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篇一
为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琼府〔20xx〕40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xx〕77号),切实做好20xx年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为标准,全方位开展我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20xx年共完成林业及湿地生态修复73845亩,其中林业生态修复69325亩、湿地生态修复4520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森林及湿地生态安全,不断提升森林及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一)台风损毁林地修复行动。推进海口市、文昌市开展台风灾后生态恢复,完成台风损毁林地修复造林5800亩,主要地点为海口市云龙镇和大坡镇建设中的文明生态村、文昌市昌洒镇建设中的美丽乡村以及翁田镇部分靠近海岸线的地段。(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海口市、文昌市政府)
(二)老残林更新行动。继续推动公益林,特别是国营农场、林场范围内成过熟橡胶、桉树等老残林更新改造,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程序。对采伐后的老残林及时进行造林更新,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完成老残林更新改造面积38951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四边两区”复绿行动。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继续开展城边、路边、水边、村边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人工造林、更新改造、补植补造等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进一步加大环境的绿化美化力度。完成“四边”复绿造林10435亩。完成路边造林3318.5亩,其中高速铁路边1247.2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东方段、儋州段、昌江段和东环线的万宁段等;高速公路边773.3亩,主要地段为西环线的乐东段、临高段和东环线的海口段、陵水段及中线的屯昌段等;其他通道边(旅游公路、省道、县道、乡道等)1298亩。此外,结合全域旅游示范省及百个产业小镇建设,完成城边造林1458.5亩、水边造林3294亩,同时结合第一批“海南省美丽乡村”创建,重点加强美丽乡村村边造林绿化,完成村边造林2364亩;继续提升热带雨林集中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区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认真执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重点落实天然林资源管护责任,推动建立森林巡护系统。完成俄贤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和霸王岭、大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14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省公路管理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低质林林相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天然次生林、桉树多代萌芽林、橡胶、加勒比松、马占相思等低质林的林相改造,重点在儋州市西联农场、白沙黎族自治县南高岭林场等区域开展橡胶、加勒比松的林相提升改造,完成改造面积770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琼海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损毁山体修复行动。开展位于自然保护区、景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工矿废弃地及破损山体复绿工程。各市县要加强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完成各自辖区内已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摸底,落实治理责任人,分级分类制定治理方案,全力推进“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重点推动三亚市西线高铁沿线、旅游景区周边,海口市秀英区采石场、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铁矿、文昌市昌洒镇锆钛砂矿等矿区的山体修复及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恢复和治理面积4539亩。继续对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内坡度25度以上国道、省道、高速、高铁可视范围内种植的经济林地实施退果还林,恢复种植生态树种,完成恢复造林500亩。(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湿地保护与恢复行动。对全省480万亩湿地进行总量管控。对已经纳入市县生态红线的322.9万亩湿地按照生态红线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对未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的157.1万亩湿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保护和管理。继续推动全省360万亩自然湿地纳入各市县生态红线,确保纳入生态红线进行管控的湿地面积比例达到75%以上;继续加强对东寨港、清澜港、东方黑脸琵鹭、新英红树林等10处保护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推动儋州千古盐田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新建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海口市羊山湿地,建立湿地公园或保护小区;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黎安澙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修复与恢复全省湿地生态面积共4520亩,其中新造红树林2770亩,退塘还林(湿)1750亩。(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xx〕27号),认真执行有害生物防治“双线”(即省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为一线,省林业部门、市县林业部门、乡镇林业工作站或服务中心为一线)目标责任制,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全面开展薇甘菊、椰心叶甲、椰子织蛾、林业用地红火蚁、金钟藤、槟榔黄化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景区、道路周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抓好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八)森林防火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行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制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机制。20xx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力度,对涉林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继续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盗伐滥伐、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湿地资源、在保护区公益林区内采石(矿)采沙、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破坏古树名木及盗运风景树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监管,依法追究破坏森林及湿地生态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恢复森林及湿地的生态结构与功能。(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领导,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要积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全力以赴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省级和各市县财政要加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有效整合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与生态保护有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加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健全全省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投融资平台。
(三)健全法规规章,推进依法保护。抓紧完成修订《海南省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和起草《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并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我省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各市县要整合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公安、住建、交通、海洋与渔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及湿地等破坏森林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及湿地资源的生态安全。
(四)推进信息化整合应用,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开展湿地监测的信息化、网络化,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整合全省林业信息化工作,推动海南省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平台、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及海南省森林公安雷达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森林及湿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出台林业及湿地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推进林业及湿地信息化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20xx年上、下半年分别对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xx〕45号)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多方式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氛围。加强信息公开,积极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领绿色生活,培育生态文化,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篇二
一、前言
为了保护和改善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确保xx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不受xx高速公路施工影响,防止由于高速公路施工对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扬尘处置工作。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杜绝环境污染事件;
实现施工“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及xx省政府主要部门要求的排放标准;
实现节能减排各项目标。
工程结束后,现场复垦工作达标。
三、工程概况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云南省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工程土建13标,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境内,施工起止里程k190+570-k205+080,标段线路长14.51公里,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标准建设。工程造价:14.42亿元,暂定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计849天。
1、路基工程单幅共计6.68㎞,挖方约334.6万方、填方约131.3万方;涵洞共计14座。
2、桥梁工程主线桥单幅共计11.98㎞/31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25座、中桥4座),匝道桥0.82㎞/5座;共计桩基1381根,承台97个,墩柱691根,盖梁383个,预制t梁2285片(其中20m梁618片、30m梁972片、40m梁695片;1#梁场计划预制940片、2#梁场计划预制1345片)、现浇箱梁8孔(8*18)。
3、隧道工程单幅共计9.77㎞/6座。其中富春山1号隧道共计2649m(左幅1312m,右幅1337m),富春山2号隧道共计5321m(左幅2668m,右幅2653m),富春山3号隧道共计1803m(左幅865m,右幅938m)。
四、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处置措施
1、洒水降尘:
4)施工现场易出现扬尘的机械设备配置降尘防尘措施。
2、垃圾存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前,应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3、材料、土方覆盖:
4、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持有运输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并且定期清洗,保持运输车辆的干净及整洁。
5、烟尘控制措施: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消解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符合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不得从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
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安全、生产、材料、机械等部组成的扬尘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扬尘控制监督员二名。
2.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扬尘控制信息网络,加强与扬尘控制部门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元阳县及公司的有关扬尘控制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元阳县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每月噪声监测记录及扬尘控制管理工作自检记录,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扬尘控制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扬尘控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扬尘控制考核者不得上岗。
8.制定出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扬尘污染制度:严禁烧杂物等。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时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材料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洒工作,严禁凌空抛洒垃圾。
(4)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岗位职责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汇报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扬尘治理发言稿
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整治,根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为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南新区及周边区域。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现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扬尘控制关键点。
1、重点抓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篇四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b)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c)木工间管理
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和管理;
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
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其他用途。
d)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严格控制。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e)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杨柳飞絮治理施工方案篇五
1、面对我项目辖区内施工场地大、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果断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职能,通过各方配合,采取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全天不间断巡查的积极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扬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乱倾乱倒的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了对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我项目区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难局面。辖区内施工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规范,建筑渣土运输撒漏得到有效遏制,乱倾乱倒基本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大管理的基础上,设置专人加大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力度,对施工道路面采取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扬尘污染,有效提升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我项目部现阶段扬尘专项整治人员及整治力度还不够,扬尘整治班组、项目较多,协调难度大,对装运渣土(沙石、污染道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项目班子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控制扬尘工作变得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个别场地硬化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够,造成路面污染。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具体整改专项方案。要求各个相关班组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落实。
1.将扬尘治理职责列为工地施工的前提条件,实行每日考核并签署考核意见,作为相关班组奖罚的要件之一。
2.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关,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签定扬尘污染治理协议。
3.针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给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