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殊学校工作总结(模板8篇)
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一
“什么礼物”
“这个礼物就是我自己走回家。”
妈妈高兴地走了。快要到家时,邻居家的小狗朝我冲过来,“汪汪”直叫,当时我很害怕,脸发红,腿发麻,因为我天生就怕狗。我想喊妈妈,可是妈妈已经走了。眼看狗就要咬到我的腿了,我连忙用手机挡,没咬到我,可是手机被咬掉了,摔成两瓣。那只狗又朝我跑来,我忽然看到一个小砖头,我正要捡砖头砸狗的时候,因为紧张一下被一个石头拌倒了。我眼一闭,心想:完了,等着被狗咬吧。过了两分钟,没事。我睁开眼,狗呢,狗蹲在墙角边,正望着我。原来狗怕我砸它呀!
今天我虽然差一点被狗咬,但我很开心,因为我为妈妈争取了时间,而且还战胜了狗。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二
《特殊需要》一文,主要写爱因斯坦和秘书的一次对话,表现了科学家的智慧和幽默。
文章写的是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来到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向秘书要完一般的办公用具后,又要了个“大大的废纸篓”,秘书不解,他说“好让我把所有的错误都扔进去”。表现了这位大科学家的幽默和严以律己、勇于改正错误的高尚品格。课文短小精练,寓意深刻,耐人寻味。
1.认识2个生字,会写5个生字。
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熟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能复述课文,感受文中句子所表现的语言魅力。
(一)教学准备
1.生字卡片一套。
2.课前布置学生搜集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有关图片或事迹资料,为理解课文打好基础。
(二)教学过程
1.识字与写字
本课要求认识的字有2个,既要会认,又要会写,还要理解意思,要注意“需”和“须”字在意思上的区别。
本课要求会写的字有5个,都是形声字,但“需”字不明显,可以按两个独体字组合识记。“废”字注意不是病字旁,而是广字旁;“铅”字的右上面的“几”字没有钩。按形声字归类练习,旨在使学生对汉字构字规律有所了解。其他字也可以进行练习。
2.朗读指导
这篇课文内容比较简单,学生读一读就会明白意思了。但是如何读才能产生幽默效果是摆在教者面前的难题。由于本文是采用对话的形式写的,所以,在指导朗读时,要在熟读的基础上分角色朗读,要把爱因斯坦不奢求优越环境、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表现出来。
3.阅读教学
故事的题目是“特殊需要”,幽默的核心是“特殊”。在读文时,引导学生捕捉到这一中心词,再循着它去品读故事内容,会领略到“牵一发动全身”的结构之妙,同时,会强烈地感受到由于思维的严密所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幽默。
在读故事的过程中,要引领学生关注“我看,一张书桌或台子、一把椅子、一些纸张和铅笔就行了。啊,对了,还有一个大大的废纸篓”“好让我把所有的错误都扔进去”等词句,体会到这些词句的妙用,会进一步感悟到故事的幽默所在。
4.活动提示
(1)“你还知道哪些与下面字形旁不同、声旁相同的字?”练习这类题的目的是积累形声字,区别汉字由于形旁不同所表示的意思也就不同,为积累词语和理解句子作好铺垫。
(2)“读一读,写一写。”这一训练的目的,其一是帮助学生积累词语,其二是通过朗读和抄写进一步体会词语的意思,在恰当的时候练习运用,并引起老师的关注。在阅读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策略引领学生弄懂词语的含义。
(3)“猜一猜小游戏。”一题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积极参与语文实践活动的意识,同时培养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文中最后两个自然段“‘为什么要大大的?’秘书问。‘好让我把所有的错误都扔进去。’”的含义深刻,学生在理解过程中,教师要适时点拨,帮助学生解决这一难点。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三
摘要: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防卫过当。基于此,对防卫限度问题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本人以一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角色,浅谈对防卫限度问题的理解和研究。
关键词:
正当防卫、防卫限度、防卫过当
abstract:
引言:
一、防卫限度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在刑法的正当防卫课题研究中,最核心、最基本、最为学者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防卫限度问题的研究。我国新刑法与旧刑法相比,在正当防卫限度问题上的规定做出了修改和补充。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不仅是法学界关注的热点,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正当防卫是否过当,应以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标准,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区分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标准。
(一)防卫限度的定义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没有统一的定义,大体是指刑法所规定的,为保证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质而要求防卫损害之轻重应遵守的界限。虽然学者们对必要限度概念定义不同,但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这种界定标准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要限度的法定性,即什么是“必要限度”应是刑法所明文规定的。二是必要限度的合法性,即不能超过法定的限度,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面对不法侵害,防卫人若不采取行动就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必要限度的相对性(可平衡性),这一特性主要表现为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一定的防卫紧迫程度、防卫对象、防卫时间、防卫工具、防卫部位、防卫心理等而实施。部分学者认为,在特定的紧迫程度和环境,具体如何操作实施,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不同的防卫方式。
(二)防卫限度是区分新旧刑法关于正当防卫规定的核心
我国1979年《刑法》第17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997年新《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威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新刑法较旧刑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放宽了对防卫限度的规定。这样一来,很多曾在旧刑法中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在新刑法中就不能成立,而成了正当防卫。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对同类案件作出不同处理,我们有必要将防卫限度问题研究的更加透彻。
(三)防卫限度是司法实践中正确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
可能造成的危害相比较,并非是“明显超过”的,都属于正当防卫行为。这使得防卫行为的“适当”与“过当”的限度标准获得了统一的评价,避免了将其他多种因素(如:防卫手段、工具、防卫强度等)作为评价的相互矛盾且十分不确定的操作方式。这些变化对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使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据的法条更为具体明确。因此,研究防卫限度对正确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的具有必要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运用还存在诸多疑难争议问题,对于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还存在许多操作技术和价值判断方面的分歧。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当防卫在社会生活中功效的发挥。其中争议最大,同时具有普遍性的就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问题。
当,应负刑事责任,这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地认定防卫过当行为,大大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二、刑法学界对于该问题的不同学说
防卫行为虽然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和具有较小的社会危害性,单事实上,其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暴力方式阻止另一种暴力方式。而在以国家为主要承担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责任主体的现代社会,不仅同态府绸、血亲府绸、血族复仇为表现形式的权力救济方式已不合时宜,而且由于社会主体的多样性,思维方式的复杂性,防卫行为实际上也不一定正当。
在现代法治国家,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侵犯时,国家有绝对的权力和职责恢复社会缺失、维护社会秩序。而在私人利益受损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依靠公权力来维护,只有在事出的紧急情况下,公权力很难覆盖的情况中才存在自我防卫问题。因此,防卫行为作为一项自然权力其合理性毋庸置疑。而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把防卫的权力在公权力和私权力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从而避免防卫行为的非法性,真正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利益。
防卫限度正式适应了这种要求的,把自我救济的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防止因滥用防卫权力而造成新的危害。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受立法的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历史传统的延续对防卫限度的标准和要求也不同。
(一)各国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相适应”三个词概括。防卫行为首先是被迫实施的。“被迫”是指受外界迫使,使不得已的。因此,被迫实施就是防卫人受到侵害的迫使不得已做出的选择。第二,防卫必须必要,这就意味着防卫行为在客观上应与组织的危险相称。防卫必须和侵害相适应,在本质上是质的相同,而不是量上的相同。可见,意大利刑法界对防卫限度的认识实施防卫行为与侵害达到相适应的地步。
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第6条规定:“当杀人之系出于正当防卫之现实的紧迫情况所支配时,此种杀人为合法实行的杀人。”拿破仑法典为资本主义的立法开创了示范,这不仅是形式上的,更重要的是内容符合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1810年的《刑法典》第328条:“以保护自己或他人之正当防卫,再现实的紧迫的情况下实施杀人,伤害及殴打,不构成重罪与轻罪。”第122-125条规定:“在本人或他人面临不法侵害之当时,处于保护自己和他人做的防卫之必要,完成受此所迫之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单所系采取的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不相适应情况除外。”从其中“所采取的防卫手段与侵害之严重程度不相适应之情况除外”的表述,可见法国刑法学界同样对于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不相适应的予以排除。
避免的危险。意大利和法国的刑法在大陆法系国家中较有代表性,但从其对防卫限度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两者没有根本的区别。
英美法系的国家的防卫理论与大陆法系差异较大,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中将正当防卫归为阻却违法性或称为正当化的原因,而英美法系的刑法理论中准正当防卫作为一种辩护理由来论述。受此影响两者对防卫限度的标准也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要求防卫行为与危害行为相适应,而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受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判例法制度的影响,对此项标准一般较为模糊,通过在法庭上的对抗式辩论并通过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限度,只要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无论对不法行为人造成的损失轻重,均不认为是防卫过当。必需说的基本价值出发点是出于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私人正当利益的重视和保护。主张为维护以上利益可以对不法侵害进行各种损害,甚至可以忽视侵害方的合法利益部分。因此,此种学说中不存在正当防卫过当问题,是加害方的一切防卫行为都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相当说在立法实践中被很多国家所采纳。
(二)各学说的利弊
三种学说虽然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学说的选择也是世界各国在结合自身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作出的。但从整体上来说,相当说更符合实际需要而被多数的国家所采纳。
1.必需说
轻保护的极端,完全忽视不法行为人的利益,对防卫手段不加任何限制,极有可能导致防卫权的滥用,以至引起道德危险。这种不加限制的权利,利于支持和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为原则,只要防卫人认为有此需要,无论其实施什么样的防卫行为,均可以认也会增加一些借口防卫而进行的犯罪行为。
2.基本相适应说
此说主张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应当在强度、手段上基本一致。此说对防卫人的防卫权加以制约,有利于防止权利的滥用,防止对加害人的利益保护和尊重。但此学说要求防卫行为应当与加害行为的手段、方式、强度高度一致,这样反而不利于防卫行为的正确实施。一方面,这种高度的一致很难把握,很可能出现各法院之间标准不一致,出现同罪不同罚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行为标准的模糊和受罚的可能性,会使受害人不愿实施防卫行为,阻碍了防卫立法的真正目的的实现。
3.相当说
相当说既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的本质,关键的特征,有利于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人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因而相当说是合理可行的。根据相当说,防卫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者虽然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而不能认为是防卫过当。此说不仅与现行刑事立法相吻合,而且经过司法实践的长期检验也是完全正确的,该说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进行了充分的价值考量,权衡各方面利益,既有利于打击犯罪,也考虑到了对不法行为人的合法利益 10 的保护。所以,笔者认为相当说是一种可取的立法方法。
笔者对如何把握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之必要有以下几点看法:首先,要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当然不可或缺地就要对不法侵害的强度进行考量,因为二者是明显相对应。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不法侵害的强度和防卫的强度之间是一种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尽管不会也不可能要求两者在强度上完全相称。在防卫行为的强度等于或者是小于不法侵害的强度时,没有考究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之必要,当然更要考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余地。当防卫强度超过不法侵害的强度时,一般认为在当时的情势下,只要是为防卫不法侵害所必需,就不能认为是超过必要限度。
而在判断何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时,是依据防卫人当时的主观臆断,亦或依据一般正常人在通常情况下可能作出的主观认知进行判断?笔者认为应将两者结合起来,兼顾考虑。笔者认为以单纯的一个标准,即以防卫人在当时情况下的主观臆断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不可能排除道德危险,即防卫人捏造当时的主观认识,以达到不法目的。同时,完全依靠社会一般人的主观认识水平和一般环境情况,忽视防卫人的特殊条件可水平来衡量行为的有效性也不足可取。笔者认为,要兼顾两个方面,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出发,即考虑到防卫人的主观水平也应考虑到社会的一般情况,这样才有利于正确衡量行为的合法性。
(三)我国刑法对防卫限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由此可见,我国刑法采取的是较为折衷的相当说,着重强调了“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人潜在的严重危害后果,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威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条是对防卫限度规定的一个例外,也体现了以保护防卫人的利益为中心的宗旨。据此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的情形。当然,这种防卫权的行使,实际上仍是有严格的法律限制的。综上所述,我国刑法在总体上是“相当说”,而对于个别规定的犯罪在特别情况下是适用“必需说”的。
三、我国的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
正当防卫的要件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一是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行为必须具有侵害性;二是只能对正在进行着的不法行为进行防卫,实施正当防卫具有很强的时间限制性;三是实施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具有现实性,不能想当然,不能假想防卫;四是实施正当防卫时,公民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第一种意见认为,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因为丙针对甲盗窃行为的不法侵害,为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以及其子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犯而将甲刺伤,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应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首先,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的盗窃行为侵害了乙丙的财产权,其不法行为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乙丙两人作为合法权益人出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和乙的人身权对甲进行防卫,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
其次,本案中,丙在看到乙无力一人独自拦截下甲的情况下,而采取以刀刺伤甲的防卫行为,其主观上不具有伤害甲的故意,目的是为了防止甲伤害到其子,符合正当防卫时间性和现实性的要件要求。
第三,《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本案中,甲入室盗窃且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而《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甲的行为属于转化型抢劫罪,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权。如果一味的强调相当说,要求必要限度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那么则不利于对一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所以个案在特殊情况下适用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即必需说的理论。这既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结论:
综上所述,本人简单地对防卫限度问题进行了阐述,由于知识有限,且许多方面有不足之处,请何老师给予指导和纠正。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四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特殊的字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这个字有着不同一般的意义,很多人看到都会有满满的思乡之情。但是如果说在“家”这个字中加入家庭中所有成员的名字,并且一笔写成,那么这就成了一项绝技,这个家字,也有了更特别的意义,更让大家感受到家的亲情。
大年初一,我和家人一起去圆明园逛庙会。在一个摊位上看到了一个老人正在为大家写字,衣服普普通通,脸上布满了皱纹,头脑很聪明,冷静,做事从来都是放松心态去干任何的事情,回答别人的问题从来都是很从容,一点不影响他手上写着的字。我去问这位老人“这是您跟谁学的?”“这是从我祖先开始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老人从容且自信满满地说:“我干这行已经二三十年了,是国家一级书法师,是文化遗产传承人呢!”于是我又问:“老爷爷,一个字需要多少块钱?”“一个字100元”老爷爷满脸皱纹的脸上有一丝笑容。我决定写一个。我选择了“家”字,并且把我姥爷、姥姥、爸爸、妈妈、舅舅、舅妈等人八个人的名字都写在老人的'草稿纸上。
我很期待老爷爷给我们一家的作品,因为我全家人的名字都能包含在老人接下来的作品当中,光我们一家子的名字写在老人的草稿纸上就可以写好大的篇幅。
老人没有急着马上开始写,他一个个地确认着每个人的名字,相互关系,全部确认清楚了,才开始选纸、动笔。老爷爷先从“家”字中的第一笔开始写,他没有封口,而是先写我姥爷的名字,这个字占了“家”这个字其中的整个宝盖头。接下来写我姥姥的名字,然后是爸爸、妈妈、舅舅、舅妈……最后一个“点睛之笔”,福窝里,就是我的名字了!这幅特殊的字完成了。最后,再认认真真地落款、盖章,一幅完整的作品才终于完成。
我和全家人带上这幅“画”回家,我很佩服那个心态宽容的老人,他特别地喜欢和人交流。我要带着这一个字,去迎接今年新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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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五
我越来越发现我真的很需要妈妈,而妈妈也真的很需要我,我们彼此都离不开彼此,像被502胶水牢牢的粘在了一起。可我们又在不断的欺骗对方,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天,我刚放学回家,妈妈就跑上来嬉皮笑脸地问我:“我剪刘海好看呢?还是不剪刘海好看呀?”妈妈是“真主意假商量",为了迎合老妈的心,我认真地对老妈说:“当然是剪刘海好看喽!瞧,你现在头上没有刘海的掩盖,多难看啊!那一根根碎发,像一根根刺一样扎在你的脑门上,远远一看,还以为是刺猬呢!你剪刘海后,形象肯定会360°大改变的,不再是丑八怪,而是白骨精喽,嘻嘻哈哈……”妈妈听了我的话,故意凶巴巴地对我说:“那我今天晚上把头发剪好,变成白骨精,来吓唬你,哈哈哈哈……”妈妈“仰天长笑”到。
或许是饿了,又或许是……反正这次老妈烧的菜特别好吃,简直是人间美味,可不知是怎么回事,米饭烧的却很少。吃着吃着饭就没了,电饭锅里也已经空空如也了。这时,老妈把自己的饭给了我,说:“我吃饱了,这些饭给你吃吧!”听了妈妈的话,我信以为真,毫不客气地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像饿狼扑食。
“澈澈,过来一下。”老妈大声喊道。这不,老妈又要叫我去拜见她了,准不是什么……我先走了,886!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六
以往的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坐在明净的教室里,专心的听老师们为我们讲解语文古诗词,讲解数学解题法。朗朗读书声也时不时的从教室的窗口传出,飘荡在校园的上空。课间活动时间,校园里一片活跃的景象。可是,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状病毒,让这一切似乎戛然而止。
然而,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不,为了让我们在家里也能享受到老师们的传道授业解惑,感受到教育带给我们的爱,我们亲爱的老师们进入了网络直播间,做起了直播“女神”,每天为我们源源不断传递着“爱”的信息。
不知不觉,我已经上了一周的网课了。在网络上,我们聆听到了很多五年级老师的课程,领略了他们不同的风采。语文老师们把一篇篇令同学们头疼的语言文字变得生动有趣了。如讲草船借箭时,老师为我们呈现了相关的影视剧情,让我顿时记住了这个故事,更加深刻的了解了故事中的人物。讲解古诗时,除了传统的讲解之外,老师让我们通过“唱古诗”这种新颖的方式更加快速并快乐的记住了古诗词。数学课上,一个个色彩艳丽的图片的呈现,把一些抽象的概念变得简单明了,易于接受。拼图的形式讲解图形问题,让我一下子豁然开朗。
说实话,我很喜欢老师们为我们精心准备的这些课,我也能理解到老师通过这种方式传递给我们的爱,我也学到了好多的新知识。可是,没有什么事情是完美的。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使我的眼睛出现了酸痛干涩的现象,似乎远望,做眼保健操也不起作用了。而且,我好想念和老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想念和同学们在一起的日子。
我希望我们一起努力,让病毒永无藏身之地,让我们快乐相聚、生活在校园这个大家庭里!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七
那是一个普通的下午。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下午第一节课结束就背着书包去参加军训了。我是参加军训这批人中的小教官,去参加阅兵的时候由我来喊口号,于是我比其它人更累,等到军训结束,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了,于是我便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了校门口。咦?妈妈人呢?以前都是她在校门口等我,现在怎么变成我等她了呢?而且时间也就这个时候,没有晚,也没有提前,怎么没有人呢?难道她真的还没有?一连串的`大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闪过。之后,我就决定,等妈妈。
我在门卫的收发室里等待着妈妈。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三分钟过去了,四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妈妈怎么还没来呢?我跑到校门口外面等。这时,科技社团放学了,一个个同学从我身边跑过,有的热情地和自己的妈妈打招呼,有的在和妈妈撒娇,可只有我一个人好像在被罚站似的,于是,我再也忍不住了,迈起了沉重的步伐准备回家。
虽然我以前也自己一个人走回过家,可这时,我是刚刚军训回来,差不多只剩下10%的力气了,而且今天的作业又不少,但我只好走回家了。我家住在儿童公园东门附近的部队里,从这里到学校有两三里路,对我来说,是一个意志的磨练,但又看看我身上这件军服,不,我不能放弃,否则我对不起我小教官的称号。于是,我又走了起来。
可是,毕竟我已经军训过了,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但这时,我只能“思梅止渴”,把口水往肚子里咽,因为现在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路程在一米一米地缩短。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影子出现了。啊!是妈妈,正是她!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才知道妈妈是因为买菜才晚到学校。
特殊学校工作总结篇八
假期的每个夜晚为什么都是如此的伤痛?孤独的感觉从来都没有过,怀念在学校是的美好时光。虽然不喜欢看见老师那张严肃的脸,但现在又有点怀念;虽然和某些同学经常闹矛盾,但现在想起他们脸上又会露微笑;虽然有那么多的不愉快,但现在好像有通情达理了许多……总之在学校的一切现在都很怀念,也许真的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初三的生涯中从满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茫茫中仓促的相遇,却已成了难摸的记忆。即使把他们当作生命中的过客,也是那种最难忘的过客。花开花落,朝起朝归,所有的一切现在都只能让它变成回忆,好舍不得……有一句俗话“分离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也许真是这样吧!但愿一年破碎的感情还能有圆满的机会,面对现实时,同学们不懂得珍惜,大概只有分离才能让我们感觉到朋友的重要性。
九六班的娃娃们,不要忘记这一年中的任何阴影,它值得我们怀念。
珍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