爬技能。
2、攀爬墙上悬挂或贴各种昆虫,垫子铺成草地,椅子排成小桥。
3、音乐磁带。
活动过程:
1、引出主题,激发兴趣。
教师当壁虎妈妈,小朋友当小壁虎,戴上头饰,孩子们,今天我们一起去捉害虫吧!
2、活动身体,做准备操。
3、基本动作练习
小昆虫都飞的很高,停在了墙壁上,小壁虎该怎么办呢?
(1)请个别幼儿示范练习(重点引导幼儿讨论怎样能很快向上爬,往下落)
(2)自由练习。(重点)
4、游戏:《小壁虎捉虫子》
(1)小壁虎怕小草地,爬小木桥,爬上墙壁,取到小虫子,往回放到筐内。幼儿练习。
(2)比赛游戏若干次
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篇二
xx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 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 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 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 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1、 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 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 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 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 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 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篇三
一、目标任务
完成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二、危房改造对象及筛选办法
(一)危房改造对象
无房或长期居住在有安全隐患房屋且无能力建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二)筛选办法
1、镇政府确定将本镇5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实施村范围,由各村委会初选实施户。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民小组、村委会逐级筛选推荐,镇政府审查通过,并经三级张榜公示后(公示中要有省市残联和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报上级政府备案。
三、建房标准
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建筑质量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10日至8月14日)制定计划,前期准备阶段。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初步选定实施户,由农户提出申请(附改造前房屋照片),村委会初审。
第二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确定实施农户阶段。各村严格按照政策,通过评议、审查、审批上报花名册,镇政府审查通过后备案,并报上级政府。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11月10日)全面施工建设阶段。各村按要求标准、面积组织施工,检查指导,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随时组织现场检查抽查。
第四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2日)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在危旧改造房屋竣工后,及时进行自查验收,镇政府组织人员全面检查验收。
五、资金筹措
对10户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1.5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每户补助8500元,省财政每户补助6000元,市财政每户配套补助1000元。
六、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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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民政所所长、各包村组长为成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务大厅,负责项目督查、督促、抽查、验收、资金兑现拨付等事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村支书和包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镇政府要建立危旧房改造专账,坚持专款专用,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兑付。
(三)严格抓好工程质量。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补助,责令限期整改后给予补助,在建设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各村包村组长和村支书负主要责任。
(四)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资料包括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建房前后住房对比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把危旧房改造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失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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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方案#e#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为目标,全面提升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在中国残联下拨资金和省、州、县财政配套的基础上,采取部门项目捆-绑、帮扶单位支持、受助对象自筹和村级帮工帮料以及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等办法,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
二、任务目标
完成危房改造1户。
三、经费来源
1、中央、县残联下拨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专项经费。
2、县民政局建房经费。
3、县相关部门匹配资金。
4、乡政府根据实际,从资金、物质给予匹配,并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减免农村房屋建造手续等费用。广泛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和物质。
5、动员社会各界,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募捐。
四、实施对象和建房标准
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生命造成威胁,应新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建房标准:按当地一般农民住房中等偏下水平建设,建筑面积 50平方米左右。
五、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我乡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贫困残疾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逐户填写《贵州省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户调查表》。登记造册,并把调查报告连同汇总表上报县残联。
2、做好项目的落实。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经过民主评议,筛选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助对象,并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优亲厚友。
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帮助和督导残疾人贫困户在项目期内完成房屋改造。村委会负责贫困残疾人临时住所的安置和基本生活问题,协调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组织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残疾人入住等后续工作。
(二)具体要求
1、乡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实施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好的经验,扩大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社会效果,借助危房改造工作,营造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2、要认真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根据当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建房标准,尤其是房屋面积。
3、建房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施工,避免在施工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乡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残联, 罗大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012年3月16日
一、 指导思想
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 目标任务
以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缩小贫困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2011年,扶持解决*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问题(具体任务见附表),使改造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均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
三、 实施对象
本工程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坚持“贫中选贫”、“危中选危”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人均年收入在温饱线(年人均收入650元)以下的残疾人家庭。县残联要根据各乡镇筛选对象,逐户核实,见人、见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见房。
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塌,必须重建的住房。
四、 资金安排
费5万元,用于对全县残疾人危房户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建档、挂牌、验收等项工作。
各乡(镇)也要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劳务费),确保“扶残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捐款、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性,广泛组织群众对贫困残疾人进行义务投工、投劳,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圆满完成。
五、 实施标准
1、“危改”工程建筑面积应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口数,因户制宜的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新建房屋为主,住房标准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中等偏下水平,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对于个人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不得列入本次危房改造资助范围,不得用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建房资助。
2、资助标准:每户省、市、县级财政分别补贴2500--3000元,财政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建筑材料购置费,建房所需人工费用原则上由乡镇、村委会、残疾人亲属负担。
3、受资助建房的残疾人必须是成年人。
六、建设要求
根据“危改”项目的'要求,改造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要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规划设计。
1、建筑设计。根据乡村建房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危改户”对象宅基地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建筑方案,要求美观大方、安全实用、持久耐用的新款式“危改”房设计。
2、统计建档。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筛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积累及存档工作。对确认的危房改造对象要建立档案。要详细记录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住房状况,要与资助对象签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责任书》。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残联危改项目“十一五”实施方案登记表》,对原有房屋状况、改造后的房屋状况都要进行拍照存档。
3、统一标志。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是民心工程,要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标识牌由县残联统一制作。
七、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危改”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民心工程。
县残联负责“危改”工程的牵头工作,具体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危改”户的建房用地和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县建设局负责免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参与危改对象的审核和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参与检查验收工作;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改”任务。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定《盂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3、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危改”对象确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把好“危改”对象审核关,享受政府危改补助的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极度危房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民主评议并逐级上报,经县残联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八、时间要求
今年我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时间为2011年5月——2011年12月。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四月
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年—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62.34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11.75万平方米。力争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突出风貌。加强独山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按照“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定位,县城区重点打造“古城风貌”,要完成“东、南、西、北”四大古城门建设,以古城门为入口,结合路网规划布局,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地块的规划设计以“明清风格、简欧风格”古建筑为主,通过点、面结合的古城风貌建筑区域,体现独山“小上海”美誉。大东门设在黄埔路口,小东门设在北集社区(原自来水公司)路口;南门设在秀峰路与南通路交接处(南门头);西门设在营上路口(独秀小区后);北门设在五里一带(新古城改造范围及城门选址见附件2)。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长城炮改装车图片 儿童户外改造活动方案篇五
今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对我厂20xx年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们城北污水处理厂暴露了很多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最终被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过后,我们依据《考核标准》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落实,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污水管理 我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20xx年实际处理水量111万立方米(折合 0.30 万立方米/日),负荷率较低,实际进水水质远远高于设计进水水质,设施难以稳定达标,设施减排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直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等联系,要求保证进水水质,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
2、污泥管理 我厂污泥由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我厂承担运输费用,我厂污泥处置较为规范。近期更是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脱泥。
3、生产运行管理 我厂存在问题:员工没有上岗证、生产计划不具体、工艺控制粗放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积极整改,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准备分批送员工外出培训学习以取得上岗证;生产计划方面由于我厂进水水质极不稳定,只能制定一个大致的计划;同时加大了对工艺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工艺调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台账管理:虽有生产运行台账,但管理较差。建设厅检查后我们已经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前期生产运行台账进行了整理,对今后的台账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设备和在线仪表台账要求完整、规范。对化验台账要求明细、可溯源。
5、污水处理能耗及成本:由于我厂进水水质超标严重,再加上设备选型等因素,造成我厂的能耗、成本过高,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也影响了我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向集团总公司申请资金,进行设备保养维护、更新改造,一方面积极向政府索要拖欠水费。
6、水质与检验:我厂具备常规化验项目的检测能力,所有的化验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但监测频次不够,为此我们加大了水质监测频次,同时委托上级单位对我厂不能检测项目进行监测。加大了化验室的质量控制,同时筹措资金,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7、设备与仪表:我厂虽然在工艺流程中安装了在线仪表,但由于水质腐蚀性太大,水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不到位。仪器设备带病工作,锈蚀严重。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现有的条件下,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生产,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更换部分损坏仪器设备。
8、安全管理:我厂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为此我们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安全培训,加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排查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购置了保险柜用于存放剧毒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避免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9、厂容厂貌:检查中发现问题构筑物池面有漂浮物、出水不均匀。主要原因为园区内有多家化工排污单位不经处理排出废渣水、我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我厂无法正常连续进水,从而影响了出水水质达标。我们加大人手对构筑物内的漂浮物予以打捞,同时要求园区保证进水达标。
10、制度建设:我厂有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从细节和点滴入手,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
我们将依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加大运行管理工作,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大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优化工艺控制方案,规范台账管理,安全处置污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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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每年改造 1 万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申请。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2.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3.市场驱动。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强化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4.规范程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质量关,防止改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特别注意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不能占用公共部位或对他人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一)实施对象
已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二)补贴条件
实施对象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属于高龄类别,指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依据身份证为准);申请者属于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护理补贴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脱贫人口中的老年人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xx〕178 号),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 6 项指标综合评估,有 4项以上(含 4 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申请者属于残疾类别,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2.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3.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自行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 1)。清单所列 7 个类别 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 7 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 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完成 7 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 23 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以上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总体内容,在设计、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自身需求以及拟申请改造住宅的实际等因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进行改造。
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四)总结评估阶段(每年 11 月底前):总结评估,形成报告。
(一)积极筹措资金。各地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科学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扩大社会参与。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实际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保险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三)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当地智慧养老平台管理,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强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应用,加大高质量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居家适老化、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更好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二)强化组织保障。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 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政和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级彩票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局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扶贫办和残联要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查,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人口、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明确各方职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实施对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选定改造施工机构;科学评估实施对象家庭改造需求,确定改造施工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等;负责细化明确过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改造施工方案落实落细;牵头做好竣工验收和相关费用结算及资金拨付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拟改造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施工单位负责依据改造施工方案制定具体施工计划;负责与申请改造实施对象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权责;负责填写改造前后对比档案,保存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对比图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2 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市(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改造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各市、州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情况,请于每年 11 月30 日前报湖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