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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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
1.重点整治内容: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
(2)中药材、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
(3)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5)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
(6)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7)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
(二)药品批发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
(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2.重点检查企业:
(1)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三)药品零售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国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自纠。药品生产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及初步总结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国家局。
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各省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局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局应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国家局。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由安监、流通、稽查、法规、认证、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国家局;对跨省案件,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告国家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稽查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强督办,并向国家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国家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或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201
明--、公司现状分析-、培
训的实
施--、培
估、培
理、培
案的管
理----第五部分培训
算-附件一《公司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二《员工
》-附件三《内部
》-附件四《培训训
》---附件五《员工
》-附件六《培训预
》---附件七《外派培
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企业能否继续发展壮大、领军市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财务决策,成功的财务决策取决于明智的财务管理者,明智的财务管理者除了具备较高的潜力,更需要专业的培训,挖掘潜力、提升素质。为创造未来企业、个人的持续发展,建立财务高管人才库,特制定本培训方案。本培训方案可适用各类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等。
根据各阶段需要选择合适地点
详见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财务专业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学员”
为达到培训目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学员必须同本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书。二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三学员必须集中全部精力认真接受培训,做好培训笔记。四学员必须保持求知精神,主动接受业务指导。 若违反上述要求,取消培训资格。
准备工作:
2.联系部门和业务比较齐全的公司,作为培训基地,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若本身具备该资源即可使用内部资源)
3.与相关教育机构(如,中华注会网等)达成合作协议,提供专业知识讲授(若本身具备该资源即可使用内部资源)
培训过程: 阶段一:培训动员
基层财务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财务部 20xx年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相关部门财务知识培训。由于财务工作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门 方方面面,财务工作要想做好必须得到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的支持和合作。财务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十分 ,见 重要。在这方面财务部制定了一个《财务制度培训纲要》 附件 3,可以作为今后财务知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3、财务人员在岗培训。主要采取内部人员讲座和外部人员讲座 两种方式。内部培训一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取课题,如:销售收入的确认、销售折扣的帐务处理、费用管理的细化(分 项目、分单位部门等),采取培训和探讨结合的方式,计划 20xx年每二个月进行一次这样的培训。外部培训主要是请外 部专家进行专项培训,比如有关税务风险防范培训、有关新 会计准则培训等计划 20xx年每季度一次。
4、财务人员外部培训。采取送到天音公司财务部或其他培训机 构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视具体情况而定。
6、财务例会。每周一次,总结工作、计划工作、同时也是一次学习和提高。
五、工作重点与难点:
1、增加资金投入:资金需求计划和融资计划在后面 20xx年主要财务 指标预测中有具体数据。根据我司 20xx年的销售计划,资金缺口 比较大,如何更好地与银行合作,取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是我司 20xx年总体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这个问题上财务部感觉压力特别大,如何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高速发展所需资金,是 财务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2、招聘、培训并吸引优秀人才。“成亦萧何、败亦萧何”,所有的工 作成败的关键还是在于人。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所有的工作必 须纳入整体系统运做之中。一个系统的运做靠个别人是不可能有 任何作为的,使系统发挥最大作用就需要一大批优秀的人才。财务工作也是如此,当前最缺的是优秀的人才。20xx年度财务部在 人才的招聘、培训方面要下更大的力气。如何留住优秀的人才, 需要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方向的指导,需要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对员工的激励机制更加得力。最关键的是 使每个员工在爱施德工作有一定的压力引导其不断进进取,同时 也有一定的安定感、归宿感,甚至更高层面的成就感。
未来4年,教育部将重点开展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全国业务骨干以及重点示范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规律、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及核算、现代财务技术及手段、法律法规和廉洁教育等。管理人员侧重宏观政策、国际比较、依法行政、领导能力、业务知识等,业务操作人员侧重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及政策,实务操作等。培训方式注重推广专题研究,改进讲授式教学,扩大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比重。教育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公布当年具体培训方案,确定培训班次,对培训内容和方式提出要求。教育部委托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组织开展具体培训工作。
具体培训计划有: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财务领导示范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财务的厅长或副厅长(主任、局长)、总会计师。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
(二)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分管财务校长或副校长、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管理处级干部示范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审计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
(四)直属高校财务管理处级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财务、审计、资产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五)教育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处级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资产处长。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原则上每人每年参加一次培训。
(六)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处长以下全体财务、审计、资产人员。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4年实现全体人员轮训一遍。鼓励干部参加财政部、本单位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
(七)全国教育财务系统骨干人才培训。培训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优秀财务干部。由教育部、各省、各校负责选调优秀财务干部参加培训。教育部每年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相对固定,4年为一培训周期。
(八)中高级人才境外研修。每年选派若干名教育系统优秀财务管理干部赴境外进行短期或中长期的学习交流,有针对性的与国外高校、政府、非营利组织同行进行交流,研究和学习发达国家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经验,拓展干部国际视野。
(九)重要财务制度专题示范培训。重要的财务制度、政策出台后,教育部将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示范培训。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根据制度的要求确定。
(十)其他专题业务培训。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开展。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将方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