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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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篇一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强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菜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投入“平安菜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菜乡”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的持续稳定做出了用心、积极的努力。
——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44件509人,起诉409件606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259人,起诉315人。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批捕、起诉等各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工作机制,实现了当年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平安菜乡”、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2件,其中,来信58件,来访37件,来电7件,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对37件来访给予了当场答复,对署名举报给予了明确答复,确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行了“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按照统一要求,设立了听证室,对申诉案件、有争议的案件及部分上访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接访首办责任制;深入开展了变人民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下访活动,及时掌握社会上的敏感问题和焦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把各种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时刻以维护大局为重,积极参加市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物资管理、治安防范、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48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高度重视涉法上访处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了解决上访老户、清理控告申诉积案工作,把近两年来的举报线索作了拉网式清理,对管辖内的涉法上访案件,积极构建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处置、协调配合等为内容的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逐案落实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反映检察机关自身执法问题、上访有理的,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诚意,勇于纠正错误,共依法返还上访人合法财产3万元;对上访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超出法律政策界限的,既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又耐心细致地讲清法律政策,靠过细工作息诉罢访;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程序、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共受理涉法信访案件153件,均依法妥善解决处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检察院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紧紧围绕“平安菜乡”建设,突出重点,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了8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13件20人,占立查人数的83%;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犯罪案件4件7人,全部是特大案件,依法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慎重初查,严把事实证据关,积极搞好内部侦诉协同,实行程序跟踪,加大外部与法院的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人,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为100%。查处的潍坊市地税局海化分局负责人于建军贪污受贿案,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和办案程序,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完善安全防范机制,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安全事故。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制定了案件管理细则,实行了办案流程化管理;落实办案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办案环节的任务、期限和责任;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案件考评体系,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实行大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形成了抓办案质量的合力。起诉率同比上升,不起诉率、撤案率同比下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查办案件,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罪必纠,进一步增强了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作用;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寿光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寿光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寿光社会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宪法和全市人民的意志行使好检察权。今年查办的13件大案有 件发生在企业,占立案总数的 %,对这些企业都依法给予了保护,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打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为体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降低犯罪机率。在金融、税务、建设、交通等行业系统84个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在81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工程合同、廉政协议”同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专项预防活动,节约资金800余万元,工程合格率达100%,实现了无职务犯罪和工程优质的目标;针对查办的21起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3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消除犯罪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取得了“查办一起案件、治理一个单位、维护一方平安”的综合效果。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保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共监督立案23件27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已有10件11人作了有罪判决。以防止漏罪、漏犯为重点,严把关口,对应当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5人,追诉45人,追加漏罪35条,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为100%。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35人、不起诉2人。本着维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显著轻微且认真悔罪的名未成年人,在跟踪帮教、考察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给了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1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18件,市院采纳15件。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的工作,从而减少了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的生力八达(保定)啤酒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潍坊市糖酒茶副食品公司购销啤酒纠纷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民行案件。
三是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共对2002年以来减刑的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保外就医1人进行了逐人逐案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13条。进一步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完善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市看守所保持了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监所检察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授予首批“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寿光检察工作的执法品牌。
四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聘任了5位人民监督员,通过规范程序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逮捕、撤案、不起诉等三个重要环节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已有2起自侦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作不起诉的1件1人,不服逮捕的1件1人,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和表决,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四、深入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一核心,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着眼点,以开展岗位练兵和评选“十佳检察干警”为主要措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自律,做出廉洁从检的承诺,并自觉践行,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班子的内部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力度不断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下降,但我们不懈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立足于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抓了任职培训和岗位练兵,分批进行了系统的素能培训,完成了续职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诉、侦查监督、书记员等业务竞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实施人才强检计划,选拔并培训检查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和管理等各类人才培养对象人。继续加强学历教育,使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人,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提升,文化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重在深化,务求落实,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整体推进”的教育活动思路,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机制,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身执法执纪力度;坚持把深化教育活动与争创省先进检察院、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创新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立足健全制度规范,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化建设向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深层次延伸,做到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活动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干警行为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初步形成了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的良性机制。
强化职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公开选任名主诉、主办检察官,公正选拔名检察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一批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担当重任。“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日益丰富,培训投入不断加大,激励措施全面落实,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多个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8项主要检察业务制定了办案规程,细化岗位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全面复查2003年度不起诉案件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不起诉案件上管一级等措施,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开展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早警示,防微杜渐;出台“十个严禁”硬性规定,促进清廉从检。对2001年以来所有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认真清理,同时完善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来,市委和市人大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市领导多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我们在检察工作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竭尽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是政府的支持,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视频、音频、数据”三网合一的检察专线网顺利建成,检察工作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与提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征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宣传、预防犯罪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对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名干警和多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虚心做人,用心做事”、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改革和管理中一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宣传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使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党委的部署、群众的意愿与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积极投身“平安菜乡”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创建“平安菜乡”的活动中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和谐寿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治措施,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办干扰、阻碍“繁荣、文明、和谐新寿光”建设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制化进程,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
四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意发现、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有效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五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细化队伍建设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措施。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平安菜乡”,实现“争创全国40强”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05年2月25日
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篇二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篇三
我代表xx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我院在xxxx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x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创建“幸福xxxx”,服务发展大局有新突破
主动服务“三大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开展服务“三大会战”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期待与要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xxxx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xxxx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和保障民生。由我院反贪部门牵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长山镇某村委会干部贪污危房改造扶持金和低保金等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使国家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派员参加“两委”换届巡查、宣传工作,保障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继续加大扶贫“双到”工作力度,筹集30万元帮扶上山村建成茶叶加工厂,被评为广东省和xxxx县扶贫开发工作优秀单位。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响应县委创建生态文明城镇工作部署,由我院反渎部门牵头,开展惩治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深入长青水库等地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查办了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长罗某某玩忽职守罪案,引起水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掀起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高潮。制作播放打击非法采砂公益宣传片,使环境保护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创建“平安xxxx”,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554件766人,提起公诉502件68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开展“清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涉枪案件20件21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16宗移送审查起诉的轻微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对5宗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运用公开答复等新举措促进息诉罢访,通过检察长接访、检察官下访、举报宣传周、开通举报电话等措施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xxxx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依法对4名初犯轻罪的在校学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积极协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的双提升。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廉洁从政。xxxx年,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13人,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村官”腐败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加大追逃力度,将负案在逃的莫生、莫宇丹抓获归案,法院对两人均予以重判。打击贪污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横州坡村委会“村官”腐败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莫生等人受贿一案被湛江县检察院评为xxxx年度“优秀案件”。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xxxx年,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5人。查办水务、计生等部门人员渎职失职案,促进依法行政。查办吴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等人滥用司法职权不移交刑事案件一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案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篇四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职责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审查与审查起诉、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希望你喜欢!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发布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代理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