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篇一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篇二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__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__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__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一)创建阶段(20__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__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__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__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和我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突出“平安创建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共享”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组织开展平安综治集中宣传活动,为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xx大精神,以及省、市和我市对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2、深入宣传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质监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律“五上六进”(即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同时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全市质监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舆论氛围。
三、主要内容
1.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二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考活动,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广泛宣传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单位治安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普及各类防范知识。(法制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2.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单位门口悬挂张贴平安综治宣传横幅标语,并通过墙报、宣传册、电子屏幕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双月宣传活动期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2条。(由办公室牵头,法制科协助)
3.编发一组平安综治短信。利用oa内网和短信平台向单位职工群发平安综治短信,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和平安的节日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由办公室牵头,法制科协助)
4.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春节期间,在慰问老干部之时,开展一次入户宣访活动,营造知法守法、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法治意识。(由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准备资料)
四、工作要求
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基层组织等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看得见、听得到、易接受的方式和现代传媒手段,不断扩大平安综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展示全县质监工作成效。
3.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将平安综治宣传工作与质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双月宣传整体工作水平。
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篇四
为加强我县平安建设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根据县综治委文件要求,夯实农村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增强对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根据我县平安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和县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综治、平安进社区、进村寨,抓好村、居委会综治工作软、硬件建设,将乡镇建设成为“综治组织形成网络、群防群治队伍健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社区、村寨治安秩序稳定、社会风气良好”的现代平安文明社会。
二、总体目标
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实现以学校法制教育带动社会,并将法律知识辐射到家庭;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三、具体措施和办法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处室、年级组、班级目标管理。公、检、法、妇、青、团、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宣传和团县(镇)委密切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培训和宣传,帮助青少年学会依法保护自己,防止受到犯罪侵害。通过开展“生存教育”、“中小学生自护教育”、“中小学生自救抢险训练”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青少年学会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镇安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监督与落实。设立由县委、统战部长马建琦任组长,政府副县长陈正斌、教育局长沈晓君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检察、法院、宣传、团县委、妇联、关工委、司法、文化、工商、广电、市政、公园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长沈晓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政府将《方案》的实施列入各成员单位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之中,纳入到部门领导年度业绩量化考核当中,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全面负责组织和推进《方案》的实施。
教师学法行动,利用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法、家长法制教育活动,为《方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从基础工作抓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积极与公、检、法等相关政法部门联系,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都来学法、普法的良好势头。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富有意义的系列普法活动,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学校平安建设绩效方案篇五
通过学生主动参与探索,发现身边安全隐患,寻找自救自护办法,增强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校园平安,让每位学生成为校园安全的守护者。
关注校园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全校学生
20xx年6月22日—9
月10日
(一)“校园安全隐患大搜索”行动。(3—5年级 负责人:班主任)
1、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巡视校园各个部位,寻找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以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如下雨天特别滑的路段,容易让人滑倒而导致骨折;或者在没有老师照管的情况下使用大型活动器材而产生的危险等)。
2、针对有关安全隐患,学生提出有效建议并填写在《校园安全隐患大搜索卡》上。
3、各班全数上交下发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搜索卡》,不得空白。学校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优秀作品推荐《深圳青少年报》刊发,向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设计制作校园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图标)(1—6年级 负责人:班主任)
(1)形式为图标,或者文字标语,或者图标配文字;
(4)作品上要注明作者姓名、学校班级、辅导老师及联系电话。
2、一、二年级,每班不的少于5幅作品;三至五年级,每班不少于15幅作品。学校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优秀作品推荐《深圳青少年报》刊发,向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班级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设计(全体班主任)
1、主题班会要引导学生珍惜生命、珍爱身体,并形成必要的自救自护技能。设计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教育手段新颖,有创意。
2、每位班主任至少上交一份设计方案。方案上要注明学校、年级、作者及联系电话。题目:四号宋体加粗居中,其它:小四号宋体,行距:1.5倍。
3、学校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优秀作品推荐《深圳青少年报》刊发,向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
1、6月下旬,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工作,宣传动员。
2、9月10日之前,开展活动,对学生作品进行指导、回收、上交。
3、9月11日—15,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