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一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v^、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和《^v^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集贤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城镇棚户区是城镇建成区范围内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占地总面积万平方米,拆迁房屋面积万平方米,预计可开发房屋面积万平方米。
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中万余户、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全权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的开发项目,应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四)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户型设计分别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迁住房要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配套设施齐全﹙水、电、热、通讯﹚,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区改造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要求,确保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建设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保证供热、供电、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物业管理规范,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四)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并由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一)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县发改委、财政、^v^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节能减排、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
(二)每年在新增财力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吸引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同时,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住房的,除向国家争取补助外,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安排廉租房建设。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纪检^v^门负责监督。
(一)土地政策。
1、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税费政策。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属县级管理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区改造项目原拆迁面积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设费。
3、符合城镇建设规划且棚户区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参照棚户区优惠政策执行。
4、对重点区域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
5、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地税部门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有照房屋“拆一还一”,其他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回迁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积标准(最低保障户型面积不得小于45㎡,上靠户型面积为60㎡),超出原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廉租房建设工程。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项工程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须达到总规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编制规划方案,报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符合农民特点的住房。
(一)审批提速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口式收费”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二)调查摸底
社区办、县房产处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每片棚户区逐户进行排查,摸清计划改造棚户区内居民的住房面积、户型、人口、生活状况、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一户一档,汇编成册。
(三)编制计划
依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
(四)依法组织拆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拆迁法规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区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
(五)加强建设监管
要依法组织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强化监管,安全施工,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为加强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贤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许德东县长为组长,有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代表县政府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负责改造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推进实施、督办考核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负责协调筹集建设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县财政、发改、国土、税务、银行、电力、物价、水务、公安、人防、消防、劳动、统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二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x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xxxxx地区行署、集团公司xx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xxxxx地区xx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xx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16号)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x年—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放在第一位,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布实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住房多元化的选择需求;承接荔波、三都旅游集散,以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为主线实施城区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打造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
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零星棚户区、建设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社会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愿望迫切的区域和“城中村”中符合上述条件的连片区域,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有房屋。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推进铁路工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年代短,建筑质量好,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按片区风格进行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一)目标任务
根据调查摸底,县城区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27个,涉及3189户居民,建筑面积约62.34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麻尾镇、上司镇、基长镇、下司镇、玉水镇共涉及1306户,建筑面积约11.75万平方米。力争在x年前基本改造完毕(具体地块见附件1)。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突出风貌。加强独山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按照“休闲宜居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定位,县城区重点打造“古城风貌”,要完成“东、南、西、北”四大古城门建设,以古城门为入口,结合路网规划布局,实施棚户区改造。改造地块的规划设计以“明清风格、简欧风格”古建筑为主,通过点、面结合的古城风貌建筑区域,体现独山“小上海”美誉。大东门设在黄埔路口,小东门设在北集社区(原自来水公司)路口;南门设在秀峰路与南通路交接处(南门头);西门设在营上路口(独秀小区后);北门设在五里一带(新古城改造范围及城门选址见附件2)。
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按城镇总体规划风格建设。
2、“一体”巩固、“两翼”扩城,“镇(区)”危旧改新。严格控制“一体”范围建筑密度,结合现有楼盘规划,整体打造视野开阔、功能完整的高品质区域,实施“巩固型”改造;“两翼”充分利用新区开发土地使用规划的优势,高起点、高规划建设“城市品位优、设施配套全”的新城,使新城与旧城实现合理、有序开发,体现城市“扩容”改造;各园区、镇、管委会等以镇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改造为主,房屋征收为辅,对符合改造范围的区域实施改造,达到“危旧换新颜”效果。
3、统一组织,属地负责。强化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据此统筹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资金补助等要素保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各涉及园区、镇、管委会以及住建(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
4、先急后缓,尊重群众意愿。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集中连片、安全隐患多、居住条件差、周边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先行进行改造,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呼声与愿望,合理确定改造时序。
5、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难度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低的,政府可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开发单位,以委托代建等方式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有商业开发价值的,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本以及棚户区居民多方参与。要统筹项目运作,合理配置政府补助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力求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盈亏保持综合平衡。
6、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合理配置,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一)编制完善-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园区、镇、管委会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完善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每年5月底前将下年度改造计划上报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再组织实施。
(二)加快项目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州、县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由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国土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搞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凡棚户区改造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的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政策,阳光操作、和谐征收。
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产权调换以市场化安置为主。
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居民,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各房屋征收实施主体要及时张榜公布棚户区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以及优惠政策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选址,将棚户区改造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风貌设计,将具有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的体育文化设施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配套设施,体现地域建筑风貌特色。
(五)加强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绿色建筑,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监管措施需由项目单位缴存保证金的,在享受免收保证金优惠政策以后,由涉及园区(镇)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六)加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将社区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内容,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加强物业管理,探索与居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物业管理模式,对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具备一定条件的,可推行不同等级的专业化物业服务,合理收取服务费用;对于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尚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可依托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低保家庭物业服务费,可由各园区、镇、管委会适当进行补贴。
(一)资金保障。各园区、管委会可以明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资金运作。按照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统贷统还的方式,通过省平台公司为全县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力及项目收益情况测算评估承贷能力,将用于还款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还款准备金,确保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偿还,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县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并列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增加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安排,向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二)用地保障。依据棚户区改造规划与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计划,结合改造用地需求、具备供应条件地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征拆进度,编制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挂牌相结合的方式供地。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用地,安置住房涉及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中不宜以单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依法供地,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各种专项资金后的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非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其他腾空土地可将征拆安置作为条件纳入招拍挂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审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园区、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推动棚户区改造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是县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园区、镇、管委会是所辖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措施。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争取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搭建县级融资平台,落实年度棚改启动资金,监督县融资平台资金规范使用;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日常监管、定期通报制度,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和跟踪审计,确保棚户区改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为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是继年初街道创新创业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此次会议的主题聚焦棚改,大干下半年,决战三季度,全面启动拆迁清零“双11”棚改行动,即“11村同拆”和“11村清零”,精心部署,精准发力,为全面夺取今年棚改拆迁大决战的胜利动员鼓劲,再掀棚改新高潮。同志们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研究措施,将“双11”行动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增强加快棚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解决好棚改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的问题,全力确保3年内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给我们的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下面,根据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先难后易,敲开核桃”的部署要求,街道决定全面开展“双11”棚改行动,下半年要全面完成xx、xx等11个社区整村拆迁;要全面完成xx、xx等11个社区棚改“清零”。全面启动“双11”行动,是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意义深远。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党工委、管委会向全区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市区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高度关注。全省提出5年完成棚改任务的要求,全市明确3年完成棚改任务的目标,高新区按照走在前列、引领全市以及率先实现消灭“城中村”的工作部署,要在两年半时间内全面完成棚改,时间紧、任务重。尤其对xxx来讲,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践证明,棚改已成为民心所向,民之所盼,人民群众对棚改充满期待。去年打响“三年棚改攻坚战”以来,我们累计完成棚改拆迁xxxx户,xxx个社区中已有4个社区全部完成整村拆迁,有9个社区拆迁扫尾,有11个社区启动了整村拆迁。xxx创造6天完成整村拆迁的“短平快”xx速度,xxx15天完成整村100%拆迁,xxx自拆率达到97%以上,这些现象已经充分表明,大多数人盼望棚改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拆旧房、住新房已成为群众最现实的关切。即使有少数人一时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想借棚改一夜暴富,但看到棚改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看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也都不再计较、不再怀疑、不再观望、尽释前嫌。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扭住“双11”行动,对照任务目标,树立节点意识,自我加压,突破担当,不折不扣完成这项政治任务,兑现庄严承诺。
近年来,全区以棚户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总抓手,统筹推进依法征迁、项目包靠、资本运作、城市提升、改革创新、便民惠民、检力下沉、打霸治痞、联合执法、双拆双治、作风转变、文明创建,打出了经济突破增长、城市形象提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民生保障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干部竞相担当的“组合拳”,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各部门协同协作群策群力,街居干部攻坚克难、突破担当已经成为常态,公平正义已成为全区百姓的核心价值追求,依法治区治街大势已成。通过棚改拆迁、项目进地、拆违治乱、打霸治痞等一系列举措,打出了xx区的威风锣鼓,亮出了xx区的品牌底气,全区百姓无不点赞、支持。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深得辖区群众拥护,通过棚改拆迁,街道、社区各级基层干部信心倍增、干劲十足,霸痞分子更是闻风丧胆、望风而逃,对邪恶势力形成了压倒性优势,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今年以来,街道集中优势兵力,联合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阻挠棚改和项目进地的违建违栽和拆旧改丑“钉子户”亮剑宣战,组织集中拆迁清表行动xx次,依法拆除阻碍项目进地、棚户区改造的违建xx处xx万平方米,清理违栽xxx处xxx亩,困扰发展13年之久的xxx、12年之久的xxx、6年之久的xx、xxx等一大批拆迁“硬骨头”项目,实现了整体拆除。因此,开展“双11”行动已经具备了充足条件,只要我们借势借力,顺势而为,用好公平公正这把尚方宝剑,坚定战之必胜的信心,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任务,绝不能做逆流而上、阻碍发展的罪人。
。过硬作风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有过硬作风才能催生过硬干劲,才能激发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建设为总抓手,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加强作风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的根本保障,是解决作风突出问题、提升作风建设水平的实践工程。街道开展“双11”行动,是作风建设的需要,与作风建设年的目标和要求高度契合,有机统一。同志们务必要把“双11”行动当作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比能力、比智慧的考场和赛场,考出攻坚克难的本领,赛出突破担当的成绩,把今年社区“两委”换届之年变成拆迁攻坚年、突破担当年、创新发展年、作风提升年,牢固树立“困难面前有我们,我们面前无困难”的亮剑精神,“勇扛红旗、勇夺第一,不干则已、干就一流”的进取意识,“完不成任务就下台辞职”的胆识魄力,争取棚改大决战的最后胜利。
今年,街道棚改任务目标是拆迁xxxx户、开工xxxx套、安置xxxx套。截至目前,已完成拆迁xxxx户、开工xxxx套、安置xxxx套,三项指标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xxx%、xxx%、xxx%。在此基础上,我们坚持先难后易,敲开核桃,全面启动“双11”棚改行动,下半年要全面完成xxx等11个社区、xxxx户整村拆迁,全面完成xxx等11个社区、xxx户棚改“清零”,共计完成拆迁xxx户。决战下半年,最关键要抓住7、8、9三个月的关键时间,目前来看只有短短两个月、60天时间,原则上9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年度棚改任务。同志们务必牢固树立节点意识,自我加压,开足马力,全速推进“双11”行动,集中兵力打一场棚改歼灭战。
前期,街道全面实行了项目、棚改目标管理责任制,已经与各社区党委逐一签订了责任书,压实了责任。“双11”行动任务都明确列到了责任书内,意味着社区完成“双11”任务,也就完成了年度棚改责任任务。签了责任书,就是立下了军令状,必须不折不扣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完不成任务就问责。但目前来看,有的社区并不在乎、不为所动,决策不执行,责任不履行。这里要明确“三个责任”:第一,要突出强化村改居社区和“第一书记”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即直接责任,落实棚改主体责任既是对社区党支部和“第一书记”的政治要求,又是其法定职责。有棚改任务的村改居社区和“第一书记”,务必要明确抓“双11”行动“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定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要以身作则、带头拆迁,模范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带头落实各项棚改政策;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带头入户,广泛动员,择优配齐工作力量,争取最大限度地支持;三是要抓好社区“关键少数”,组织召开好社区“两委”、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扎实做好党员管理、严肃组织生活、严抓考核考勤,让工作不积极、执行不得力、混天熬日、怠慢消极的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在两委换届和干部任用时“一票否定”。第二,要突出强化大社区党委的指导责任。大社区党委书记要当好片区的负责人,指导好、监督好各村居“双11”工作,负责把握工作方向、调配工作力量、协调解决问题。一是要把没有棚改任务社区的工作力量向“双11”社区调配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二是要每天调度各社区行动进度,并在“微信政务群”“街道重点工作推进群”推送“社区党委书记每日通报”,压实责任到人到村,确保“双11”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对剩余未列入“双11”计划、明年上半年完成拆迁的社区,要提前谋划,提前启动,早干快干,减轻明年的拆迁压力。第三,要突出强化街道的督导责任。街道将把工作重心向棚改工作倾斜,切实履行督导责任。一是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分派到各个指挥部,配齐配强一线工作力量;二是党建办、纪委要联合成立“棚改一线考察团”,在拆迁一线考察考核干部,制定考察台账,真正把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敢担当的干部挖掘出来,在两委换届和干部任用时优先考虑,为社区发展发现人才;三是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力度,每天不定时、不定次一线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夜间工作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3次以上通报的人员,将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责任已经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年底前“双11”行动任务必须全面完成,特别是11个“清零”社区,必须一户不剩,全面“清零”,完不成“清零”,责任人就要被“清零”,就要被问责,就要辞职下台。
为确保街道党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落地有声,一方面,我们将在“指挥部+社区”模式基础上,实行街道、大社区、村改居社区“三级指挥部”工作模式,设立1个街道棚改指挥部、6个大社区棚改指挥部和22个村居拆迁指挥部(包括11个整村拆迁指挥部和11个“清零”指挥部),由街办主任、社区党委书记、副科级以上包村干部分别任总指挥,形成“1+6+22”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棚改没人抓、没人管的问题。街道棚改指挥部统领全局棚改工作,负责制定棚改方针、统筹协调人财物、对接区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政策落实,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棚改事项;大社区棚改指挥部负责指导下辖村改居社区开展工作,敦促政策落实,摆布工作力量,协助解决问题;村居棚改指挥部与社区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共同履行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奋力比学赶超,全力攻坚克难。各指挥部具体人员分工名单已印发,现在规定,每天工作时间是到晚上10点,必须全力以赴、担当奉献,讲政治、顾大局,谁英雄谁好汉,我们“双11”赛场比比看。
另一方面,我们将成立三个工作组、工作队,确保工作落实。第一,成立“棚改政策顾问团”。由街道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法律顾问担任成员,定期巡回提供相应政策、经验、法律支持和援助,22个社区和指挥部必须确保至少巡回一次,各指挥部要确定专人对接,及时梳理反映拆迁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棚改拆迁依法顺利进行。第二,成立“棚改宣传团”。由宣传办牵头,坚持一线宣传,确保摄像机深入到每个指挥部、每名工作人员,甚至每户群众家中。一是构建宣传员队伍,每个社区、村居指挥部都要明确一名宣传员,每天提供一线宣传素材,与宣传办人员合兵一处,组建起庞大的宣传团队;二是要广泛宣传,让“双11”行动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会后一周内,要让宣传标语悬挂到每户的房屋上,要让宣传页、明白纸张贴在每个社区宣传栏,发放到每户居民的手上,要让“双11”行动和棚改政策在村村的大喇叭里循环播放;三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手段,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每天通过微信推送指挥部的“双11”行动进展,选树先进典型,并结合“夏季送清凉”等活动,大力宣传棚改政策,营造家家关注、户户参与、人人转发的浓厚氛围。第三,成立“志愿服务队”。去年,我们在拆迁过程中组建了“红马甲志愿帮扶工作队”,帮助拆迁居民搬迁,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称赞,今年,我们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队,要加强工作力量,扩大服务范围,让“红马甲”遍布所有拆迁的村居,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关爱和帮助,让更多的群众为我们点赞。
安置楼开工建设是影响棚改全局工作的关键环节,社会普遍关注,百姓非常关心,可以说有楼的社区拆迁就顺利,无楼的社区拆迁就举步维艰。现在,街道、社区各级干部都已经投身一线、担当奉献、牺牲假期、放弃家庭,全力以赴为安置楼建设拆迁拔钉,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民事工作基本完成,充分保障了开发商的利益。但目前辖区内仍有许多安置楼,因手续办理缓慢、开发企业不积极不作为、水电基础设施未迁移等原因迟迟无法开工。像xxxx、xxxx、xxxx等安置楼项目,因上述原因久拖半年仍未开工,老百姓看不到安置楼开工,心中有顾虑,长期观望拒不拆迁,有的甚至出现抵触情绪,拆迁阻力陡增,损害了开发企业的利益。安置楼晚交付一天,居民就要在外躲迁一天,村集体就要负担几十万的躲迁费。党工委、管委会已经就部分未开工安置楼存在的问题进行立项督查,要求7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若完不成,就要被追责。刚才,开发企业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我们很受鼓舞,希望在座的开发企业都要和街道、社区共同努力,同舟共济,并联推进手续办理,克服重重困难,全力推进安置楼开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交付,让百姓住上安居的楼房,实现“双赢”。社区要树立“与企业家赛跑”的竞赛精神,继续加大棚改拆迁力度,特别是影响楼座开工建设的,要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力量,为开发企业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同时,社区要与开发企业签订棚改躲迁安置补充协议,对于到期未交付的楼盘,将由开发企业负担居民躲迁费。会后,我们将择日举行签约仪式。开弓没有回头箭,希望各开发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发扬为民情怀,与我们一道,加快安置楼建设进度,为“双11”行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全面夺取拆迁清零“双11”行动的最终胜利,离不开有效的机制保障,街道将重点统筹“四个抓好”,为“双11”行动的决战决胜保驾护航。
科学的方法步骤是打赢“双11”攻坚战、提速棚改拆迁的前提和关键。各社区、指挥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搬迁安置“十三步工作法”环环推进。第一步,召开三委会研究搬迁安置程序;第二步,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第三步,分组入户调查摸底,对是否同意搬迁安置征求居民意见;第四步,征求意见结束后,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召集党员、居民代表制定搬迁安置方案(初稿);第五步,再次入户,将搬迁安置方案(初稿)下发到户,征求对搬迁安置方案的意见;第六步,根据居民提出意见,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修改搬迁安置方案;第七步,将修改后的搬迁安置方案下发到各户征求意见,确定正式方案并进行公示;第八步,组织专门人员核实户籍人口及宅院面积并公示;第九步,与各户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第十步,实施搬迁;第十一步,根据协议签订顺序和搬迁拆除顺序确定各户选房顺序;第十二步,将各户选房顺序进行公示并组织选房,根据选房结果对房屋面积进行找补;第十三步,分钥匙。可见,前三步调查摸底是基础,四到七制定拆迁方案是关键,第八、九步核实面积、签订协议是保障,余下的选房分楼步骤就是水到渠成。大家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前七步当中,把基础打牢,把矛盾问题放在起步阶段解决,只要前期功夫做到位,后期的工作就将如水银泻地,顺利实现搬迁上楼。这里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该开的会一定要开,要以社区党支部为主导,指挥部为辅助,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程序合法依规,方案科学公平;二是该入的户一定要入,对居民的拆迁意愿、家庭组成、外围关系等都要详细掌握,确保拆迁方案能维护最广大居民的利益;三是该公示的一定要公示,正式拆迁方案、每户户籍人口、宅院面积、选房顺序等都要公示,要把棚改拆迁全程烙上公平、公正、公开的符号,让持观望怀疑态度的居民相信政府、相信政策,自觉加入到支持、参与棚改的队伍中,带动棚改拆迁全面提速。
各社区实际不同,村情各异,要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助推棚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一是要印发致居民的一封信,为每户居民详细解读棚改形势、棚改政策和棚改好处,让广大居民感受到社区必须拆的决心、尽快拆的好处、托后拆的损失,确保每个社区在醒目位置都要张贴,每家每户人手一份,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棚改、参与棚改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凝心聚力谋求“最大公约数”,让群众自治深入人心,依靠群众的理解解决矛盾问题。由各村改居社区和“第一书记”负责,社区党委负责指导;三是要学习借鉴xxx街道“十户联保”等先进社区的先进经验,通过联保提前谋划解决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四是要积极推广“党员别动队”等成功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用于创新,探索新路径,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关键环节由各村改居社区、指挥部和“第一书记”负责研究落实,社区党委负责指导、监督,街道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要确保通过致居民的一封信,让棚改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十户联保”模式,让棚改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党员别动队”和“八步工作法”,让党旗飘扬在棚改一线,让党员干部成为夺取棚改战役胜利的“领头羊”和“先锋队”。
我初到xxx时,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提升“三力”,即执行力、公信力、发展力,现在来看,同志们在执行力上非常欠缺。执行力,通俗地讲就是狠抓落实的能力。为确保街道党委的每项部署都有下文,有进度,有结果,广大街居干部要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路人”的作用,各级指挥部总指挥、各社区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搞特权,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和带头作用,并把握好方向和大局,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纠正出现的偏差和错误,积极引导“双11”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禁止搞变通、相互掣肘、打太极;二是各级中层干部要切实发挥“桥梁”作用,中层干部的主要职责就是承上启下、上传下达,既要吃透上级精神,把“双11”行动的部署完完整整地传达好,又要结合实际,把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地向上级汇报,要能独立思考、独立行动;三是一般干部要充分发扬“蜜蜂”精神,广大街居干部的本职就是落实,就是执行,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扬“蜜蜂”那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精神,扎实高效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发挥好各自在指挥部、工作组中的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精神,从而实现人生价值。总之,各社区要把“一线指挥部”建设得坚强牢固,使其真正成为攻城拔寨的“尖刀排”和攻坚克难的“突击连”;分派到一线指挥部和工作组的部门同志,要分清主业与副业的关系,要把棚改拆迁攻坚作为当前时期的主业来抓,把日常业务作为副业,集中在一线办理。街道上下要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克服一切困难,决战六十天,打一场漂亮的大会战。
“双11”行动任务的顺利完成,离不开科学合理奖惩机制的保障。现在,棚改的每项任务已经分解、细化、量化到各社区,逐一落实到人,街道将鼓励担当、奖励实干、鞭策后进,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为敢于攻坚、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同志扫除后顾之忧,绝不让担当者既流血又流泪。一是设立“双11”拆迁奖励资金。各社区、指挥部每拆迁一户,街道将奖励xxx元,并对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的指挥部、工作组予以年终重奖。二是对“双11”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嘉奖。街道“棚改一线考察团”将把“双11”行动落实情况作为检验考核干部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和实际能力的重要依据,不定期一线督查各指挥部、工作组人员的工作情况,对那些勇挑重担、善解难题、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同志,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该奖励的要奖励。三是对“双11”行动中不履行职责,完不成任务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问责。对于那些年底完不成任务的社区、指挥部,以及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同志,街道将予以通报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严厉问责,该调整的将坚决调整。真正让吃苦的人吃得香、实干的人得实惠、有为的人有位子,让那些混日子、不干事、不成事的人吃不开、无好处、无位子,真正做到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
同志们,“胜利不会向我们走来,我们必须自己走向胜利”。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刻不容缓,大家一定要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推动棚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今年棚改任务目标,真正把好事办好,真正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棚户区改造工作报告篇五
这次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坚决打好打赢棚户区改造这场攻坚战。刚才,隆重表彰了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传达了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示范项目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向建设单位发放了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责任状,与有关责任单位和帮包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市住建局、国土局、龙泉街道等3个单位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下面,就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副两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项政策。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多次听取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提出要求;省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要求从20xx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今年初,国务院在国办发1号文件中把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并随后部署了在全国新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省政府以鲁政办发5号文件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再次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3月1日,枣庄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住建部冯俊司长和省住建厅吴英副厅长亲自到会讲话,陈伟市长与各区(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给我们的棚改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城市化,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科学编制了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我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完成拆迁面积138万平方米,搬迁居民7000余户,开工建设187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城区仍有棚户区200余万平方米,涉及1万户、3.2万余人,下一步的改造任务还十分艰巨。实施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而且对于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化水平、改善城市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棚户区改造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推动城市转型、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必须以科学的理念来推进。目前,枣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主要是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走”、“民生怎么保”、“如何绿色发展”四大难题。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建设,就是解决“民生怎么保”的问题,这是枣庄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转型的“三大战役”之一。城市转型关键是产业转型,对滕州而言,就是要向三产服务业上转;而城市是发展三产服务业的重要载体,如何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的重要历史机遇,切实为服务业繁荣发展提供适宜的场所和广阔的空间,是城市转型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我们必须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城市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正视棚户区与现代城市发展不协调的现实,也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巨大潜力和空间,不仅要把“旧房”变“新房”、“旧区”变“新区”,还要把“城市建设”变成“城市经济”,积极引入城市综合体、现代商业街区、邻里中心等城市经济新理念。为什么在棚户区改造中要引入城市经济理念,就是要让市民能够充分就业、增加收入、住得起楼房,能使城市更具有生命力、有动力、更加充满活力,使城市变成旅游、观光、休闲、购物的天堂。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以强有力的措施来推进。房地产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棚户区改造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内容,具有投资规模大、地方税收高、拉动力强的特点,可以带动房地产投资,进而带动建筑建材、冶金制造、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住房消费是居民最大的消费,大部分投入将直接转化为消费,而且房地产业具有生产的地域性和消费的本地化特点,直接促进我市消费的增长。改造以后建成的新小区,也将成为消费的集中地,带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保安、保洁、物业、餐饮等岗位,安置大量人员就业。实施棚户区改造,还可以盘活存量土地,使“生地”变“熟地”,扩大经营城市规模,增加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资金,将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的硬件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吸引力和城市的软实力。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来推进。从某种程度上讲,城市竞争力就是市民对这个城市的信心、外地人对这个城市的信心、投资者对这个城市的信心。我市要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城市的品味,完善城市功能。当前,抓好棚户区改造,就是完善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高铁时代的到来,对我们来讲,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机遇是拉近了我们与大城市间的距离,接受大城市人才、资金、信息的辐射,为我们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挑战是对我们城市竞争力的考验。因此,我们各级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尽快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在高铁经济中抢占一席之地。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建设幸福滕州的重大举措,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来推进。古人讲“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对于广大居民来说,安居才能乐业。居者有其屋,是群众最基本的幸福追求。把群众的所求、所需、所盼始终装在心里,一切以群众的期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把城市建设好、改造好。目前,我市城市化水平还不高,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大,棚户区分布量大面广,这些区域建筑密度大、建设质量差、配套不完善,夏天屋漏雨、冬天没暖气,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排水难、出行难、取暖难、入厕难、防火难等一系列问题都相当突出,也是社会治安管理的重点难点区域。搬离棚户区、住上新楼房,是棚户区居民的强烈愿望和期盼,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滕州的应有之义,是现阶段滕州最大的民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提高对棚户区改造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满腔热忱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将这件涉及数万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抓好办实。
二、明确任务,全力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按照省和枣庄市确定的改造目标,今年我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完成拆迁7500余户、150万平方米。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多元融资、分期实施”的原则,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水平规划设计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棚户区改造的档次。在规划上,要着重把握好三点:一要交通优先。现在之所以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不仅仅是因为人多了、车多了,更重要的是在规划时没考虑周全。在棚户区改造中,首先要把交通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像公交网络的覆盖、公共停车场等问题,都要提前规划,合理分流车辆,缓解交通压力。二要突出特色。城市建设不能千城一面,棚户区改造也不能千篇一律,而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形成自己的特色。要注重与周边环境有机融合,注重与历史人文、城市文脉有机融合,充分体现对历史文化基因的保护与传承,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三要功能配套。规划是反市场行为。城市建设不能完全靠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也有缺失,还要靠规划来弥补。开发商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我们要用规划的刚性来约束,该有的功能一定要配套,不该建的一定不能建。在棚改规划上,要引入现代城市生活理念,体现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能新材料;要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更多的小广场、小绿地,为市民提供更为便利舒适的生活条件。目前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城市经济”还缺乏具体的思路,规划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棚改标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坚持规划的政府主导作用,把握好群众受益、政府收益、开发建设单位利益的平衡点,实行净地出让,带规划搞开发,充分体现政府的规划意图。规划部门要把棚户区改造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紧修编完善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调整市场用地面积。要加快编制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对今年确定的12个改造区域,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设计。
(二)加快城市综合体、现代商业街区、邻里中心建设。要突出发展城市经济。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城”是“市”的载体,“市”是“城”的动力。“市”也是一个城市的业态,因此讲,城市是培育发展起来的,而不是规划和建设出来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城市没有业态,有什么生命力?那不就是一座死城吗?这里讲的“市”,要把握三大要素,一是城市综合体、二是现代商业街区、三是邻里中心。第一,城市综合体。所谓城市综合体,就是指将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成为基本具备现代城市应有功能的“小社会”、“城中城”。像济南万达广场,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就是一个由城市高尚社区、5a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影视城等组成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按照这个要求,根据我市的消费层次和需求,下一步,要在城区规划建设啤酒厂区域、滕文中学区域、大同中路北段区域、京沪高铁站区域等3—5处城市综合体。今年,要实施好滕文中学区域和大同中路北段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第二,现代商业街区。就是对一些规模不是很大、不适宜做城市综合体的棚改片区,引入“市”的要素,规划建设一些现代特色商业街区。与城市综合体相比,虽然商业街区的功能相对少、规模相对小,但也形成了市场,提供了交易的平台。在棚改工作中,我们要学会随行就市,规划建设一些现代化、特色化、地域化的商业街区,着力抓好大同南路、金三角钢材市场、粮油市场、荆西商贸城、东西寺院等区域的现代商业街区建设。第三,邻里中心。邻里中心作为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居住区商业中心”,从“油盐酱醋茶”到“衣食住行闲”,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邻里中心不是“社区内的商业”,而是“服务于社区的商业”。对一些规模较小的棚改片区,在实施改造中,要摈弃那种沿街为市的粗放型商业形态,也不要搞传统意义上小区内的零散商铺,而是要规划建设一批邻里中心,融医院、学校、幼儿园、便民购物、健身休闲等于一体,让社区居民能够就近上学、就近看病、就近购物、就近休闲。下一步,要重点抓好银钟里区域、工人文化宫区域、清华园区域、鲁东区域等一批邻里中心建设,形成方便居民消费、功能较为完备的新型社区。
(三)强化对规划设计实施的监督检查。一要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批后监管责任。规划部门要对规划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搞好跟踪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放线验线、建设过程监督和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住建部门要抓好工程质量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城管部门要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建工部门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督检查;消防、人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二要建立项目规划批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抓紧成立由规划、住建、城管、国土、建工、消防、人防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规划的批后监管工作,此项工作由景焱市长牵头负责,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规划批后监管联席会议汇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划的行为,确保项目规划落实到位。三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对所有的规划项目,都要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有奖举报等形式,动员社会的力量监督规划的实施。规划部门要加大规划巡查频次,对项目的用地、建筑退让、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外观、整体功能、公用配套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要及时发现、限期整改;今后凡不按照规划实施、超出建筑容积率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该处罚的要依法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最近,市政府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划刚性条件的(已出让土地条件要求的)进行集中处罚,5月底之前全部清理整改完毕;从6月1日起(市政府下达文件),凡违反规划条件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加快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枣庄市政府下达的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任务中,我市有5个特色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一是大同南路东西寺院片区的“异国风情街区”,要形成体现异国文化,展示异国建筑和街区特点的建筑风格。二是解放东路前洪片区的“水景风情社区”,主要是依托“两河”治理工程,做活水文章,真正体现“江北水乡”的特色。三是滕文中学片区的“城市综合体街区”,要将商业、办公、居住、宾馆、餐饮、交通等功能合理组合,构建多功能、高效率的城市空间,形成滕州高档的城市功能区。四是荆西商贸城片区的“经典商业街区”,主要是突出街区特色,体现商业的集聚效应,实现商业功能的多样化、复合性。五是邾城片区的“低碳宜居社区”,主要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墙体和保温等新型建筑材料、以及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压缩式垃圾处理、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建成节能环保示范社区。这五个示范项目对提升滕州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与枣庄市委、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围绕示范项目的目标定位,聘请专业力量,特别是聘请具有市场设计经验的人员,进行高水平规划设计;要遴选高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示范项目建设;要加强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各项规划、建设手续等必须按有关要求报经规划、住建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施工建设;要完善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督导检查考核,确保示范项目严格按标准建设、如期完成。
(五)依法实施好房屋征收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随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枣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摸准、吃透新条例的内容,尽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程序启动实施征收补偿工作,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征收补偿政策要利民惠民。在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公正合理优惠的补偿安置政策,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真正让群众在棚户区改造中得到实惠。二是征收补偿过程要依法规范。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使整个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过程阳光透明、合理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论证后要及时公布,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三是征收补偿服务要真情细致。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实施征收补偿工作,真正把有情服务贯穿于房屋征收的全过程。要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低保户、特困户的实际困难,在拆迁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和合理照顾。要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积极理解、支持和参与棚户区改造。对房屋征收引起的来信来访,要本着实事求是和依法处理的原则,妥善解决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严格工程建设管理。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把建筑质量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关,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完善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达到“市优”以上标准,让棚户区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去年已完成拆迁的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加快施工,大同南路、西南园等区域年内要确保回迁上房。对今年列入计划的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年内要确保完成拆迁;对已落实开发建设单位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尽快开工建设。每个棚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拉出单子、倒排工期,抢时间、赶进度,确保按期交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服务,凡是与棚户区改造有关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有难度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绝不能因工作问题影响项目工期。要选用资质高、实力强的开发建设队伍。开发商的实力、眼界、水平,决定了规划建设的水平,最终决定棚改的质量。要在开发商的选择上下功夫,看他有没有成功经验、有没有成功案例。要把概念规划做好,把拆迁成本控制好,多引进一些实力强、品位高的开发商,特别要引进国内业绩前50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参与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加强领导,切实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坚强保障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快速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建立了指挥部,由市级领导亲自担任指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要提升工作境界,各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调研和思考,认真研究如何让“旧区”变“新区”、“城市建设”变“城市经济”,研究城市经济的内涵,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要积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如何加快拆迁,如何解决土地报批,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如何解决社区标准等方面,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具体的办法,形成抓棚户区改造的合力。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要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廉政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二)广开筹资渠道,落实资金保障。推进棚户区改造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初步估算,今年完成12个区域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需累计投资120亿元左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广开筹资渠道,采取“向上争一块、市场融一块、财政投一块”的办法,解决好改造资金问题。今年,国家将投资1.4万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枣庄市将拿出3.5亿元投入到棚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闸门比较宽松,工行、农行、建行、农发行等金融部门要认真研究探索多形式的融资模式,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对棚改工作的信贷规模。市财政也将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到棚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要加大市场化运作的力度,利用好外商和社会的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资金运作方式,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棚户区改造。(三)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市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及时解决具体问题。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政府研究成立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在四个街道设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作为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委托的实施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住建局要抓好拆迁、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规划局要全面做好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工作;发改局、财政局等要协助筹集和落实改造资金;国土局要做好改造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要抓好违法建筑拆除、拆迁现场秩序维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纪检监察、信访、经信、地税、工商、供电、移动、联通、热力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同时,要创新方式方法,凡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招拍挂、用地计划、项目融资、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高效开展。
(四)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搞好宣传工作,做好棚户区居民的思想工作,是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街道社区要成为做群众工作的主力,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特别要突出宣传好棚户区改造中有关惠民政策,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棚户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幸福滕州的重要抓手,也是对各级干部责任、能力的重大考验。今天在座的各位,既是这场战役的“指挥员”,也是一线的“战斗员”。希望大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上来,集中优势兵力,一鼓作气,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好棚改任务,为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繁荣昌盛、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幸福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