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一
在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方案》提出,2017年江西将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科,不分文理科。据记者打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可能会有调整。下面跟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江西的最新高考改革方案具体信息吧!
改革后的高考将考哪些科目是很多考生、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方案》,统一高考科目将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科,不分文理科。
其中,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江西不少高中教师认为,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将大大减轻考生集中备战高考的压力。而外语考试中的听力测试容易出现偶发因素,允许学生参加两次外语考试,这一举措比较人性化。
为了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江西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含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允许考生在未通过的前提下多次报考。
等级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各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只能参加一次。江西还将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那么,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究竟如何与高考录取挂钩呢?这就涉及高考录取成绩构成的问题,根据《方案》,考生总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共同构成,作为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高考成绩实行“3+3”的构成方式,第一个“3”是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3科。
高考录取成绩卷面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高考改革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增强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促进大批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那么,如何保障高校招到自己最想要培养的学生呢?《方案》明确,江西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0~3科),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科,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既可分专业大类(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也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今后,综合素质评价也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方案》明确,2016年起,江西将建立江西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坚持方向、客观公正的原则,构建真实准确记录学生学习成长经历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按照新办法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江西将创造条件分步合并、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2018年起,合并艺术、体育类第二、第三本科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江西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办法。此外,《方案》明确,江西将逐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省属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专业的比例。
《方案》中提到,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禁止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认真清理并全面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措施,通过采取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深入调查并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方案》明确,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初级中等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方案》,2017年江西将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试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与统一高考录取挂钩。
2020年起,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共同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
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表,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即2020年参加高考)将成为“新高考”模式下的首批考生。昨日,教育部门权威人士表示,“新高考”的相关准备工作早已开始,在接下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江西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可能会有调整,也就是说,究竟哪届高三考生将率先迎来“新高考”,学生和家长还需要密切关注后续相关信息。
1.江西2016年高考时间安排
2.2016江西高考查分、填报志愿时间表
3.江西高考录取政策
5.2017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
8.山东2017年春季高考改革方案
9.2017年全国高考改革方案汇总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二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盐业体制的改革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2月13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指出,截至12月6日,31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上报,第一批13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在会签工信部,预计12月20日前批复工作将全部完成。《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今年5月5日发布,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提出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多措并举确保食盐安全。业内人士表示,拥有生产和批发资质的盐业企业将率先受益。
赵辰昕指出,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市场供应主体增加。以自主品牌开展经营,企业将有更大动力填补市场空白。食盐品种将更加丰富,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中国食盐生产能力充足,价格总体将保持基本稳定,部分地区或有下降。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和政府定价机制所产生的红利,将有效激励企业通过提高产能、加强质管、创新品种等措施来稳定价格、提高质量和占领市场。部分地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食盐价格还可能出现下降。
《方案》提出,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完善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
在食盐安全监管体系方面,赵辰昕介绍,各省(区、市)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各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严格食盐企业规范条件、建立食盐可追溯系统、强化专业化食盐安全监管、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赵辰昕表示,食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全面加强。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盐行业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加快出台。
《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价格放开,由市场定价。食盐流通渠道也有所放开,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全国食盐市场将打通。
河南省盐业人士表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将获得较高的自由度。《方案》明确规定,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跨省经营的主体也有严格限制,只有具备食盐批发资质的省级盐业企业才能跨省经营。外省有资质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当地具有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才能开展跨区业务。此外,盐业部门仍是盐业市场主要监管者。
太平洋证券认为,未来食盐行业只允许获得食盐生产或批发牌照的企业来参与。对于已经取得牌照的企业,在食盐行业内的自主权将提高,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申请批发许可等。
“有销无产”的省份则启动了产销合一的重组。今年11月,中国盐业总公司与河南省盐业公司签署战略重组协议,双方将组建净资产超过5亿元、总资产达20亿元的“巨无霸”中盐中部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以来,河南省、市、县三级盐业部门,旗下只有批发企业,没有生产企业。此次中盐公司拿出参与重组的5家企业中,4家为大型食盐生产企业,能够解决河南盐业“有销无产”的局面。中盐中部公司将形成以河南为中心、以中原经济区为基础范围、辐射全国的产销一体化区域性龙头企业。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三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我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提高火化率、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提高火化率。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大力宣传法律为手段,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殡葬改革是一项造福国家社会、造福子孙后代的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坚决遏止遗体土葬。
2、清理整顿。积极配合特区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院干警及其亲属丧葬情况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杜绝丧葬铺张浪费、污染环境、棺椁土葬的行为。
三、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任主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四、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我院将对殡葬改革作集中宣传,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奖惩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本院殡改工作采取及时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严明纪律
全院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四
1、自然状况。**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收 职工年均工资 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设想
(略)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略)
附件: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1、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2004年12月31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2、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2004]153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5、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2: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方案》
2、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监票人签名:
与会职工(代表)签名:
年月日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聘,中层以下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第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界定为“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可以办理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占单位人员编制;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办理提前离岗的人员至法定退休前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均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占用单位经费。
(三)实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对三亚市电影公司实行转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下岗安置人员要给予优惠政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电影公司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1、转企改制的界定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的界定时间)。
2、规范操作转企改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依法对市电影公司的财务收入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三亚市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重新组建“三亚市电影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凡工作年限满28年或工作年限满20年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7年的,界定为“老人”,其余的界定为“新人”。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区别对待。对“老人”实行“留壳过渡、转制运行”的办法,即对“老人”在档案中保留其事业身份,退休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新人”实行竞争上岗或下岗安置。
4、拖欠在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经批准办理提前退休的“老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以及下岗安置人员所需的资金,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等相关部门核定,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在市国资委设立专户管理,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监管。
5、以2008年12月31日为止点,把在职职工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一次性缴纳到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
7、被界定为“老人”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后,按事业单位办理提前退休。经批准提前退休的“老人”按规定应正常晋升的薪级工资一次性晋升完毕,作为计发提前退休费的基数。按照截止办理提前退休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金比例,计发提前退休费,由市国资委按月足额拨付。提前退休费不参加已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但可按规定参照在职人员的办法调整标准,所增加部分按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打折后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并确定退休费标准。
8、转企改制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原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标准核定的退休待遇不变(即按事业单位办理),今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中支付。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凡因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而产生的“事企差”(即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少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市电影公司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所需资金税前列支。
9、转企改制前已离休的人员,原离休待遇保持不变,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离休人员医药保障待遇,继续执行现行办法。
10、转企改制时,“新人”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按规定一次性计发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职工或竞岗落岗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计发经济补偿金,不再发经济补贴。
11、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贴计算标准为:(1)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基准日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即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经济补贴:经济补偿金×80%的总数。
12、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办理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及人事关系,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03〕17号)规定,移交当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深化文化市场管理的改革,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切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设立“扫黄打非”工作常设机构,履行部署、指导、协调、督办的职能,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三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坚持诚信、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弘扬“极力争取”的城市精神,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企业活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行为,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策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发挥社会力量,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要根据三亚市“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融资力度,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整合文化资源,重塑文化市场主体。三亚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总公司要加快运转,尽快启动落笔洞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整合国有文化资源,盘活国有文化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和经营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培育成为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
(三)成立文化旅游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机构,建立文化管理社会化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扩大管理覆盖面,为文化市场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服务环境。
(四)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特色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可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英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宣传文化系统等单位抽调组成。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上半年将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改革成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m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面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
多年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当前,我市正处于蓄势崛起、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刻领会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下放区域性价格管理权限,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牢牢把握价格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价格公共服务机制趋于完善。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政府定价范围、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价格调控机制、价格公共服务机制的内涵,确保圆满完成价格改革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一)推进农产品价格改革。
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政策精神,围绕实施粮食核心生产区战略规划,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深化涉农价格和收费形成机制改革,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的支持政策。
认真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二)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落实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分步实现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推动大用户直购电工作,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配合省2017年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激励电网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落实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销售电价分类政策,保持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
(三)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改革,鼓励直供用户与供气单位协商定价,择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完善居民阶梯价格政策。
(四)推进供水价格改革。
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多水源供水综合水价,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优先使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再生水。
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鼓励终端用户与工程供水单位协商定价。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分档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我市农业节约用水。
(五)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实行集中供热的县(市)要加快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与供热单位协商定价。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及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六)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企业合理成本、财政补贴补偿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完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价格体系,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和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
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2017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停车收费政策,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调放结合,政策联动,多方参与,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医药价格合理形成。
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八)推进教育收费改革。
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公办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取消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事项,逐步放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九)推进旅游、养老和中介服务等价格改革。
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
一是改革旅游景区价格管理方式。
按照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
二是对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民办养老机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三是全面推进中介服务价格改革。
对市场发育成熟、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全部放开。
严禁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按照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要求,落实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建立完善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
三、健全完善公正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
(一)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市级管理的价格,凡中央和省明确放开的,我市一律放开;凡属于区域性或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授权县(市)人m政府管理。
通过价格简政放权,加快供给侧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二)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授权的定价事项和具体适用范围,建立本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
(三)完善政府定价程序。
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分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定价机制。
创新政府定价方式方法,从直接制定具体价格,逐步向建机制、定规则转变,更多运用标杆价格和价格联动机制,增加价格弹性,使政府定价更加贴近市场。
认真履行风险评估、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价格公示等政府定价工作制度。
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调查和评估制度,对涉及重要民生和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价格政策按程序定期进行公开评估。
(四)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
健全和完善成本监审体系,逐步制定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创新成本监审工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格局,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成本监审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经营成本,政府定价机构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公开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四、全面落实促进转型升级和节能环保的价格政策
(一)落实促进结构调整的差别化价格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认真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二)落实反映环境损害成本和治污成本的环保价格政策。
继续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和超低排放机组电价补偿政策。
继续执行超定额取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鼓励工业、洗车、市政环卫、城市绿化和环境用水等使用再生水。
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体系,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探索开展用能权(用煤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森林植被保护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
(三)落实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争取国家光伏、储能等新型示范项目试点电价及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支持。
落实对风、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的电价扶持政策。
(四)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全面落实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电、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医养结合机构用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落实对小微企业、养老和医疗服务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的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五)落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价格政策。
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坚决落实国家、省明令取消及免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取缔违反政策擅自设立、自定标准的收费项目;严禁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严肃查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以及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行为。
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将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等乱收费问题。
(六)落实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价格政策。
贯彻落实省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促进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按照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投资者取得合理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盈利水平和经营特点,完善价格调整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
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时效性监测,依据项目运行、成本变化和绩效评价情况,健全公共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与补贴、投资的协同机制,对通过调整价格经营收入仍不能达到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的特许经营项目,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项目,要推进政府购买,确保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
(七)完善提高居民节约意识的阶梯价格政策。
对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实行较低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对超出基本需求的,适当提高价格,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居民合理节约使用资源。
继续完善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各县(市)要尽快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新增供气城镇要同步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五、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一)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
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在价格放开的同时,建立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防止市场失灵。
完善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进明码实价,提高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准确度和有效性,促进诚信经营。
进一步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增强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加强对重点行业竞争行为的监管,配合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严肃查处价格垄断违法行为。
建立常态化、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价格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建立完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协作联动等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三)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12358价格ju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全国四级联动联网的价格ju报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畅通群众维权举报渠道,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水平和效率。
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经营者诚信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设立价格失信“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失信者予以联合惩戒,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理定价。
六、建立完善提升价格调控和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提高价格总水平综合调控机制。
一是建立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处理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处理机制,实施分级预警响应制度,及时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二是突出完善农产品保供稳价机制。
稳步提升粮食及“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将政府调控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稳定市场价格。
落实好化肥、蔬菜和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强化“绿色通道”等政策的执行和督查,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落实和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稳定生猪市场价格。
建立商业储备制度,健全完善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
完善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和补贴等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其稳价惠民的作用。
三是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租金价格及流通市场的监管。
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统计工作,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制度。
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把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是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后,所需相关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完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由监测点直接上报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
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和市场价格动态,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实行应急价格监测。
加强价格数据分析和运用,坚持周、月和季度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增强价格监测预警反应灵敏度和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以洛阳物价信息网为载体,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为增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价格公共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价格认定规定,提升价格认定公共服务水平。
依法开展涉案、涉纪检监察、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司法、纪检监察和政府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价格纠纷调解和价格认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规范商家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服务。
探索“互联网+价格服务”新模式,借助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价格大数据平台。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完善成本调查网络,通过农产品成本和信息服务,引导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消费。
七、建立完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合力,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督导,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能力建设。
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认定、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等工作,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县(市)价格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问题的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指导和推广各项试点经验,完善价格改革政策措施的跟踪评估机制,增强价格改革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兜住民生底线。
着力完善保基本的价格改革机制,在推进居民阶梯式价格改革中,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对群众基本需求保持价格基本稳定,避免改革成本由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来承担,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着力完善价格维权、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处等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宣传引导与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防范价格异动。
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价格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市价格改革顺利进行。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六
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要启动一次大改了。而且,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清单中,它将被安排到房地产税改革之前。
经济观察报获悉,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16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2015年12月初,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上述方案中,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可能会率先启动;未来随改革进一步推进,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房租等,也有望陆续被纳入个税抵扣。与此同时,他还表示,个税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基本上不会再提高了。
从2005年开始,几乎每隔三年,《个人所得税法》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修改一次,而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历次修法的主要内容。目前,个税起征点已从每月800元提高至2011年确定的每月3500元。但此后四年,再无动静。
直至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更深层次的改革轮廓才日渐清晰。
经济观察报从权威渠道获知,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最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在确定合理的起征点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
但这套理想的“大综合”方案,目前仍困难重重。2015年12月11日,一位省级税务局所得税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说,2016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实行“小综合”的可能性很大。不同于“大综合”的是,“小综合”仍以个人为纳税人,只是将原来的11项个人收入分类综合成若干大类,同时扩大一些税前抵扣环节,比如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房租等。
“现在对于个税改革的配套,比如银行信息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上述所得税处人士说,尽管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不少信息采集工作。但是不改永远不知道有多少欠缺,不如开始改革。
个税改革的“插队”,似乎始料未及。
早在2014年财税改革全面启动之初,财政部就提出了六大税制改革,分别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正在继续推进,截至2015年末,只剩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没有纳入其中;资源税与消费税的改革也正在进行之中,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则已经开始立法。
个税改革原本排在房地产税改革之后。但受限于立法程序和复杂的实际情况,房地产税改革目前进展并不顺利,致使财税改革的整体步伐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个税改革成为眼下最能救场的一个角色。
2015年12月初,在财政部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就有官员提出,由于立法的问题,房地产税的推动工作可能要延后,因此现在个税改革排在了房地产税改革的前面,并且要加快进度。
一位长期研究税制改革的专家也表示,现在来看最有希望进行改革的是个人所得税,毕竟房地产税涉及到的利益太过复杂。
更大的压力来自决策层。前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最近一次会议中,专门提及要加快财税改革进度,并且直接点出个税改革。这让相关部门如履薄冰。
实际上,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从1980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持续了30余年。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30余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个人所得税制的确立。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并公布,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800元,由于国内收入较低,当时主要是针对涉外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并没有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了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调整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中国居民也开始真正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阶段结束的标志是1993年10月《个人所得税法》的首次修改。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年,个人所得税制实现了内外统一。在此基础上,翌年,对中国财税历史影响最大的分税制改革,开始实施。
第二个阶段是个人所得税制随经济需要,进行了历次调整。1999年8月,由于此前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出台了刺激消费政策,为引导存款转为消费,《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改,原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被删去,由此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到了2005年,国家开始以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收入公平分配。个税起征点从当年的每月800元提高到后来的每月3500元,基本上是每隔三年调整一次。并且从2005年起,年收入大于12万元的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2011年则调整了累进税率的档次。
现在,以确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新个税体制为标志的第三个阶段,即将到来。
明年下半年,部分改革方案可能陆续出台。但建立一个新的个税体制,终非朝夕之功。
上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说,由于中国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的复杂性,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综合与分类税制面临巨大的挑战。
他表示,首先是中国居民收入的透明度不高,特别是存款实名制已经实行多年,但有一些个人的大量收入仍游离于征税之外;其次,股权的所得等财产性收入并未纳入征税范畴;最后,个人收入信息在各地之间不能共享,地方部门的信息与税务机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信息也不能相互共享等,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人人天然有逃避纳税的动机,中国居民的动机可能更强,特别是高收入群体。”该人士表示,这些因素导致从实际税收负担来说,中国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并不一定比美国高。
早在2009年,财政部发布的数据就显示,中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税负的50%;而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超过60%比重。
一位长期研究个人所得税的财政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以2009年为例,个人所得税占到美国联邦政府收入的43%,占到美国地方政府收入的12%,两项合计高达55%。而从累进税的设计来看,美国个人所得税分6级累进,最低税率10%,其次为15%、25%、28%、33%、35%,可见其累进程度是较为缓和的。
如此高的个人所得税规模,以及累进程度的缓和设计,直接影响着美国民众的生产生活,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形成了对美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激励机制。
相比之下,中国间接税占到全部税收70%左右,个人所得税仅占6%左右,个人所得税规模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不像美国那样直接和重大。并且,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虽然分为7级累进,最低税率3%,其次为10%、20%、25%、30%、35%、45%。在10%~20%和35%~45%之间的累进幅度最大,而这部分收入群体正是月收入5000元到12500元和58500元以上的两类群体。
上述财政专家表示,前一类群体显然是中国中产阶级群体,也是橄榄型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显然,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激励机制,不利于中产阶级收入群体的人去努力工作。
与此同时,对后一类高收入群体来说,虽然缴纳35%到45%的个人所得税,符合“抽肥补瘦”的调节功能;但从税收激励来说,美国等发达国家最高税率仅为35%,中国更高的税率累进无疑会激励高收入群体有动力去避税、逃税甚至移民海外。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七
1.房地产市场宏观政策持续紧缩,房地产市场销售与去年同期下滑严峻。
2.全国市场陶瓷销售量直接因房产市场的因素大幅缩减。
3.我公司高端市场产品销售占比不足50%。
二:公司目前现状;
1.国内线业务人员管理无序,技能不足,工作懒散,监督不力,缺乏配合。
2.每天与客户较少,部门主管没有安排员工每天的工作及任务完成比例较低,士气低落。
3.展厅氛围缺失,品牌地位和影响力塑造不足。
4.各部门管理制度及任务核定不合理,造成利益分配不均衡,工作积极性不高。
5.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严重不足,缺乏有效、合理的广告投入和渠道费用投入。
三:问题解决的主要方向;
1.调整和细化各部门销量目标和绩效核算方式,务实、明晰和简化。
2.逐渐增加频率,在10、11、12强化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及考核。
3.加强现场业务部门人员的监管和实战指导。
4.改善产品展示、品牌塑造、品类多样化及店面接待能力、竞争意识。
5.调整部门结构和职能嫁接,让更多的人销售产品创造价值。
6.适度放大品牌宣传力和渠道的前期投入。
7.在10、11月补充适当能力的新人做好培训工作,必须完善和优化业务渠道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
四:具体各部门整改细节如下;
(一)销售部整改方案:
1.将现拓展部江扬提升为酷高品牌销售总经理,张友宝为品牌副总经理。
2.补充不足人员在10月完成招聘。
3.重新培训销售队伍。
4.修订销售部业务管理规范及薪资核算办法。
就此意见,请公司陈总仔细斟酌、妥善考虑。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把中央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公务交通运行成本,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安徽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省级在抓好对全省公车改革指导、协调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改革,省辖市负责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乡镇公车改革工作。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公务用车改革,9月底前完成省辖市本级改革,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量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中央核定的岗位范围内,由省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所在地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省直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所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合理确定保留公车数量。全省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核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编制。
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省属参公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应急车辆;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保留应急车辆,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数量。按照中央规定,我省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系统)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及交通条件复杂、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并承诺在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可按省辖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属驻肥以外单位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除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
3.改革普通公务出行方式。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省直机关交通补贴使用范围为合肥市城区(不含四县一市),省辖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条件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避免出现补贴标准与保障范围不相适应的现象。超出保障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通补贴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工作。
在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区允许地方党委和政府适当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保留比例按照不超过现有车辆数的35%保留,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
4.保障特殊情况公务用车。各地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可用于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等不可预测事项,具体由各级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交通补贴标准的确定。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省直机关和各省辖市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省直和各省辖市整体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节支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相应降低补贴标准。
我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各省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按照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划分。具体标准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交通补贴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对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竞聘上岗的,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3.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预案,周密部署,对涉改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发放等工作。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四)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本级国库。处置后收回的公务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对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过渡期原则上为三年)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出行服务,司勤人员优先从这次改革未聘用的司勤人员中公开、择优选用。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车辆服务中心等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不得长期闲置车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管理保障
(一)加强留用车辆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留用车辆从本单位现有车辆或同级其他单位取消的公务用车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配置更新时,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二)健全财务制度管理
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推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及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进行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改革方案,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舆论引导,凝聚共识。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车补我们从8月底开始就领到了,每个月550元。”省直机关某厅局公务员汪永(化名)昨天告诉说,他已经领了几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直机关首批取消车辆昨天网上开拍,引起广泛关注。但早在8月底,我省省直机关车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记者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个省辖市车改方案已获批复。
[车改进展]省直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6月29日,《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得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我省成为继广东、陕西之后,全国第二批(共4省)获批省份之一。7月8日,全省车改动员大会召开,我省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省车改办了解到,目前,我省省直机关8月底之前已基本完成车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以下车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省车改办透露,截至11月中旬,我省16个省辖市中除宿州市外,其他15个省辖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已上报,并根据省车改办初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省车改领导小组已批复淮南、蚌埠、宣城、池州、六安、芜湖、安庆、黄山8市的车改实施方案。合肥、滁州、铜陵、阜阳的车改方案正在会签中。亳州、淮北、马鞍山3市正在修改送审稿。
[车改以后]正科级每月领车补550元
出差多的单位尚处适应期
张林透露,车改之前每个处室都有自己的公务车,基本都是谁用谁申请,并没有配到处长个人。自己平时出门、上下班也都是开自己的车。车改后,单位保留了几辆车,感觉确实节约了成本。不过张林也认为,不同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对于经常出差的单位来说,刚开始确实还需要适应。张林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处室常年需要跑下面单位。“不光要跑市县,还要跑乡镇,到村里,如果不开车,一天跑几个点,确实不方便。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九
为了完善公司各部门工作制度的管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目前的工作状况,现拟出初步整改方案如下,有待领导补充参考。
一、销售:
1、销售人员主要做好个人的业务工作,当有新的订单意向时,在销售人员技术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专业的技术人员要及时给予参考和建议,并尽早做出设计方案。
2、对于客户所反馈的产品信息或补充条件时,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并尽快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3、成品待发的设备,负责该设备的销售人员应做好该设备所有相关资料的备份,并进行编号、存档。
4、销售人员应对自己当日出厂的设备进行物流跟踪,直至确定客户单位已签收为止。
5、公司样本和选型样本应规范化管理:分类、定置存放。
6、应安排销售人员或指定某一个人做好每月销售额的统计工作并上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及采购:
1、财务部每月应提前备好设备生产前期所需投资的一定量的周转资金,并及时记录货款的进、出流水账,为采购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
2、当销售部签订新的销售合同时,在技术人员确定选型并已接到采购通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员应及时做好各种产品的采购订单和跟单工作,确保生产进度不受其影响。
3、若所需产品暂无固定供应商时,采购人员应负责询价、比价、筛选、议价等事宜,尽量降低公司的成本投入。
4、采购及财务应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以便追溯。
三、车间及仓库:
(1)、车间:
1、车间负责人。
车间负责人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当天的生产任务进行分配、实施。
2、车间操作人员应进行分组。
3、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应进行归类、分组式操作。
由于工作出差而导致的某个生产小组的人员减少,在生产环节需要的情况下,车间负责人可自行临时性调动各小组人员,相互配合,以便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4、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技术人员反馈,以确保设备生产周期在计划周期内完成。
5、每套设备在出厂前,应由技术人员和车间相关人员进行调试、试机,做好数据统计,并拍照存档。
(2)、仓库:
1、常用的各类液压元件应保持一定量的备货。
2、货物进、出仓库应有记录,以便盘点数量,及时备货。
3、货物进入仓库,应及时分类,定置存放。
4、应定人负责各类液压元件的签收与发放。
四、人事及行政:(以公司实际情况统称"后勤部")
1、公司在职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应进行核对、编号、存档。
2、公司员工的转岗、晋级、离职等应有相关手续的办理。
3、公司各部门员工每日的考勤及出差情况,应有记录。
4、应完善公司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
5、公司应有相应的管理文件及设备操作文件。
甘肃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高考改革方案篇十
11月23日,省招委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16年高考报名的时间和相关规定。广大考生和家长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7日,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进行。同时对于各类贫困计划专项报名的要求更为细化和严格。艺术类考生报名相关规定将在近期公布。
2016年高考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7日,往年在1月初进行报名。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对于计划报考各类贫困计划专项、加分项目等考生的报名要求更为细化。拟报考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我省革命老区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等类型招生,以及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还须填写《2016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此类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区)招生办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中职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籍人员,凭省公安厅签发的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及相关材料,在居住地参加报名。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兰州市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基本信息实行网上采集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正式考试时必须使用身份证。台湾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结、肄)业证。残疾人考生报名时,除提供规定证件外,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有参加高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生办组织的数码照相。
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