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实用10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安丘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1、(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2、 (1)对全市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逐一列出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单位充装环节的安全检查,实施每月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工作器具、气瓶性能等方面的内容,严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2)开展全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采暖,重点对压力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天然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严寒生产,重点对各类生产设置、设备防寒防低温、防雪防冰冻、防风防雨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是否超压超温,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液位计)、排污阀(泄压阀)、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检验检测,运行使用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冬季旅游和居民出行,重点对景区大型娱乐设施、客货电梯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带故障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3)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采取断然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开展执法检查。
局特监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严格检查程序。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将检查事项有关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一并带回存档。
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查隐患的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落实。局特监科定期调度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于每工作日下午 15 时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报至局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报至市政府安委会。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x户(规模以上企业x户)。其中煤矿对,非煤矿山企业xx户,化工生产企业x户,加油站xx户,民爆经营单位x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x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xx户,消防重点单位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x户。
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全县共有煤矿对,其中有x对生产矿井,x对建设矿井,x对整顿矿井,x对停产矿井,x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x个主体整合保留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x户砖厂恢复生产,x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死亡x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x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xx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x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x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x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xx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x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xx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xx年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x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在此基础上,我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方案》,成立了八个督查组,从4月13日开始,采取面上督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县政府安排,大检查工作正在有序组织进行中。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一直抓紧抓实,长抓不懈,丝毫不敢放松,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主要是:1、煤矿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四大行业领域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安全的任务艰巨,压力很大,一些安全举措还不能适应安全形势的要求;2、随着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推进,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矿级领导变更频繁,不利煤矿安全生产;煤矿过渡期生产矿、建设矿等多类矿井并存,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3、各行各业的安全现场管理,特别是煤矿安全的现场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后抓全县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重点。今后,我县将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好严密有效的现场管理,把安全隐患排除在现场,把安全责任落实在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为我县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合力新,打造“三晋一流,全国百强”的宏伟事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认真分析本辖区、所监管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行政一把手要带头组织并参与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与方案,重点对高危行业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自觉开展安全大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安生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贡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整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村、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进行。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各村、部门和单位普查,镇安监办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和普查工作在4月29日前结束。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由镇公安消防中队牵头、工商、教育、卫生、商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将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以及集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集中人力排查和整改隐患。同时做好广场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是交通运输。由公安、交运、农机等部门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各类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打击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三超”行为,以及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携带进站、上车、上船。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交运、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和乡村主要桥梁的安全检查,发现病桥、危危桥及时采取禁止通行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开展维修;加强对水上桥梁等重要构筑物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船舶碰撞发生安全事故;对在建桥梁要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影响桥梁安全的航行船舶,坚决予以滞留,确保群众安全通行。同时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河岸堤坝等的除险加固工作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管理体系,落实好汛期来临前的防洪防汛准备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高危行业。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切实组织好以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危化行业要加强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环节中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防火、防爆、防燃、防泄漏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严格检查,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与巡检,特别是对建筑施工现场工棚宿舍内的用电管理、明火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特种设备行业要对冶金、机械、铸造企业钢水包、铁水包、铝水包等和行车、吊车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认真落实作业现场防坠、防泄漏、防爆炸、防触电等措施,做好作业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烟花爆竹行业要加强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私储、私销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镇村供电、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供电行业由供电站牵头,做好电力设备的巡查,确保用电安全。供水和镇基础设施由镇城建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加强对供水重点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镇基础设施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正常运行。
各村、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和监管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务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全面有效地检查,严格要求,认真排找隐患,堵塞漏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人要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该停的停、该关的提请市政府关闭,决不能心慈手软、麻痹松懈。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职责,落实节日期间事故应急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遇有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有效、科学的进行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镇安监办。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局主要做了以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分管领导带队,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小摊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为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等。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0家,学校食堂12户,农家乐2户,下发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二是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操作规范,不出任何问题。活动期间共培训从业人员124名。
三是进一步加大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检查,切实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把饮食入口关,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虽然集中检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餐饮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未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资质证明文件,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票据保存不完整,环境卫生不整洁,个别单位无必要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第一小组:由记任组长,柘溪水电站安全检查。
第二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贝里三四级、桂林水电站安全检查。
第三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山湾水电站安全检查。
2、检查时间:6月份(6月上旬,各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检查对象:全县在建、已建的各类农村水电站及相关配套电网。
检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
3、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有水库的发电站水工三大建筑物、发电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在建、已建农村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情况;
6、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情况;
8、核查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查自纠情况;
9、核查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发生、上报、处理情况。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检查促进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求做到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各检查组及发电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对发现问题要采取“三定”措施整改到位。
2、各检查组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6月底汇总总结报送市局安办。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六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26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7.26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国务院、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作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责任书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国务院、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八月十日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七
1、通过第一季度安全考核,各所对安全软件管理高度重视,加班加点健立和完善,认真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
2、安全培训工作结合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安全知识题库、事故案例及农村电工安全知识手册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有试卷、有评分。
3、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的较好,各所对今年国网公司发生的8起事故认真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反思、重点内容有个人笔记、有考核。
4、各所结合本所实际,对“安措”工作按计划进行了组织落实,实施情况记录及时。
5、配电报修工作进一步加强。
6、“安全月、百日安全”两活动,各所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多样,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大张齐鼓营造安全用电声势,处理经济田私接乱接、线路通道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根本性作用。
1、个人学习笔记记录的不好,有的学习内容没有主题、有的学习主要精神、重点内容不明确,所长没有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有的对事故通报的学习,以传代教,敷衍了事,未起到防微杜渐、警示教育的目的。
2、“查隐患、查违章、查漏洞”专题月活动与“7.3事故自查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绝大多数所没有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和整改或自查出的问题没有相关数据、不明确,没有说服力。
3、绝大多数所“爱心活动、平安工程”、“两个创建”工作开展的不好,活动方案不明确、对“无违章个人” 考核未落实标准。
4、通过这次安全检查,发现各所抓不住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工作,无法应对上级安全检查,造成这样局面主要原因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近期重点工作心中无数,因此要求不到、督促不到。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工作,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办,张永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统筹协调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附表1)。
(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18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组织开展本辖区、责任条口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为全行业、全领域安全普查,各社区(筹备组)、科室形成安全检查情况小结,并于1月18日前报街道安办汇总。
2、专项检查阶段(1月19日至25日)。街道由各分管领导带队(附表2),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春节管控阶段(1月26日至2月15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和日常安全巡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责任单位:城市发展科
检查重点:辖区在建、待建、在拆、待拆工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
检查要求:
(2)检查工地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在岗、安全值班;
(4)及时发现和拆除工地内违章搭建,消除隐患;
(5) 检查工地内部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6)配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2、学校、网吧等文化事业单位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
检查要求:
(3)检查辖区是否有非法开办小饭桌、小课桌或假期托管、补习班行为。
3、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单位:综治办
检查重点:地下室、群租房、烟花爆竹管控等
检查要求:
(1) 牵头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3)开展群租房检查,排查房屋安全,是否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行为;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产企业、加油站及其它规模以上经营单位
责任单位:安办
检查要求:
(5)检查菜场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检查辖区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
5、小区安全
责任单位:责任社区
检查重点:小区及门面房的消防、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检查小区住宅(含商业街区)消防系统、小区燃气管道的安全检查;
(5)配合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6、物业管理
责任单位:物业办、辖区各物业公司
检查重点:小区内部及周边门面房特种设备安全等
检查要求:
(1)开展小区内部及附属商业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及时维保;
(3)开展小区其他安全基础设施维护与安全检查;
(4)配合开展小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宣传及教育,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安全监管氛围。
2、根据“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原则,安全隐患由各单位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安办,重大隐患书面专题报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整治,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巡查及情况登统记工作。
3、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网格巡查和年前入户走访等工作,重点抓好日常巡查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控;近期,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18日前上报安全检查落实情况,2月15日汇总上报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各级值班员交接班有登记,遇有情况及时报告,每天下午由街道值班员将当天值班情况汇总后,经值班领导确认后报区总值班室;遇突发紧急事件立即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报街道值班领导,并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通知要求,落实“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附表1:兴隆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表2:街道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建邺区人民政府兴隆办事处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九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现在,记䣂看看以下两篇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吧!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xx〕17号)、《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2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篇十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按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建立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条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
(一)负责渔业船舶的更新、建造、购置、报废、入渔许可和船舶修造业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换证、年审和渔业船员的考试、发证,以及船舶进出港签证。
(三)负责传达、起草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
(四)负责组织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渔业船舶的违规行为,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五)负责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把好渔船质量关和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的配备关。
(六)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船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通讯联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
(七)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本辖区内渔船动态报告制度。
(九)负责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一)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五条 水产局领导本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目标,有措施。
(二)督促渔政站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三)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政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
(四)开展经常性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六)定期分析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职责。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的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管理。
(一)负责渔业安全法规的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渔业船舶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工作。
(三)督促并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工作。
(四)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通讯网络,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及时向渔业船舶通报气象信息。
(五)搞好编组生产工作,落实抢险救灾船只,制定相应的报酬政策。
(六)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相关审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本乡镇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和渔船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
(八)劝阻渔业船舶非法搭客,如劝阻无效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村民自治委员会、合作社、公司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一)负责本村、合作社、公司渔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船舶实行“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建立和完善本村、合作社、公司渔业生产安全通讯网络等各项安全保障制度。
(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渔船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职务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随时掌握船员的变动情况及船舶进出的动态况,并按规定上报渔船动态情况,建立各类安全台帐。
(四)对渔业船舶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
(五)对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督促渔民整改落实。
(六)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进行渔业生产,做好村与各渔船船长《渔业安全责任状》签订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 渔业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渔业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管理责任,船长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内河防避碰规则》,切实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航行生产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
(二)服从乡镇、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及时办理渔业船舶及船员的各类证书,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保证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航行签证。
( 四)切实执行渔业船舶“编组生产、互助互救”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及时报告船舶动态。
(五)积极参加渔业船东、船员互助保险,提高抗灾自救能力。对雇用人员要签订雇工合同,不雇用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
第九条 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县级半年一议,乡镇(街道)级一季一议,渔业村一季一议,及时交流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条 渔业船舶生产应认真履行互助互救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船舶遇险求助,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抢险救助工作,并及时向各级安全机构报告。抢险救助实行救助有效补偿原则。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各级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应根据各自的作业特点及不同情况,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一)木质渔船应加大“三修”投入,做到风前风后对本船灰缝水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二)钢质渔船随着船龄的增加,应及时检查水线下、舱室内、肋骨底部的腐蚀及焊缝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水密舱壁及排水口,确保舱室密封。
(三)捕捞渔船在作业过程中,船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作业。
(四)渔业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重线标志装载,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搭客;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如确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当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
(五)渔业船舶应做好防风工作,切实做到不抢风头、不抗风尾,应在安全时间内及早回港,有关规定到指定锚地避风,严禁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第十二条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职务船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实行渔船船长考核记分制度,对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术素质差,屡次违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的船长及其他职务船员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职务证书。
(一)严禁无证及三证不齐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二)严禁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及其他船员证书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四)严禁未按规定配置有效通讯、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五)严禁擅自改变船体结构,影响船舶设计稳性的渔业船舶下水作业。
(六)严禁违章搭客、超载、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
(七)严禁其他一切有碍或可能有碍航行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十四条 建立渔业船舶船长违规处理制度,切实落实船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章、违规情节并造成后果的船长,根据不同情况,可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渔政站、渔业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职,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发生重特大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和本实施办法,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先进单位、渔业船舶和船长要予以表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