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双亮双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以“亮身份、亮承诺和争做优质服务标兵、争做优化环境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双亮双争”党性实践活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创先争优当先锋,管好城市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当先锋,管好城市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县委、县政府分忧,为群众服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崛起。
形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抓敢管、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活动范围
开展“双亮双争”实践活动的范围为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亮承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1.亮身份。局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制作岗位公示牌,在岗位公示牌上注明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承诺事项等内容,佩戴党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在工作生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亮承诺。组织开展机关党员承诺服务活动,结合党员岗位特点和专业特长,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创先争优等方面,采取个人承诺、党员帮定、支部审查等形式,承诺为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办理2-3件实事好事。
(二)开展“双争”比服务,推进服务主动性
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和创先争优“双亮双争”文件精神,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执法队员走上街头清理“牛皮癣”,提升嘉祥形象。
2.争做优化环境先锋。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什么”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增强“优化环境、从我做起”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工程,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行政问责制等六项制度,为群众搭建简约、快捷、优质的服务平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坚决制止各类形式的吃拿卡要报和干扰破坏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嘉祥形象”的大气候。
(三)转变执法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执法为民,改变过去“为城市管人民”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人性化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实行“六先一后”执法模式,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敬礼在先、尊称在先、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推行首违不罚制,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场能主动改正的诸如乱悬乱挂、乱贴乱画、店外摆放等十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11年8月10日——8月15日),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创先争优“双亮双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热情。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8月16日——2011年12月1日),各大队、科室、处、分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服务一线、规划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查找不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12月份),结合城管执法实际,围绕执法服务质量是否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推进、突出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查摆。通过举办总结会等形式,搞好活动总结,组织考核评议,完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局“双亮双争”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督查,督促各大队、科室、处、执法分局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一、教学分析:
(一)培养学生的规划能力
规划能力是指对事物进行计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步骤的能力。在我们的生活中小到做一顿饭,大到一个企业管理,处处都要用到规划能力。规划能力可以提升生活和工作效率,灵活应变能力,使工作和事业更容易取得成功。所谓规划人生就是根据自己的天赋、兴趣和客观环境等因素,选择一个值得为之终身奋斗的目标,然后脚踏实地、按部就班地实现这个目标。在方案制定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主动地去参与、积极地去策划,通过这一过程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制定计划、规划活动的能力,并引导学生逐渐地从规划活动走向规划人生。
(二)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是学生实施活动前的必要准备,体现出活动的预设性,保障了活动有序地进行。在方案制定课的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明白制定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学生正确把握活动方案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格式,自主、规范地进行活动设计,再通过交流、合作、论证,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通过制定活动方案,使学生对活动的目标更明确、活动的步骤更清晰、活动的过程更科学。周密完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将为学生顺利、有效地开展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教学环节:
综合实践活动方案制定课的教学可分为两个阶段和六个主要环节。
“导入”: 教师可用“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事例或小故事导入,让学生明白制定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习”: 为了帮助学生将活动计划做得较规范,教师可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方法指导,如用提供一份成功的活动方案案例作参考的做法,让学生了解活动方案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格式。
“策划”: 学生通过小组讨论,共同策划,初步制定活动计划。
(二)班级交流论证修订活动方案阶段:
“汇报”: 在此环节中,每组同学要将本组策划的活动计划在全班进行汇报,与其他同学交流。
“论证”: 在学生小组汇报后,全班师生对每组的活动计划进行讨论。论证方案的可行性,指出方案的亮点和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让学生明白应从哪些方面去完善自己小组的计划。
“完善”: 此环节主要让学生在全班讨论、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全班师生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借鉴其他小组好的做法,反思自己计划的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自己小组的活动方案。
“教学有法 但无定法 贵在得法。”两个阶段和六个主要环节仅提供一种做法和参考,教师在教学中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活动主题的内容、学生实际情况等,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灵活应用,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
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素质教育理论为指导,积极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的有关目标,根据省,市教育局教研室的工作要求,加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的学习力度,创新学习的形式,发挥课题的导向作用,使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实践的乐趣。以综合为特征,以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力争让综合实践活动成为我校的特色教育活动。
二、课程目标
(一)1.让学生获取亲自参与探究的积极情感体验,培养学生乐于探究的心理品质,敢于创新的精神和动手实践的能力。通过研究活动,促进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2.形成对信息技术的认识,应用与交流,增进学生对学习过程中的信息与文化,生活与实践的了解,为以后在社会中应用信息技术打下基础。
3.形成从生活中主动地发现问题并独立地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
4.进一步拓展学生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发展实践能力,发展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创新能力。
5.促成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使他们学会探究,学会运用
所学动手实践,学会学习。
(二)阶段目标
初中年级的学生,基础薄弱,但学习积极性比较大,学习的兴趣比较浓厚,所以通过实践探究,为谈们今后学习更多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使他们在校内学习之余丰富更多的课外知识。
研究课程前的准备工作
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一、活动背景
三、四班全体师生第三次走进敬老院,开展为老人办实事,向老人献爱心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帮助老人,用实际行动去体验爱心感受亲情,用真情将爱传递。
二、活动目的1. 弘扬中华民族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增强学生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意识,增强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让学生明白关爱他人,尊敬老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2. 培养学生爱思考、爱探究的兴趣和习惯,学会“因人而宜,恰到好处地帮助别人”的技巧和方法。
3. 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和与人合作的能力,亲身体验自己设计制作和动手操作的乐趣。
4. 培养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学会设计谈话内容,学会与人沟通交流,注意语言的通俗性和趣味性以及艺术性。
5. 培养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搜集整理信息,总结评价活动过程,感悟提升活动收获,展示交流活动成果等能力。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地点
岗王镇敬老院
五、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万勇
副组长:赵兵 梁秀英
成 员:王超群 郭节玲 王晓珍 朱瑞芳 李连礼
六、活动人员:
八年级
三、四班全体学生
七、活动准备
1. 与敬老院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人数、男女房间数、爱好、特长)
2. 器材(照相机、摄像机)3. 启动仪式
4. 与老人互动的内容(游戏、谈话等)5. 购买礼品、制作彩旗
八、活动分组
1. 整理打扫房间组。(朱瑞芳 李连礼老师:负责将学生分配到各房间,并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整理房间,打扫卫生,抹桌凳,叠被子等)
2. 与老人互动组。(王晓珍老师:负责学生分组,拟定谈话内容和活动项目,每个大房间活动场地,可作游戏、交心谈心、梳头、捶背、修剪指甲等)
3. 赠送礼物组:(梁万勇老师:负责分配礼品和指导学生赠送礼品以及培训学生文明礼貌用语和大方得体的仪表)
4. 影像资料收集组:(王超群老师)5. 彩旗队:(郭节玲、梁秀英老师:负责培训彩旗方阵,指挥彩旗队行走以及彩旗插放和回收)
6. 活动筹备和指挥组:(班主任:负责将学生分组,分组名单交以上各组负责人,负责调动学生情绪,指导学生拟定活动内容,活动方法,提出活动要求,包括文明礼貌、安全、卫生等,强调活动纪律。组织学生捐款,拟定活动前的宣讲稿,检查各小组学生活动情况,并参与学生互动。强调学生将活动中的采访、交谈、收获、体会等内容记录下来,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师评,要求学生写出活动后的感悟,每班选送5篇到年级组)
九、活动程序
1. 活动准备: 2014年6月9日——6月19日 2. 慰问活动: 2014年6月20日 上午(1)8:00集合,举行启动仪式。(2)8:30——9:30到达敬老院。(3)9:30——9:40 张院长讲话。(4)9:40——9:50 发放慰问礼品。(5)9:50——10:20分组活动。
(6)10:20——10:50各组活动,可交叉进行。(7)10:50集合收队,向老人献祝福礼。(8)11:00——11:40 安全返校。
3.活动评价、总结: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5日
岗王镇第一初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题小组
2014年月6月
涉案财务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条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xx〕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xx〕1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五条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条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加强原非贫困县(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条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具体为:农村学校扣除省级以上资金后,由县(区)承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枞阳县为8:2,其他地区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区)分担比例为:农村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枞阳县为8:2,其他地区为6:4;城市地区由市(含市辖区)承担,其中,铜官区(不含下划初中)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郊区(不含下划初中)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下划初中由区在划转经费中安排,市直学校由市财政承担。
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学校所属市、县(区)分别全额承担。
第八条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第九条 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免费教科书及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承担。城乡学校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学生免作业本费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
第十条 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贫困面,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第十一条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见附件1)。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市建立,所需经费由学校所属市(区)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 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暖保暖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2),由枞阳县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原非贫困县(区)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建设支持远程互动和本地互动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设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系统,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式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建设资金由县(区)自筹。
第三章范围对象
第十四条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十五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市、县(区)要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第十八条 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33号)执行。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第二十条 校舍维修改造。各地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当地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审核通过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年度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各地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公办义务学校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因地制宜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防寒采暖保暖。
第二十二条 原非贫困县(区)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各地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所辖区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五条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在本地区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第二十七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市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同时报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 市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同时报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各单位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体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