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3.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篇二
为有力有序有效抗击当前旱情,提高抗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合理统筹全市抗旱资源,规范抗旱工作秩序,科学实施抗旱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去年10月至今年9月,汕尾天气呈现“气温非常偏高、雨量非常偏少、干旱特别严重”的特点。全市平均总雨量1045.4毫米,为我市1953年有气象记录以来,同期降雨量最少。10月8日至15日,台风“狮子山”“圆规”外围环流为我市带来约250毫米的平均雨量,各地水库获得一定补水,旱情得到一定缓解。但两个台风带来的降雨不足以彻底改变我市水源不足的现状,雨后各地水库蓄水仍严重不足。特别是近1个半月来,全市再无出现有效降雨,各地水库蓄水、河流流量日趋减少。截至11月30日,全市20宗大中型水库蓄水共2.43亿立方米(含死库容,下同),占总库容的35.1%,较去年同期少24.8%,较多年平均少29.1%。其中,市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5855万立方米,可维持供水不足4个月;海丰县城东北片的主要饮用水源红花地水库蓄水907万立方米,水量持续处于低位,需继续使用上半年实施的多项应急供水工程,才能保障正常供水;陆丰东南片主要饮用水源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蓄水共5899万立方米,在做好节水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供水约半年时间。另外,一些依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镇村,如海丰县梅陇镇、市城区捷胜镇和东涌镇东片9个行政村,由于当地饮用水源水库蓄水不足,仍需采取非常规节水措施,才能保障下一阶段可持续供水。接下来长达半年时间,是我市的冬春枯水期。一般情况下,降雨量会较汛期明显偏少,且天气干燥、地表水蒸发量大,对水库回蓄十分不利,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立足今冬明春无有效降雨的最不利情况,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缺水风险地区,重点研究解决好市城区饮用水源不足问题。坚持多措并举,从节水措施、调水措施、工程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确保从现在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到来前群众生活用水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力争平稳度过未来长达6个月的枯水期,维护市城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在努力保障市城区正常供水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市各地的防旱抗旱节水保水工作,结合各地旱情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旱抗旱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努力实现枯水期可持续供水,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一)针对全市各缺水风险地区的抗旱措施
推算现有饮用水源不足以维持至明年5月份丰水期的地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二)针对市城区的抗旱保供水措施
市城区人口集中,工业比较发达,生活生产用水需求量大。当前,市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公平水库蓄水严重不足,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强化抗旱保水措施,努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1.调查水源现状
调查公平水库、赤沙水库、赤岭水库、尖山水库、琉璃径水库等市城区境内及周边水库和有关河流的水情现状,全面掌握市城区可调配水资源储备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水文测报中心;完成时间:12月。)
2.调水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适量调度朝阳、朝面山、南门三个水库水源对公平水库进行补充,增加公平水库的水源储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科学调度公平水库水资源。抗旱期间,海丰县要暂缓启用今年年底竣工的“引水入城”项目,保障市城区的供水。红海湾开发区接通赤沙水库水源后,仍然要将宝楼水库作为第一饮用水源,在宝楼水库蓄水量无法维持正常供水时,才能使用赤沙水库的水源继续供水。水务部门要安排检查组,到公平水库检查指导,督促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资源调度和干渠巡查除险等工作。(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3.压减公平干渠供水量
(1)暂停公平干渠对农业供水。限水措施实施前,组织干渠沿途有关镇政府、村“两委”人员深入各受影响农村调查研究,摸清限水措施对当地可能带来的影响,了解村民的困难,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情况发生。(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2)向公平干渠沿途各镇发出暂停使用干渠水源用于农业生产的通告,明确限水开始时间和有关要求,并按通告要求关闭公平干渠所有农业灌溉水闸,撤除干渠沿途所有农业抽水取水设备,确保限水措施执行到位。(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3)落实干渠通水期间的管控措施。公平干渠通水期间,安排人员在干渠沿途加强巡查值守,防止村民违规擅自取水。建立公平水库管理单位和各镇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镇及时掌握水库供水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海丰县统筹解决好干渠限制农业用水后受影响各镇村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因地制宜,通过挖井取水,调引山塘、沟渠、山泉水等措施,想方设法寻找补充水源。指导农户通过改种耐旱作物等方式,保障农业收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5)做好干渠沿途镇村的舆情监测,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处理村民诉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6)及时调整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认真计算实行限水措施后,公平水库向赤沙水库调水的入库率,检验限水措施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抗旱保水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并根据限水后的日需水量,调整完善公平水库的供水计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干渠限水期间)
4.压减市城区的用水量
通过各种有效的节水、限水措施,逐渐压减市城区的日用水量,力争从目前的20万立方米/天,逐步降至12万立方米/天。
(1)调查掌握市城区日用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分布和用水量等情况,了解各企业单位是否具备增辟补充水源、循环用水的条件,为落实工业节水措施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上旬)
(2)加强与市城区高耗水工业企业协调,制定工业企业节约用水方案,明确限制使用自来水的工业企业名单、限用水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完成时间:12月底)
(3)报请市政府发布限制用水通告,对部分高耗水工业和有关服务业用水予以适当限制。限水措施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严格控制”的原则,评级定标,优先保障经济效益好、对汕尾经济社会贡献大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4)调查市城区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需用水量,推动在山塘、沟渠等非饮用水源取水或利用中水、再生水进行城市绿化和环境卫生,合理配置水资源,减少自来水用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排查整治供水隐患。强化市城区供水设施维护,坚持每天排查整改供水机电设备、配电装置、输电线路、供水管网、泵站、消防给水等设施隐患。及时整改供水管网渗漏,管道堵塞问题,减少水资源浪费。推进市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对年老失修、渗漏严重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换代,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城区自来水漏损严重,利用率不高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6)认真计算实施限水措施后,市城区的日需水量,并以此调整市城区的用水计划,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5.分时段供水措施
(1)当公平水库蓄水接近死库容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出实行分时段供水的建议,并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时发出通告,采取全市区统一时段供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出水量,延长水资源的使用时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2)分时段供水期间,市城区新地水厂、赤沙水厂每天向赤沙水库的取水量将会大幅减少。公平水库要严格根据赤沙水库的用水需求,适当减少向赤沙水库的供出水量,并进一步强化公平干渠沿途的用水管理,避免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后,公平水库的水资源仍然大量流失。(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3)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措施后,海丰县公平镇、城东镇、可塘镇、赤坑镇等以公平水库为饮用水源的地区也应同时实行分时段供水,红海湾开发区如已启用赤沙水库水源供水,也要实行分时段供水,最大限度节约公平水库水资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4)做好舆情管控。分时段供水期间,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解抗旱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支持和参与政府部门抗旱行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水总公司、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市城区实行分时段供水期间)
6.打井措施
(1)开展地下水资源勘探。制定地下水勘测工作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和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勘探,明确地下淡水资源的区域分布、深度、水质等情况,为接下来有针对性实施打井取水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实施打井。根据勘探结论,在公平水库、公平干渠、赤沙水库周边选择合适位置打井30~50口,做好水质检测,将符合饮用标准的水井水源引入公平水库和公平干渠,作为下游赤沙水库的补充水源。(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xx年2月底前)在市城区每个行政村(社区)符合打井条件的区域打井1~2口,做好水质检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3)科学利用井水。对经检测可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井,结合实际,能够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立即启动相应的调水和净水工程,将水井水源引入调蓄设施和自来水管网。对短期内难以通过应急工程措施调用的,则考虑在水井附近建设临时应急取水点,方便群众取水。(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水总公司;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调用死库容供水期间)
7.工程措施
(1)启用抗旱抢险黄江引水工程。加强黄江河调度管理,全力保障黄江河水质稳定达标。从黄江河取水点抽取约400万立方米黄江河水至赤岭水库,让赤岭水库达到26.1米的正常蓄水位。提前储备水源,供市区有关水厂调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海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的抗旱抢险救灾项目,要列为政府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程特事特办,即时施工抢险救灾项目要走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实施时间:实施应急引水工程期间)
(4)如应急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业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在铺设供水管道时,可采取分段同步施工的方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公平水库水资源用尽前完成工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实施时间:工程施工期间)
1.陆丰东南片
制定和完善龙潭水库和巷口水库的供水计划,强化节水措施,适当压减当前的供出水量,严禁弃水发电,确保现有水资源能够维持至明年5月底。(责任单位:陆丰市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2.海丰县城
(1)启用黄江河赤雁桥上游应急取水工程。同时关闭公平镇自来水管网向城东镇供水、协祥盛公司水厂向城东镇供水的两条管道,或减少此两条管道的供水量,减轻公平水库的供水负担。(责任单位: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公平水库蓄水量少于4000万立方米时)
源充足,可通过红海湾发电厂取水管道调用赤沙水库水源继续供水。(责任单位: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4.海丰梅陇镇、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等缺水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抗旱保供水工作方案,坚持开源节流,充分利用好山塘、沟渠、山泉、地下水等水源,千方百计寻找补充水源,通过抽、引、调、蓄等措施和开展送水服务等方式,保障群众的日常用水。市城区东涌镇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推进东片9个行政村接入市城区供水管网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区人民政府、海丰县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
(一)组织保障。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供水总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汕尾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工作专班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抗旱工作作为保障城镇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市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市抗旱保生活供水工作专班要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抗旱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市水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向省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求在抗旱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市防旱抗旱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要提前与本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或统一由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
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篇三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良
常务副组长:史常荣
成 员:由各科、队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进行值班、跟班。值班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岗工作;跟班时要与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还必须报矿长审批同意(或电话请假),请假单交调度室存档备查,返矿后到调度室销号,同时向分管矿领导和矿长销假。对于未请假私自离矿人员处罚200元/天。
3、抓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安排工作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谁安排工作,谁落实安全措施;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安全防范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严禁疲劳上岗,严禁带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4、加大安全小分队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对地面各作业场所进行巡查,查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检查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下井突查两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放在四点班和零点班的突击检查。其他管理人员下井后要查“三违”、查隐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质量。
5、开展春节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按“三定”原则落实跟踪整改闭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办公室负责各组织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地面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库房的用电、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盗保卫情况,严防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违”力度。管理人员元月份少一个反“三违”指标罚款200元,所有“三违”人员在处罚的基础上,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交安监科后方可上班,严重“三违”人员驻“三违”学习班,停班学习5天,经考试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强地面保卫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卫科每天安排人员对全矿区开展面安全巡逻,重点加强夜间、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矿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9、加强机电设备检修管理。春节放假设备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机电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10、扎实抓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科负责在放假前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并严格监管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召开各类会议,教育广大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按章作业,杜绝“三违”,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分管矿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篇四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科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篇五
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