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汇报(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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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工作汇报篇一
第一条: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穿戴整齐。
第二条: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条:不得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插孔,严禁在室内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四条: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五条:须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请求协助处理。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大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放和放置物品,严禁乱涂乱画。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厂区内严禁儿童进入。家人探视时,严禁儿童进入车间内。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厂内物品出厂,公司员工或务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时,必须开包检查;离职人员出厂时,必须持有办公室开立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货车离厂时,须持有《车辆出厂单》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财物的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员工不得出入,严禁员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关闭公司大门,值班员有权不给放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值班工作汇报篇二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值班工作汇报篇三
1、值班人员由行政领导和保安队成员组成。
2、政教处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全部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
1、周日至周六由行政领导和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00―次日早上7:00。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离岗,需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结束值班工作。
3、寒暑假期间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值班的,请提前自行调整并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报备。
1、值班人员务必高度负责,按时到岗,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按要求交接班,如发现脱岗者、不能按时接班者、因工作失误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区域从事各类娱乐活动或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3、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4、值班人员应记录处理重要公务来电,并做好相关记录,并针对来电内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联系政教处或校长室。
5、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抽查、暗访等,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政教处或校长室,并做好接待和值班汇报,不得借故推诿。
6、值班期间应及时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关爱学生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7、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夜间巡查,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风险领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
1、值班地点设在学校保安队办公室,值班室保持24小时开放。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应保持防护器材的安全以及办公室环境整洁。
值班工作汇报篇四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为使镇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镇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值班由当日8:30至次日8:30,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二、主要任务
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突发事件、电话接听、办理领导交办事件等日常事务,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和防火、防汛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给予妥善解决。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四、值班纪律
1、在值班期间,每位值班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不得请人代值班。确需请假的,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2、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严禁在值班室打牌。
3、因值班不在位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指示不畅,应急事件处置不当,将严格追究值班领导和当班人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鳌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委、镇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镇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镇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办事处、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镇政府总值班室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政府机关、办事处、所属部门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事处、所属部门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镇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安排,编制好值班工作一览表,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值班室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镇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总值班室和办事处、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办事处、各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办事处、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传真机、有线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党政办公室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对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一、值班时间
机关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度。五人一组,一位带班领导,四位工作人员。时间从当天上午8:00至五日后上午8:00。
二、值班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听、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及一般事项,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果断处理好当班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及应急情况,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清楚当班所发生的情况,对接听电话要全部如实记录,以备查用。
4、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5、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6、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三、值班要求
1、带班领导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向镇主要领导请示,镇统一安排调换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请假不值班或请假后无人替班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4、原则上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5、由镇主要领导不定期查岗,查出不在岗人员后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值班人员不在岗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令值班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经济处罚。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项。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值班工作汇报篇五
一、值班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障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接打电话、接待客人要遵行文明礼仪。
三、严格登记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电报,要注明接收时间,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早上8点半,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然后报请主管值班工作副主任批准;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在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负责调整。
六、对擅离职守,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值班工作汇报篇六
为充分发挥总值班室职能,树立机关窗口形象,切实增强其纽带、桥梁作用,提供规范、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1、承担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
2、负责重大会议通知工作;
5、服务紧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处理;
7、负责领导批交办件的督办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督办进度;
8、负责做好值班日志、交接-班衔接等内务管理工作。
二、工作规范
1、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除法定3
天以上长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外(晚10:00至次日早8:00仍由总值班室负责),其它时间由总值班室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2、值班工作实行主副班负责制度。主班负责值班室日常事务、外勤、重大紧急事项登记呈报和值班日内务整理工作,副班负责信访接待及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3、实行重大紧急事项即时呈报制度。建立专用登记本,对当班发生的重大紧急事项认真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办公室主任和值班领导报告。
4、值班人员在当班中连续受理多个值班作业时,秉着轻重缓急原则,灵活机动、依次有序进行处理,防止延误、漏办、办混或办错。
5、实行值班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准确、全面记录值班信息,搞好未办结事项的工作交接,交接-班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履行签字手续,未履行交-班手续,一律不许离岗。
6、值班人员要使用礼貌用语,热情、诚恳接待来电来访。
7、值班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值班室及休息室物品要摆放整齐、合理。
8、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请人代班须报经值班室主任同意。
9、非当班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以便应
付紧急突发事件。
10、负责定期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会议通知工作
1、有关要求。接到有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的会议通知后,当班人员应当认真阅读会议通知,严格按要求及时准确通知会议,避免因失误二次或多次反复通知。同时,要认真记录通知时间、接收人姓名及各单位反馈的参会人员可否到会情况,并及时与有关办会人员搞好衔接。
2、通知方式。召开的参会人员多、层次复杂的全局性会议(如全体扩大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等),应拟定书面会议通知,原则上通过商密网下发各单位,并及时掌握各单位签收情况,督办及时签收到位。其他会议原则上使用电话通知到参会人所在单位,比较特殊、紧急的小型会议可直接通知参会人员本人。适合归口通知的会议,分流到各战线通知相关参会人员。
四、涉访事务处理工作
积极、热情做好来电处理及来访人员的引导工作,尽力疏导上访人员情绪,禁止上访人员在办公场所吵闹影响正常办公。
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定期整理归档;重大信访事件,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批示办理。
对涉法涉诉案件,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注意收集网络舆情,采取灵活方式向领导报告社情民-意。
加强与县政府总值班室、县信访局、县综治办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1、详细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时间及报告内容。
2、尽快向有关乡镇、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3、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
4、根据领导批示,做好相关工作。
5、掌握事件发展及善后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报告并跟踪督办。
6、收集一周值班要情,提出合理化建议,办好《值班摘报》。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值班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障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接打电话、接待客人要遵行文明礼仪。
三、严格登记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电报,要注明接收时间,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早上8点半,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然后报请主管值班工作副主任批准;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在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负责调整。
六、对擅离职守,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一、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排班由总值班室负责,经值班主任审核后执行,实行分管科室的主任带班,其他同志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班的,经办公室值班主任批准,由本人负责调班。
2、值班人员的通信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14:50-18:00、晚上19:20-22:10,冬季上午8:20-12:00、下午13:50-17:30、晚上18:50-22:10由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其它时间由机要局负责值班。每次下班前,值班人员必须电话提醒机要局值班同志。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时间上班,会议室有会或领导、值班主任没下班时,值班人员不得先行下班;不得有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不在值班室的.,视为离岗);要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准随意透露领导相关工作信息,不准擅自拆阅有关文件或他人信函(发现后记失误);不准带亲朋好友或小孩到值班室闲聊。
2、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值班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无人接听的,视为离岗),做好电话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有事漏记视为离岗);按要求做好各类电话通知与登记,并及时反馈通知(参加)情况,确保不漏、不错、不延误(否则记为失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科室,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妥善处理(未报告记为失误);及时做好缠访、闹访人员的拦截劝返工作,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因上访人员影响领导和机关正常工作的视为失误);负责办公室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搞好防火、防盗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安全事故记失误);认真搞好交接-班,当班未了事项,要和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好交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交接不到位的,责任方记失误)。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负责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服务。负责文件、传真的签收、运转、落实并搞好衔接。负责中央、省、市及外地来宾的联络,与综合科及时联系。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每天17:00前向总值班室和市610办电话报告当天情况等工作(没落实到位的记失误)。
三、值班奖惩
1、值班工作的日常考核由综合科负责,对值班天数、失误次数实行分月登记、年终汇总。
值班工作汇报篇七
1、值班室是护理人员换班时临时休息场所,需大家共同保持安静、整洁,其他人员不得在此聚集、闲谈、会客及娱乐,以免影响值班人员休息。
2、值班期间禁止进入值班室休息,一经院方查实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如果因上班期间个人脱岗在值班室休息给患者带来伤害者将停岗反省。
3、护士值班室卫生由下夜班护士负责打扫,标准包括更换垃圾袋、整理床铺、保持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桌面无残留食物。白班护士应共同保持值班室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护士值班室内床铺为护士休息区,严禁堆其他杂物,禁止穿工作服坐卧,使用后应整理床铺,清理卫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5、每周五由办公班护士负责更换床铺被服。
6、工作人员所有鞋应一律放置于鞋柜内,不得随意放置或床下,换季后,暂不穿着的鞋子由个人收起,避免个人物品占用公共空间。
7、为保证安全,人员离开时应随手锁门。
8、值班室卫生由护士长或办公办护士随时监督,发现不合格或不打扫的责令重新打扫清理,直致合格才予以下班。
以上规定旨在为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与休息环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值班工作汇报篇八
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据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于预防和扑火救灾事故的`专用工具和设施,它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标志。
三、公司各部门、车间消防器材的配置、购置、维修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提出计划,落实经费,统一安排购置维修。
四、公司各部门、站处要负责所辖区范围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并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维护档案,对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配备型号、数量、维修时间等必须登记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养,避免日晒雨淋,保持清洁无锈,灵敏有效,并把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到维修时间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能以任何借口随意改变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并对私自挪用中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按价赔偿。
七、各部门、站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和损坏的,负责限期补配,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公司办公室。