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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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篇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_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_、_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篇二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篇三
切实提升全市审计干部履行好新时代审计工作职责使命的能力和水平,决定2022年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行动。为确保“干部能力提升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部署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全面提升全市审计干部的综合能力,为“六个新xx”建设作出新贡献。
立足“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和“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通过加强审计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重锤炼全市审计干部的政治担当能力、依法审计能力、创新发展能力、规范履职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廉洁审计能力,全面提升审计干部“逢审能查、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干”的水平,着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推动全市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政治根基,全面提升政治担当的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夯实思想基础,凝聚奋进力量。
1、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坚持在市、县(区)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等制度。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争创“模范机关党支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党内制度,不断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形式,持续打造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和党员干部在审计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
2、提高理论水平。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集中整训”以及“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开展读书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党史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正确的党史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综合素养。
3、提高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跳出审计看审计,准确把握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目标、运行机理与落实难点,钻研国家大政方针背后蕴含的政治意图、战略考虑和实践要求,做到立足经济监督、体现政治要求、维护政治安全。
(二)筑牢审计质量,全面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理念,培育打造更多优秀审计项目,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审计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有效防控质量风险。进一步对审计业务流程、审计实施过程、审计档案文书等进行优化和规范,严格执行审计操作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5、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审计方案编制、现场实施、报告编制等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审计组长、项目主审、审计人员和法规审理等质量分级控制责任,切实把好现场审计关、审计报告撰写关、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关、项目复核审理审定关。拓宽审计视野,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提高问题查核、定性定责、审计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提高争先创优能力。修订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及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全市优秀审计项目”争创活动和全市“优秀审计报告”评选活动。全市审计机关年内至少有2个审计项目争创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县区审计机关年内至少有1个审计项目争创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全市审计机关积极争创全国、全省优秀审计项目。
(三)坚持与时俱进,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起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审计思维方式,在审计理念、组织方式、技术方法上推陈出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机制。
7、提高研究型审计能力。以开展全市“研究型审计推进年”行动为重点,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将研究贯穿于审前准备、现场实施、成果运用全过程,全面提升研究政策、研究审计对象、研究审计项目库、研究审计方法、研究查出的问题、研究审计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以研究型审计服务审计实践。
8、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深刻认识推进“科技强审”是提高审计监督能力的必然选择,依托“金审三期”建设,提升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大数据审计能力。创新大数据审计方法和技术工具,坚持“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审计模式,提高数据归集、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能力。
9、提高做好“后半篇文章”能力。严格落实《xx市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标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导落实,持续推动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持续放大审计监督成效。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规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优化干部结构。鼓励审计人员参加专业考试,提升职称和学历。积极争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0、提高“逢审能查”能力。牢牢扭住审计人员基本业务能力不放松,大力提升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审计准则原理与财经法规等基础知识,不断丰富知识库,全面学习宏观经济运行各个领域的政策体系、专业知识与业务流程,做到融会贯通,一专多能。加强综合分析能力,坚持在审计中做到由表及里、去粗取精,透过现象看本质,做到切中要害,发现规律,揭示真相,总结提升。
1、提高“开口能讲”能力。更加注重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提升,立足严谨准确、详实充分和通俗易懂,坚持用专业、简练的语言表达立场和观点,在审计过程中利用谈话技巧,发现账面后隐藏的真相。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和意见交换,搭建起传递市委、市政府调控决策意图的纽带与桥梁,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
2、提高“提笔能写”能力。“能写”所反映的是总结归纳、逻辑思考与分析研判能力。审计文章是审计过程的载体,也是披露审计信息、提出审计建议,促进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依据。要增加知识储备,提升写作水平,无论是撰写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底稿、审计报告还是审计信息、审计建议,都要努力做到观点鲜明、逻辑严密,言之有物、内容详实,文笔精炼、言近旨远,促进深化审计成果、实现审计价值。
(五)强化实干担当,全面提升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优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适度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审计干部忠诚担当、履职尽责。
3、提高“遇事能干”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践行新使命、履行新职责,增强对审计事业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时时处处用责任说话、用责任干事、用责任担事,积极投身审计一线磨炼自己、提升本领,坚持用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审计人的责任与担当,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4、提高敢于斗争能力。主动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工作中敢于直面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坚持原则,面对困难、矛盾、阻力要无私无畏,敢于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不手软,顶住干扰和压力,切实做到问题查得出来、报得上来、处理得下去。
(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廉洁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审计工作氛围。
5、提高涵养作风能力。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锤炼“严细实深”的.作风,养成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持续涵养新风正气,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激发干事创业新作为。
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xxx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在南海辖区水域内发生的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第五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一)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二)以海事部门前线指挥为主,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一)统一指挥、领导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启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出救援决策;
(三)负责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佛山市南海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专项施工能力建设方案篇五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三、村容镇貌管理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